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可轉換公司債券的賬務處理
你好。
其實,可轉換公司債券在行使轉換權時可以轉換成多少股份,不是會計處理的問題,而應當根據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方案確定。
題中可轉換公司債券轉換股份數的計算方法為:「按當日可轉換公司債券的賬面價值計算轉股數」。因此,轉換股份時應當以可轉換公司債券的賬面價值為依據確定轉換的股份數。則:無論到期一次還本付息還是分期付息到期還本,可轉換公司債券的賬面價值都可以直接取得。
然而,題中分期付息到期還本下行使轉換權時,相關會計分錄顯示已到期尚未支付的利息並未支付也不再支付,而是作為轉換基礎的一部分,因此,該利息構成了「可轉換公司債券的賬面價值」,參與轉換股份數的計算。
還是強調一點,在計算轉換股份數時,應當以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方案或者試題中設定的條件說明為准。應當說,題中相關解題條件敘述並不完整清晰,這也可能與舉例說明有關吧。
Ⅱ 練習可轉換債券的會計處理
票面利率40%?4%吧?
首先,計算出負債成分的公允價值=20 000 000*4%*PA(3,8%)+20 000 000*PV(3,8%)=17 041 600
權益成分的公允價值=21030 200-17 041 600=3 988 600
會計分錄為
借:銀行存款 21 030 200
應付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利息調整)2 958 400 (20 000 000-17 041 600)
貸: 應付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面值) 20 000 000
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3 988 600
支付利息時
借:財務費用1 363 328
貸:應付利息 800 000
應付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利息調整)563 328
2007年末應付可轉換債券的賬面價值
20 000 000-(2 958 400 -563 328)=17 604 928
08年1月1日,轉股時
可轉換的股數為 10000000/20=50 000 (股)
借:應付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面值) 10 000 000
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1 994 300 (3 988 600*50%)
貸:應付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利息調整)1 197 536 (2 958 400-563 328)/2
股本 50 000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 10 746 764
Ⅲ 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和轉換的會計處理
發行:
1、如果認為轉換權有價值,並將此價值作為資本公積處理;
2、不確認轉換權價值,而將全部發行收入作為發行債券所得。
債券轉換:
1、採用賬面價值法,將被轉換債券的賬面價值作為換發股票價值,不確認轉換損益。
2、在市價法下,換得股票的價值基礎是其市價或被轉換債券的市價中較可靠者,並確認轉換損益。采。
A公司的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63000
應付債券——可轉換債券——利息調整6778.8
貸:應付債券——可轉換債券——面值 60000
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6778.8
B公司只買了40%的債券所以按40%部分做分錄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面值 24000
——損益調整1200
貸:銀行存款25200
(3)購買可轉換債券的賬務處理擴展閱讀:
根據《可轉換公司債券管理暫行辦法》:
第二十六條
上市公司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在發行結束6個月後,持有人可以依據約定的條件隨時轉換股份。重點國有企業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在該企業改建為股份有限公司且其股票上市後,持有人可以依據約定的條件隨時轉換股份。
第十七條
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以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前1個月股票的平均價格為基準,上浮一定幅度作為轉股價格。重點國有企業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以擬發行股票的價格為基準,折扣一定比例作為轉股價格。
Ⅳ 可轉換債券怎麼做會計處理
可轉換債券是債券的一種,它可以轉換為債券發行公司的股票,通常具有較低的票面利率。新會計准則發布後對可轉債業務的會計處理作了較大的調整,對於該債券的發行者來說,也就必然關注如何在新准則指導下,對可轉債進行合理的會計處理。會計網小編為大家解答。
