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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嚴黨紀發布炒股

發布時間:2021-09-04 06:47:26

Ⅰ 「最嚴黨紀」發布到底嚴在哪兒

21日,中共中央印發了《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該條例被不少黨建專家稱為「改革開放以來最全、最嚴黨紀」。
專家表示,在十八大全面落實從嚴治黨的背景下,該條例的修訂意義重大:通過制度的剛性和建設性力量,真正實現讓黨員幹部從「不敢腐」到「不能腐」「不想腐」。
條例到底有哪些變化和規定?如何突出體現黨紀「從嚴」?
紀法分開:70多項與法律重合內容刪除黨紀嚴於法律
條例修訂:紀法分開,紀在法前,紀嚴於法。修訂刪除了70餘條與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重復的內容。修訂後,條例從原來的3編、15章、178條、24000餘字縮減為3編、11章、133條、17000餘字。例如,之前與刑法等重合的貪污賄賂、失職瀆職等內容,不再單獨規定於黨紀中。
專家解讀:中紀委特約監察員、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馬懷德表示,現行黨紀處分條例2003年12月頒布實施,但隨著形勢發展,已不能完全適應從嚴治黨新需要。最大問題是紀法不分,其中近一半內容與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重復,實際上難以用到,也浪費了行政成本,甚至在極個別情況下還會出現以紀代法、越俎代庖的情況。
例如,2015年紀委通報的案例中,某地一位區縣領導因收受禮品被黨紀處分,未進入司法程序,而該地某中學校長因收受家長禮品被處以更嚴的有期徒刑。
社科院中國廉政研究中心副秘書長高波表示,不少違紀案例反映出黨紀滯後於反腐敗形勢,一些黨紀與國法重復,黨紀抓小抓早的作用體現不突出,出現了「沒查都是『好同志』,一查就成『階下囚』」的現象。
此次修訂落實了從嚴治黨、黨要管黨的要求,強化違紀查處,為黨紀「加碼」,在法律之前為黨員劃定紀律底線,從小錯抓起,不讓黨紀嚴於國法淪為空話。
專家表示,條例修訂的精神已經在近期紀委執紀當中有所體現。例如,中紀委對原河北省委書記周本順涉嫌嚴重違法違紀的通報中,首先提到的就是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在重大問題上發表違背中央精神的言論,不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干擾、妨礙組織審查;嚴重違反組織紀律,為提拔職務進行非組織活動,違規選拔任用幹部,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等。
高波表示:「通報中通篇都是鮮明的『紀律語言』,是紀委執紀當中紀法分開的明顯信號。新修訂的條例正是把這些實踐成果固定下來。」
劃定紅線:強調追責明確6類「負面清單」
條例修訂:強化「負面清單」作用,將原有條例規定的10類違紀行為梳理整合、科學修訂為六類:違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把黨章關於紀律的要求具體化,並在分則各章中按照同類相近和從重到輕的原則進行排序。
專家解讀:北京大學廉政建設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介紹,例如濫發津貼等,以前雖有制度約束,但過於零散碎片化,現在制度更加規范,處分體系更完善。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認為,過去,違反黨章、損害黨章權威的違紀行為缺乏嚴肅問責的條款,修改條例整合明晰了黨員的「負面清單」,對黨員幹部禁止行為的事實范圍進行了調整,內容細化,可操作,不僅告誡黨員幹部哪類行為不能做,同時提出清晰的處罰依據,違紀行為不再有空可鑽。
中央黨校黨史部主任謝春濤說,比如原條例第150條中關於「通姦」「包養情婦(夫)」的提法在新條例中被刪除,范圍擴大到「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系」,讓紀律處分的面更寬更嚴。「有些不正當性行為可能只是道德問題,不違法,以前太具體反而容易有遺漏,讓一些人鑽了空子。修改後把軟約束變成硬要求。」
中央黨校教授辛鳴表示,舊條例的一個突出問題是什麼都管,但有些問題沒管好。例如,政治紀律、政治規矩等以前難以把握,存在模糊地帶,此次修訂明確列出,可以「對號入座」,使違紀者不能再心存僥幸。
高波介紹,條例把政治紀律、政治規矩和組織紀律列在突出位置,明確增加了拉幫結派、對抗組織審查、搞無原則一團和氣等違反政治紀律條款,把非組織活動、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不執行請示報告制度、不如實報告個人事項等列入違反組織紀律要求中。
