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債券承銷的意思
從證券承銷實踐看,證券承銷主要有以下四種方式:代銷、助銷、包銷及承銷團承銷。
(一)證券代銷
所謂證券代銷,是指承銷商代理發售證券,並發售期結束後,將未出售證券全部退還給發行人的承銷方式。
證券代銷的特點是:
(1)發行人與承銷商之間建立的是一種委託代理關系 。代銷過程中,未售出證券的所有權屬於發行人 ,承銷商僅是受委託辦理證券銷售事務;
(2)承銷商作為發行人的推銷者,不墊資金 ,對不能售出的證券不負任何責任,證券發行的風險基本上是由發行人自己承擔;
(3)由於承銷商不承擔主要風險 ,相對包銷而言,所得收入(手續費)也少。
(二)證券助銷
所謂證券助銷,是指承銷商按承銷合同規定,在約定的承銷期滿後對剩餘的證券出資買進(余額包銷),或者按剩餘部分的數額向發行人貸款,以保證發行人的籌資、用資計劃順利實現。我國的證券法將余額包銷歸入包銷方式。
(三)證券包銷
所謂證券包銷是指在證券發行時,承銷商以自己的資金購買計劃發行的全部或部分證券,然後再向公眾出售,承銷期滿時未銷出部分仍由承銷商自己持有的一種承銷方式。
證券包銷又分兩種方式:一種全額包銷,一種是定額包銷。全額包銷是承銷商承購發行的全部證券,承銷商將按合同約定支付給發行人證券的資金總額。定額包銷是承銷商承購發行人發行的部分證券。無論是全額包銷,還是定額包銷,發行人與承銷商之間形成的關系都是證券買賣關系。在承銷過程中未售出的證券,其所有權屬於承銷商。
(四)承銷團承銷。
亦稱"聯合承銷",是指兩個以上的證券承銷商共同接受發行人的委託向社會公開發售某一證券的承銷方式。由兩個以上的承銷商臨時組成的一個承銷機構稱為承銷團。
我國《證券法》規定,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證券票面總值超過人民幣5000萬元的,應當由承銷團承銷。承銷團應當由主承銷與參與承銷的證券公司組成。
2. 債券的承銷機構有哪些
從證券承銷實踐看,證券承銷主要有以下四種方式:代銷、助銷、包銷及承銷團承銷。
(一)證券代銷
所謂證券代銷,是指承銷商代理發售證券,並發售期結束後,將未出售證券全部退還給發行人的承銷方式。
證券代銷的特點是:
(1)發行人與承銷商之間建立的是一種委託代理關系 。代銷過程中,未售出證券的所有權屬於發行人 ,承銷商僅是受委託辦理證券銷售事務;
(2)承銷商作為發行人的推銷者,不墊資金 ,對不能售出的證券不負任何責任,證券發行的風險基本上是由發行人自己承擔;
(3)由於承銷商不承擔主要風險 ,相對包銷而言,所得收入(手續費)也少。
(二)證券助銷
所謂證券助銷,是指承銷商按承銷合同規定,在約定的承銷期滿後對剩餘的證券出資買進(余額包銷),或者按剩餘部分的數額向發行人貸款,以保證發行人的籌資、用資計劃順利實現。我國的證券法將余額包銷歸入包銷方式。
(三)證券包銷
所謂證券包銷是指在證券發行時,承銷商以自己的資金購買計劃發行的全部或部分證券,然後再向公眾出售,承銷期滿時未銷出部分仍由承銷商自己持有的一種承銷方式。
證券包銷又分兩種方式:一種全額包銷,一種是定額包銷。全額包銷是承銷商承購發行的全部證券,承銷商將按合同約定支付給發行人證券的資金總額。定額包銷是承銷商承購發行人發行的部分證券。無論是全額包銷,還是定額包銷,發行人與承銷商之間形成的關系都是證券買賣關系。在承銷過程中未售出的證券,其所有權屬於承銷商。
(四)承銷團承銷。
亦稱"聯合承銷",是指兩個以上的證券承銷商共同接受發行人的委託向社會公開發售某一證券的承銷方式。由兩個以上的承銷商臨時組成的一個承銷機構稱為承銷團。
