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司發行新債券一般是基於什麼原因
怎樣買債券基金?有哪些類型?
首先我們來看債基的分類。關於債基的分類,主要有三種方式,分別是「根據投資策略的不同」、「根據所投債券的不同」和「根據所投股票比例的不同」來分類的。
1.根據投資策略的不同,債券基金可以分為主動型債券基金和指數型債券基金。前者是由基金經理主動幫你挑選債券進行投資,後者是被動跟蹤債券指數進行投資。
2.根據所投債券的不同(利率債和信用債),主動型債券基金可以分為信用債券基金和普通債券基金。其中信用債券基金,指的是信用債的投資比例不低於80%的債券基金。
這里稍微解釋一下,什麼是利率債和信用債?
利率債,主要是指國債、地方政府債券、政策性金融債和央行票據。也就是說,利率債都是有政府背書的,所以基本上不存在違約風險。
信用債,就是各種公司發的債券。與利率債的發行主體相比,信用債是有違約風險的。當然信用債的利息肯定會比利率債高,要不然,大家都去買沒有違約風險的利率債了。
所以投資信用債基就不會有基金踩雷的風險,而投資普通債基就會存在這樣的風險。當然如果基金規模很大且機構持有人佔比不高的情況下,這種影響對普通債基可以忽略不計。
3. 根據所投股票比例的不同,主動型債券基金又可以分為:純債債券基金、一級債券基金、二級債券基金和可轉債基金等。
弄清楚了這些分類以後,下面我們就來看如何挑選債券基金。
三思君覺得,挑選債券基金可以從基金的規模、基金的費用以及所投的債券類型等方面去考慮。
1.基金規模
其實不管是什麼類型的基金,基金規模都是很重要的。因為基金規模太小的話,是有清盤風險的,而對於主動型基金而言,基金規模太大,又會加大基金管理人的管理難度。
所以大家在挑選債基的時候,一定要留意債基的規模。
2.基金的費用
基金的費用,主要是指買賣基金過程中以及基金在日常管理過程中所發生的費用。而基金在日常管理過程中所發生的費用,主要是指管理費和託管費。
所以大家在挑選債基的時候,在其他條件都差不多的情況下,肯定首選基金費用便宜的債基。
3.所投的債券類型
在上面,三思君給大家提到雖然都是債基,可並不是每隻債基所投的債券類型都是一樣的。所以在債基的選擇上,對於不同的投資者而言,就有了不同的選擇。
比如如果你是激進型的投資者,同時看好未來的股市,那麼就可以買可轉債基金;如果你是保守型的投資者,那麼就可以選擇信用債基。還有如果你想省心或者不會選基金經理,那麼就可以買指數型的債基。
2. B市財政採用定向承銷方式發行地方政府債券置換存量債券10億的分錄
2015年5月15日 來源:財政部新聞辦公室
根據《預演算法》、《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國發〔2014〕43號)及地方政府債券(以下簡稱地方債)發行管理有關規定,近日,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聯合印發《關於2015年採用定向承銷方式發行地方政府債券有關事宜的通知》(財庫〔2015〕102號,以下簡稱《通知》),明確2015年省、自治區、直轄市(含經省政府批准自辦債券發行的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以下簡稱省級政府)在財政部下達的置換債券限額內採用定向承銷方式發行一定額度地方債,用於置換部分存量債務。
採用定向承銷方式發行地方債,是指省級政府面向地方政府存量債務中特定債權人,採取簿記建檔方式發行地方債,用以置換本地區地方政府相應的存量債務。定向承銷方式進一步豐富了地方債發行方式,有利於推動地方政府高效、便捷地開展存量債務置換。
採用定向承銷方式發行地方債由省級政府財政部門(以下簡稱地方財政部門)與特定債權人按市場化原則協商開展。對於地方政府存量債務中的銀行貸款部分,地方財政部門應當與銀行貸款對應債權人協商後,採用定向承銷方式發行地方債予以置換。對於地方政府存量債務中向信託、證券、保險等其他機構融資形成的債務,經各方協商一致,地方財政部門也可採用定向承銷方式發行地方債予以置換。2015年為新增地方政府債務發行的地方債,以及為置換存量債務發行的地方債(以下簡稱置換債券)中不採用定向承銷方式發行的部分,仍按照《地方政府一般債券發行管理暫行辦法》(財庫〔2015〕64號)和《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發行管理暫行辦法》(財庫〔2015〕83號)等有關規定,採用招標、公開承銷等方式發行。