「過去常說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但怎樣算做到,一些人並不清楚,現在條例中對此明明白白說清楚了,不能再打擦邊球。」高波表示。
十八大以來成果制度化:方向精準體現從嚴治黨常態化
條例修訂:將十八大以來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組織紀律、落實八項規定、反對「四風」等從嚴治黨的實踐成果制度化、常態化。條例明確增加了一些違紀條款,如廉潔紀律方面增加了權權交易、利用權職或職務影響為親屬和身邊人員謀利等;在違反群眾紀律方面新增侵害群眾利益、漠視群眾訴求、侵害群眾民主權益等;在工作紀律方面增加黨組織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工作失職等;在違反生活紀律方面增加了生活奢靡、違背社會公序良俗等。
專家解讀:多位專家指出,十八大召開以來,中央始終堅持以零容忍的態度懲治腐敗,但也時有「反『四風』只是一陣風」「反腐力度過大動搖執政基礎」的雜音,群眾在切實感受到反腐成效的同時,也擔心反腐力度可能減弱。
中央黨校黨建教研部副主任戴焰軍表示,十八屆四中全會把黨規和法治一起作為國家法律體系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針對一些腐敗問題,必須出台嚴厲舉措,剎住歪風,但禁令並不是一陣風的運動,也需要在日常工作中長期發揮作用,更嚴約束黨員的黨內生活。
例如,十八大以來,查處了不少黨員幹部大吃大喝、出入高檔會所、打高爾夫等違反八項規定問題,而大吃大喝在以前的紀律處分條例中沒有具體明確的表述。新修訂的條例明確對超標准、超范圍接待或者借機大吃大喝等相關責任進行處分,一旦違反將依條例嚴格查處,這對黨員的約束力明顯增強。
庄德水表示,新的紀律處分條例讓問責、執紀、監督有新的靶心,也明確了紀委監督執紀問責的要點、標准、尺度、力度。
專家指出,此次修訂的一個重要信號是:全面從嚴治黨,越往後執紀越嚴。高波表示,十八大以來,黨紀修訂明顯的變化是以問題為導向,針對現實中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用制度措施加以解決,按照全覆蓋--從嚴執行--更嚴要求的方向不斷邁進。「從嚴治黨沒有休止符,隨著形勢發展,制度層面上也將不斷完善健全。」高波表示。(記者烏夢達、張曉松、羅沙、劉碩、宋曉東、榮啟涵)
近日,中共中央印發了《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並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認真遵照執行。
通知指出,2003年12月中共中央印發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對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嚴肅黨的紀律等發揮了重要作用。黨的十八大以來,隨著形勢發展,該條例已不能完全適應全面從嚴治黨新的實踐需要,黨中央決定予以修訂。
通知強調,《條例》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堅持依規治黨與以德治黨相結合,圍繞黨紀戒尺要求,開列負面清單,重在立規,是對黨章規定的具體化,劃出了黨組織和黨員不可觸碰的底線,對於貫徹全面從嚴治黨要求,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切實維護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的權威性、嚴肅性,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和國家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通知要求,各級黨委(黨組)要擔當和落實好全面從嚴治黨的主體責任,以對黨的事業和黨員、幹部高度負責的精神,切實抓好《條例》的學習宣傳、貫徹落實,使黨的紀律刻印在全體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幹部的心上。要把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永遠排在首要位置,通過嚴肅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帶動其他紀律嚴起來。各級紀委(紀檢組)要認真履行監督執紀問責職責,加大查處違反《條例》行為的力度,進一步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機制。黨員領導幹部要以身作則,帶頭增強黨章黨規黨紀意識,敢於擔當、敢於較真、敢於斗爭,確保把黨章黨規黨紀落實到位。廣大黨員要牢固樹立黨章黨規黨紀意識,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守住紀律「底線」,自覺做守紀律、講規矩的模範。
通知要求,各級黨委(黨組)和紀委(紀檢組)要適時對《條例》實施情況進行專項檢查,確保各項規定落到實處。