一、所謂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是指發行公司依法發行、在一定期間內依據約定的條件可以轉換成股份的公司債券。其期限最短為一年,最長為六年,每張面值一百元。它具有以下幾方面的特點
1、可轉換公司債券具有債權和股權雙重屬性,發行時與一般公司債券相同,定期發放利息;但它還賦予債權人在未來一定期間可依合約上的轉換價格,將其持有的公司債券轉換成發行公司普通股的權利。《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規定,可轉換公司債券自發行結束之日起六個月後方可轉換為公司股票,轉股期限由公司根據可轉換公司債券的存續期限及公司財務狀況確定,所謂轉換期是指可轉換公司債券轉換股份的起始日至結束日的期間。債券持有人對轉換股票或者不轉換股票有選擇權,並於轉股的次日成為發行公司的股東。
2、可轉換債券的利率一般比不可轉換債券的利率低,因而發行企業可以用較低的利率籌措資金。例如海馬投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於2008年1月16日發行的5年期「海馬轉債」,第一至五年的利率分別為1.5%、1.8%、2.2%、2.5%、2.7%,是當時銀行同期利率的36%~43%,可見,可轉債的發行企業的融資成本相對較低。
3、發行人贖回性和投資人回售性。《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規定, 募集說明書可以約定贖回條款和回售條款,[3]所謂的贖回是指公司股票價格在一段時期內連續高於轉股價格達到某一幅度時,公司按事先約定的價格買回未轉股的可轉換公司債券,而回售則是指公司股票價格在一段時期內連續低於轉股價格達到某一幅度時,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按事先約定的價格將所持債券賣給發行人。為了保障債券持有人的權益,債券發行人有可能在回售日或贖回日承擔一定的利息補償金。由於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票面利率一般比不可轉換債券要低得多。如果發行公司的股價不能如預期上漲,使得可轉換公司債券的轉換價值低於公司債券面額時,則持有人必定不會執行轉換權利,只能得到較低的利息。為此,多數可轉換公司債券附有回售權,允許債券持有者可於持有該債券滿一定期間後,要求發行公司以面額加計利息補償金的價格買回該債券。
Ⅳ 購債券怎麼做會計分錄
1、購買債券的利息收入會計分錄記錄方法:
借:持有至到期投資--應計利息
貸:投資收益
2、應付利息:
應付利息是指企業按照合同約定應支付的利息,包括吸收存款,分期付息到期還本的長期借款,企業債券等應支付的利息。本科目可按存款人或債權人進行明細核算。
3、如果支付的買價中包含了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利息,則應當借記「應收利息」科目,會計分錄如下:
借:持有至到期投資--成本
貸:銀行存款
4、存款所得利息在會計分錄中一定要記入並沖抵財務費用,會計分錄如下:
借:銀行存款
貸:財務費用
(5)購買可轉換債券的賬務處理擴展閱讀:
面對著債券投資過程中可能會遇到的各種風險,投資者應認真加以對待,利用各種方法和手段去了解風險、識別風險,尋找風險產生的原因,然後制定風險管理的原則和策略,運用各種技巧和手段去規避風險、轉嫁風險,減少風險損失,力求獲取最大收益。
(1)認真進行投資前的風險論證 。在投資之前,應通過各種途徑,充分了解和掌握各種信息,從宏觀和微觀兩方面去分析投資對象可能帶來的各種風險。
(2)制定各種能夠規避風險的投資策略 。
①債券投資期限梯型化。所謂期限梯型化是指投資者將自己的資金分散投資在不同期限的債券上,投資者手中經常保持短期、中期、長期的債券,不論什麼時候,總有一部分即將到期的債券,當它到期後,又把資金投資到最長期的證券中去。
②債券投資種類分散化。所謂種類分散化,是指投資者將自己的資金分別投資於多種債券,如國債、企業債券、金融債券等。各種債券的收益和風險是各不相同的。
③債券投資期限短期化。所謂短期化是指投資者將資金全部投資於短期證券上。這種投資方法比較適合於我國企業投資者。
(3)運用各種有效的投資方法和技巧 。
利用國債期貨交易進行套期保值。國債期貨套期保值交易對規避國債投資中的利率風險十分有效。國債期貨交易是指投資者在金融市場上買入或賣出國債現貨的同時,相應地作一筆同類型債券的遠期交易,然後靈活地運用空頭和多頭交易技巧,
在適當的時候對兩筆交易進行對沖,用期貨交易的盈虧抵補或部分抵補相關期限內現貨買賣的盈虧,從而達到規避或減少國債投資利率風險的目的。
Ⅵ 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發行費用如何進行賬務處理
1. 首先根據金融工具准則的規定,判斷轉換權是否屬於一項權益工具。
2. 如果是權益工具的,則表明這是同時捆綁發行一項債務工具和一項權益工具,需要按照金融工具准則的規定分別計算這兩部分各自的公允價值。
3. 將發行費用按照權益部分和債務部分的相對公允價值之比在這兩部分之間分攤。對於分攤到權益部分的發行費用,根據37號准則第十一條規定沖減計入權益的金額;對於屬於債務工具的部分,沖減負債的初始計量金額(作為「利息調整」明細科目的借方金額),並在債券存續期間按照實際利率法進行攤銷。
借:銀行存款(發行價格—交易費用)
應付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利息調整)(倒擠)
貸:應付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面值)
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權益成份-權益成份分攤的交易費用)
Ⅶ 急啊!!關於可轉換債券的會計處理!!!
