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所有債券都有擔保人嗎
擔保是用來提高債券可信度的,是有成本的,很多債券是不用擔保人的。
B. 貸款人無力償還要求延期,債券方要求擔保人還錢,是否合理
在債務人無力償還或者不肯償還的情況下,債權人可以要求擔保人還錢。擔保人在替債務人償還債務後,有權向債務人追討相應款項
C. 發行公司債劵 什麼情況下可無擔保人
應該沒有硬性規定。設置擔保主要為了提升信用等級,增強投資者購買信心,降低發行費率。個人認為,公司自身信用等級較高的情況下,如AA級以上,增設擔保的意義就不太大了。低於這個信用等級,投資者很難相信你,可能導致不能足額募集。市場上大的投資機構基本都按信用等級設置風險限額,信用等級低的債券不會買太多。
D. 當債券人無法償還貸款,擔保人直系親屬(妻子,父母。兒女)名下的財產是不是也要用來償還貸款呢
擔保人沒有能力償還的話,有擔保人的妻子進行有適當的償還,因為夫妻財產是共同的,所以可以共同償還,但擔保人的妻子和兒女不需要償還。
擔保人還不了的,債權人必須進行償還的。
E. 「對單個被擔保人債券發行提供的擔保責任余額不得超過凈資產的30%。」該如何理解這句話
《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
第二十七條 融資性擔保公司對單個被擔保人提供的融資性擔保責任余額不得超過凈資產的10%,對單個被擔保人及其關聯方提供的融資性擔保責任余額不得超過凈資產的15%,對單個被擔保人債券發行提供的擔保責任余額不得超過凈資產的30%。
F. 為什麼上市商業銀行可以作為上市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擔保人
商業銀行提供擔保有利於提升債券的信用等級。企業債的擔保人是影響債券信用評級的重要因素。從評級角度考慮,償債的可靠性即投資人能否到期還本付息是關鍵點。商業銀行作為擔保人,不僅可靠性上有點類似於准財政擔保,而且數十億的企業債擔保對規模和現金流龐大的銀行根本構不成壓力。
G. 「對單個被擔保人債券發行提供的擔保責任余額不得超過凈資產的30。」該如何理解這句話
《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
第二十七條融資性擔保公司對單個被擔保人提供的融資性擔保責任余額不得超過凈資產的10%,對單個被擔保人及其關聯方提供的融資性擔保責任余額不得超過凈資產的15%,對單個被擔保人債券發行提供的擔保責任余額不得超過凈資產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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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上市公司為什麼不能作為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擔保人
上市公司做任何的擔保都需要被擔保方提供反擔保措施
I. 債券問題,借款人跑了,兩個擔保人,一個擔保人償還了所有債務,另一擔保人無經濟能力償還,還款擔保人該
擔保法12條規定,已經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有權要求其他保證人清償應當承擔的份額。所以,可以到法院起訴另外一個擔保人,由法院判決,當然如果確實無經濟能力,起訴後也難於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