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國債利息收入包括在利潤總額里嗎
⑵ 取得兩年期國債利息收入2900元,應交個人所得稅多少錢
解:個人所得稅稅收優惠
(一)免稅項目
國債和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其中,國債利息,是指個人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發行的債券而取得的利息;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是指個人持有經國務院批准發行的金融債券而取得的利息所得。
∵國債利息收入屬於免稅收入
∴應交個人所得稅0元
答:應交個人所得稅0元
⑶ 國債利息收入計免徵企業所得稅,利息收入是指票面利息收入,還是按攤余成本計算的實際利息。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國債投資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36號)第一條第三項規定,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企業取得的國債利息收入,免徵企業所得稅。具體按以下規定執行:
(一)企業從發行者直接投資購買的國債持有至到期,其從發行者取得的國債利息收入,全額免徵企業所得稅。
(二)企業到期前轉讓國債、或者從非發行者投資購買的國債,其按以下公式計算的國債利息收入,免徵企業所得稅。
國債利息收入=國債金額×(適用年利率÷365)×持有天數
上述公式中的「國債金額」,按國債發行面值或發行價格確定;「適用年利率」按國債票面年利率或摺合年收益率確定;如企業不同時間多次購買同一品種國債的,「持有天數」可按平均持有天數計算確定。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管理問題的補充通知》(國稅函〔2009〕255號)的規定,企業取得的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的免稅收入,即國債利息收入、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以及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收入,應在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申報前到主管稅務機關備案,未經備案,企業不能享受相關的稅收優惠政策。備案時應提供以下資料:
(一)《納稅人企業所得稅減免稅申請表》;
(二)取得財政部國債利息收入的明細資料及憑證。
⑷ 某企業2019年度取得銷售收入4000萬元;接受捐贈收入8萬元;國債利息收入11萬元
企業應納的企業所得稅額=[4000+8-3600+(23-13.8)+4]*25%=105.3(萬元)
註:業務招待費不超過發生額的60%,銷售收入的千分之五准予在稅前扣除。
以上望採納,謝謝!
⑸ 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的國債利息收入是看一整年的嗎
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的國債利息收入是看一整年的嗎?這種國債利息的收入的話,確實是看一整年的,這個企業所得這樣才能夠行統計。
⑹ 某企業2008年發生下列業務: (1)銷售產品收入2000萬元;取得國債利息收入3萬元; (2)接受捐贈材料一
(1)該企業的會計利潤總額
企業會計利潤=2000+3+20+3.4+60+10-1000-500-300-50-40=206.4萬元
(2)該企業對收入的納稅調整額
取得國債利息收入3萬元,應調減應納所得額。
(3)該企業對廣告費用、招待費和營業外支出的納稅調整額
廣告費調整額
以銷售營業收入(2000+10)萬元為基數,不能包括營業外收入。
廣告費限額=(2000+10)×15%=301.5萬元;廣告費超支400-301.5=98.5(萬元)
調增應納稅所得額98.5萬元,結轉以後年度扣除。
該企業對業務招待費的納稅調整額
招待費扣除限額計算:①80×60%=48(萬元);②(2000+10)×5‰=10.05(萬元)
因10.05<48,所以招待費扣除限額為10.05萬元,超支=80-10.05=69.95(萬元)
業務招待費調增應納稅所得額69.95萬元。
營業外支出的納稅調整額
直接對私立小學的捐贈不得扣除;行政罰款不得扣除。
捐贈限額=206.4×12%=24.768(萬元)
該企業20萬元公益性捐贈可以扣除;對營業外支出的納稅調整額13(10+3)萬元
三項共計調增應納稅所得額181.45(98.5+69.95+13)萬元
(4)該企業應納稅所得額
206.4-3+98.5+69.95+13=384.85(萬元)
該企業應納所得稅額
384.85×25%=96.2125(萬元)
這里還有一個問題,即新產品開發費用70萬元的處理問題,題目中沒有給這部分開發費用是否符合研究開發費用加計扣除的規定,如果符合加計扣除的規定,在經過稅務機關備案後應予以加計扣除,這樣的話,
應納稅所得額=384.85-70*50%=349.85萬元
應納所得稅額=349.85*25%=87.4625萬元
⑺ 國債利息收入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嗎
個人購買國債所獲得的國債利息收入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參見《個人所得稅的稅收優惠 》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免納個人所得稅:
1、 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 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
2、 儲蓄存款利息,國債和國家發生的金融債券利息;
3、 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
4、 福利費、撫恤金、救濟金;
5、 保險賠款;
6、 軍人的轉業費、復員費;
7、 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幹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退休工資、離休工資、離休生活補助費;
8、 依照我國有關法律規定應予免稅的各國駐華使館、領事館的外交代表、領事官員和其他人員的所得;
9、 中國政府參加的國際公約、簽訂的協議中規定免稅的所得;
10、 經國務院財政部門批准免稅的所得;
個人所得稅優惠的第二款是指:個人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發行的債券而取得的利息所得。
⑻ 國債利息收入應計入什麼科目
國債利息收入計入投資收益科目,國債利息收入是指企業持有國債而取得的利息所得。
國債利息收入會計分錄如下:
計提時:
借:應收利息
貸:投資收益
實際收到的時候:
借:銀行存款等
貸:應收利息
企業從發行者直接投資購買的國債:
企業投資國債從國務院財政部門取得的國債利息收入,應以國債發行時約定應付利息的日期,確認利息收入的實現。
從發行者取得的國債利息收入,全額免徵企業所得稅。
企業到期前轉讓國債、或者從非發行者投資購買的國債:
企業轉讓國債,應在國債轉讓收入確認時確認利息收入的實現;
其持有期間尚未兌付的國債利息收入,免企業所得稅;
國債利息收入=國債金額×(適用年利率÷365)×持有天數。
⑼ 個人國債利息收入屬於什麼收入
個人國債利息收入屬於 B
國債利息收入同時也是免稅收入 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⑽ 收到國債利息收入,會計分錄怎麼做
收到利息時的會計分錄如下:借:銀行存款、貸:短期投資-債卷投資、投資收益-(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