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在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之間進行債券交易。
l997年6月。中國人民銀行發出通知,決定在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開辦銀行間債券交易業務。由此,我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建立起來。在隨後的幾年裡,這一市場有了較快的發展。一方面,在它的一級市場上,債券發行規模不斷擴大,發行市場化程度提高;另一方面,在它的二級市場上,交易主體逐步擴大,交易量增加,流動性提高。目前,銀行間債券市場的參與者有境內商業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非金融機構、可經營人民幣業務的外國銀行分行等。主要的交易方式包括債券現貨交易和債券回購。其中的債券是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可用於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的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和中央銀行債券等記賬式債券。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為參與者的債券報價、交易提供中介及信息服務。債券交易採用詢價交易方式,包括自主報價、格式化詢價、確認成交三個交易步驟。自主報價又可以分為公開報價和對話報價兩類;公開報價再分為單邊報價和雙邊報價兩種。另外,2002年6月,商業銀行的債券櫃台市場開始運作,這在一定程度上使得以機構投資者為主的銀行間債券市場通過櫃台交易面向全社會各類投資者擴展。
⑵ 銀行間債券交易市場種類
包括債券:國債、央行票據、地方政府債等
回購:質押回購,買斷式回購
遠期交易:已在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進行交易的中央政府債券、中央銀行債券,金融債券和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其它債券
⑶ 銀行間債券市場和交易所債券市場的區別
交易所場內交易,參與者比較廣泛,適合不同投資者,只要通過交易所開戶都能參與交易(例如保險公司、基金公司、央企財務公司、企業、個人投資者),而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顧名思義主要是一些銀行類的金融機構進行交易的地方(不過現在已經放開了一些准金融機構進入,但個人投資者是不能進入交易的,而一般企業只能通過代理機構參與),一般在這個市場交易的單項金額比較大,所以交易方式也有不同,而在交易所交易是通過交易系統撮合,自動完成債券交割和清算,交易雙方都不清楚對方是誰,跟買賣股票一樣。而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是通過雙方詢價交易,雙方自主完成債券結算和資金清算,就是兩個銀行間彼此討價還價面對面交易;起初,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債券交易系統提供公開報價和對話報價兩種報價形式,交易雙方通過交易系統界面進行格式化詢價,達成一致後確認成交,然後根據雙方約定的清算路徑,自行清算,引入了電子化的報價驅動交易。而且政策性銀行,例如農業發展銀行、進出口銀行、國家開發銀行等發行的金融債,一般只能通過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而交易所一般交易的是普通企業債券品種。
應該有很多,因為幾乎每個月政策型銀行都要發行金融債,還有央行票據、國債、以及債券和國債回購;普通企業債應該很少。詳細具體的需要要打開銀行資產管理部門們的交易軟體才明了,一般人很少去了解,即使以前知道,但每天都在變化,所以我也不能肯定知道,幫不了你了。
⑷ 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交易管理辦法的參與者
第八條下列機構可成為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參與者,從事債券交易業務:
(一)在中國境內具有法人資格的商業銀行及其授權分支機構;
(二)在中國境內具有法人資格的非銀行金融機構和非金融機構;
(三)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經營人民幣業務的外國銀行分行。
第九條上述機構進入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應簽署債券回購主協議。
第十條金融機構可直接進行債券交易和結算,也可委託結算代理人進行債券交易和結算;非金融機構應委託結算代理人進行債券交易和結算。
第十一條結算代理人系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代理其他參與者辦理債券交易、結算等業務的金融機構。其有關規定由中國人民銀行另行制定。
第十二條雙邊報價商系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在進行債券交易時同時連續報出現券買、賣雙邊價格,承擔維持市場流動性等有關義務的金融機構。雙邊報價商有關規定由中國人民銀行另行制定。
第十三條 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簡稱同業中心)為參與者的報價、交易提供中介及信息服務,中央結算公司為參與者提供託管、結算和信息服務。
經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同業中心和中央結算公司可披露市場有關信息。
第十四條債券交易的資金清算銀行為參與者提供資金清算服務。
⑸ 企業債究竟是在證券交易所還是在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
交易所場內交易,參與者比較廣泛,適合不同投資者,只要通過交易所開戶都能參與交易(例如保險公司、基金公司、央企財務公司、企業、個人投資者),而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顧名思義主要是一些銀行類的金融機構進行交易的地方(不過現在已經放開了一些准金融機構進入,但個人投資者是不能進入交易的,而一般企業只能通過代理機構參與),一般在這個市場交易的單項金額比較大,所以交易方式也有不同,而在交易所交易是通過交易系統撮合,自動完成債券交割和清算,交易雙方都不清楚對方是誰,跟買賣股票一樣。而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是通過雙方詢價交易,雙方自主完成債券結算和資金清算,就是兩個銀行間彼此討價還價面對面交易;起初,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債券交易系統提供公開報價和對話報價兩種報價形式,交易雙方通過交易系統界面進行格式化詢價,達成一致後確認成交,然後根據雙方約定的清算路徑,自行清算,引入了電子化的報價驅動交易。而且政策性銀行,例如農業發展銀行、進出口銀行、國家開發銀行等發行的金融債,一般只能通過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而交易所一般交易的是普通企業債券品種。
