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代客炒股違法嗎那麼和操盤手有什麼不同呢
2015年3月,證監會已經放行代客炒股了!合法了!
中國證券業協會201503下發賬戶管理業務規定(徵求意見稿),允許券商和證券投資咨詢機構的投資顧問人員開展賬戶管理業務。若該規定得以實施,投顧「代客炒股」將得到放行。
操盤手一般都是受雇於正規的機構或私募進行股票的操作!和代客炒股完全兩回事!
操盤手主要是為投資機構服務的,他們往往是交易員出身,對盤面把握得很好,能夠根據客戶的要求掌握開倉平倉的時機,熟練把握建立和拋出籌碼的技巧,利用資金優勢來在一定程度上控制盤面的發展,他們能發現盤面上每個細微的變化,從而減少風險的發生。
B. 請問精通證券法律人士,無證券從業資格人士代客炒股如何做能規避法律風險
第一條法律不清晰。
第二條是違法的。基金的從業人員必須有從業資格
C. 非專業證券從事人事(既是普通股民) 帶別人做股票三七成分,是否觸犯法律
關於私募炒股,如果是證券從業者,違反證券法規定。
如果是一般人,那麼你們之間的合作不受法律保護(就是說無論是你帶著別人炒股還是你替別人炒股,你們之間出了問題永遠也說不清)。如果數額較大,可能涉嫌非法集資。
總之是非法。
D. 證券從業人員用別人帳戶炒股被查出來會受什麼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一百九十九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人員,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的,責令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買賣股票等值以下的罰款;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4)非證券從業人員代客炒股違法嗎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二百條
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證券服務機構的從業人員或者證券業協會的工作人員,故意提供虛假資料,隱匿、偽造、篡改或者毀損交易記錄,誘騙投資者買賣證券的,撤銷證券從業資格,並處以三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二百零一條
為股票的發行、上市、交易出具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或者法律意見書等文件的證券服務機構和人員,違反本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買賣股票的,責令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買賣股票等值以下的罰款。
第二百零二條
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或者非法獲取內幕信息的人,在涉及證券的發行、交易或者其他對證券的價格有重大影響的信息公開前,買賣該證券,或者泄露該信息,或者建議他人買賣該證券的,責令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證券,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三萬元的,處以三萬元以上六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單位從事內幕交易的,還應當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並處以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的罰款。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工作人員進行內幕交易的,從重處罰。
第二百零三條
違反本法規定,操縱證券市場的,責令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證券,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三十萬元的,處以三十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單位操縱證券市場的,還應當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並處以十萬元以上六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E. 本人非證券從業人員,別人(很多)拿錢給我,我去炒股,這樣合法嗎
這個牽涉到法律問題.
去公證,順便把錄音錄象都保存下來.
不然後果很嚴重.
F. 個人代客炒股是否違法,我近幾年一直代客戶
違法的,從業人員是不允許代客理財的
一般來說,合法的代客理財屬於證券公司的資產管理業務。根據法律規定,證券公司經過監管部門審批可以為客戶辦理定向資產管理業務、集合資產管理業務和專項資產管理業務。違規代客理財則往往是證券公司的從業人員私下接受客戶委託,擅自代理客戶從事證券投資理財的行為。
違規「代客理財」風險巨大。對投資者而言,目前證券公司嚴格禁止其從業人員從事違規代客理財活動,採取了一系列防範措施,並在對投資者電話回訪過程中進行了風險揭示。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投資者仍然私下委託從業人員為其理財,則一般認定為從業人員個人行為。投資者一旦因違規代客理財所產生的虧損,證券公司無須承擔法律責任,投資者只能向從業人員主張法律責任。
對證券公司而言,隨著市場行情變幻莫測,員工違規代理客戶操作賬戶的行為所造成的風險隱患會逐步顯現。一旦因員工操作的客戶賬戶虧損超出客戶的承受能力,將引發客戶投訴並認為營業部對經紀人管理工作不到位,還有可能會引發法律風險。
G. 非證券從業人員代客炒股的利潤分成是否需要交稅
無需交稅,國內的稅制本來就不健全。
代客炒股相當於你們合夥投資,私底下就分提成了,何必搬到檯面上。
如果資金量太大,可能會涉及到違規問題,這方面注意些就可以。
H. 證券經紀人代客炒股被查出來會受什麼處罰
證券經紀人代客炒股被查出來會受什麼處罰?經紀人代客操作屬於證券明令禁止的行為。
I. 代客炒股違法嗎
田軍校是檢察院提起的公訴,似乎沒有個人(委託者)對他起訴,田軍校與所在券商營業部分成所代理客戶的傭金,這樣會使其他券商營業部流失客戶,減少傭金收入,影響了其他券商營業部的利益。所以,有可能是其他券商營業部背後搗鬼告發,並冠以非法經營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