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都4月5號了,人民銀行還沒公布2020年4月份的國債發不發行嗎請快公布,好往銀行卡上轉錢哪。
你好,正常下只能等通知了,所以說不要著急,慢慢的肯定會有的。
⑵ 怎麼中國人民銀行答復六月不發國債呢
你好
根據國家國債發行的有關規定,決定發行2015年第五期和第六期電子式儲蓄國債
如果滿意請採納謝謝
⑶ 如何加強國債資金管理
國債資金不同於自有資金,它來之不易,且用起來應該更嚴格、更「摳門」引才對。因此,我國對國債資金的管理出台了若干個規定,從國務院到財政部、審計署,再到省市財政部門,三令五申,嚴格限制國債資金使用方向,嚴格使用紀律,嚴格監管措施。如今的國債資金管理面臨著許許多多的問題,但是只要管理好國債資金就會有利於國家經濟的發展與建設。
管理對策
加強項目組織管理,明確項目法律責任主體
一是要科學界定財政與計委在項目申報上的職能分工。財政部門作為國家宏觀調控的職能部門,不能只充當出納的角色,要對投資領域的項目決策、資金配置有發言權,要參與投資項目的前期研究和項目評估,參與項目投資概算的確定和招標、投標工作,參與工程取費標准和定額制定等比較全面的項目管理工作,充分發揮財政部門的職能作用,對此,財政部、財政廳應對申報程序做出專門規定,徹底改變項目申報由計委單獨運作的被動局面。二是要明確項目法律主體。在當前的情況下,宜實行項目辦主任作為項目法人,並簽訂責任狀,承擔項目全過程監管職責,像常設單位法人一樣,承擔法律責任,並實行終身制。
加強會計基礎工作,嚴格監督檢查
一是實行項目會計委派制。由於工程項目辦是臨時機構,財務管理是一個薄弱環節,而國債項目是政府性投資,應當實行會計委派制,這符合《會計法》的規定。二是實行項目專管員制。要賦予專管員必要的職權,項目單位的每一項開支必須由專管員審核後,方可報法人簽字報賬;財政基建撥款,必須由專管員提出意見後,方能撥付;並且要明確專管員的法律責任。三是加強財務管理。要建立內部牽制制度,並嚴格按制度執行,同時實行專賬、專戶、專人管理,嚴格搞好會計核算,保證會計信息的真實和完整。四是加強監督檢查。在加強管理的同時,也不可忽視監督檢查,財政部門要組織專班,也可聯合紀委、監察、計委、審計等部門組織專班,開展專項檢查,發現問題要嚴肅處理,切實保證國債資金專款專用,發揮效益。
強化項目資金管理,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
一是嚴格撥款程序。要把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和財政監督貫穿於撥付過程中,可採取兩種撥付方法。第一種方式是按預算、按進度撥款,工程款支付累計金額達到工程造價的90%時停止撥付資金,以財政部門審核的竣工決算為依據,待工程竣工後結算。建設資金控制在批準的項目總概算范圍內,凡超出批准概算的,不再追加政府投資;對個別由於設計不合理或非人為等原因必須調整概算投資的,應嚴格按規定的程序並經批准方可實施。第二種方式是實行提款報賬制。引入先進的管理辦法,實行提款報賬制,由項目單位先墊付資金,再按項目的完工情況,到財政部門審核報賬,這樣能有效地保證配套資金的落實,避免資金被截留挪用。二是要切實落實項目配套資金。落實好地方配套資金,是全面完成項目任務的重要保證。承諾籌措資金的單位必須按照項目進度將資金同比例到位。在當前地方財政十分困難的前提下,應想方設法多渠道籌資。三是規范撥款渠道。項目資金原則上全部通過地方財政部門撥付,不能多渠道撥付,這樣有利於地方財政部門全面加強管理,及時上報有關情況。
加強基建程序管理,嚴格「三算」監管
一是要嚴格實行項目法人責任制、工程招標制、工程建設監理制,確保工程質量。在工程的招標中,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和打破地方、部門保護,不得弄虛作假、收受賄賂、搞錢權交易,不得層層轉包和違法分包。二是強化項目的「三算」監管。對項目的「三算」監管,是財政部門加強項目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的切入點。通過監管,可以達到降低工程造價、避免資金缺口、節約建設資金的目的。監管的內容包括項目的前期工作、工程預算,工程招標標底、工程價款結算,重大設計變更、工程竣工財務結算等。
⑷ 如何提高中國人民銀行獨立性
中國人民銀行的獨立性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中國人民銀行在國務院領導下依法獨立執行貨幣政策,履行職責,開展業務,不受地方政府、各級政府部門、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第二,中國人民銀行除年度貨幣供應量、利率、匯率和國務院規定的其他重要事項以外的有關貨幣政策事項做出的決定,報國務院備案即可.
