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居民企業與非居民企業應如何區分他們的納稅標准有何區別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的第二條 企業分為居民企業和非居民企業。
1、居民企業,是指依法在中國境內成立,或者依照外國(地區)法律成立但實際管理機構在中國境內的企業。
2、非居民企業,是指依照外國(地區)法律成立且實際管理機構不在中國境內,但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但有來源於中國境內所得的企業。
二、納稅標準的區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1、所得稅來源不同
(1)居民企業應當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境外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2)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應當就其所設機構、場所取得的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以及發生在中國境外但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應當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2、稅率不同
(1)居民企業所得稅的稅率為25%。
(2)非居民企業取得本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的所得,適用稅率為20%。
(1)有限稅額債券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第三章 應納稅額
第二十二條 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乘以適用稅率,減除依照本法關於稅收優惠的規定減免和抵免的稅額後的余額,為應納稅額。
第二十三條 企業取得的下列所得已在境外繳納的所得稅稅額,可以從其當期應納稅額中抵免,抵免限額為該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計算的應納稅額;超過抵免限額的部分,可以在以後五個年度內,用每年度抵免限額抵免當年應抵稅額後的余額進行抵補:
(一)居民企業來源於中國境外的應稅所得;
(二)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取得發生在中國境外但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應稅所得。
第二十四條 居民企業從其直接或者間接控制的外國企業分得的來源於中國境外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外國企業在境外實際繳納的所得稅稅額中屬於該項所得負擔的部分,可以作為該居民企業的可抵免境外所得稅稅額,在本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抵免限額內抵免。
參考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_網路
㈡ 求助:關於稅務會計方面的幾道判斷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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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稅收籌劃的方法有哪些舉例說明。
1、 差旅費補貼(差旅費津貼200元、誤餐補助200元。超過部分並計「工資、薪金」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
是因出差產生的,不計稅,標准根據當地稅務機關規定的
2、 職工離職有個稅法優惠,員工領取的離職補償金在當地員工年平均工資三倍以內的免個所稅;
3、 通訊費:
單位因工作需要為個人負擔的辦公通訊費用,採取全額或限額實報實銷的,暫按每人每月不超過300元標准,憑合法憑證,不計入個人當月工資、薪金收入徵收個人所得稅。
單位為個人負擔辦公通訊費用以補貼及其他形式發放的,應計入個人當月工資、薪金收入徵收個人所得稅。
4、 職工夏季防暑降溫清涼飲料費
報銷形式可以不計稅,隨工資發要交稅
5、 發票沖抵 (為不實開支不建議)
6、 大筆收入分次拿
某高校教師業余在一家企業兼職做項目,項目完成後一次取得勞務報酬30000元整。他如果一次性申報納稅,則
應納稅所得額
30000-30000×20%=24000元
應納稅額
24000×20%×(1+0.5)-2000=5200元
而如果與企業協商,分兩個月支付兩次,則每次應納稅額=(15000-15000×20%)×20%=2400元,總計納稅額為4800元。兩者相比,節約400元。
稅務師評述: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勞務報酬所得按收入減除20%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對勞務報酬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20%,但對個人取得勞務報酬收入的應納稅所得額一次超過20000~50000元的部分,按照稅法規定計算的稅額,加征5成,超過50000元的部分,加征10成。這樣計算後再減去2000的速算扣除數就是該教師的應納稅額。對勞務報酬所得征稅以次數為標准。
可見,納稅人如能把一次收入多次取得,將所得分攤,增加扣除次數,就能降低應納稅所得額,從而節省稅收支出。
7、提高福利降工資
西安高新區一公司聘用高管,計劃支付年薪是120萬,但經過咨詢稅務師事務所,與高管達成協議,將年薪降低為80萬,同時給高管提供一套現房和一輛車供使用。此外,鑒於該公司員工以技術性員工居多、聘用合同期相對較長等特點,又適當降低員工名義工資,同時為員工提供宿舍以及將繳納的公積金、養老保險等金額適當提高,從而提高員工福利。粗略計算,該公司高管因此起碼少繳40%的個稅。
稅務師評述:增加薪金收入能滿足消費需求,但由於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的稅率是超額累進稅率,當累進到一定程度,新增工資薪金帶給個人的可支配收入就逐步減少。因此想辦法降低名義收入,把個人現金性工資轉為提供必需的福利待遇,這樣既滿足了消費需求,又可少繳個人所得稅。
8、勞務報酬工資化
西安一私企老闆,雇別人經營自己的私企,自己又在另一家公司工作,每月工資約為 4000元。他一開始沒有與這家公司簽任何合同,則4000元作為勞務報酬所得應納稅額=(4000-800)×20%=640元。但後來經過咨詢,假如他與該公司建立僱傭關系,則4000元作為工資薪金收入應納稅額=(4000-2000)×10%-25=175元,與之前相比每月節稅465元。
9、高工資那個月分部分到後面的低收入月份
某公司業務員,平常工資一般5000——8000左右,6月份是業務旺季提成收入高,合計工資收入30000元,如果將部分工資分攤到6個月,每月拿12000元,最後一個月10000元,這樣合計納稅總額為6470元;如果正常納稅應該是30000元納5620,加上接下來5個月的8000每月合計1725元一共是7345元,這樣就多納了接近1000元的稅。
收入很不穩定的人尤其適用這種辦法,叫削峰平谷。
10、提高三險一金的額度
㈣ 12萬以上個人所得稅申報怎麼計算
應納稅稅額=(每月收入額-檢出費用標准)*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年薪十二萬應交的個人所得稅為:(12000012-3500)*20%-555=745。
計交的個人所得稅計算如下:例子:如你當月累計收到工資:6500元時:應納個稅所得額=6500-3500=3000。應交個=3000*10%=300,速算扣除=105,實交個稅=300-105=195;你的到手工資收入:6500-195=6305元。
(4)有限稅額債券擴展閱讀:
徵收辦法:征稅對象。
1、法定對象
我國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是在中國境內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國境內居住而從中國境內取得所得的個人,包括中國國內公民,在華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員和港、澳、台同胞。
2、居民納稅義務人
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滿1年的個人,是居民納稅義務人,應當承擔無限納稅義務,即就其在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3、非居民納稅義務人
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不滿一年的個人,是非居民納稅義務人,承擔有限納稅義務,僅就其從中國境內取得的所得,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