1. 財政部:加強地方申報專項債券項目把關,不安排一般地產項目
7月20日,財政部召開2021年上半年財政收支情況新聞發布會。財政部預算司副司長項中新在會上表示,財政部將指導地方合理把握發行節奏,做好信息公開,發揮專項債券資金使用效益。
項中新指出,要指導地方做好項目儲備和前期准備等工作,會同發展改革委從項目成熟度、合規性和融資收益平衡等角度,加強對地方申報專項債券項目的把關,要求各地圍繞黨中央、國務院確定的重點領域和國家重大戰略做好項目儲備,按照「資金跟著項目走」的原則,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重點項目建設。明確不安排用於租賃住房建設以外的土地儲備項目,不安排一般房地產項目,不安排產業項目。
項中新稱,2021年,財政部積極貫徹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落實「積極的財政政策要提質增效、更可持續」要求,繼續完善政府債務管理機制,開好「前門」、嚴堵「後門」,發揮政府規范舉債對宏觀經濟平穩運行的促進作用。要實施專項債券項目穿透式監測,通過完善信息化手段,對專項債券項目實行穿透式監測,及時掌握項目資金使用、建設進度、運營管理等情況,實現對專項債券項目全生命周期、常態化風險監控,防範法定債券風險。另外,要強化專項債券項目績效管理。印發專項債券項目資金績效管理辦法,對專項債券資金預算執行進度和績效目標實施情況進行「雙監控」,細化「借、用、管、還」全鏈條管理舉措。
此外,進一步推進地方政府債務信息公開,印發《地方政府債券信息公開平台管理辦法》,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地方政府債務信息公開的要求,規范地方政府債券信息公開平台管理,以公開促規范。
2. 請教一下2020年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技巧及流程
一、 高新技術認定申請材料
1、企業簡介
2、企業注冊登記表
3、《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注意RD表要在10個以上、PS表6個左右的編寫。
二、 企業資質
1、企業營業執照(三證合一)。
三、 企業科研項目資料
1、企業科研項目資料(立項建議書和績效說明)匯總表(2017—2019)
2、附件資料:項目立項資料+績效說明15個以上;(注意研發項目六要素和績效說明中的知識產權)。
四、 企業創新能力評價資料
1、知識產權相關材料
(1)企業知識產權技術的先進程度和對主要產品的核心支持作用匯總表,在有 1個發明專利或5個實用新型專利(在成果轉化數夠的前提下)(注意先進程度和對主要產品核心支持作用表的編寫)。
(2)知識產權匯總表(要與IP表一致)
(3)知識產權附件(首頁、證書+摘要+權利要求頁)
2、科技成果轉化材料
(1)企業科技成果轉化過程描述匯總表(2017年-2019年);16個轉化成果 (近3年內轉化,申報當年取得的不算)(注意轉化過程描述表的邏輯關系特別是與第五部分企業產品情況說明之間的關系和編寫質量)
(2)附件材料
①、企業科技成果轉化匯總表(知識產權類)(與《高企認定申請書二、知識產權匯總表一致》,沒有的不能列入此類成果轉化)
②、知識產權類成果轉化附件(知識產權首頁,可以不另附但須註明見知識產權部分附件)
③、企業科技成果轉化匯總表(登記技術合同類)
④、技術合同類成果轉化附件(廣東省技術合同認定登記審核表)
⑤、企業科技成果轉化匯總表(知識產權許可類)
⑥、知識產權許可類成果轉化附件(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備案證明)
⑦、企業科技成果轉化匯總表(政府驗收類)
⑧、政府驗收類成果轉化附件(政府驗收批文)
3、研究開發組織管理水平材料
(1)企業研究開發組織管理水平匯總表
(2)附件資料(制度文本+應用實施證明)
五、企業產品情況說明
1、高新技術產品(服務)說明一覽表(2019,PS表上的產品)
2、企業檢測報告、銷售合同或技術合同及發票匯總表(2017-20198)
3、附件資料、檢測報告6個左右、銷售合同、銷售發票、生產批文等。
