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證券公司的從業人員自己不炒股,用父母的賬號炒股,違法嗎
證券從業人員不能用自己父母的賬戶炒股。不得以獲取投機利益為目的,利用職務之便從事證券買賣活動。證券業從業人員利用職務之便為獲取投機利益從事證券買賣活動,不僅違背了有關法律規定,而且會侵害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助長證券市場投機風氣,可能會引發證券行情不正常的波動。
不得向客戶提供證券價格上漲或下跌的肯定性意見。證券行情變幻莫測,證券業從業人員向客戶提供有關價格變化的肯定性意見,一旦因預測失誤給客戶帶來損失,很可能引起法律糾紛,在影響客戶利益的同時,也影響從業人員和證券行業的聲譽。
不得為達到排除競爭的目的,不正當地運用自己在交易中的優越地位限制某一客戶的業務活動。為在競爭中保持領先地位而在交易中利用特殊或優越條件限制某客戶的業務活動。
這種做法有違「三公」原則。證券業從業人員應對所有客戶一視同仁,不論是大客戶還是小客戶,也不論是競爭夥伴還是競爭對手。
B. 炒股為什麼用別人身份證
從事證券行業的人有法律規定,自己不能炒股,所以只能拿別人的身份證去開戶了。
另外,莊家為了操盤需要,必須將股票分散在許多賬戶中,所以就需要拿其他人的身份證去開很多賬戶。
C. 別人用我身份證銀行卡炒股票有危險嗎
有的。
依據《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證券賬戶管理規則》第四十九條規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證券賬戶為不合格賬戶:違規以他人名義或利用虛假身份開立的賬戶;違規使用他人賬戶或使用虛假身份開立的賬戶;代理關系不規范;賬戶關鍵信息不全、不準確或關鍵憑證缺失;本公司規定的其他情形。
證券公司應當定期檢查證券賬戶使用情況,發現不合格賬戶的應當按本公司有關規定及時規范;對不能及時規范的,應當按本公司有關規定在其櫃面系統採取限制使用措施並向本公司報送。本公司有權對不合格賬戶採取單獨管理、限制使用措施。
(3)股票從業者用別人的身份炒股擴展閱讀:
證券賬戶的相關要求規定:
1、投資者的證券賬戶由一碼通賬戶及關聯的子賬戶共同組成。一碼通賬戶用於匯總記載投資者各個子賬戶下證券持有及變動的情況,子賬戶用於記載投資者參與特定交易場所或用於投資特定證券品種的證券持有及變動的具體情況。
2、投資者應當以本人名義申請開立證券賬戶,不得冒用他人名義或使用虛假證件開立證券賬戶。投資者應當使用以本人名義開立的證券賬戶,不得違規使用他人證券賬戶或將本人證券賬戶違規提供給他人使用。
D. 為什麼要盜用別人的身份證炒股呢
這個可能是公司有規定高管不準炒股,所以它就拿別人的身份證開戶炒股了。
也可能是某人想利用多個帳戶來對倒股票。
E. 拿別人身份證炒股可以嗎
從事證券行業的人有法律規定,自己不能炒股,所以只能拿別人的身份證去開戶了。
另外,莊家為了操盤需要,必須將股票分散在許多賬戶中,所以就需要拿其他人的身份證去開很多賬戶。
目前證券法律嚴禁法人借用公民個人賬戶或者出借自己的法人賬戶進行非法證券交易、洗錢等活動,不過對公民個人出借自己的炒股賬戶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但是如果公民個人出借賬戶,可能引發如下法律糾紛。首先,公民出借賬戶後,對實際操作人進行的操作可能不知情,對可能出現的非法證券價格操縱、洗錢等活動沒法控制,但由於這些活動是在自己的名義下發生的,因此對可能出現的後果會有連帶責任。其次,賬戶中產生的證券交易收益,由於是在出借方個人名義下,將會影響其納稅申報;如果開征資本利得稅,出借方將要承擔本不屬於自己的稅收。最後,對借用方而言,需要把資金打到借出方的股票資金賬戶上進行操作,如果借出方有債務需要清償,借出方股票資金賬戶名義下的財產也將在被清償范圍內,這對借用方而言,是非常大的財務風險。
F. 請問別人用我的名字炒股會不會有什麼
目前來看以百分之百的證券保證金進行交易,好像沒什麼風險,但隨著股指期貨等投資產品的推出,風險還是會加大的。再說他本人是股票行業從業人員,也極有可能利用你的股票賬戶進行違規交易,到時你可是難推其責,承擔你本人無法預料的後果。還是不要出借你的證券帳戶為好,免得賺錢歸他人,賠錢處罰留給你。
G. 別人用我身份證銀行卡炒股票,有危險嗎
1、借身份證開戶炒股,炒股開戶必須是本人開戶,關聯本人銀行卡。對於本人沒有什麼大的風險,但是還是最好不要借身份證給別人。
2、炒股就是從事股票的買賣活動。炒股的核心內容就是通過證券市場的買入與賣出之間的股價差額,獲取利潤。股價的漲跌根據市場行情的波動而變化,之所以股價的波動經常出現差異化特徵,源於資金的關注情況,他們之間的關系,好比水與船的關系。水溢滿則船高,(資金大量湧入則股價漲),水枯竭而船淺,(資金大量流出則股價跌)。
H. 證券行業從業人員用他人身份證開戶炒股一旦出事了,他朋友會受到牽連嗎
證券法沒有規定自己的賬戶只能自己使用,所以只要你不參與其中,就不會受牽連(如:出資合作,收收取賬戶利益,代操作====)。
股票賬戶能做的違規交易一般有:拉抬股價洗黑錢,拉抬股價出貨,機構高管做內幕交易==,但這些行為都跟大資金有關聯。你朋友要是這么有本事的話,你可以拒絕他,因為他隨便弄十幾個賬戶都是很容易的。不過你朋友既然找到你,估計離以上幾點還有些距離(做以上交易1個賬號根本不夠,需要經常更換賬號的)
所以,建議給他用。。沒什麼的,
I. 證券從業人員用別人帳戶炒股被查出來會受什麼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一百九十九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人員,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的,責令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買賣股票等值以下的罰款;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9)股票從業者用別人的身份炒股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二百條
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證券服務機構的從業人員或者證券業協會的工作人員,故意提供虛假資料,隱匿、偽造、篡改或者毀損交易記錄,誘騙投資者買賣證券的,撤銷證券從業資格,並處以三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二百零一條
為股票的發行、上市、交易出具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或者法律意見書等文件的證券服務機構和人員,違反本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買賣股票的,責令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買賣股票等值以下的罰款。
第二百零二條
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或者非法獲取內幕信息的人,在涉及證券的發行、交易或者其他對證券的價格有重大影響的信息公開前,買賣該證券,或者泄露該信息,或者建議他人買賣該證券的,責令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證券,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三萬元的,處以三萬元以上六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單位從事內幕交易的,還應當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並處以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的罰款。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工作人員進行內幕交易的,從重處罰。
第二百零三條
違反本法規定,操縱證券市場的,責令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證券,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三十萬元的,處以三十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單位操縱證券市場的,還應當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並處以十萬元以上六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J. 我有個朋友在證券公司上班~!他讓我用我身份證給他開個戶他炒股~!不知道對我有沒有什麼風險~!
根據現行證券法第43條規定,「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員,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贈送的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