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你有上海或者深圳的股東帳戶,並在證券公司開了帳戶,就可以在每個交易日的交易時間內,去購買上海或者深圳的可轉債。
由於可轉債也是投資產品,故也有一定的風險,同樣是要遵循高拋低吸的交易方式。
可轉換債券,簡稱可轉債,又作可換股債券,是債券的一種,它可以轉換為債券發行公司的股票,其轉換比率一般會在發行時確定。可轉換債券通常具有較低的票面利率,因為可以轉換成股票的權利是對債券持有人的一種補償。因為將可轉換債券轉換為普通股時,所換得的股票價值一般遠大於原債券價值。但是一旦轉換成股票就有下跌風險,不再有債券保值特性。
2. 發行可轉換債券的條件
(一)公開發行可轉換債券的條件
根據《發行管理辦法》的規定,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債券,除了應當符合增發股票的一般條件之外,還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1、最近3個會計年度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平均不低於6%。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凈利潤與扣除前的凈利潤相比,以低者作為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的計算依據;
2、本次發行後累計公司債券余額不超過最近一期末凈資產額的40%;
3、最近3個會計年度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不少於公司債券1年的利息。
發行分離交易的可轉換公司債券,除符合公開增發股票的一般條件外,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公司最近一期末經審計的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15億元;
2、最近3個會計年度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不少於公司債券1年的利息;
3、最近3個會計年度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平均不少於公司債券1年的利息,但最近3個會計年度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平均不低於6%(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凈利潤與扣除前的凈利潤相比,以低者作為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的計算依據)除外;
4、本次發行後累計公司債券余額不超過最近一期末凈資產額的40%,預計所附認股權全部行權後募集的資金總量不超過擬發行公司債券金額。
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與不得公開增發股票的條件相同)。
3. 可換股債券是只能以其他公司股票為標的嗎
就是只能轉換成這個公司的股份 不能轉換為其他公司的股份!
是否轉換看持債人是否願意!
當股價高於轉股價時,一般會願意轉股 否則願意讓公司還本付息
轉股一般在發行後幾個月到到期前都可以進行!持債者要留意公司的公告,多數公司會在股價超出轉股價30%後 會對沒轉股的債券回購(發行條款里有說明),為獲取最大收益,應該自己去行權轉股再賣股票,而不是在股價高時債券被回購!
4. 可換股債券是什麼意思
可換股債券是上市公司根據股分配售發行的一種債券。債券有一定的期限,到期按一定的比例摺合成股分。是上市公司融資的一種方式。一般發行可換股債券的上市公司基本面都好,有投資價值的。
5. 可轉換債券是什麼 怎麼購買呀 在哪可以認購
一般可換股債券發行主要有三種:優先配售,離線配售和網上定價。一般的個人投資者參與網上定價發行。具體操作程序和規則,新股申購,中國銀行可以通過輸入購買債券代碼轉移。
新債發行認購講,如果你買一家公司的股票,該公司發行的可轉換債券,你將有機會購買可換股債券的機會。如果您是不是該公司的股東,雙方並沒有購買該公司的股票和原股東沒有購買完成或發行公司也是市場投資者,你也可以發出的去購買幾乎與購買新股份,但也取得成功率。
您將簽署協議,購買可換股債券,轉換時間的協議,請您仔細閱讀以下協議。
轉換股票可以賺錢,主要是基於以下原則:看好股市的情況下,可換股債券二級市場價格超出其原始成本價格上升,投資者可以賣出可轉換債券,直接收益,在股市低迷,股票價格雙雙下滑的公司發行的可換股債券,出售可換股債券或可轉換債券將被轉換為固定利率股票是不值得的時間,投資者可以選擇作為到期的債券。當股市由弱到強,或發行可換股債券的結果是看好該公司的股票價格預計有較大的上升,投資者可以選擇提供的債券的轉換價格,按照分發轉換為公司股票。
可換股債券說明A-上市公司發行公司債券已抵押給債權人(債券投資者)持有經過一段時間(稱為阻塞時期)的債券,以換取A到A,公司可以召開本公司的股份。的債權人突然變得所有權的股東身份。的交換比率的計算,面額除以一個特定的轉換價格。面額100000元,除以轉換價格為50元,可以換取2000股股票,或20手。