《通知》要求,各地有關部門和相關機構要高度重視,地方財政部門會同各地中國人民銀行省級分支機構、銀監局共同組織開展相關工作。各地針對2015年第1批置換債券額度的定向承銷發行工作,應當於2015年8月31日前完成。地方財政部門、中國人民銀行省級分支機構、銀監局和相關金融機構要嚴格按照《2015年採用定向承銷方式發行地方政府債券操作規程》(《通知》附件,以下簡稱《規程》),規范開展相關工作。
《規程》對採用定向承銷方式發行地方債的債券期限、債券承銷團、信息披露、定價機制、債權確認和登記託管、流通轉讓安排等方面進行了規范。《規程》明確,定向承銷方式發行的地方債分為一般債券和專項債券,一般債券期限為1年、3年、5年、7年和10年,專項債券期限為1年、2年、3年、5年、7年和10年。定向承銷方式和公開發行方式發行的地方債規模之和不得超過財政部下達的2015年本地區地方債限額。採用定向承銷方式發行的地方債,發行利率區間下限不得低於發行日前1至5個工作日相同待償期記賬式國債收益率平均值,上限不得高於發行日前1至5個工作日相同待償期記賬式國債收益率平均值上浮30%。採用定向承銷方式發行的地方債暫不可在銀行間市場和交易所市場進行現券交易,可以通過試點商業銀行櫃台市場進行流通。地方債納入中央國庫現金管理和試點地區地方國庫現金管理的抵(質)押品范圍,符合條件的地方政府債券,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可納入部分貨幣政策操作的抵(質)押品范圍,納入商業銀行質押貸款的抵(質)押品范圍,並可按規定開展回購交易。
3. 新債一般多久上市
對於一般的新債的可轉債來說,可轉債會在中簽後的一個月內上市交易。當然,有些情況是特殊的可轉債,在大家中簽後一個月後才會上市,具體就要看交易對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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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關於地方債券的會計分錄處理問題
借:銀行存款4817
應付債券-利息調整183
貸:應付債券-面值5000
183萬元要在借款期內分攤計入當期損益或成本,但是由於沒有單據,年終匯算的時候需要做納稅調增
另外提醒樓主,所謂地方債指的是地方政府發行的債券,但是根據你的意思應該說的你們公司發行的公司債。
5. 什麼是地方債券地方發行債券是不是說明資方財政吃緊
地方債券又稱「市政債券」指由地方政府發行的債券,其目的是為了籌集足夠的資金運用於修造公路、開辦學校、醫院等公共事業。地方債券最明顯的好處就是稅收方面的優惠,這是最主要特徵,也是最能吸引投資者的地方。
地方發行債券不是說明財政吃緊,但地方債券可以減輕財政壓力,可繼續保持經濟增長、擴大稅基、開辟稅源並厲行節支外,在中期內還需尋找替代性的穩定緩和機制。依託不斷發展的金融市場,發行地方政府債券,將債務債券化,建立地方財政債務資金的流轉機制。
地方債券一般在券面上載明固定的利息率,所以收入穩定,且一般而言地方債券信用都比較高。同政府公債一樣,地方債券的期限也分為長期、中期、短期3種,以便於投資者進行債券到期結構的搭配,確保完全和較高的收益水平。地方債券按照發行的部門及收益水平分為:普通責任債券、收益債券、工業收益債券及有限責任公債等。
6. 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發行提速了嗎
國家統計局新聞發言人毛盛勇指出,中央從防範化解重大風險的角度出發,對項目的合規性、合理性,包括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進行綜合評判,對項目包括PPP項目,加強了合規性校驗。下半年隨著項目清理完成,合規項目加快落地進度,基礎設施投資也有望保持基本穩定。業內人士表示,從在建工程、新開工項目等方面來看,投資的增長潛力依然較大。投資結構會持續優化,有效的投資會大幅增加,投資效率也會不斷提高。
在專家看來,專項債的加快發行會為地方基建籌集資金。王志剛表示,加快地方專項債券進度,充分體現積極財政政策,這為地方公共投資提供了支持,對補短板和提高公共服務有積極意義。
7. 案例解決:有關公司債券發行案例的思考題
首先國債泡沫已經出現,就是把國債變成了公司債券,這個對於非常有前景的大項目來說,籌集資金問題得以解決!但是要謹慎,因為有可能一些公司的債券被人購買了以後,企業倒閉什麼的,使購買者的資金血本無歸!當然,我指的不是三峽這個債券!