注意:1.高技術領域注意提供技術服務合同和技術服務收入發票;2.以軟體著作權作為知識產權和成果轉化評分的,特別是有軟體產品的,要注意提供「相應軟體著作權的軟體產品運行界面進行截圖展示」作為附件;3.依據PS歸集的產品,要在附件中注意提供代表性合同和票據。每張PS表都要有代表性的合同和票據。)(必須在2017年-2019年 三年之內)。
六、 企業職工總數和科技人員佔比情況說明
1、企業職工總數和科技人員佔比情況說明(2019年);
2、企業科技人員佔比統計表(注意按12個月統計)(2019年);
3、企業科技人員花名冊(2019年);
4、2019年3/6/9/12月購買社保證明(地稅系統截圖證明)。
七、 審計資料
(若研發費大於管理費、期未數與期初數不一致、審計報告與所得稅納稅申報表數據不一致時,要做說明,會計師事務所要蓋章)
1、企業凈資產、銷售收入增長率計算結果匯總表
2、審計報告匯總表(審計報告5個:3個財審、1個研發費審、1個產品審;財審注意提供財務情況說明書;專審注意研發費不要大於管理費;注意研發費佔比;注意與所得稅納稅申報表、R&D統計年報、高企年報的一致性);
3、審計報告附件材料
八、 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
1、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匯總表(2017-2019)
2、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附件資料(只提供有數據的)(2017-2019) 主表、收入明細表、期間費用表;加計扣除表(有資本化的);高企優惠明細表(重新認定的)
九、其它資料
如高企證書、認證證書、著名商標證書、人才計劃證書等。
溫馨提示: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是一個繁雜的過程,一些企業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甚至高達上千頁,如果公司沒有資深的項目申報專員撰寫資料,找一個專業的服務型公司也是一個不錯的選擇。現在國高申報越來越嚴,對資料的要求也越來越高!
3. 新債怎麼申購流程
新債需要通過證券賬戶進行申購,申購新債的第一步是開通證券賬戶。如果想要申購科創板可轉債,還需同時開通科創板許可權。新債申購對賬戶市值沒有要求,開戶後的第二天即可申購新債。開通證券賬戶後即可開始留意近期上市的新債和對應的申購時間。
T日申購:新債網上申購時間為T日9:15-11:30,13:00-15:00。投資者在申購時間內登錄券商APP,按照系統輸入申購數量等信息並提交申購。申購完成後,T+2日會公布中簽結果,如果有中簽,根據實際中簽數量繳款即代表打新成功,等待新債上市交易即可。
應答時間:2020-12-07,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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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政府專項債券發行流程
單只專項債券應當以單項政府性基金或專項收入為償債來源。單只專項債券可以對應單一項目發行,也可以對應多個項目集合發行。各地可以在專項債券承銷商中擇優選擇主承銷商,主承銷商為專項債券提供發行定價、登記託管、上市交易等咨詢服務。
5. 中央專項建設債券基金是否屬於專項資金應該如何申報
債卷基金跟一般補助資金有區別,我們可以幫助申請。
6. 2020年1月申報申報了專項扣除金額怎麼是12個月的數
因為1月份申報的是12月所屬期的資料
7. 2020年度個人所得稅怎麼申報填寫退稅流程
現在很多地方都開啟了個稅匯算清繳,大家也都可以上個人所得稅app去查詢一下,看自己是不是可以退稅。而個人所得稅退稅怎麼申請辦理呢?下面介紹詳細退稅流程。
2020年度個稅匯算開始了,3月1日至6月30日,納稅人可採用多種方式完成辦理。什麼人需辦理個稅年度匯算?個稅年度匯算“多退少補”是怎麼算出來的?個稅年度匯算有哪些准備工作?2020年度匯算有哪些新變化?詳細內容如下。