Ⅱ 最嚴黨紀發布 哪些硬杠杠不可觸碰

你好,1、70多項與法律重合內容刪除,黨紀嚴於法律;
2、突出政治紀律,誰在黨內搞團團伙伙、對抗組織審查必被嚴懲;
3、強調組織紀律,誰再參加老鄉會、違規提拔幹部必受處分!
4、強調廉潔紀律,誰敢縱容子女親屬經商,必遭黨紀嚴懲!
5、重視群眾紀律,為群眾辦事還吃拿卡要,再這樣就處分!
6、明確工作紀律,不負責、亂干預、泄秘密,結局只有被處分!
7、嚴肅生活紀律,作風不好,不違法就能免制裁?做夢!
望採納,謝謝。

Ⅲ 最嚴格黨紀發布他到底嚴格在哪裡

21日,中共中央印發了《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該條例被不少黨建專家稱為「改革開放以來最全、最嚴黨紀」。
專家表示,在十八大全面落實從嚴治黨的背景下,該條例的修訂意義重大:通過制度的剛性和建設性力量,真正實現讓黨員幹部從「不敢腐」到「不能腐」「不想腐」。
條例到底有哪些變化和規定?如何突出體現黨紀「從嚴」?
紀法分開:70多項與法律重合內容刪除黨紀嚴於法律
條例修訂:紀法分開,紀在法前,紀嚴於法。修訂刪除了70餘條與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重復的內容。修訂後,條例從原來的3編、15章、178條、24000餘字縮減為3編、11章、133條、17000餘字。例如,之前與刑法等重合的貪污賄賂、失職瀆職等內容,不再單獨規定於黨紀中。
專家解讀:中紀委特約監察員、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馬懷德表示,現行黨紀處分條例2003年12月頒布實施,但隨著形勢發展,已不能完全適應從嚴治黨新需要。最大問題是紀法不分,其中近一半內容與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重復,實際上難以用到,也浪費了行政成本,甚至在極個別情況下還會出現以紀代法、越俎代庖的情況。
此次修訂落實了從嚴治黨、黨要管黨的要求,強化違紀查處,為黨紀「加碼」,在法律之前為黨員劃定紀律底線,從小錯抓起,不讓黨紀嚴於國法淪為空話。

Ⅳ 公職人員可以炒股

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個人可以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但不得在上班期間和利用辦公室的設備進行炒股,違反者會給予紀律處分,屢教不改的會遭到辭退處分。

根據《關於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個人證券投資行為的若干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個人證券投資行為,是指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將其合法的財產以合法的方式投資於證券市場,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的行為。

第三條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個人可以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在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時,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嚴禁下列行為:(六)利用工作時間、辦公設施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

第九條黨政機關工作人員違反本規定的,應當給予黨紀處分、行政處分或者其他紀律處分;有犯罪嫌疑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有違法所得的,應當予以沒收。

(4)最嚴黨紀發布炒股擴展閱讀:

根據《關於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個人證券投資行為的若干規定》

第四條上市公司的主管部門以及上市公司的國有控股單位的主管部門中掌握內幕信息的人員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準買賣上述主管部門所管理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第五條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及其派出機構、證券交易所和期貨交易所的工作人員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準買賣股票。

第六條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任職的,或者在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授予證券期貨從業資格的會計(審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投資咨詢機構、資產評估機構、資信評估機構任職的,該黨政機關工作人員不得買賣與上述機構有業務關系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第七條掌握內幕信息的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在離開崗位三個月內,繼續受本規定的約束。由於新任職務而掌握內幕信息的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在任職前已持有的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必須在任職後一個月內作出處理,不得繼續持有。