在我看來,手裡有閑錢的還是購買一些黃金比較安全!因為這個是實實在在的貨幣衡量器!永遠不會造成很大很大的損失!當然升值空間也比較小!確是非常安全!
8. 我國地方政府專項債每年發行幾次,發行時間是怎麼規定的
和地方政府專項在每年發行幾次發行時間是怎麼規定的我國地方政府每年發放³新專項的債發行時間,一般都是在七八月份的樣子。
9. 地方債的權威解讀
如何進一步防範風險
2011年一段時間,中國地方政府性債務問題引起了國際和國內社會的關注,而隨著審計部門摸清10萬億元地方債的基本情況,更多的關注集中在了如何進一步防範風險。
2011年8月16日財政部、中國銀監會相關負責人針對地方債的相關問題進行了解答。
問題一:總體情況如何?
根據審計署結果,截至2010年底,全國地方政府性債務余額107174.91億元,其中: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佔62.62%;政府負有擔保責任的或有債務佔21.8%;政府可能承擔一定救助責任的其他債務佔15.58%。
分級次看,全國省級、市級和縣級政府性債務余額比例分別佔29.96%、43.51%和26.53%;分地區看,東部11個省(直轄市)和5個計劃單列市政府性債務余額佔49.65%,中部8個省佔23.06%,西部12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佔27.29%。
財政部相關負責人表示,多年來,地方政府通過舉債融資,促進了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對應對兩次金融危機發揮了一定積極作用,汶川特大地震發生後,四川省各級政府籌措政府性債務資金558億元用於災後重建,推動災後恢復重建的順利實施。
「地方政府通過舉債融資,為推動民生改善提供重要支撐。」財政部相關負責人說,截至2010年底,地方各級政府投入教育、醫療、科學文化、保障性住房、農林水利建設等民生方面的債務余額達13753.12億元,有力地促進了社會事業發展,此外,還有59466.89億元投入到交通運輸、市政等基礎設施和能源建設領域,促進了經濟社會發展和民生改善。
問題二:風險狀況怎樣?
根據審計結果,我國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總體可控。從債務規模看,至2010年底,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余額與地方政府綜合財力的比率,即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率為52.25%。如果負有擔保責任的債務全部轉化為政府償債責任計算,債務率為70.45%,低於100%的警戒線。
從債務結構看,我國政府性債務以內債為主,2010年末,地方政府性債務的債權人主要以國內機構和個人為主,地方政府性債務是多年累積而成,30多年來,地方通過自身經濟發展和財力增長,償債能力不斷提高,償債條件不斷改善,逾期違約率一直處於較低水平。
從償債條件看,除財政收入外,中國地方政府擁有固定資產、土地、自然資源等可變現資產比較多,可通過變現資產增強償債能力。此外中國經濟處於高速增長階段,基礎設施建設給地方經濟和政府收入創造了增長空間,有利於改善其償債條件。
2011上半年,銀監會著力推進地方政府融資平台貸款的退出管理、合同補正、追加抵質押物、增提撥備和提高資本佔用成本等任務,取得階段性成效,平台貸款風險整體可控。
部分地區和行業償債能力弱,存在風險隱患,如個別地方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負擔較重,部分地方的債務償還對土地出讓收入的依賴較大,部分地區高速公路、普通高校和醫院債務規模大、償債壓力較大等。對部分地區和行業存在的風險隱患,需要未雨綢繆,採取有效措施,妥善處理存量債務,嚴格控制新增債務,防範和化解可能出現的風險。
問題三:如何進一步防範風險?