年度匯算的內容依據稅法規定,2020年度終了後,居民個人(以下稱“納稅人”)需要匯總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的收入額,減除費用6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以下簡稱“捐贈”)後,適用綜合所得個人所得稅稅率並減去速算扣除數(稅率表見文末),計算本年度最終應納稅額,再減去2020年度已預繳稅額,得出應退或應補稅額,向稅務機關申報並辦理退稅或補稅。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應退或應補稅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捐贈)×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2020年已預繳稅額
依據稅法規定,年度匯算不涉及財產租賃等分類所得,以及納稅人按規定選擇不並入綜合所得計算納稅的全年一次性獎金等所得。
無需辦理年度匯算的納稅人經國務院批准,依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涉及有關政策問題的公告》(2019年第94號)有關規定,納稅人在2020年度已依法預繳個人所得稅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無需辦理年度匯算:
(一)年度匯算需補稅但綜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過12萬元的;
(二)年度匯算需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
(三)已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一致或者不申請退稅的。
需要辦理年度匯算的納稅人依據稅法規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人需要辦理年度匯算:
(一)已預繳稅額大於年度應納稅額且申請退稅的;
(二)綜合所得收入全年超過12萬元且需要補稅金額超過400元的。
可享受的稅前扣除下列在2020年度發生的,且未申報扣除或未足額扣除的稅前扣除項目,納稅人可在年度匯算期間辦理扣除或補充扣除:
(一)納稅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條件的大病醫療支出;
(二)納稅人符合條件的子女教育、繼續教育、住房貸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以及減除費用、專項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三)納稅人符合條件的捐贈支出。
辦理時間年度匯算時間為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國境內無住所的納稅人在2021年3月1日前離境的,可以在離境前辦理年度匯算。
辦理方式納稅人可自主選擇下列辦理方式:
(一)自行辦理年度匯算;
(二)通過任職受雇單位(含按累計預扣法預扣預繳其勞務報酬所得個人所得稅的單位,下同。以下簡稱“單位”)代為辦理。
納稅人提出代辦要求的,單位應當代為辦理,或者培訓、輔導納稅人通過網上稅務局(包括手機個人所得稅APP,下同)完成年度匯算申報和退(補)稅。
由單位代為辦理的,納稅人應在2021年4月30日前與單位以書面或者電子等方式進行確認,補充提供其2020年度在本單位以外取得的綜合所得收入、相關扣除、享受稅收優惠等信息資料,並對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准確性、完整性負責。納稅人未與單位確認請其代為辦理年度匯算的,單位不得代辦。
(三)委託涉稅專業服務機構或其他單位及個人(以下稱“受託人”)辦理,受託人需與納稅人簽訂授權書。
單位或受託人為納稅人辦理年度匯算後,應當及時將辦理情況告知納稅人。納稅人發現申報信息存在錯誤的,可以要求單位或受託人辦理更正申報,也可自行辦理更正申報。
