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國債逆回購的最新文件
如果您咨詢的是國債逆回購的最新規定。
自2017年5月22日起,國債逆回購新規主要有以下變化:
一、滬深市場國債逆回購的計息規則發生變化
國債逆回購收益=成交額×每百元資金到期年收益率×實際占款天數/365天。
實際占款天數是指當次回購交易的首次交收日(含)至到期交收日(不含)的實際天數,按自然日計算,以天為單位。
二、滬市國債逆回購收盤價的計算方法發生變化
國債逆回購收盤價為當日該證券最後一筆交易前一小時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權平均價(含最後一筆交易)。當日無成交的,以前收盤價為當日收盤價。
參考資料:《上海證券交易所債券交易實施細則》及《深圳證券交易所債券交易實施細則》
B. 國債逆回購的手續費詳細有哪些
手續費一般按照每10萬元收取1元的標准執行。2天以上的逆回購,券商會稍微做些折扣。另外,國債逆回購手續費詳細表如下:
國債逆回購本質上一種短期貸款,個人通過國債回購市場把自己的資金借出去,獲得固定的利息收益;而回購方,也就是借款人用自己的國債作為抵押獲得這筆借款,到期後還本付息。
國債逆回購,頭一日買入的資金(以交易品種1天的為例,依次可以類推),第二個交易日資金就可以到賬,第三個交易日可以取出。問題是收益率偏低,適合賬戶資金在沒有買入個股或其他交易品種時,進行操作。
參考資料:網路-國債逆回購
C. 國債逆回購新規定後購買時有什麼變化
自2017年5月22日起,國債逆回購新規主要有以下變化:
一、滬深市場國債逆回購的計息規則發生變化
國債逆回購收益=成交額×每百元資金到期年收益率×實際占款天數/365天。
實際占款天數是指當次回購交易的首次交收日(含)至到期交收日(不含)的實際天數,按自然日計算,以天為單位。
二、滬市國債逆回購收盤價的計算方法發生變化
國債逆回購收盤價為當日該證券最後一筆交易前一小時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權平均價(含最後一筆交易)。當日無成交的,以前收盤價為當日收盤價。
參考資料:《上海證券交易所債券交易實施細則》及《深圳證券交易所債券交易實施細則》
D. 國債逆回購新規周五是不是沒有一天的了
國債逆回購新規後,周五仍存在一天期國債逆回購品種的交易。
E. 國債逆回購新規包括哪些 新規執行後有什麼影響
國債逆回購2017年5月22日起執行新規,該新規核心內容大致包括三方面:
1、修改質押式回購計息規則,計息天數從回購期限的名義天數修改為資金實際占款天數,以消除名義計息天數規則下由於周末和節假日因素導致的回購利率大幅波動;
2、將全年計息天數從360天改為365天;
3、修改質押式回購收盤價計算方法,由當日最後一筆交易前一分鍾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權平均價修改為當日最後一筆交易前一小時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權平均價,以提高回購收盤價穩定性。
新規執行後,行業人士普遍認為,交易所債券回購利率的節假日效應將消失。而且隨著交易所進一步優化質押式回購投資者結構,回購市場大幅跳動的局面將漸漸成為歷史。
F. 國債逆回購計息新規怎樣算佔用資金
國債逆回購的收益=金額*利率除以365*天數傭金收取:國債一、二、三、四天回購傭金水平為10萬元一天一元;七天回購,10萬元每筆5元;十四天回購,10萬元每筆10元;二十八天回購,10萬元每筆20元,二十八天以上回購,10萬元每筆30元封頂。傭金通常介於收益的4%至6%間。舉例:100萬元做國債一天逆回購GC0011、收益:取2011年6月23日(周四)當日報價中間價8.825(當日開盤價7.5,最高10.15)計算,當日取得收益:100萬*8.825%/360=245.14元。2、傭金:100萬*0.001%=10元。3、資金回款:245.14-10=235.14元。4、純收益率:年化利率=235.14*360/1000000=8.465%注意:(註:上海證券交易[2040xx]所規定「一年的天數為」360天,深圳交易所[1318xx]規定為365天。)國債逆回購也會出現一個波動的價格,該價格是到期的利率。當成交購進國債逆回購後,需要等待回購到期,系統自動還本付息,不需要再像股票一樣賣出去。
G. 國債逆回購新規之後,周四做一天國債逆回購,周五資金可用,如果資金
周四做一天國債逆回購,周五資金可用,不管用不用這個資金,都是計算三天的利息,不會因為周五用了這些資金就不算周六周日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