為有效防範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近幾年來,國家出台一系列措施,2010年6月,國務院專門下發了通知,從多方面對加強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管理工作進行全面部署,各相關部門也相繼從擔保、風險控制等規范地方政府融資平台。
財政部這位負責人表示,財政部目前正在會同有關部門積極做好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這包括:
——妥善處理債務償還和在建項目後續融資。還款來源主要依靠財政性資金的公益性在建項目,除法律和國務院另有規定外,不得繼續通過融資平台公司融資,應通過財政預算等渠道,或採取市場化方式引導社會資金解決建設資金問題。
——繼續抓緊清理規范融資平台公司。有的在落實償債責任和措施後要剝離融資業務,不再保留融資平台職能;有的要充實公司資本金,完善治理結構,實現商業運作,引進民間投資改善股權結構。
——堅決禁止政府違規擔保行為。地方各級國家機關以及學校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要嚴格執行有關規定,不得違法違規舉借債務,不得出具擔保函、承諾函、安慰函等直接或變相擔保協議,不得以機關事業單位及社會團體的國有資產為其他單位和企業融資進行抵押或質押等。
——加快研究建立規范的地方政府舉債融資機制。抓緊研究建立地方政府債務風險預警機制,將地方政府債務收支納入預算管理,逐步形成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管理規范、運行高效的地方政府舉債融資機制。
中國銀監會這位負責人說,下半年,銀監會將用科學的機制讓風險早暴露、早發現、可度量和早干預,嚴格依據有關要求,控制新增貸款風險。審慎開展與地方政府之間的戰略合作,加強土地抵押貸款管理,切實根據現金流覆蓋情況分類計提風險資本。
宋清輝:解決地方債問題要「開明渠,堵暗道」
近年來地方債增長很快,根據審計署審計結果,截至2013年6月,我國地方性政府債務是17.9萬億元,總體還是安全可控的。
如何解決地方政府「身背重債」現象?殷強表示,根據《意見》,就是說借債只能以一種方式,就是發債券,不能再以其他方式借債。這比私下借債好很多,老百姓可以知道借了多少債,債往哪兒用,社會可以監督。如果私自借債,或者通過融資平台借債,不光老百姓不知道,甚至政府自己都搞不清楚。
經濟學家宋清輝也認為,此次規范政府債務管理的最大亮點,就是跳出了以往「更側重於如何堵後門」的局限性,《意見》更強調「疏堵結合」。
政府必須尋求融資方式轉變
宋清輝表示,2015-2020年將是我國地方債發行的高峰期,地方政府基礎設施融資方式也將發生重大變化,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項目將通過地方政府專項債券、PPP等方式解決;二是經營性項目主要通過普通企業債券、資產證券化產品等方式解決;三是無收益的公益性項目將主要通過地方政府一般債券解決。
2016年預計發行地方債約四萬億元嚴防地方政府違規舉債
專家表示,亟待用相關法律來規范地方債管理上存在的問題
■本報記者孫華
「地方債監管難度較大,個別地方政府存在明目張膽地違規舉債的嚴重問題,存在發生局部風險的可能性。這些問題說明對於違規舉債的法律問責機制還沒有建立起來,因此亟待用相關法律來規范地方債管理上存在的問題,必要時法律可以授權財政部等相關部門。」經濟學家宋清輝表示。
據財政部網站顯示,日前財政部部長樓繼偉在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上所做的《國務院關於規范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工作情況的報告》(以下簡稱《報告》)中表示,近日,地方違規舉債、變相舉債仍有發生,監管難度較大。一些地方政府仍然違規舉債,或為企業舉債違規提供擔保承諾等;個別金融機構繼續為地方政府違規舉債提供支持,並要求政府進行擔保。「明股暗債」等變相舉債行為時有發生,監管難度較大。
10. 地方債置換的抵押品范圍
①地方政府債務到期量巨大,央行不這樣做,銀行沒有配置地方債意願。審計署口徑的2015年政府債務到期規模約2.8萬億,萬得口徑測算的地方政府到期量約為3.8萬億-4萬億,而二季度也正是債務到期高峰。由於地方政府債券發行量太大,但流動性不如國債,而收益率又不會高於國債太多,銀行沒有配置置換債的意願,央行不參與,這事可能搞不成。
②地方政府債務置換產生擠出效應。銀行購買置換債佔用銀行現金頭寸,必然會影響銀行對其他融資主體信用投放的能力。因此,在萬億置換債供給沖擊之下,非市場化融資主體會給市場化融資主體帶來強擠出效應,這顯然不利於經濟內生性復甦和轉型。
③將地方債務納入抵押品范圍,利用央行的資產負債表的擴大化解了置換債供給沖擊。允許以地方政府債券為抵押換取流動性,一方面銀行可以利用資產周轉率提升抵補置換債低收益率帶來的損失,另一方面壓低地方債發行收益率也會提升發行人的發行意願。此外,允許以地方政府債券為抵押換取流動性,銀行購買置換債佔用現金頭寸,擠出其他融資主體的現象將顯著緩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