Ⅳ 股票操作的紀律有哪些

1.永遠不要相信經濟學家關於股市的預測。當然,如果他們的預測停留在純哲學或周易的范疇,還是可以認真看一看的,它可以為你提供一些茶餘飯後的談資。 2.永遠不要相信電視台的股評「老師們」。如果他們真能說對明天哪只股票漲停,還有必要從事股評這份「很有前途的職業」么?3.如果你不知道每年的什麼時候發布年報、什麼時候召開股東大會決定分紅,唯一的辦法就是趕緊補課,因為那意味著行情。4.如果你不知道權證與 股票的具體區別,最明智的辦法就是在真的弄明白之前不要買入權證。除非你意志很堅強,或者你一向視金錢如糞土。5.如果你的目標是收益10%,這很容易做到,如果你的目標是讓自己的股票價格翻一番,那你最好清醒一下:15年來,中國股市中打算翻一番的人,一般的結果都是賠得一塌糊塗;而真正翻了一番的人,在入市時並沒有奢望賺很多錢。6.當你開始賺到錢時,當你出手越來越彪悍時,要及時意識到:你最危險的時候到了。這個時刻一般發生在新股民入市的第一個月,而你要記住的事實是:大部分新股民第一個月都是賺錢的,因此,你不要以為自己擁有特別的天賦。保持如履薄冰的心態吧,因為你的腳下確實只是薄冰。7.股市存在一天,莊家就會存在一天。散戶和莊家的關系就像 羚羊與獅子,雙方在對立統一中構成草原的生態。股市離開誰都會變味,你只要確保自己不是那隻跑得最慢的羚羊就足夠了。但千萬別因此而高興的太早,因為很可能,你確實就是那隻跑得最慢的。8.永遠不要相信長線投資。這里是中國股市,沒有人知道三年以後會變成什麼樣,想想三年前就相信這句話了。除非你確認自己的神經中樞足夠粗壯,堅韌到能使你等到秋收的那一天,否則,適度節制你的慾望才是最重要的。因為你是新股民,不是巴菲特。9.永遠不要同時關注超過30隻股票。1個新股民同時關注30隻股票的結局,和1個男人同時娶30個妻子的下場不會有任何區別。10.無論這只股票的價格今天跌了多少,也永遠不要把你全部的錢一次投入。因為,你永遠不知道,明天股價是不是會繼續下跌。坐以待斃的感覺絕對是新股民最不幸的開端。11.永遠保持你的賬戶上有40%的現金,那是你應付突如其來的暴跌時唯一的彈葯。沒有這些彈葯,暴跌時你只能站在天台上跳下去。12.如果你不幸買入一隻股票後,它還在繼續下跌,那麼,當跌幅超過10%時,你要考慮的不是賣出,而是繼續買入,和絕大部分人往相反的方向跑。當然,這一條只在牛市有效,而未來的一年恰好屬於牛市。在股市裡反敗為勝不是傳說,但需要一點狡猾和對資金的合理調度,以及牛市大行情的支撐。13.當你決心成為股民的那一刻,勇於承擔責任就是你的義務,虧了不要怪社會與政府,因為你賺錢的時候從來沒有想過感謝他們。14.不要試圖去搶基金經理們的飯碗。你只需要踏踏實實地研究行業排名與每股收益,從中「發現」上市公司的投資價值。這遠比「發掘」公司的投資價值更為實際——那是基金經理們的活兒。15.不要去研究MSCD指標理論、波浪理論、三線開花理論等等。這些書要麼是美國人寫的,要麼就是已經虧損得退出股市的人寫的。如果你已經學會了,那永遠只把這些技術指標作為參考,而不是依據。K線圖與成交量圖,是你唯一的技術必修課。16.如果你不知道什麼叫「股改」,趕緊去補課,因為這正是把你吸引入股市的原因。大股東送給你股票等於是給你送錢,因此,知道股改行情將在哪些股票上延伸,十分必要。

Ⅵ 黨紀新規被誤讀:黨員不能炒股嗎

黨員可以炒股的,但是有部分職位是不行的,具體如下:

1.上市公司的主管部門以及上市公司的國有控股單位的主管部門中掌握內幕信息的人員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準買賣上述主管部門所管理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2.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及其派出機構、證券交易所和期貨交易所的工作人員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準買賣股票。

3.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任職的,或者在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授予證券期貨從業資格的會計(審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投資咨詢機構、資產評估機構、資信評估機構任職的,

這些黨政機關工作人員不得買賣與上述機構有業務關系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4.掌握內幕信息的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在離開崗位三個月以內,繼續受該規定的約束。由於新任職務而掌握內幕信息的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在任職前已持有的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必須在任職後一個月內作出處理,不得繼續持有。

(6)最嚴黨紀發布炒股擴展閱讀:

黨員購買股票規定的歷史:

關於買賣股票問題,我們經歷了一個從一律禁止到逐步放寬的過程。

在1993年10月,黨中央、國務院作出了關於黨政機關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不準買賣股票的規定。當時在我們國家證券市場監管機制還不夠健全的歷史條件下,這一規定對於促進黨政機關領導幹部廉潔自律,保證證券市場健康發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隨著我國證券業監管制度的逐步健全,特別是《證券法》的頒布實施,證券市場的監督管理越來越規范了。為此,在2001年4月黨中央、國務院決定有限制地放寬對黨政機關工作人員買賣股票的規定,出台了《關於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個人證券投資行為若干規定》。