第三,中國人民銀行不得對政府財政透支,不得直接認購、包銷國債和其他政府債券.
第四,中國人民銀行不得向地方政府、各級政府部門提供貸款,不得向非銀行金融機構以及其他單位和個人提供貸款,但國務院決定中國人民銀行可以向特定的非銀行金融機構提供貸款的除外.
第五,中國人民銀行根據履行職責的需要設立分支機構,中國人民銀行對分支機構實行集中統一領導和管理.中國人民銀行的分支機構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的授權,負責本轄區的金融工作,承辦有關業務,其職責履行不受地方政府的干預.
第六,中國人民銀行應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有關貨幣政策情況和金融管理情況.從以上規定可以看出,中國人民銀行作為中央銀行,在法律地位上既具有行政隸屬性,又具有相對獨立性,體現了它與政府其他部門的區別.
⑸ 財政部,央行:哪些機構可以參與國債做市支持操作
財政部網站首頁「政策發布」欄下面有,財政部與中國人民銀行2017年1月20日印發的《國債做市支持操作現場管理辦法》(財庫[2017]26號),其中提到: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國債做市支持操作現場管理,是指對操作現場人員和操作等方面的管理,包括操作現場人員管理、操作現場出入管理、操作現場通訊管理和技術支持管理。
第四條 操作現場人員包括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外匯交易中心暨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以下簡稱同業拆借中心)派出的相關工作人員。每次操作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和同業拆借中心原則上各派出1至2人進入操作現場。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和同業拆借中心應當於每年年初確定當年操作現場人員名單(格式見附1),名單由同業拆借中心保管,用於進行操作現場出入登記管理。名單上未列示人員原則上不得進入操作現場。有關單位名單如有調整,應及時更新。
第五條 財政部操作現場人員負責組織操作現場各項工作。中國人民銀行操作現場人員負責監督操作現場相關工作合規有序進行。
第六條 同業拆借中心操作現場人員負責保障國債做市支持操作平台及操作現場設備正常運行。
⑹ 試論完善國債市場,推進我國中央銀行公開市場業務的措施。
國家政府通過公開市場業務調節經濟。國家要是刺激經濟,國家通過央行買進國債,使得流通中的貨幣供給增加,導致利率下降。
反之,國家賣出國債,貨幣供給減少,利率上升,抑制經濟。
⑺ 中國人民銀行是怎麼印鈔釋放流動性的降息降準的什麼的不算,就像美聯儲買國債似得那種
回收央票!讓商業銀行抵押資產到央行換取貨幣!
