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可換股債券的意思
可轉換債券的種類很多,國內常見的就是可以轉換為股票的債券,你就這么理解即可;
可轉換債券的發行有很多條件限制,主要有:
1、三年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不能低於6%,與扣除非經常損益的凈資產收益率相比,以低者為准;
2、債券余額不能高於最近一期凈資產的40%;
3、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潤足以支付一年的利息。
所以說,能夠發行可轉換債券的公司一般來說還是不錯的公司,不容易破產的。另外,除了凈資產15億元以上的企業,發行可轉換債券必須提供足額擔保,即即使公司破產,你的債券投資是完全可以收回的;
債券的轉換比例和轉換價格是在債券的募集說明書中披露的,但是在每次分紅後,該數據是要調整的,需要你注意關注。
2. 公司在什麼時候會決定收回自己發行的債券
公司發行的債券可分為可贖回和不可贖回債券。不可贖回債券比較常見,債券到期時,公司還本付息;存續期內,付息日支付利息。可贖回債券的贖回條件,假設公司發3年期的債券,票面利率是5%,即每年支付5%的利息。公司發債一年以後,市場的利率是2%。此時公司會可能會選擇贖回票面利率5%的債券,再重新以2%的票面利率發債,減少了利息支付,降低了融資成本。
3. 收回債券是什麼意思
債券折價是價格小於票面價值的差額。債券折價是由於債券的票面利率低於市場利率而產生的。
對債券購買者來說,低於面值購得債券是為以後逐期少得利息而預先得到的補償;對債券發行人來說,每期可按低於市場利率的票面利率支付利息,也就樂於接受按低於債券面值的價格出售債券,折價是為以後逐期少付利息而預先付出的代價,相當於向投資者預付了一部分款項。這種情況下的折價實質上同樣是對票面利息的調整。當投資者折價購人債券後,每期按票面利率計算的利息額小於實得的利息收入,只是應計利息的一部分。在實務處理中,應將折價額在債券的存續期內予以攤銷。攤銷方法與溢價額攤銷相同,也多採用直線攤銷法。
4. 持有至到期債券 可提前贖回債券 期初調整後攤余成本如何計算
1、2005年到2009年5年的利息調整攤銷合計應該等於21650,所以2009年的利息調整攤銷=21650-3917-4113-4319-4535=4766,所以2009年利息收入=30000-4766=25234。如果直接用公式計算利息收入,2009年的利息調整攤銷不會等於4766,也就不會把攤余成本調整到500000,這是由於前面的計算四捨五入,累計到2009年造成不等,所以2009年要採用這種計算方法而不是直接用公式,只有這樣才能將四捨五入累計的不等消除,使得最後一年攤余成本等於面值500000。
2、200000*0.952381+30000*0.952381+18000*0.907029+18000*0.863838+300000*0.863838=510075
當期收回債券本金的現值=200000*0.952381
當期利息的現值=30000*0.952381
以後期間利息的現值=18000*0.907029+18000*0.863838
剩餘債券本金的現值=300000*0.863838=510075
這個計算式計算的時點是2007年1月1日,收回本金200000是在2007年12月31日,即還有一年的時間,實際利率是5%,2007年12月31日距離2007年1月1日有1年,所以用一期現值系數0.952381,2008年12月31日距離2007年1月1日有2年,用二期現值系數0.907029,2009年12月31日距離2007年1月1日有3年,用三期現值系數0.863838。
票面利率6%,2007年的時候,本金還是500000,所以當期利息=500000*6%=30000,2007年12月31日,收回本金200000,則剩餘本金只有300000,2008年利息=2009年利息=300000*6%=18000
5. 說明可回售條款對債券價格的各種影響
可回售條款對債券的影響主要在於當可回售時點前,當債券市場價格低於回售價格時,存在理論上無風險套利機會,部分市場資金會借用這些機會套取超出市場正常水平的利息差,其計算方式是(債券回售價格-債券市場價格-相關費用)/債券市場價格*365(或360,這要視乎具體情況)/當前距離回售時點的天數(或當前距離預期回售後收回相關現金的天數),計算得出來的是年化收益,用這個年化收益率對比當前相關時間段內的短期資金利率水平,當這個年化收益率高於當前相關時間段內短期資金利率水平時就會存在套利機會,直到這種套利機會弱化時對債券價格推升就會相應減弱。
很多時候對於普通類債權債券(主要是指非可轉債)有可回售條款時都附有在可回售發生時點前,債券發行人調整回售時點後債券票面利率的公告(只能不調整或上調,不能下調),這是防範債券在發行時票面利率偏低,而發行後市場利率大幅走高,導致有較大面積發生回售的情況發生,對發行人的短期償付能力造成壓力,一般當市場預期債券票面利率會在回售時點後上調時對當前的該債券的市場價格會起到一定的支撐作用。
6. 什麼是可回收債券
可回收債券回售,通常發行人承諾在正股股價持續若干天低於轉股價格或非上市公司股票未能在規定期限內發行上市,發行人以一定的溢價(高於面值)收回持有人持有的轉債。
這種溢價一般會參照同期企業債券的利率來設定的。如南化轉債設定的回售條款為:本公司股票未能在距轉債到期之日12個月以前上市,轉債持有人有權將持有的可轉債全部或部分回售給本公司, 回售價為可轉債面值加上按年利率5.6%(單利)計算的四年期利息,扣除本公司已支付的利息。
7. 對於可贖回債券,利率下降為什麼會使公司想收回債券
利率下降,意味著公司可以以更低的融資成本進行融資,因此對於之前在利率較高時發行的成本較高的可贖回債券公司往往會贖回,進行新的融資。
8. 可轉換債券的回售條款是什麼
回售條款是為可轉換公司債券投資者提供的一項安全性保障,當可轉換公司債券的轉換價值遠低於債券面值時,投資人依據一定的條件可以要求發行人以面值加計利息補償金的價格收回可轉換公司債券。回售條款賦予了可轉換公司債券投資者一種權力,投資者可以根據市場的變化而選擇是否行使這種權利,這一條款在一定程度上保護了投資者的利益,相當於發行公司提前兌付本息。回售作為投資者的權力會增加轉債的期權價值。
當可轉換公司債券的轉換價值遠低於債券面值時,持有人必定不會執行轉換權利,此時投資人依據一定的條件可以要求發行公司以面額加計利息補償金的價格收回可轉換公司債券。為了降低投資風險吸引更多的投資者,發行公司通常設置該條款。它在一定程度上保護了投資者的利益,是投資者向發行公司轉移風險的一種方式。回售實質上是一種賣權,是賦予投資者的一種權利,投資者可以根據市場的變化而選擇是否行使這種權利。
9. 可提前贖回債券利息收入的確認問題!
第二個問題 我先給你回答下
18000*0.907029 這個是 2012年年末收回利息 折算到現在 就是用兩年的利率咯
18000*0.863838 這個是2013年 年末收回的利息 是三年的利率咯
至於第一個問題 你看看財務管理的書 年金現值系數的概念
這點東西是挺難理解的 當時我也沒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