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債權投資的定義是什麼
債權性投資,是指為取得債權所作的投資,如購買國庫券、公司債券等。債券是一種定約證券,它以契約的形式明確規定投資企業與被投資企業的權利與義務,無論被投資企業有無利潤,投資企業均享有定期收回本金,獲取利息的權利。企業進行債權性投資,一般是為了取得高於銀行存款利率的利息,並保證按期收回本息。
分類:
1.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投資。這種投資包括交易性投資和指定為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投資。其中,交易性投資是指為了從價格的短期波動中獲利而購置和持有的債權性金融資產;指定為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投資是指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債權性金融資產:該項指定可以消除或明顯減少由於該金融資產的計量基礎不同所導致的相關利得或損失在確認或計量方面不一致的情況;企業風險管理或投資策略的正式書面文件已載明,該金融資產組合或該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組合,以公允價值為基礎進行管理、評價並向關鍵管理人員報告。
2.貸款和應收款項是指企業購置和持有的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回收金額固定或可確定的非衍生金融資產。
3.持有至到期投資是指企業購置和持有的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額固定或可確定,且企業有明確意圖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資產。
4.可供出售投資是指初始確認時即被指定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債權性金融資產,以及不能明確歸入其他各類的非衍生債權性金融資產。
② 請簡述「債權投資」賬戶核算什麼有哪些明細科目明細科目分別核算什麼
公司進行除債券以外的其他債權投資,如超過1年以上(不含1年)的委託貸款等,應在"長期債權投資"科目下設置"其他債權投資"明細科目進行核算.此外,公司還應在該明細科目下設置"本金"和"應計利息"兩個三級明細科目,進行明細核算.
公司進行其他債權投資時,按實際支付的價款,借記"長期債權投資--其他債權投資(本金)"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每期結賬時,按其他債權投資應計的利息,借記"長期債權投資--其他債權投資(應計利息)"或"應收利息"科目,貸記"投資收益"科目.《債券投資會計資料大全》
③ 哪些企業可以債權投資
這個沒有特殊限制,並且05年修改公司法後,公司對外投資已經沒有百分之五十的限制了,如果你是問公司搞民間借貸的問題,那麼具體涉及到金融監管,比較復雜,不過總的來說,只要你只是投資,不是融資不會有問題
④ 什麼是股權投資什麼又是債權投資
股權投資(Equity
Investment),指通過投資取得被投資單位的股份。是指企業(或者個人)購買的其他企業(准備上市、未上市公司)的股票或以貨幣資金、無形資產和其他實物資產直接投資於其他單位,最終目的是為了獲得較大的經濟利益,這種經濟利益可以通過分得利潤或股利獲取,也可以通過其他方式取得。
債權投資也叫債券投資,長期債權投資是企業購買的各種一年期以上的債券,包括其他企業的債券、金融債券和國債等。債權投資不是為了獲取被投資單位的所有者權益,債權投資只能獲取投資單位的債權,債權投資自投資之日起即成為債務單位的債權人,並按約定的利率收取利息,到期收回本金。
⑤ 什麼是債權投資
債權性投資是指為取得債權所進行的投資。如購買公司債券、購買國庫券等,均屬於債權性投資。
⑥ 企業從關聯方獲得債權性投資包括哪些
債權性投資,是指企業直接或者間接從關聯方獲得的,需要償還本金和支付利息或者需要以其他具有支付利息性質的方式予以補償的融資。
企業間接從關聯方獲得的債權性投資,包括:
(一)關聯方通過無關聯第三方提供的債權性投資;
(二)無關聯第三方提供的、由關聯方擔保且負有連帶責任的債權性投資;
(三)其他間接從關聯方獲得的具有負債實質的債權性投資。
詳見:
http://www.bjsat.gov.cn/contentpage/cn37000.jsp
僅供參考!
