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持有一種證券的市值與該類證券總市值的比例不得超不定期5%是什麼樣解釋
持有一種權益類證券的市值與該證券總市值的比例不得超過5%
市值:股票的市值就是按市場價格計算出來的股票價值,數量上等於該公司當前的股票價格乘以該公司所有的普通股數量
持有:還要解釋嗎?
『貳』 證券包括哪些
1、按照所體現的內容分為
貨物證券
證券本身就能表明某種財務所有權的證券。貨物證券也叫商品證券、財務證券,如提單、棧單等。
貨幣證券
屬於一種金融證券。是指證券本身能用來代替貨幣使用並使持券人或第三者取得貨幣索取權的書面憑證,如匯票、本票、支票、存單等。
資本證券
由金融投資或與金融投資有直接聯系的活動而產生的證券。其主要包括股權證券與債權證券,前者具體表現為股票和認股權證,後者則表現為各種債券。
2、按發行主體分
公司證券:由公司企業等經濟法人發行的,主要包括公司股票、股權證及公司債券等。
金融機構證券:由銀行、保險公司、信用社、投資公司等金融機構發行。包括金融機構股票、證券、保險單、儲蓄存摺、定期存款單、可轉讓的大額存款單等。
政府證券:包括國庫券和公債券兩大類。
3、收益分類
從廣義上,按照是否能給使用者帶來收入,證券可以分為有價證券和無價證券兩大類。
無價證券,是指不能給使用者帶來收入的證券。包括憑證證券和所有權證券。
有價證券,是證券的一種,即其本質仍然是一種交易契約或合同,任何有價證券都能給其持有人在將來帶來一定的收益。
有價證券可以按不同的標准做不同的分類。按發行主體來劃分可以分為政府證券、金融證券和公司證券。按上市與否,可以分為上市證券和非上市證券;
4、性質分類
證券按其性質不同,證券可以分為證據證券、憑證證券和有價證券三大類。
證據證券
只是單純地證明一種事實的書面證明文件,如信用證、證據、提單等。
憑證證券
是指認定持證人是某種私權的合法權利者和證明持證人所履行的義務有效的書面證明文件,如存款單等。
有價證券
是指標有票面余額,用於證明持有人或該證券指定的特定主體對特定財產擁有所有權或債權的憑證,區別於上面兩種證券的主要特徵是可以讓渡。
『叄』 股票是不是債券的一種
不是的,它們屬於有價證券。 股票與債券的比較 股票和債券都是有價證券,股票是股份公司公開發行用以證明出資人和股東身份的憑證,而債券是政府或企業為了籌集資金而公開發行的並且承諾在限定的時間內還本付息的證券。
不過巴菲特認為股票其實是一種債券,因為從長期來看,公司的凈資產收益率ROE 保持在12%左右上下波動,當以公司凈資產值買入公司股票時且長期持有時,實質上是購買了一種無期限、利率12%的長期債券。
『肆』 請問,股票,證券和債券有什麼區別
債券:是國家政府、金融機構、企業等機構直接向社會借債籌措資金時,向投資者發行,並且承諾按規定利率支付利息並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債券作為一種債券債務憑證,與其他有價證券一樣,也是一種虛擬資本,而非真實資本,它是經濟運行中實際運用的真實資本的證書。
債券作為一種重要的融資手段和金融工具其特徵有:
(1)償還性。債券一般都規定有償還期限,發行人必須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並支付利息。
(2〕流通性。債券~般都可以在流通市場上自由轉讓。
(3)安全性。與股票相比,債券通常規定有固定的利率。與企業績效沒有直接聯系,收益比較穩定,風險較小。此外,在企業破產時,債券持有者享有優先於股票持有者對企業剩餘資產的索取權。
(4)收益性。債券的收益性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投資債券可以給投資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帶來利息收入:二是投資者可以利用債券價格的變動,買賣債券賺取差額。
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在籌集資本時,向出資人發行的股份憑證。代表著持有者(股東)對股份公司的所有權,如收取股息和分享紅利,還有,若持有一定數量該公司股票時,就可參加股東大會、投票表決、參與公司的重大決策等。
就是可以通過證券市場對股票的買入、賣出之間的股價差額實現套利,簡單來說,供求決定價格,買的人多價格就漲,賣的人多價格就跌。大量資金的流入或流出另到股票價格波動,上上落落不斷重復,這就是所說的「炒股」,投資者就是要把握這些股票價格波動,順勢而為,踏准節奏做買賣,就是低價買入高價賣出牟利。