這是折現系數,0.6499是復利現值系數,它的表達為(P/S,9%,5),3.8897是年金現值系數,它的表達式為(P/A,9%,5)。
為什麼要乘他們,原因是要將未來的現金流折現到現在,未來的現金流有兩部分,一是每年都要支付的利息,二是最後一期要付的本金。前者是要乘以年金現值系數,將未來年金折到現在,後者是要乘以復利現值系數,將本金折到現在。
以上的式子,計算的就是該公司可轉債的債券成分的價格。
財務費用是公司按照實際利率法(實際債券價格*實際利率)計算出來的實際利息,應計利息是根據票面利率和票面價值計算出來的要支付的利息。這兩者的差額正好就是對利息的調整。
具體計算,
財務費用:
176656400*9%=。。。
應計利息:
2億*6%=。。。
Ⅷ 可轉換公司債券是如何進行會計處理的
可轉換公司債券 是可轉換證券的一種。從廣義上來說,可轉換證券是一種證券,其持有人有權將其轉換成另一種不同性質的證券,如期權、認股權證等都可以稱為是可轉換證券,但從狹義上來看,可轉換證券主要包括可轉換公司債券和可轉換優先股。 對於,它的相關會計處理,東奧小編在下面的內容中通過相關文字進行了相關說明。 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會計處理: 我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採取記名式無紙化發行方式。企業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既含有負債成份又含有權益成份,根據《企業會計准則第37號——金融工具列報》的規定,應當在初始確認時將負債和權益成份進行分拆,分別進行處理。企業在進行分拆時,應當先確定負債成分的公允價值並以此作為其初始確認金額,確認為應付債券;再按照該可轉換公司債券整體的發行價格扣除負債成份初始確認金額後的金額確定權益成份的初始確認金額,確認為資本公積。負債成份的公允價值是合同規定的未來現金流量按一定利率折現的現值。其中,利率根據市場上具有可比信用等級並在相同條件下提供幾乎相同現金流量,但不具有轉換權的工具的適用利率確定。發行該可轉換公司債券發生的交易費用,應當在負債成份和權益成份之間按照其初始確認金額的相對比例進行分攤。企業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有關賬務處理如下: 企業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在「應付債券」科目下設置「可轉換公司債券」明細科目核算。企業應按實際收到的款項,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可轉換公司債券包含的負債成份面值,貸記「應付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面值」科目,按權益成份的公允價值,貸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應付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利息調整」科目。 對於可轉換公司債券的負債成份,在轉換為股份前,其會計處理與一般公司債券相同,即按照實際利率和攤余成本確認利息費用,按照面值和票面利率確認應付債券或應付利息,差額作為利息調整。 首先,對股份公司來說,發行可轉換債券,可以在股票市場低迷時籌集到所需的資金;可以減少外匯風險,還可以通討債券與股票的轉換,優化資本結構;甚至可獲取轉換的溢價收入。其次,對投資者來說,投資者購買可轉換債券,可以使手上的投資工具變得更加靈活,投資的選擇餘地也變得更加寬闊。
Ⅸ 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會計分錄
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時,應將收到的發行價格總額分拆為負債成份和權益成份。 負債成份公允價值=10000×(P/S,8%,3)+10000×3%x(P/A,8%,3) =10000×0.7938+300×2.5771=7938+773.13=8711.13(萬元); 權益成份公允價值=10000-8711.13=1288.87(萬元)。2010年1月1日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時的會計分錄是: 借:銀行存款 10000 應付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利息調整 1288.87 貸:應付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面值 10000 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1288.87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