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一個上市公司發行可轉股債券是利好還是利空
一個上市公司發行可轉股債券是利好。比如經營黃金的上市公司,發行債券和增發新股是用來收購金礦,而黃金走勢堅挺的趨勢,必然給公司帶來持續更高的收益,那就是利好。
看產生效益和債券利息的利率比較,高很多,債券就比增發還好。增發的好處在於增加公積金,缺點是股本增加參加利益分配的也增加了。如果投資項目的效益不能確定,或者行業趨勢不確定甚至不好,則要特別小心,有可能債券發行和新股增發都會把這個企業拖死。
(1)港股發可轉股債券擴展閱讀
由於可轉換債券可轉換成股票,它可彌補利率低的不足。如果股票的市價在轉券的可轉換期內超過其轉換價格,債券的持有者可將債券轉換成股票而獲得較大的收益。影響可轉換債券收益的除了轉券的利率外,最為關鍵的就是可轉換債券的換股條件,也就是通常所稱的換股價格,即轉換成一股股票所需的可轉換債券的面值。
如寶安轉券,每張轉券的面值為1元,每25張轉券才能轉換成一股股票,轉券的換股價格為25元,而寶安股票的每股凈資產最高也未超過4元,所以寶安轉券的轉股條件是相當高的。
當要轉換的股票市價達到或超過轉券的換股價格後,可轉換債券的價格就將與股票的價格聯動,當股票的價格高於轉券的換股價格後,由於轉券的價格和股票的價格聯動,在股票上漲時,購買轉券與投資股票的收益率是一致的。
但在股票價格下跌時,由於轉券具有一般債券的保底性質,所以轉券的風險性比股票又要小得多。
『貳』 一般來說有可轉換債券的港股投資價值較大對嗎
有可轉債不意味著港股的投資價值大,這和投資價值沒多大關系。
『叄』 港股中的可換股票據 是什麼意思
可換股票據,本是一種債券,書面意思就是,這個是可以置換成股票的依據。
准確的說應該叫可轉換債券,它的定義:在規定時間內可以選擇債券股的方式行使債權。
它的意義:即以原來的企業債券按照一定的比例轉換成企業的普通股。
『肆』 上市公司發行可轉債股的條件是什麼
《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實施辦法》
第四條發行人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應當符合《可轉換公司債券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的條件。
第五條擔任主承銷商的證券公司應重點核查發行人的以下事項,並在推薦函和核查意見中予以說明:
1、在最近三年特別在最近一年是否以現金分紅,現金分紅占公司可分配利潤的比例,以及公司董事會對紅利分配情況的解釋;
2、發行人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潤是否足以支付可轉換公司債券一年的利息;
3、是否有足夠的現金償還到期債務的計劃安排;
4、主營業務是否突出。是否在所處行業中具有競爭優勢,表現出較強的成長性,並在可預見的將來有明確的業務發展目標;
5、募集資金投向是否具有較好的預期投資回報。前次募集資金的使用是否與原募集計劃一致。如果改變前次募集資金用途的,其變更是否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是否投資於商業銀行、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金融類上市公司除外);
6、發行人法人治理結構是否健全。近三年運作是否規范,公司章程及其修改是否符合《公司法》和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近三年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會議及重大決策是否存在重大不規范行為,發行人管理層最近三年是否穩定;
7、發行人是否獨立運營。在業務、資產、人員、財務及機構等方面是否獨立,是否具有面向市場的自主經營能力;屬於生產經營類企業的,是否具有獨立的生產、供應、銷售系統;
8、是否存在發行人資產被有實際控制權的個人、法人或其他關聯方佔用的情況,是否存在其他損害公司利益的重大關聯交易;
9、發行人最近一年內是否有重大資產重組、重大增減資本的行為,是否符合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
10、發行人近三年信息披露是否符合有關規定,是否存在因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而受到處罰的情形;
11、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內容。
第六條發行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國證監會不予核准其發行申請:
1、最近三年內存在重大違法違規行為的;
2、最近一次募集資金被擅自改變用途而未按規定加以糾正的;
3、信息披露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的;
4、公司運作不規范並產生嚴重後果的;
5、成長性差,存在重大風險隱患的;
6、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嚴重損害投資者利益的情形。
(4)港股發可轉股債券擴展閱讀
《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實施辦法》