參考資料:玉米地的老伯伯作品,拷貝請註明出處 。
⑻ 如何提高中國國債市場流動性
中國國債市場面臨的所有問題中,二級市場的流動性嚴重不足是根本性問題。毫無疑問,如果流動性問題沒有得到有效解決,中國國債市場就難以獲得其在國內風險資產定價中的基準地位。 首先,應該統一人們關於國債市場定位的認識問題 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所主任李揚認為,若從金融的角度分析,國債市場是基準性市場,國債是基準性金融產品,是無風險的金融資產,它「形成了全部金融上層建築的基礎」,一切金融工具都依據它進行套算和操作,各個經濟主體要憑借它來進行風險對沖。另外,國債市場上形成的利率期限結構,會成為全社會利率結構的一個基礎,沒有一個合理的利率期限結構,幾乎所有的金融活動都很難展開,或者說很難有效展開,這個功能是其他的金融市場不可替代的;國債是央行公開市場操作的主要對象,國債市場則是其公開操作的主要渠道與場所,如果不存在一個規模龐大、極富流動性的國債市場,公開市場操作就不可能有效及具彈性;對於金融機構而言,發達的國債市場是其實施流動性管理的基礎;對工商企業來說,國債也是其流動性管理的主要工具;對政府來說,發達的國債市場將有效降低政府籌資成本;對個人投資者來說,具深度與廣度的國債市場是他們建立有效投資組合、進行風險對沖的前提條件。換言之,由於經濟總要發展,由於金融「上層建築」總要不斷增長,那些用來作為貨幣發行准備資產的國債,以及作為廣大金融機構和非金融機構「二級准備」資產的國債,本質上並沒有「還」的問題。如果將金融和財政的關系理順,李揚認為,我國經濟中客觀存在著總量約為幾萬億的非通貨膨脹性發債空間。 其次,應充分重視國債預發行及新發行市場的建設 國債預發行市場是指國債已公告拍賣但未發行的市場。預發行市場的培育有助於對即將發行國債的價格發現(或定價),並大大降低一級交易商對即將拍賣的國債價格競標水平的不確定性,畢竟一級交易商對每期新發行國債的競標並不代表全社會對新發行國債的真實需求,因此,如果有預發行市場無疑將對新國債的定價出現偏差,同時也增加了一級交易商的報價風險,盡管一級交易商也可在拍賣前向其客戶或其他機構投資者咨詢合理的報價意向,但這顯然沒有像預發行市場那樣具有約束力。近期國內熱烈討論並有可能在2004年推行的國債預發行市場是中國國債市場發展的一個積極信號。下一步應該研究如何切實提高新近市場的流動性問題。這涉及國債市場的微觀結構構建問題。 第三,應重視國債市場的基礎設施建設 中國債交易的資金清算與國債交割系統建設是其重要組成部分。中國國債市場分為銀行間債券市場、證券交易所市場及商業銀行櫃台市場,三個市場分隔嚴重。實際上,國債的集中託管及交割清算是國債市場統一的關鍵。國債本質上是一個短期的資金市場(短期的現券市場及回購市場),銀行則是所有投資者最理想的資金平台,無論是零售客戶、公司客戶、機構投資者及證券經紀公司,都在銀行資金賬戶,而任何潛在投資者的資金流量模式是不同的,任何一個時點總有一部分的投資者有資金閑置,在我國現有國債市場三分的現狀下,這些資金沒有辦法尋求投資收益比銀行活期存款高的國債,從而影響企業或個人投資者投資國債的積極性。這是我國國債分散託管導致二級市場流動性不高的重要原因之一。國債集中在中央銀行且無紙化登記的一個最大的好處是,市場可接觸到最廣泛的投資者,只要投資者在銀行有資金賬戶就可以直接投資國債,既方便又可節約交易費用,而且國債的回購也有了最大的可操作性,回購雙方均得到最大的安全保障,如此,配合銀行對投資者投資國債知識的普及及營銷,便可動員至少數千億元的臨時閑散資金投資國債,國債籌資的成本必然降低。在銀行資金清算體系方面,人民銀行已經成功地於2002年推出全國現代化支付系統,該系統是RTGS系統,類似於美國的FEDWIRE系統,而中央國債登記結算系統也已成功地運行了7年,只需將這兩個系統有效地融合成一個統一的兼具資金與國債實時清算與結算的系統,就可以解決上述問題。 第四,應重視國債市場的微觀結構重構 就中國國債二級市場而言,完善市場微觀結構的第一目標是維持一個極具競爭性的分級國債市場。