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國債逆回購4天期,計息13天是什麼意思
國債逆回購是4天,有13天的收益。
短期借貸,類同於銀行同業拆借,計息周期可以精確到一天。而又因其借貸以國債作為抵押,安全性等於國債,可以說零風險。
也就是說,個人投資者通過國債回購市場把自己的資金借給回購方(借款人),從而獲得較為固定的利息收益。而回購方(借款人)用自身持有的國債作為抵押,從而獲取資金做其他的投資,到期後還本付息。
如果有較難理解的,應當是它為什麼叫做「逆回購」。這個「逆」是說回購方(借款人)在未來的某一時間要將抵押的國債贖回,而進行的反方向交易。
對於投資者而言,國債逆回購購買方式跟股票的購買方式一樣,可以進行連續競價,然後以競價的利率成交。但是有一點要注意,其價格就是相對應的年化利率,而不是真正的價格。
1、門檻較低。深證市場最低1000元即可參與,按照1000元為單位遞增;上海市場以10萬元為起點,按照10萬的倍數遞增。和存款類似,錢越多越容易拿到高收益,同樣期限的國債逆回購,上海市場的利率一般高於深圳市場。例如今天1天期的深圳市場國債逆回購利率為0.5%,上海市場為2.47%,後者相當於前者的5倍!有錢人賺錢的機會就是多,讓人羨慕嫉妒恨。
2、收益率高。國債逆回購年化收益率正常在0.5%-3%之間,碰到季末資金緊張的時間,經常會超過10%,甚至超過70%(2017年12月28日,滬市1天期限的國債逆回購最高利率為72%)。對比下放在賬面上做活期存款,年利率只有0.35%,同等安全級別的國債逆回購利率比活期存款高了1-20倍。
㈡ 國債逆回購問題。如果我周五做了3天的,到期的收益率怎麼算,周六周日算不算
國債回購的到期日與清算日是T+回購期,清算日跳過非工作日,你周五做的三天回購,那麼到期日就是下周周一,清算日則是下周三,所以你的收益是清算日的次日到賬。
周五進行一天品種的交易,資金要在周一返還,只能獲得一天的利息,周末兩天是不計息的;但如果周五進行了三天品種交易,周末兩天是計息的。
收益率是:
年收益率=成交額×交易價格×回購天數/成交額×360
成本=成交額×手續費率。
沒有最低5元的限制。只按規定的傭金率收取。如一天逆回購10萬收1元,兩天10萬收2元,7天10萬收5元。
與股票交易不同的是,逆回購在成交之後不再承擔價格波動的風險。逆回購交易在初始交易時收益的大小早即已確定,因此逆回購到期日之前市場利率水平的波動與其收益無關。從這種意義上說,逆回購交易類似於抵押貸款,它不承擔市場風險。
不考慮CPI的因素的話,國債是一種在一定時期內不斷增值的金融資產,而國債逆回購業務是能為投資者提高閑置資金增值能力的金融品種,它具有安全性高、流通性強、收益理想等特點。
因此,對於資金充裕的機構來說,充分利用國債逆回購市場來管理閑置資金,以降低財務費用來獲取收益的最大化,又不影響經營之需,不失為上乘的投資選擇。 對於有大額閑散資金的投資者來說,國債逆回購也不失為一個好的理財工具。
㈢ 國債逆回購問題,如果周五做了3天的,到期的收益率怎麼算周六周日算不算
做了三天按三天的,不分工作日不工作日。周六周日都算。周一資金可用,周二可取。可用可取要看工作日的。就是說如果你周五做了二天的,也是周一資金可用,周二可取。
㈣ 專家你好! 我的問題是:我在1月24日買了7日國債逆回購,到期日應該是幾號
到期日還是1月31日,但是按交易清算規則來說,債券回購到期日是非交易日時,其到期清算會順延到下一個交易日,也就是說春節長假後第一個交易日即2月7日才會進行債券回購到期清算。
註:2月7日那天的債券逆回購資金在交易時段內是可用並不可取,要等到當天交易結束並進行交易清算後,這些資金才會變成可了取。
至於債券回購到期後至到期結算這一段時間里不會再進行利息計算,也不會得到活期利息,也就是說1月24日進行的7天期國債回購,實際上是要借14天的。實際上如果你知道這清算規則會不難發現,實際上在1月24日當天的7天期國債回購利率是14天期國債回購利率在同一交易時段內的交易價格的2倍左右。實際上就是這些清算規則因素所造成的。
㈤ 國債逆回購到期購回金額如何計算
每筆債券逆回購交易到期購回金額的計算公式為:到期購回金額=成交數量*購回價,購回價=100元+成交價格*回購天數/365天(註:上交所為360天),到期購回金額的計算結果按照四捨五入原則取至0.01元
㈥ 上交所的 國債逆回購 遇到長假時,利息怎樣計算204091,204182
國債逆回購利息是算上節假日的,比如你買的是7天期的,那麼享受完7天的利息之後,如果資金再遇到節假日,那麼按活期計息,資金到賬時間順延到第一個開市日。
㈦ 國債逆回購到期怎樣入賬提現
國債逆回購,本質就是一種短期貸款,也就是說個人通過國債回購市場把自己的資金借出去,獲得固定的利息收益;而回購方,也就是借款人用自己的國債作為抵押獲得這筆借款,到期後還本付息。通俗來講,就是將資金通過國債回購市場拆出,其實就是一種短期貸款,即你把錢借給別人,獲得固定利息;而別人用國債作抵押,到期還本付息。逆回購的安全性超強,等同於國債。
國債回購交易是買賣雙方在成交的同時約定於未來某一時間以某一價格雙方再行反向成交。亦即債券持有者(融資方)與融券方在簽訂的合約中規定, 融資方在賣出該筆債券後須在雙方商定的時間,以商定的價格再買回該筆債券, 並支付原商定的利率利息。
國債逆回購是其中的融券方。對於融券方來說,該業務其實是一種短期貸款,即你把錢借給別人,獲得固定利息;別人用國債作抵押,到期還本付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