辦理渠道為便利納稅人,稅務機關為納稅人提供高效、快捷的網路辦稅渠道。納稅人可優先通過網上稅務局辦理年度匯算,稅務機關將按規定為納稅人提供申報表預填服務;不方便通過上述方式辦理的,也可以通過郵寄方式或到辦稅服務廳辦理。
選擇郵寄申報的,納稅人需將申報表寄送至按本公告第九條確定的主管稅務機關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公告的地址。
申報信息及資料留存納稅人辦理2020年度匯算的,適用個人所得稅年度自行納稅申報表,如需修改本人相關基礎信息,新增享受扣除或者稅收優惠的,還應按規定一並填報相關信息。納稅人需仔細核對,確保所填信息真實、准確、完整。
納稅人、代辦年度匯算的單位,需各自將年度匯算申報表以及納稅人綜合所得收入、扣除、已繳稅額或稅收優惠等相關資料,自年度匯算期結束之日起留存5年。
接受年度匯算申報的稅務機關按照方便就近原則,納稅人自行辦理或受託人為納稅人代為辦理年度匯算的,向納稅人任職受雇單位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有兩處及以上任職受雇單位的,可自主選擇向其中一處申報。
納稅人沒有任職受雇單位的,向其戶籍所在地、經常居住地或者主要收入來源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主要收入來源地,是指納稅人納稅年度內取得的勞務報酬、稿酬及特許權使用費三項所得累計收入最大的扣繳義務人所在地。
單位為納稅人代辦年度匯算的,向單位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年度匯算的退稅、補稅(一)辦理退稅
納稅人申請年度匯算退稅,應當提供其在中國境內開設的符合條件的銀行賬戶。稅務機關按規定審核後,按照國庫管理有關規定,在本公告第九條確定的接受年度匯算申報的稅務機關所在地(即匯算清繳地)就地辦理稅款退庫。納稅人未提供本人有效銀行賬戶,或者提供的信息資料有誤的,稅務機關將通知納稅人更正,納稅人按要求更正後依法辦理退稅。
為方便納稅人獲取退稅,綜合所得全年收入額不超過6萬元且已預繳個人所得稅的,稅務機關在網上稅務局提供便捷退稅功能。納稅人可以在2021年3月1日至5月31日期間,通過簡易申報表辦理年度匯算退稅。
申請2020年度匯算退稅的納稅人,如存在應當辦理2019年度匯算補稅但未辦理,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2019年度匯算申報存在疑點但拒不更正或說明情況的,需在辦理2019年度匯算申報補稅、更正申報或者說明有關情況後依法申請退稅。
(二)辦理補稅
納稅人辦理年度匯算補稅的,可以通過網上銀行、辦稅服務廳POS機刷卡、銀行櫃台、非銀行支付機構等方式繳納。郵寄申報並補稅的,納稅人需通過網上稅務局或者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及時關注申報進度並繳納稅款。
納稅人因申報信息填寫錯誤造成年度匯算多退或少繳稅款的,納稅人主動或經稅務機關提醒後及時改正的,稅務機關可以按照“首違不罰”原則免予處罰。
年度匯算服務稅務機關推出系列優化服務措施,加強年度匯算的政策解讀和操作輔導力度,分類編制辦稅指引,通俗解釋政策口徑、專業術語和操作流程,多渠道、多形式開展提示提醒服務,並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APP、網頁端、12366納稅服務平台等渠道提供涉稅咨詢,幫助納稅人解決辦理年度匯算中的疑難問題,積極回應納稅人訴求。
為合理有序引導納稅人辦理年度匯算,主管稅務機關將分批分期通知提醒納稅人在確定的時間段內辦理。納稅人如需提前或延後辦理的,可與稅務機關預約或通過網上稅務局在年度匯算期內辦理。對於獨立完成年度匯算存在困難的年長、行動不便等特殊人群,由納稅人提出申請,稅務機關可提供個性化年度匯算服務。
8. 財政部:加強對地方專項債券項目申報把關 不安排一般房地產項目
觀點地產網訊:7月20日,財政部召開2021年上半年財政收支情況新聞發布會。