它至少包含兩個層次的市場,一個是一級交易商之間的批發市場,另一個是一級交易商與非一級交易商及個人與企業的零售市場。在零售市場上,一級交易過程中累積或消化自己的存貨。在批發市場上,為提高交易的效率及維持交易的匿名性,應引入一級交易商之間的經紀人制度,這些經紀商負責收集一級交易商對各種國債品種的買賣報價及意向性的買賣數量,並撮合它們之間的最終交易及將交易信息第一時間向市場披露。目前,國內國債二級市場的微觀結構建設僅處於起步階段,無論是在批發市場還是零售市場,相關的操作仍停留在摸索階段,但為了加快這一進程,成熟的貨幣市場操作經驗,外資金融機構的加盟及它們之間的競爭必定會對我國國債市場的微觀結構完善起到重要的作用。向外資金融機構直接開放,讓其參與國債市場微觀結構的建設,並有選擇地給予一些有實力且穩健的外資金融機構一級交易商的資格是降低成本的有效途徑之一。 第五,應注重市場交易環境相關制度的建設 市場的交易環境包括市場的交易成本、交易稅制、交易信息披露、市場監管、交易風險控制、影響市場參與去向不明行為等的各項規章制度。就中國國債市場而言,最近,人民銀行對商業銀行的貸款放寬了基準利率向上浮動的空間,但明確規定零售貸款不在調整范圍。零售貸款是沒有任何風險的貸款,根據風險定價原理,該貸款利率應該允許下調至少50%以上,而如果真是允許這種幅度的下調,或完全放開,那麼無論是個人還是公司投資者都會積極地利用閑散的資金在二級市場上投資國債。政府部門的最大目標在於全力提高國債市場的流動性並降低一切可能的交易費用,應該充分利用自身的監管資源及工具盡可能地考慮影響國債交易環境的各種因素,並有針對性地制定游戲規則鼓勵最廣泛的潛在投資者參與國債市場的交易。但是,在國債的衍生市場(國債回購除外)上應持慎重的態度,雖然國債的期貨、期權市場對投資者規避利率風險有很大的好處,但如果這些衍生工具沒有在一個最具流動性、交易規模巨大的現貨市場的基礎上貿然推出,在一級交易商的治理結構未完善且健康的利率風險控制文化尚未形成之前,難免不會重蹈1995年國債期貨市場遭遇關閉的覆轍。 從一定意義上說,國債收益率曲線的標桿性作用是無可替代的。但是,這一作用的形成和發揮有賴於國債二級市場的高度流動性,因此,國債二級市場的流動性問題就不僅僅是該市場本身的問題,而是關系整個金融市場的風險定價機制能否有效形成的大問題,這應該成為我們分析研究和改革完善我國國債市場的一個重要考慮。
⑼ 如何理解《中國人民銀行法》中對國債管理的有關規定
《中國人民銀行法》第二十五條規定,中國人民銀行可以代理國務院財政部門向各金融機構組織發行、兌付國債和其他政府債券。本條是關於中國人民銀行代理財政發行國債的明確規定。中央銀行作為政府的銀行,一般都有代理政府財政部門發行公債和還本付息的職能。根據本條規定中國人民銀行可以代理國務院財政部門向各金融機構組織發行、兌付國債和其他政府債券。但是,為了防止財政出現赤字時向中國人民銀行透支,增加過多的貨幣供應量,《中國人民銀行法》第二十九條規定,中國人民銀行不得對政府財政透支,不得直接認購、包銷國債和其他政府債券。
⑽ 中國人民銀行是如何實施貨幣政策的
如何實施貨幣政策,就是中央銀行通過吞吐基礎貨幣,調節市場上的貨幣供應量,達到緊縮和放鬆市場銀根的目的。
中央銀行實施貨幣政策的手段一般有三種,又叫「三大法寶」,即法定存款准備金率、再帖現率和公開市場操作。(1)法定存款准備金率,即中央銀行通過調高或降低商業銀行在中央銀行存款准備金的比率,進而影響商業銀行的存款的流動性,提高存款准備金率,資金會從商業銀行流向中央銀行,市場上的資金就會收縮。反之資金會充盈。(2)再貼現率,就是中央銀行通過調整商業銀行向央行票據再貼現的利率,進而影響商業增加或減少商業銀行向中央銀行再貼現的比例。(3)公開市場操作。就是中央銀行在公開市場上吞吐外幣、國債,以達到調節市場資金量的目的。央行買進外匯和國債,就是投放基礎貨幣,賣出外匯和國債,就是回籠基礎貨幣。
在我國,還有一種手段經常用到,就是再貸款。就是中央銀行向商業銀行發放或收回貸款,投放或回籠基礎貨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