Ⅶ 中央發布「最嚴黨紀」嚴在哪

1、70多項與法律重合內容刪除,黨紀嚴於法律;
2、突出政治紀律,誰在黨內搞團團伙伙、對抗組織審查必被嚴懲;
3、強調組織紀律,誰再參加老鄉會、違規提拔幹部必受處分!
4、強調廉潔紀律,誰敢縱容子女親屬經商,必遭黨紀嚴懲!
5、重視群眾紀律,為群眾辦事還吃拿卡要,再這樣就處分!
6、明確工作紀律,不負責、亂干預、泄秘密,結局只有被處分!
7、嚴肅生活紀律,作風不好,不違法就能免制裁?做夢!

Ⅷ 黨員幹部可以炒股嗎

黨員幹部可以炒股,但是不能『違反有關規定』。

對於黨員幹部是否能炒股的焦點問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八十八條這樣明文規定:

違反有關規定從事營利活動,有下列行為之一,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一)經商辦企業的;

(二)擁有非上市公司(企業)的股份或者證券的;

(三)買賣股票或者進行其他證券投資的;

(四)從事有償中介活動的;

(五)在國(境)外注冊公司或者投資入股的;

(六)有其他違反有關規定從事營利活動的。

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和其他特定關系人的經營活動謀取利益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理。

違反有關規定在經濟實體、社會團體等單位中兼職,或者經批准兼職但獲取薪酬、獎金、津貼等額外利益的,依照第一款規定處理。

(8)最嚴黨紀發布炒股擴展閱讀:

黨政人員炒股 這7類行為必須禁止

從《關於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個人證券投資行為若干規定》中可以知道,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個人可以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但在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時,除了國家的法律法規外,《關於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個人證券投資行為若干規定》明確,嚴禁下列七類行為。

(一) 利用職權、職務上的影響或者採取其他不正當手段,索取或者強行買賣股票、索取或者倒賣認股權證;

(二) 利用內幕信息直接或者間接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或者向他人提出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的建議;

(三) 買賣或者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其直接業務管轄范圍內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四) 借用本單位的公款,或者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的資金,或者借用主管范圍內的下屬單位和個人的資金,或者借用其他與其行使職權有關系的單位和個人的資金,購買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

(五) 以單位名義集資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

(六) 利用工作時間、辦公設施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

(七) 其他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

參考資料:《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網路

Ⅸ 最嚴黨紀公布 揭秘黨紀"從嚴"嚴在哪兒

紀法分開:
刪除70餘條與國法重復內容紀嚴於法
條例修訂:紀法分開,紀在法前,紀嚴於法。修訂刪除了70餘條與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重復的內容。修訂後,條例從原來的3編、15章、178條、24000餘字縮減為3編、11章、133條、17000餘字。例如,之前與刑法等重合的貪污賄賂、失職瀆職等內容,不再單獨規定於黨紀中。

Ⅹ 中央"最嚴黨紀"發布 黨員幹部如何擔責

一在思想上要嚴格要求自己,有高度廉潔的意識,要明白自己的身份,要在生活、工作、學習中事事做表率,讓黨員幹部的優秀形象時時體現出來。要積極參加學習,多學習一下新形勢下黨中央的政策、方針,要在思想上與黨中央的精神保持一致,思想有方向,個人行為才不會迷失方向。
二是要有堅強的黨性,並且隨時都能夠體現出來。黨性不僅僅在表現思想上,表現在工作中,在平時的生活中更要以身作則,無論面對誰都不能放鬆要求,不能妄議中央方針政策,因為不管你對朋友或者家人的信任度有何大,也許一個不經意的玩笑,都會給黨和政府帶來嚴重的負面影響,都會讓一個黨員幹部的形象打了折扣,這樣的事件已經在過去出現過不少了,某些人的教訓是深刻的。
三是如何讓自己的形象更為高尚,更須要黨員幹部在管好自己嘴的同時,更要謀事、幹事,努力干實事,通過幹事讓黨員幹部的最美體現出來,這是新形勢下黨員幹部最需要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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