應該有很多,因為幾乎每個月政策型銀行都要發行金融債,還有央行票據、國債、以及債券和國債回購;普通企業債應該很少。詳細具體的需要要打開銀行資產管理部門們的交易軟體才明了,一般人很少去了解,即使以前知道,但每天都在變化,所以我也不能肯定知道,幫不了你了。
⑹ 什麼是銀行間市場能幫我詳細解釋一下不
在以前銀行間債券市場上已活躍著各種基金的身影,比如債券型基金、貨幣市場基金、股票型基金、保本型基金等等,只不過這些基金的管理人,其主要股東從事證券經營、證券投資咨詢、信託資產管理或者其他金融資產管理活動。換句話說,這些基金可以稱之為券商系基金或信託系基金等。
據統計,截至到2004年年底,共有159隻證券投資基金和16家基金管理公司在中央國債登記結算公司開立了債券託管賬戶,約佔4%,相對數量並不多。但從橫向角度看,這個數字與目前市場上存在的基金數目相差無幾。也就是說,現有的基金基本上都在銀行間債券市場開立了債券託管賬戶。
根據管理辦法,此次商業銀行設立基金管理公司後,可發起各種專門類型的基金,但當前階段主要應側重於債券型基金。通過利用商業銀行的優勢,投資次級債券、金融債券、資產支持證券以及企業債券等固定收益證券。因此,銀行系基金進入銀行間市場勢在必然,並且指日可待,銀行間市場的基金類投資者隊伍將急劇擴大。
隨著銀行系基金的介入,銀行間市場基金的力量將更加壯大,對進一步改善銀行間市場的投資者結構,打破銀行一統天下,改變投資趨同性,將具有重要意義。事實上也是如此。據統計,截至2004年年底,基金類機構投資者在銀行間的債券託管量已位居第四位,僅排在銀行、保險、信用社之後,遠遠超過證券公司、信託公司、財務公司、非金融機構等的託管量,成為銀行間一支重要的生力軍。從結算量上看,基金也迅速崛起,2004年的結算量首次突破萬億元大關,達到1.29億元,為上年的7倍多,市場份額也由0.06%猛升到5.06%。
個人借道間接進入銀行間市場
由於該市場僅限機構投資者參與,為數眾多的個人投資者不能分享到銀行間市場發展成果。雖然有記賬式國債櫃台交易市場(零售市場)作為銀行間市場的一個補充,但其規模和影響都還有待進一步擴大。借道基金間接參與銀行間債券市場,可以說是個人投資者投資債券市場的一個非常便利和有效的途徑。
從另外的角度上看,此次銀行系基金的出現,擔當起儲蓄資金投資銀行間債券市場的重任。反過來看,銀行間債券市場也歡迎這些積少成多的巨量資金供給。
中、短期類債券需求加大
為實現較強的流動性,中、短期類債券,尤其是備受關注的央行票據,成為貨幣市場基金投資的首選目標。不僅貨幣市場基金如此,去年底剛剛面世的商業銀行理財產品因其募集資金主要投資於銀行間市場的各類高等級債券,大多數期限在一年以內。此次銀行系基金的加入,無疑會加大這種需求。
這些需求的直接後果就是債券收益率的大幅下降。事實已有所體現,最近幾期的央票發行收益率大幅下降。如果這種情況得以延續的話,勢必對已有的或即將成立的貨幣市場基金或理財產品等的投資收益造成潛在的壓力,應該引起適當關注。
⑺ 銀行間債券市場的交易方式
銀行間債券市場參與者以詢價方式與自己選定的交易對手逐筆達成交易,這與我國滬深交易所的交易方式不同。交易所進行的債券交易與股票交易一樣,是由眾多投資者共同競價並經精算機構配合磋商成交的。
《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交易管理辦法》規定,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回購的債券是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可在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的政府債券、中央銀行債券和金融債券等記賬式債券。
⑻ 個人可以進入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嗎
不可以,這個交易市場只允許金融機構進入,其他人進入交易是沒有資格的
⑼ 企業怎麼加入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
你好,我來試著回答你的問題。
首先要明白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的職能。
簡單的來說,銀行間債券市場是一級市場(發行市場)和二級(交易市場)的綜合,並且占據債券發行交易的絕對市場。與銀行間債券交易市場相對的有,滬深交易所市場,商業銀行櫃台銀行(個人辦理憑證式國債到商業銀行開戶)。
這樣你的問題就涉及2塊內容了:
1. 企業如何在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債券
2. 企業如何參與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進行債券交易
問題1:
因為債券要求的收益穩定性(這就是為什麼債券又叫固定收益),所以債券的上市的審核比股票IPO有過之而無不及。股票的好壞看公司的基本面,債券的優劣則主要看債券發行人的信用等級。
所以企業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債券的難易與途徑,就與其自身的信用等級密切相關。樓主並沒有定義是什麼企業,那麼我就說下容易混淆的兩種情況吧:
一類叫公司債。是由符合公司法,證券法等規定的公司,而且注意,目前處於試點階段,僅僅限於上市公司。若公司未上市,就不用考慮了。如果是上市公司,那過程就跟股票IPO一樣,經過中介證券公司,而後上市。
另一類,叫企業債,其實是中央直屬企業經過發改委批准後發行的債券。注意和公司債的不同。這類債券,因為央企的信用等級高,所以發行容易,發行的重點即在於獲得發改委的審批。
問題2:
企業參與銀行間債券市場進行交易。
目前銀行間債券市場參與交易的機構主要是:商業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基金。
或樓主所指企業為非銀行金融機構,可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直接進行債券買賣交易。若企業為非金融機構,則通過結算代理進入銀行間市場,並且這類公司投資絕大數為央行票據,為了是進行流動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