我國《證券法》規定,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證券票面總值超過人民幣5000萬元的,應當由承銷團承銷。承銷團應當由主承銷與參與承銷的證券公司組成。
你好
3. 想去證券公司實習,發現有很多不同的部門,比如投行部,風控部,債券承銷部,等等,請問什麼部門好一點呢
學校方面,中信建投要求較高,本科、研究生都必須是211或者是985,今年主要招了人大、中財、南開等學校的。
實習方面,其實感覺我們這一批對實習沒有特別要求,但是據說投行比較看重實習。如果有條件,最好是能有相關實習,即使面試的時候用不上,你入行以後,上手會很快。當然,對於致力於進入金融行業工作的同學,大家還是多到社會上了解了解,多實習實習,會有好處的。
證書方面,如投行肯定是有要求的,注會或者是司法考試,兩個有一個。債券承銷業務對這個要求稍微低一些。學法律的,司法考試問題不大,所以有條件可以考考這兩個證書。
對18年3月畢業同學的建議是:一是安心享受校園生活,多讀書,做個有收獲的研究生,讓自己成長,有別於本科畢業生,同時盡早著手畢業論文,為後期找工作做准備;
二是享受校園生活之餘,盡可能拿下注會或者司考,對於非法律專業的同學,建議先考注會(估計今年或者明年,會出台相關政策,不讓非法本的同學直接參加司法考試,鑒於此,如果今年開放,可以抓住最後一次機會);
三是多實習,通過實習找到自己的方向,明確你自己是不是真的想干金融或者其他,當然也是為找工作積累經驗。我實習了多個不同的行業,機關、律所、銀行、券商,我是三年制,實踐稍多些,對於兩年的同學,自己要有側重。
4. 你好!看到你回答過關於債券承銷的問題。我很想了解關於債券承銷崗位這樣一個工作到底有哪些具體內容
有銷售,當然也有審核分析工作。含金量這種東西不好說。承銷崗位除了銷售自己公司承銷的債券外,還會參團銷售其他公司承銷的債券。
5. 債券承銷 好做嗎 提成高嗎,和銷售什麼區別啊
不好做
債券承銷業務作為一項新興業務,具有資源投入少、資本消耗低、經營效益高的顯著特點。
很多是基本工資加年終獎,基本工資 + 年終獎(也即項目獎其實就包含在年終獎裡面)
至於金額很高,某些小券商債銷部門人均百萬+,部門領導千萬,職業路徑,其實就是銷售,只不過面向的都是機構同業而已。
總體來說還是有多金發展前途的職位,但問題是,倘若你們手中有個非常不好賣的券,你能給賣出去?
6. 銀行總行投行部的債券承銷部平時主要是做哪些業務具體來講處理什麼文件啊
投行部理論上所有投資文件都需要整理分類,雜七雜八的債券分析等文件較多,我以前也干過,呵呵·細節我們可以探討一些
7. 債券承銷方式有哪些
證券承銷主要有以下四種方式:代銷、助銷、包銷及承銷團承銷。
(一)證券代銷
所謂證券代銷,是指承銷商代理發售證券,並發售期結束後,將未出售證券全部退還給發行人的承銷方式。
證券代銷的特點是:
(1)發行人與承銷商之間建立的是一種委託代理關系 。代銷過程中,未售出證券的所有權屬於發行人 ,承銷商僅是受委託辦理證券銷售事務;
(2)承銷商作為發行人的推銷者,不墊資金 ,對不能售出的證券不負任何責任,證券發行的風險基本上是由發行人自己承擔;
(3)由於承銷商不承擔主要風險 ,相對包銷而言,所得收入(手續費)也少。
(二)證券助銷
所謂證券助銷,是指承銷商按承銷合同規定,在約定的承銷期滿後對剩餘的證券出資買進(余額包銷),或者按剩餘部分的數額向發行人貸款,以保證發行人的籌資、用資計劃順利實現。我國的證券法將余額包銷歸入包銷方式。
(三)證券包銷
所謂證券包銷是指在證券發行時,承銷商以自己的資金購買計劃發行的全部或部分證券,然後再向公眾出售,承銷期滿時未銷出部分仍由承銷商自己持有的一種承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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