證券:是指發行人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的、表示其持有人對發行人直接或間接享有股權或債權並可轉讓的書面憑證,是各類財產所有權或債權憑證的通稱。按其性質不同可分為憑證證券和有價證券,通常所說的證券是指有價證券。包括股票、債券、基金、權證、及其他各種派生的金融產品等。
證券具有收益性、流通性和風險性。
股票、債券、基金的投資目的在於獲取投資收益,買入或認購後,有獲得股息、紅利或債息的權利。在證券市場上自由地將持有的證券轉讓給其他人,流通性還起到了減少投資風險的作用。發行人因經營不善造成虧損甚至破產,則投資人的預期收益可能喪失。一般來說,風險大的投資收益相對也高,風險小的投資收益較小,股票的風險和收益一般比債券大和高,而基金的風險和收益則介於股票和債券兩者之間。
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每支股票的背後都會有一家上市公司。同時,每家上市公司都會發行股票。
同一類別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權是相等的。每個股東所擁有的公司所有權份額的大小,取決於其持有的股票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重。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構成部分,可以轉讓、買賣,是資本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還其出資。
股票是一種有價證券,是股份公司在籌集資本時向出資人發行的股份憑證,代表著其持有者(即股東)對股份公司的所有權,購買股票也是購買企業生意的一部分,即可和企業共同成長發展。
這種所有權為一種綜合權利,如參加股東大會、投票表決、參與公司的重大決策、收取股息或分享紅利差價等,但也要共同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獲取經常性收入是投資者購買股票的重要原因之一,分紅派息是股票投資者經常性收入的主要來源。
證券是多種經濟權益憑證的統稱,也指專門的種類產品,是用來證明券票持有人享有的某種特定權益的法律憑證。 主要包括資本證券、貨幣證券和商品證券等。狹義上的證券主要指的是證券市場中的證券產品,其中包括產權市場產品如股票,債權市場產品如債券,衍生市場產品如股票期貨、期權、利率期貨等。
證券學的學科體系是由從不同角度研究證券市場的行為特徵及其運行規律的各分支學科綜合構成的有機體系,主要包括傳統證券學理論和演化證券學理論兩大研究領域。債券是政府、企業、銀行等債務人為籌集資金,按照法定程序發行並向債權人承諾於指定日期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
債券(Bonds / debenture)是一種金融契約,是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等直接向社會借債籌借資金時,向投資者發行,同時承諾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並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債券的本質是債的證明書,具有法律效力。債券購買者或投資者與發行者之間是一種債權債務關系,債券發行人即債務人,投資者(債券購買者)即債權人。
債券是一種有價證券。由於債券的利息通常是事先確定的,所以債券是固定利息證券(定息證券)的一種。在金融市場發達的國家和地區,債券可以上市流通。在中國,比較典型的政府債券是國庫券。
『伍』 【證券公司財務風險案例】
主要是根據一些財務指標進行風險控制 以下是粘貼的
第十八條 證券公司經營證券經紀業務的,其凈資本不得低於人民幣2000萬元。
證券公司經營證券承銷與保薦、證券自營、證券資產管理、其他證券業務等業務之一的,其凈資本不得低於人民幣5000萬元。
證券公司經營證券經紀業務,同時經營證券承銷與保薦、證券自營、證券資產管理、其他證券業務等業務之一的,其凈資本不得低於人民幣1億元。
證券公司經營證券承銷與保薦、證券自營、證券資產管理、其他證券業務中兩項及兩項以上的,其凈資本不得低於人民幣2億元。
第十九條 證券公司必須持續符合下列風險控制指標標准:
(一)凈資本與各項風險准備之和的比例不得低於100%;
(二)凈資本與凈資產的比例不得低於40%;
(三)凈資本與負債的比例不得低於8%;
(四)凈資產與負債的比例不得低於20%;
(五)流動資產與流動負債的比例不得低於100%。
第二十條 證券公司經營證券經紀業務的,必須符合下列規定:
(一)按託管客戶的交易結算資金總額的2%計算風險准備;
(二)凈資本按營業部數量平均折算額(凈資本/營業部家數)不得低於人民幣500萬元。