⑦ 債權投資主要包括哪些方面的原則與要求
債權性投資確認、計量的基本原則和要求/債權性投資 編輯
對於債權性投資,新准則按照上述分類分別提出了相應地確認、計量原則及要求。主要包括以下7個方面的原則與要求:
1.初始確認與計量。對於取得的各種債權性投資,應在企業成為金融工具合同一方時進行確認。
投資的入賬價值為其公允價值。公允價值應當以金融工具的市場交易價格或取得成本為基礎確定。相關的交易費用,如果是為取得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投資而發生的,應當直接計入當期損益,不包括在投資的入賬價值中;如果是為取得其他投資而發生的,則應當包括在投資的入賬價值中。
2.利息的計提與處理。期末,企業應按實際利率法計提利息,直接計入當期損益。實際利率法,是按照金融資產(含一組金融資產)的實際利率計算其攤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或利息費用的方法。實際利率,是將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在預期存續期間或適用的更短期間內的未來現金流量,折現為該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當前賬面價值所使用的利率。
3.期末計價。企業應按投資的類型採用相應方法進行期末計價,做出必要的賬務處理。(1)對於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投資和可供出售投資,應採用公允價值計價。因公允價值變動而產生的未實現利得或損失,屬於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投資的,直接計入當期損益;屬於可供出售投資的,則應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2)對於貸款和應收款項以及持有至到期投資,應按攤余成本進行計價。攤余成本是該投資的初始確認金額,扣除已償還的本金,加上或減去採用實際利率法將該初始確認金額與到期日金額之間的差額進行攤銷形成的累計攤銷額,再扣除已發生的減值損失之後的余額。
4.資產減值的確認與計量。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投資,由於賬面價值與公允價值總是相等的,因此不存在減值問題。而其他類型的債權性投資都可能存在減值問題。企業應在資產負債表日對其他債權性投資進行減值測試,如有客觀證據表明投資發生減值的,應當計提減值准備,確認減值損失。對於貸款和應收款項以及持有至到期投資,減值損失為投資的賬面價值高於其預計未來現金流量(不包括尚未發生的未來信用損失)現值的差額。對於可供出售投資,減值損失為投資的公允價值低於其賬面價值的差額。在確認可供出售投資減值損失的同時,還應將原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因公允價值下降形成的累計損失予以轉出,計入當期損益。確認減值損失後,如有客觀證據表明債權性投資的價值已恢復,且客觀上與確認該損失後發生的事項有關,原確認的減值損失應當予以轉回,計入當期損益,但轉回後的賬面價值不應當超過假定不計提減值准備情況下該債權投資在轉回日的成本。
5.投資的重分類。為防止通過重分類進行任意的利潤調整,新准則規定,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投資既不能重分類轉出,也不允許由其他投資重分類轉入。對其他投資的重分類,應按下列規定處理:
(1)對於可供出售投資,因持有意圖或能力發生改變或公允價值不再能夠可靠計量等,可以重分類為其他類型投資,改按攤余成本計量。攤余成本為重分類日投資的公允價值或賬面價值。與該投資相關、原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利得或損失以及該投資的攤余成本與到期日金額之間的差額,應當在該金融資產的剩餘期限內,採用實際利率法攤銷,計入當期損益。
(2)以前因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而作為貸款和應收款項的投資,在其公允價值能夠可靠計量時,可以重分類為可供出售投資,改按公允價值計量。重分類日,投資賬面價值與其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應直接計入並保留在所有者權益中,待該投資被處置或在隨後的會計期間發生減值時轉出,計入當期損益。
(3)持有至到期投資因持有意圖或能力發生改變等原因,應當重分類為可供出售投資,並以公允價值進行後續計量。重分類日,該投資的賬面價值與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所有者權益,在該投資發生減值或終止確認時轉出,計入當期損益。