第七條發行人申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應由股東大會作出決議。股東大會作出的決議至少應包括發行規模、轉股價格的確定及調整原則、債券利率、轉股期、還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贖回條款及回售條款、向原股東配售的安排、募集資金用途等事項。
第八條發行人及有關中介機構應按照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製作申請文件。
第九條主承銷商負責向中國證監會推薦,出具推薦意見,並負責報送發行申請文件。
第十條為發行人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提供服務的中介機構應認真履行義務,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主承銷商還應對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申請文件進行核查。有關核查的程序和原則應參照股票發行內核工作的有關規定執行。主承銷商應向中國證監會申報核查中的主要問題及其結論。
第十一條在報送申請文件前,主承銷商及其他中介機構應參照股票發行的有關規定在盡職調查的基礎上出具推薦函。推薦函的內容至少應包括:
1、明確的推薦意見及其理由,對發行人發展前景的評價,有關發行人是否符合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上市條件及其他有關規定的說明,
2、發行人主要問題和風險的提示,簡介證券公司內部審核程序及內核意見(同時提供有關申請文件的核對表),附參與本次發行的項目組成人員及相關經驗等。
第十二條發行人律師在按照有關規定出具的法律意見書和律師工作報告中,除滿足規定的一般要求外,還應針對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的特點,對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上市的實質條件、發行方案及發行條款、擔保和資信情況等情況進行核查驗證,明確發表意見。
第十三條發行人最近三年財務會計報告均由注冊會計師出具了標准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的,發行人應在申請文件中提供最近三年經審計的財務會計報告;發行申請於下半年提出的,還應提供申請當年公司公告的中期財務會計報告。
上市未滿三年及重大重組後距本次發行不滿一個會計年度的上市公司,應依據前款規定提供財務會計報告。
第十四條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核准參照中國證監會有關股票發行核準的規定執行。
『伍』 香港股市是存在退市和破產機制的,怎麼保證我們的港股可轉債債券安全
如果一家上市公司過去三年都表現良好且利潤一直在增長,那麼他在未來的一到兩年內業績突然下滑的可能性有多少?
一家香港上市公司在大陸是擁有一定的消費品市場佔有率的,而債券募集資金也是用在擴大市場佔有率,那麼他一瞬間被市場拋棄的可能性有多少?
反問三:假設我有100塊錢的金子,押給你借20塊錢,那麼我不還您錢的可能性有多少?同樣,我們要求上市公司發行可轉債的數額不得超過其總資產的20%,凈資產的40%,在香港法律中債權永遠是首要受償。
『陸』 可轉債如何轉股
滬深兩市的可轉債轉股程序有很大不同,各有幾種方法,具體操作路徑可以聯系所在券商。
1. 上海市場
1)在證券交易頁面,委託賣出,輸入轉股代碼(注意不要輸成轉債代碼,否則就成買賣交易了),再輸入要轉股的數量即可(不用填轉股價,系統自動顯示的是100元)。有的券商界面中,委託買入亦可。只要你下面輸入的是轉股代碼,則系統就默認為你要行使轉股的權利。
2)券商櫃台或電話轉股,方法同上。
2. 深圳市場
網上轉股:在證券交易頁面,選擇其他委託(各個券商界面可能會有所區別,有疑問可向您的券商咨詢)中的轉股回售,操作方式選擇可轉債轉股,下面可以輸轉股代碼,也可輸入可轉債代碼,輸入要轉股的數量即可。同上海市場,選擇其他業務轉股,但這時只能輸可轉債代碼。
『柒』 什麼是可轉債轉股價
可轉債轉股價就是股票發行公司發行的一種比較特殊的債券基金。可轉債是一種債券,在特定的條件下可以轉換成公司的股票。
例如:一家上市公司想跟你借錢,但是他沒什麼錢,於是他向你發行了可轉債,每年只給你1%~2%的利息,並承諾你可以在這一段時間內把這債券轉換成他們公司的股票,如果你轉換成股份,變成公司的股東的話,他們就不用還你錢了。
可轉債的特點:
1、可轉債全稱為可轉換公司債券。在目前國內市場,就是指在一定條件下可以被轉換成公司股票的債券。
2、可轉債具有債權和期權的雙重屬性,其持有人可以選擇持有債券到期,獲取公司還本付息;也可以選擇在約定的時間內轉換成股票,享受股利分配或資本增值。
3、當可轉債失去轉換意義,就作為一種低息債券,它依然有固定的利息收入。如果實現轉換,投資者則會獲得出售普通股的收入或獲得股息收入。
4、可轉債具備了股票和債券者的屬性,結合了股票的長期增長潛力和債券所具有的安全和收益固定的優勢。此外,可轉債比股票還有優先償還的要求權。
(7)港股發可轉股債券擴展閱讀:
投資者在投資可轉債時要注意的風險
1、可轉債的投資者要承擔股價波動的風險。
2、利息損失風險。當股價下跌到轉換價格以下時,可轉債投資者被迫轉為債券投資者。因可轉債利率一般低於同等級的普通債券利率,所以會給投資者帶來利息損失。
3、提前贖回的風險。許多可轉債都規定了發行者可以在發行一段時間之後,以某一價格贖回債券。提前贖回限定了投資者的最高收益率。最後,強制轉換了風險。
『捌』 港股可轉債轉股有具體起始日嗎
您好!這個具體得看發型可轉債的條款的,有具體時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