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國債利息稅前扣除
納稅人購買國債的利息收入,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所謂"國債利息收入"不包括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收入。但對城市商業銀行取得的國庫券收入,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城市商業銀行所得稅幾個業務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9]227號),按以下規定處理:
1.城市商業銀行直接向國家(一級市場)認購的國庫券利息收入,可用於抵補以前年度的虧損,抵補以前年度虧損有結余的免徵企業所得稅。
2.城市商業銀行在二級市場上買賣國庫券所取得的收益,應計入當期損益,按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
3.城市商業銀行因辦理國庫存券業務而取得的手續費收入,按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同時,因辦理此項業務而發生的支出,包括宣傳、會議、獎勵、人員培訓費等支出,可在稅前扣除。
B. 國庫券和國債利息收入能在稅前扣除
國債利息不收稅啊,這就是國債的好處之1
C. 廣東為取得國債收入所發生的費用能否稅前扣除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貫徹落實企業所得稅法若干稅收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10]79號)第六條關於免稅收入所對應的費用扣除問題規定,根據《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企業取得的各項免稅收入所對應的各項成本費用,除另有規定者外,可以在計算企業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根據上述規定,屬於與取得國債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手續費支出,可以在計算企業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D. 購買國債發生的費用能否稅前扣除
【問題】
國債利息收入免稅,其發生的費用是否可以稅前扣除?
【解答】
《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所稱有關的支出,是指與取得收入直接相關的支出。
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所稱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產經營活動常規,應當計入當期損益或者有關資產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根據上述規定,免稅收入不同於不征稅收入,購買國債支付的費用,屬於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E. 買國債要交稅嗎
購買國債是不交稅 的,由國債孳生的利息也是免稅的。
F. 企業發行債券支付的手續費如何在稅前扣除
企業通過發行債券、取得貸款、吸收保戶儲金等方式融資而發生的合理的費用支出,符合資本化條件的,應計入相關資產成本;不符合資本化條件的,應作為財務費用(包括手續費及傭金支出),准予在企業所得稅前據實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