6.投資的轉移與終止確認。投資轉移是企業(轉出方)將投資讓與或交付給該金融資產發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轉入方)的行為。對於已轉移的投資,企業如果已將投資所有權上幾乎所有的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轉入方,或既沒有轉移也沒有保留該投資所有權上幾乎所有的風險和報酬但放棄對該投資控制的,應當終止確認已轉移的投資。另外,如果收取與某項投資相關現金流量的合同權利終止,也應進行終止確認,如持有債券投資的到期收回等。對於不符合終止確認條件的投資轉移,應當按照其繼續涉入所轉移投資的程度確認有關投資,並相應確認有關負債。滿足終止確認條件的投資的整體轉移,應將下列兩項金額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1)所轉移投資的賬面價值;(2)因轉移而收到的對價與原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公允價值變動累計額(涉及轉移的投資為可供出售投資的情形)之和。滿足終止確認條件的投資的部分轉移,應將所轉移投資整體的賬面價值,在終止確認部分和未終止確認部分之間,按照各自的相對公允價值進行分攤,並將下列兩項金額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其一,終止確認部分的賬面價值;其二,終止確認部分的對價與原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公允價值變動累計額中對應終止確認部分(涉及轉移的投資為可供出售投資的情形)的金額之和。原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公允價值變動累計額中對應終止確認部分的金額,應當按照投資終止確認部分和未終止確認部分的相對公允價值,對該累計額進行分攤後確定。
7.可轉換公司債券投資的確認與計量。可轉換公司債券是一種由主合同(普通公司債券)與嵌入衍生工具(股票期權)復合而成的混合工具。從投資者的角度看,內嵌在可轉換公司債券中的權益轉換特徵與主合同沒有密切聯系。因此,對於購買的可轉換公司債券,企業應將初始投資成本在主合同與嵌入衍生工具之間分配,將主合同的公允價值作為債權性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將可轉換公司債券的初始投資成本減去主合同的公允價值後的差額,作為嵌入衍生工具的初始投資成本。分拆後,企業應分別根據對主合同和嵌入衍生工具的持有意圖和目的歸類,並按各類投資的具體要求進行後續確認和計量。如果企業無法在取得時或者後續的資產負債表日對主合同和嵌入衍生工具單獨可靠地計量,則應當將可轉換公司債券整體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投資進行核算。
(源自:http://www.ke.com/wiki/%E5%80%BA%E6%9D%83%E6%80%A7%E6%8A%95%E8%B5%84)
⑧ 如何投資債券種類有哪些
不同債券投資方法不同。債券各類有:
一、按發行主體劃分
1.政府債券
政府債券是政府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的債券。主要包括國債、地方政府債券等,其中最主要的是國債。國債因其信譽好、利率優、風險小而又被稱為「金邊債券」。除了政府部門直接發行的債券外,有些國家把政府擔保的債券也劃歸為政府債券體系,稱為政府保證債券。這種債券由一些與政府有直接關系的公司或金融機構發行,並由政府提供擔保。
2.金融債券
金融債券是由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發行的債券。在我國金融債券主要由國家開發銀行、進出口銀行等政策性銀行發行。金融機構一般有雄厚的資金實力,信用度較高,因此金融債券往往有良好的信譽。
3.公司(企業)債券
在國外,沒有企業債和公司債的劃分,統稱為公司債。在我國,企業債券是按照《企業債券管理條例》規定發行與交易、由國家發展與改革委員會監督管理的債券,在實際中,其發債主體為中央政府部門所屬機構、國有獨資企業或國有控股企業,因此,它在很大程度上體現了政府信用。公司債券管理機構為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債主體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設立的公司法人,在實踐中,其發行主體為上市公司,其信用保障是發債公司的資產質量、經營狀況、盈利水平和持續贏利能力等。公司債券在證券登記結算公司統一登記託管,可申請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其信用風險一般高於企業債券。2008年4月15日起施行的《銀行間債券市場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管理辦法》進一步促進了企業債券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的發行,企業債券和公司債券成為我國商業銀行越來越重要的投資對象。