如果A公司股票的市場價格為60元以來,投資者會很樂意進行轉換,因為轉換成??本轉換價為50元,因此在更改後立即到股票的市場價格為60元賣出,賺了10元每股,總賺了2萬元。在這種情況下,我們稱為轉換價值。可換股債券,可轉換債券的價格。
相反,股票價格下跌40元,投資者必須做到不希望進行轉換,因為在成本的可換股轉換價格為50元,如果你真的想向持有該公司的股票在市場上,你應該去直接購買40元的價格不應作的成本為50元的價格轉換。
具體細節可以參考網路「可換股債券」的指示。希望上述幫助您的。
希望採納
6. 發行新股份和可換股債券是什麼意思
發行新股份就是發行新股,有定向增發和不定向增發;發行可換股債券是指在滿足一定條件下可以轉為股份的債券,嚴格的講它是一種債券,只不過公司事先規定可以轉為股份的條件,當條件滿足時侵權人就可以把他按事先規定的轉換比例轉換為股權,這是才相當於股份,如果條件不滿足或者債權人不願意轉換(一般是債權人感覺不合算,比如股票價格偏低,因為事先規定的轉換比例不變,股票轉換價格固定,當條件滿足時股票的價格走勢非常高,債權人當然願意轉換了,否則就不會轉換),這種債券還是一種債權。
7. 請大家幫找二個成功融資的案例
一個成功的融資案例
發布日期: 2005-1-25 點擊數:134
通過一項長達四年的融資計劃,匯豐投資銀行為新世界集團融資逾十四億美元
前不久,香港匯豐投資銀行亞洲有限公司企業財務董事兼中國事務主管許亮華先生接受了記者的采訪,就剛剛完成的香港新世界中國地產有限公司(簡稱新世界中地)一項長達4年、累計逾14億美元的融資項目作了詳細介紹。
90年代以來,香港著名華商鄭裕彤財團通過旗艦企業新世界發展有限公司開始大舉進軍內地的中低檔房地產市場,並成為北京、武漢、天津和沈陽等城市的房地產戰略發展商,為此,需要籌集龐大的資金進行投資。
1993年的高峰期後,許多城市的樓房尤其是高檔樓房大量空置,使得國際資本市場對中國房地產市場的看法相當消極。在這種情況下,要說服他們為新世界發展有限公司拓展內地房地產市場進行投資,難度可想而知。
1995年11月,匯豐為新世界中國房主發展有限公司首次通過私募方式發行了5億美元的股本。本次發行是香港歷史上最大的私募發行,私人股本投資者佔有了新世界房主43
%的股份,新世界發展則持有57%的股權。
第二次是為新世界中國金融有限公司發行的3.5億美元強制可換股擔保債券。在私募成功發行一年後,新世界中國希望籌集更多的資金用於其在中國的房地產的投資活動。作為新世界發展的全資子公司,新世界中國公司的規模還太小,採用普通債券方式發行成本較高,如果上市又不具備三年業績的條件。於是,匯豐主要針對上一次私募所未觸及的可換股債券為債務投資者設計了可換股債券的發行方式。
但是,這種方式也有很大的結構性缺點:公司上市後,債券尚未到期就可以轉為股票,在換股期間,可能會有大量股票突然湧入市場,這會給當時的股價造成壓力,甚至影響初次公開發行的價格,因為投資者預計初次發行後股價不會立即上行。為此,匯豐設計的結構是,所有債券強制轉換成股票,並在初次公開發行時作為發行規模的一部分,上市前必須決定是否換股,上市後就沒有可換股債券了,這就給了投資者關於市場流通股數的確切信息;當然這也給發行增加了難度。這次發行是除日本外亞洲地區最大的可換債發行之一,匯豐承擔了2.1億美元的分銷份額,卻創造了8.6億美元的總需求,發行後債券交易價格一直高於發行價格。
在公開流通債發行兩年半以後,新世界中地准備在1999年到股票交易所上市,發行規模為5.68億美元。這次發行面臨的最大障礙在於,國際投資者對於中國房地產業有很多誤解,對實際發生和醞釀中的變化知之甚少。如何改變投資者的不良印象就成了決定發行成敗的關鍵。為了讓股本投資者能夠更好了解中國的房地產市場,匯豐集團屬下的匯豐證券於1999年5月6-7日在中國香港和新加坡舉辦了中國住房改革研討會;為配合全球發行,匯豐組織了兩次獨立的訪問活動,活動事先都有詳盡的研究報告作鋪墊,活動橫貫了亞、歐、北美三大洲;6-7月,匯豐又組織了大規模的全球路演,訪問了三大洲的11個城市。為一次發行舉行三次全球規模的推介活動,這是非常罕見的做法,經過這三次聲勢浩大的活動,終於完成了對投資者的"教育"工作。
在此次發行過程中,可換股債券的換股程序是個關鍵環節。債券持有者的換股方式有三種:在初次公開發行中認購最大數量的股票,或是將債券折算成股票出售獲得現金收入,或是只認購最大債券股的一部分,其餘債券則兌現。經過路演,結果相當令人振奮:來自股本投資者的需求為7.83億美元,來自債券持有者的需求為1.43億美元,總需求達9.26
億美元。至此,由匯豐一手策劃的為新世界中地總額超過14億美元的這個融資故事也畫上了一個圓滿的句號。
8. 控股股東擬發行可交換債券是什麼意思
可交換公司債券是指上市公司的股東依法發行、在一定期限內依據約定的條件可以交換成該股東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公司債券。 可交換債券一般發生在母公司和控股的上市子公司之間,即母公司發行可轉換債券,在轉換期間,轉換為上市的子公司股票。母公司發行債券前,需要將其持有上市子公司股票到指定機構凍結,作為可交換債券的抵押品。可交換債券的條款設計與可轉債券非常相似,發行要素通常也有:票面價格、利率、換股比例、發行期限、可回售條款、可贖回條款等。 可轉換債券和可交換債券本質上沒有區別,都是債券嵌入了看漲期權、修正轉股期權、贖回期權、回售期權後形成的復雜衍生產品,可交換債券發行徵求意見稿也指出可交換債券主要條款參照可轉債發行條款執行,其中對修正條款、贖回條款、回售條款等設計和可轉債相應條塊設計沒有實質性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