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公司發行的債券沒有直接為企業的經驗所用,不屬於直接補充企業的流動資金所用,更不屬於企業的舉債行為,所以它不是企業的債券。
B. 什麼是保險公司次級債
保險公司次級債指保險公司經批準定向募集的、期限在5年以上(含5年),本金和利息的清償順序列於保單責任和其他負債之後、先於保險公司股權資本的保險公司債務。 目前在中國,保險公司補充資本金的渠道非常有限,除中國人保、中國人壽和中國平安集團通過海外上市籌集部分資本金之外,其他公司只能通過現有股東增資、吸引外資等私募方式擴充資本金。這些方式都存在時間長、成本高的問題,融資難已成為制約中國保險業發展的一個主要問題。在評估保險公司償付能力時,各國監管部門都按照一定的標准將次級債認可為附屬資本。
C. 金融債券包括次級債券和混合資本債券嗎
次級債券是指商業銀行發行的、本金和利息的清償順序列於商業銀行其他負債之後、先於商業銀行股權資本的債券,商業銀行次級債券是金融債券的一種。
相對於商業銀行次級債券而言,金融債券的發行人不限於商業銀行,而是包括所有金融機構,其所募資金用途也較為廣泛,而不僅限於補充附屬資本。
D. 下列屬於我國金融債券的是( ) A. 政策性銀行債 B. 政府債券 C. 企業債券 D. 證券公司債券 E. 混合資本債
下列屬於我國金融債券的是(D. 證券公司債券、 E. 混合資本債 )。
中國金融債券主要有以下5類:
(1)證券公司債券;證券公司依法發行的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一種有價證券。
(2)商業銀行的次級債券;商業銀行的次級債券是指商業銀行發行的本金和利息的清償順序在商業銀行的其他負債之後,先於商業銀行股權資本的債券。
(3)保險公司次級債券;
(4)證券公司短期融資債券;
(5)混合資本債券。
(4)保險公司次級債屬於金融債券擴展閱讀:
金融債券能夠較有效地解決銀行等金融機構的資金來源不足和期限不匹配的矛盾。一般來說,銀行等金融機構的資金有三個來源,即吸收存款、向其他機構借款和發行債券。
債券按法定發行手續,承諾按約定利率定期支付利息並到期償還本金。它屬於銀行等金融機構的主動負債。
金融債券是由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發行的債券。在英、美等歐美國家,金融機構發行的債券歸類於公司債券。在中國及日本等國家,金融機構發行的債券稱為金融債券。
E. 請問什麼叫次級債和金融債
次級債:又稱為次級債務(Subordinated Debt),是指固定期限不低於5年(包括5年),且該項債務的索償權排在存款和其他負債之後的商業銀行長期債務。 金融債是由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發行的債的介質體,在英、美等歐美國家,金融機構發行的債介質體歸類於公司債券。在我國及日本等國家,金融機構發行的債介質形式稱為金融債券。能夠較有效地解決銀行等金融機構的資金來源不足和期限不匹配的矛盾。
F. 保險公司發行的債券屬於什麼類型
保險公司發行的債券屬於公司債券,這和其他公司發行的債券沒有區別
G. 保險公司次級債的保險公司次級債相關
保險公司申請定向募集次級債,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經審計的上年度末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5億元;
(二)募集後,累計未償付的次級債本息額不超過保險公司上年度末經審計的凈資產值;
(三)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結構;
(四)內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能得到嚴格遵循;
(五)資產未被具有實際控制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及其關聯方佔用;
(六)最近兩年內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七)中國保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保監會將主要從五方面對保險公司次級債進行監管:
首先,在募集環節,《辦法》對保險公司募集次級債的申請條件、募集規模和募集對象等作出了規定。
其次,在募集資金的使用上,為了防止募集人濫用募集資金,《辦法》規定,募集人應當對次級債募集的資金實施專戶管理,嚴格按照可行性研究報告中募集資金的用途和次級債管理方案使用募集資金。
第三,在次級債的償還方面,為了保障被保險人的利益,《辦法》規定,保險公司只有在確保償還次級債本息後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於 100%的前提下,才能償付本息。
第四,在信息披露上,《辦法》要求募集人應當製作招募說明書、定期報告、重大事項公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
最後,對於違反《辦法》規定的保險公司,保監會可以根據情況採取三年內不再受理該保險公司的次級債募集申請、對保險公司實施接管等監管措施。
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隨著市場的迅猛發展日益成為關注焦點,償付能力不足難壞了保險公司,也讓監管部門著急上火。
近幾年,保險公司對資本金需求的增加與有限的融資渠道之間的矛盾日益突出。之前,中國保險公司補充資本金的渠道非常有限,除人保股份、中國人壽股份和平安保險集團通過海外上市籌集部分資本金之外,其他公司只能通過現有股東增資、吸引外資等私募方式擴充資本金。這些方式都存在時間長、成本高的問題,融資難已成為制約中國保險業發展的一個主要問題。
迫切的難題自然需要行之有效的解決方法,次級債被作為良方隆重推出。保監會負責人在《辦法》出台之際表示,《辦法》的出台是為了解決融資難的問題,將有利於增強中國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提高對被保險人的保障程度,促進中國保險業的持續、快速、健康、協調發展。
允許保險公司發行次級債意義深遠,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一是有利於提高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次級債作為一種特殊的金融工具,具有與資本相類似的特點,在償付能力評估時被計入附屬資本、可以提高對被保險人的保障程度。二是有利於促進中國保險業的發展。保險公司作為一種高負債率經營和以風險為管理對象的金融機構,決定了其發展越快,規模越大,同時對資本金的需求就越大的特點,保險監管部門借鑒國際通行做法,允許保險公司發行次級債,將有效緩解中國保險公司在快速發展過程中對資本金需求快速增加的問題,促進中國保險業的持續健康發展。三是有利於整個資本市場的發展。目前中國資本市場除股票、債券之外,長期投資品種很少,保險公司發行的次級債作為一種長期金融工具,豐富了資本市場的品種結構,將促進整個資本市場的活躍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