二、按財產擔保劃分
1.抵押債券
抵押債券是以企業財產作為擔保的債券,按抵押品的不同又可以分為一般抵押債券、不動產抵押債券、動產抵押債券和證券信託抵押債券。以不動產如房屋等作為擔保品,稱為不動產抵押債券;以動產如適銷商品等作為提供品的,稱為動產抵押債券;以有價證券如股票及其他債券作為擔保品的,稱為證券信託債券。一旦債券發行人違約,信託人就可將擔保品變賣處置,以保證債權人的優先求償權。
2.信用債券
信用債券是不以任何公司財產作為擔保,完全憑信用發行的債券。政府債券屬於此類債券。這種債券由於其發行人的絕對信用而具有堅實的可靠性。除此之外,一些公司也可發行這種債券,即信用公司債。與抵押債券相比,信用債券的持有人承擔的風險較大,因而往往要求較高的利率。為了保護投資人的利益,發行這種債券的公司往往受到種種限制、只有那些信譽卓著的大公司才有資格發行。除此以外在債券契約中都要加入保護性條款,如不能將資產抵押其他債權人、不能兼並其他企業、未經債權人同意不能出售資產、不能發行其他長期債券等。
三、按債券形態分類
1.實物債券(無記名債券)
實物債券是一種具有標准格式實物券面的債券。它與無實物票卷相對應,簡單地說就是發給你的債券是紙質的而非電腦里的數字。
在其券面上,一般印製了債券面額、債券利率、債券期限、債券發行人全稱、還本付息方式等各種債券票面要素。其不記名,不掛失,可上市流通。實物債券是一般意義上的債券,很多國家通過法律或者法規對實物債券的格式予以明確規定。實物債券由於其發行成本較高,將會被逐步取消。
2.憑證式債券
憑證式國債是指國家採取不印刷實物券,而用填制「國庫券收款憑證」的方式發行的國債。我國從1994年開始發行憑證式國債。憑證式國債具有類似儲蓄、又優於儲蓄的特點,通常被稱為「儲蓄式國債」,是以儲蓄為目的的個人投資者理想的投資方式。從購買之日起計息,可記名、可掛失,但不能上市流通。與儲蓄類似,但利息比儲蓄高。
3.記帳式債券
記帳式債券指沒有實物形態的票券,以電腦記帳方式記錄債權,通過證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統發行和交易。我國通過滬、深交易所的交易系統發行和交易的記賬式國債就是這方面的實例。如果投資者進行記賬式債券的買賣,就必須在證券交易所設立賬戶。所以,記賬式國債又稱無紙化國債。
四、按是否可轉換劃分
1.可轉換債券
可轉換債券是指在特定時期內可以按某一固定的比例轉換成普通股的債券,它具有債務與權益雙重屬性,屬於一種混合性籌資方式。由於可轉換債券賦予債券持有人將來成為公司股東的權利,因此其利率通常低於不可轉換債券。若將來轉換成功,在轉換前發行企業達到了低成本籌資的目的,轉換後又可節省股票的發行成本。根據《公司法》的規定,發行可轉換債券應由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發行公司應同時具備發行公司債券和發行股票的條件。
在深、滬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可轉換債券是指能夠轉換成股票的企業債券,兼有股票和普通債券雙重特徵。一個重要特徵就是有轉股價格。在約定的期限後,投資者可以隨時將所持的可轉券按股價轉換成股票。可轉換債券的利率是年均利息對票面金額的比率,一般要比普通企業債券的利率低,通常發行時以票面價發行。轉換價格是轉換發行的股票每一股所要求的公司債券票面金額。
2.不可轉換債券
不可轉換債券是指不能轉換為普通股的債券,又稱為普通債券。由於其沒有賦予債券持有人將來成為公司股東的權利,所以其利率一般高於可轉換債券。
五、按付息的方式劃分
1.零息債券
零息債券,也叫貼現債券,是指債券券面上不附有息票,在票面上不規定利率,發行時按規定的折扣率,以低於債券面值的價格發行,到期按面值支付本息的債券。從利息支付方式來看,貼現國債以低於面額的價格發行,可以看作是利息預付,因而又可稱為利息預付債券、貼水債券。是期限比較短的折現債券。
2.定息債券
固定利率債券是將利率印在票面上並按期向債券持有人支付利息的債券。該利率不隨市場利率的變化而調整,因而固定利率債券可以較好地抵制通貨緊縮風險。
3.浮息債券
浮動利率債券的息票率是隨市場利率變動而調整的利率。因為浮動利率債券的利率同當前市場利率掛鉤,而當前市場利率又考慮到了通貨膨脹率的影響,所以浮動利率債券可以較好地抵制通貨膨脹風險。其利率通常根據市場基準利率加上一定的利差來確定。浮動利率債券往往是中長期債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