財政部預算司副司長項中新表示,2021年,財政部積極發揮政府規范舉債對宏觀經濟平穩運行的促進作用。指導地方做好項目儲備和前期准備等工作,會同發改委從項目成熟度、合規性和融資收益平衡等角度,加強對地方申報專項債券項目的把關,要求各地圍繞黨中央、國務院確定的重點領域和國家重大戰略做好項目儲備,按照「資金跟著項目走」的原則,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重點項目建設。明確不安排用於租賃住房建設以外的土地儲備項目,不安排一般房地產項目,不安排產業項目。
他表示,實施專項債券項目穿透式監測。通過完善信息化手段,對專項債券項目實行穿透式監測,及時掌握項目資金使用、建設進度、運營管理等情況,實現對專項債券項目全生命周期、常態化風險監控,防範法定債券風險。強化專項債券項目績效管理。印發專項債券項目資金績效管理辦法,對專項債券資金預算執行進度和績效目標實施情況進行「雙監控」,細化「借、用、管、還」全鏈條管理舉措。
項中新還表示,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經濟帶發展、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等國家重大區域戰略項目已被納入2021年地方政府專項債券重點支持范圍。經初步匯總,1-6月全國地方發行的新增專項債券,約一半投向交通基礎設施、市政和產業園區領域重大項目;約3成投向保障性安居工程以及衛生健康、教育、養老、文化旅遊等社會事業領域重大項目;約2成投向農林水利、能源、城鄉冷鏈物流等領域重大項目。
財政部國庫支付中心主任劉金雲表示,截至6月底,各地區形成支出1.635萬億元,支出進度達到63.1%。從支出級次看,省級支出0.614萬億元,佔比37.5%;市縣基層支出1.021萬億元,佔比62.5%,體現了常態化直達機制「據實分配使用資金、增量向基層傾斜」的制度安排。從支出結構看,各地用於養老、義務教育、基本醫療、基本住房等基本民生方面支出占總支出的7成以上,支持基層落實民生政策。
9. 如何申購債券
個人購買債券通常有三大渠道:交易所、銀行櫃台、委託理財
我國債券市場分為交易所市場、銀行間市場和銀行櫃台市場。交易所市場屬場內市場,機構和個人投資者都可以廣泛參與,而銀行間市場和櫃台市場都屬債券的場外市場。銀行間市場的交易者都是機構投資者,銀行櫃台市場的交易者則主要是中小投資者,其中大量的是個人投資者。
一、交易所:企業債、可轉債等多種選擇
目前在交易所債市流通的有記賬式國債、企業債、公司債和可轉債,在這個市場里,個人投資者只要在證券公司的營業部開設債券賬戶,就可以像買股票一樣的來購買債券,並且還可以實現債券的差價交易。
與購買股票相比,在交易所買賣債券的交易成本非常低。首先是免徵印花稅,其次,為促進債券市場的發展,交易傭金曾大幅下調。據粗略估算,買賣債券的交易成本大概在萬分之五以下,大概是股票交易成本的1/10。
需要提醒投資者的是,除國債外,持有其他債券的利息所得需要繳納20%的所得稅,這筆稅款將由證券交易所在每筆交易最終完成後替投資者清算資金賬戶時代為扣除。
二、銀行櫃台:買儲蓄式國債
櫃台債券市場目前只提供憑證式國債一種債券品種,並且這種品種不具有流動性,僅面向個人投資者發售,更多地發揮儲蓄功能,投資者只能持有到期,獲取票面利息收入;不過有的銀行會為投資者提供憑證式國債的質押貸款,提供了一定的流動性。
購買憑證式國債,投資者只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在銀行櫃台辦理開戶。開立只用於儲蓄國債的個人國債託管賬戶不收取賬戶開戶費和維護費用,且國債收益免徵利息稅。開立個人國債託管賬戶的同時,還應在同一承辦銀行開立(或者指定)一個人民幣結算賬戶(借記卡賬戶或者活期存摺)作為國債賬戶的資金賬戶,用以結算兌付本金和利息。雖不能上市交易,但可按規定提前兌取。
三、委託理財:
除了國債和金融債外,幾乎所有債市品種都在銀行間債券市場流通,包括次級債、企業短期融資券、商業銀行普通金融債和外幣債券等。這些品種普遍具有較高的收益,但個人投資者尚無法直接投資。
債券基金可投資國債、金融債、企業債和可轉債,而銀行的固定收益類產品可投資的范圍更廣,包括在全國銀行間市場發行的國債、政策性銀行金融債、央行票據、短期融資券等其他債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