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個人轉讓(是轉讓不是說利息收入)記帳式國債的收入徵收個人所得稅嗎有什麼法律依據
跟股票、基金一樣,轉讓所得的差價暫時不徵收個人所得稅,如果你年收入超過十二萬,其中有來自資本轉讓所得,需要申報。這個是去年國家稅務局澄清關於資本所得稅,招開記者會講的,你可以上網搜。
新華網的相關信息:http://news.xinhuanet.com/fortune/2007-11/17/content_7092712.htm
『貳』 國債利息免稅計算轉讓所得,一會兒要扣除,一會兒不要扣除,這兩個條文不能理解,詳細解答
國債利息收入免稅主要是為了鼓勵公民支持國家的建設與發展。國債轉讓收益屬於財產轉讓收益,國債的轉讓者主要是為了獲得投資收益,國家對其所得不再免稅。
企業轉讓股票收益不免稅。免稅規定是適用於個人的,稅法規定:個人轉讓境內上市公司股票,免徵個人所得稅;個人轉讓國外上市公司的股票,不免稅。
國債轉讓收益和股票轉讓凈收益都應計入財產轉讓所得。
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 企業的下列收入為免稅收入:
(一)國債利息收入;
(二)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三)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從居民企業取得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叄』 購買國債再轉讓怎麼交所得稅
購買國債再轉讓時,是不需要交納個人所得稅的,因為國債利息收入是免稅收入,不需要繳納稅款。
『肆』 轉讓債券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個人買賣股票或債券取得的收入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嗎?bjjoling我有更好的132008
『伍』 買國債要扣除個人所得稅嗎
不用,稅法上用規定,國債屬於免稅的情形.不過在二級市場交易就要對你差價所得交20%的所得稅.
『陸』 國債利息是否需要免徵或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的有
自2008年10月9日起,對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包括人民幣、外幣儲蓄利息所得)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到現在為止,一直對銀行存款利息免徵個人所得稅。
取消利息稅的三個理由
一、利息稅主要來源於中低收入階層,加重了這些人群弱勢群體的經濟負擔。
中低收入者與高收入者相比很難找到比銀行存款回報率更高的投資渠道;徵收利息稅使中低收入者的相對稅收重於高收入者;由於我國利息稅制不完善,如公款利息不在徵收范圍,一些高收入者通過逃稅手段避稅將家庭存款轉移到公司賬上或者變為「公款」。 二、1999年-2006年七年多來,徵收利息稅的政策目標並沒有很好地實現。
恢復徵收利息稅以來,居民儲蓄存款勢頭不但沒有放慢,反而以每年萬億元以上的速度增長,到2006年末,銀行儲蓄存款余額已上升到16.66萬億元。
三、經濟形勢發生變化,由當年通貨緊縮變為當前輕度和局部的物價上漲。
2008年5月份,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為3.4%,一年期銀行存款利率為3.06%(扣除20%的利息稅後實際利率為2.44%),意味著存款實際利率已為負數。在此經濟形勢下,繼續徵收利息稅,就很有些不合時宜。
『柒』 為什麼股票轉讓不征個人所得稅,債券轉讓交個人所得稅
這就是法律法規的規定。
因為股票交易來說,盈利虧損不好計算,
即使是當次轉讓盈利,也有可以存在被套牢情況。
這種對於只就盈利徵收個人所得稅的方法而在不合理性。
『捌』 國債利息收入也免徵個人所得稅嗎
個人購買國債所獲得的國債利息收入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參見《個人所得稅的稅收優惠 》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免納個人所得稅:
1、 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 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
2、 儲蓄存款利息,國債和國家發生的金融債券利息;
3、 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
4、 福利費、撫恤金、救濟金;
5、 保險賠款;
6、 軍人的轉業費、復員費;
7、 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幹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退休工資、離休工資、離休生活補助費;
8、 依照我國有關法律規定應予免稅的各國駐華使館、領事館的外交代表、領事官員和其他人員的所得;
9、 中國政府參加的國際公約、簽訂的協議中規定免稅的所得;
10、 經國務院財政部門批准免稅的所得;
個人所得稅優惠的第二款是指:個人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發行的債券而取得的利息所得。
『玖』 國債利息收入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嗎
個人購買國債所獲得的國債利息收入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參見《個人所得稅的稅收優惠 》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免納個人所得稅:
1、 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 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
2、 儲蓄存款利息,國債和國家發生的金融債券利息;
3、 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
4、 福利費、撫恤金、救濟金;
5、 保險賠款;
6、 軍人的轉業費、復員費;
7、 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幹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退休工資、離休工資、離休生活補助費;
8、 依照我國有關法律規定應予免稅的各國駐華使館、領事館的外交代表、領事官員和其他人員的所得;
9、 中國政府參加的國際公約、簽訂的協議中規定免稅的所得;
10、 經國務院財政部門批准免稅的所得;
個人所得稅優惠的第二款是指:個人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發行的債券而取得的利息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