第二十一條 證券公司經營證券自營業務的,必須符合下列規定:
(一)自營股票規模不得超過凈資本的100%;
(二)證券自營業務規模不得超過凈資本的200%;
(三)持有一種非債券類證券的成本不得超過凈資本的30%;
(四)持有一種證券的市值與該類證券總市值的比例不得超過5%,但因包銷導致的情形和中國證監會另有規定的除外;
(五)違反規定超比例自營的,在整改完成前應當將超比例部分按投資成本的100%計算風險准備。
前款所稱自營股票規模,是指證券公司持有的股票投資按成本價計算的總金額;證券自營業務規模,是指證券公司持有的股票投資和證券投資基金(不包括貨幣市場基金)投資按成本價計算的總金額。
證券公司創設認購權證的,計算股票投資規模時,證券公司可以按股票投資成本減去出售認購權證凈所得資金(不包括證券公司贖回認購權證所支出資金)後的金額計算。
第二十二條 證券公司經營證券承銷業務的,必須符合下列規定:
(一)證券公司承銷股票的,應當按承擔包銷義務的承銷金額的10%計算風險准備;
(二)證券公司承銷公司債券的,應當按承擔包銷義務的承銷金額的5%計算風險准備;
(三)證券公司承銷政府債券的,應當按承擔包銷義務的承銷金額的2%計算風險准備。
計算承銷金額時,承銷團成員通過公司分包銷的金額和戰略投資者通過公司簽訂書面協議認購的金額不包括在內。
證券公司同時承銷多家發行人公開發行證券,發行期有交叉、且發行尚未結束的,應當按照單項業務承銷金額和對應比例計算風險准備。
第二十三條 證券公司經營證券資產管理業務的,必須符合下列規定:
(一)按定向資產管理業務管理本金的2%計算風險准備;
(二)按集合資產管理業務管理本金的1%計算風險准備;
(三)按專項資產管理業務管理本金的0.5%計算風險准備。
第二十四條證券公司為客戶買賣證券提供融資融券服務的,必須符合下列規定:
(一)對單一客戶融資業務規模不得超過凈資本的5%;
(二)對單一客戶融券業務規模不得超過凈資本的5%;
(三)接受單只擔保股票的市值不得超過該股票總市值的20%;
(四)按對客戶融資業務規模的10%計算風險准備;
(五)按對客戶融券業務規模的10%計算風險准備。
前款所稱融資業務規模,是指對客戶融出資金的本金合計;融券業務規模,是指對客戶融出證券在融出日的市值合計。
第二十五條證券公司應當按上一年營業費用總額的10%計算營運風險的風險准備。
第二十六條中國證監會對各項風險控制指標設置預警標准,對於規定「不得低於」一定標準的風險控制指標,其預警標準是規定標準的120%;對於規定「不得超過」一定標準的風險控制指標,其預警標準是規定標準的80%。
一、財務風險量化管理的基本策略
借鑒國外券商風險管理的基本框架,結合中國證券公司的實際情況,本文提出幾點策略:(1)全面風險管理原則;(2)必須保證財務風險的可測、可控、可承受;(3)建立風險預算,實施風險預算管理;(4)以凈資本指標為核心識別和評估總風險,以風險價值(VaR)模型計量和管理金融資產的市場風險,以「壓力實驗」方法來作為VaR風險測度方法的必要補充;(5)規模經營與資產結構並重,業務發展與財務約束並重;(6)靜態指標與動態監測兼顧;(7)風險防範和經營風險相統一。
關於凈資本:目前我國證券公司凈資本計算規則與國際規則仍有一定的差距,需要進行完善,如特定長期負債如何計入凈資本問題、預計負債(如應訴事項的金額)核算不規范、資產管理業務的或有損失沒有扣減、對外擔保未完全扣減等。凈資本計算的真實和准確性非常關鍵,為實現凈資本指標的核心作用,下文提到的凈資本指標是在現有凈資本標准上考慮上述因素重新計算的金額。
關於VaR(Vaule-at-Risk):VaR是指在正常的市場條件和給定的置信度內,用於評估和計量任何一種金融資產或證券投資組合在既定時期內所面臨的市場風險大小和可能遭受的潛在最大價值損失。其風險管理技術是對市場風險的總括性評估,它考慮了金融資產對某種風險來源(例如利率、匯率、商品價格、股票價格等基礎性金融變數)的敞口和市場逆向變化的可能性。VaR模型是近年來在金融市場發達國家(主要在歐美)興起的一種金融風險評估和計量模型,目前已被全球各主要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包括證券公司、保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託公司等)、公司和金融監管機構廣泛採用。
關於「壓力測試」(stress testing):VaR值的最大優點就是能科學准確地預測在正常市場波動下,券商所面臨的市場風險的大小。但是,VaR值方法也有缺陷,因為它無法預測到一些極端情形的出現,如股市的大起大落。所以,國外證券公司往往採用另外一種比較流行的市場風險管理技術—「壓力測試」方法來作為VaR風險測度方法的必要補充,以檢驗券商在特別不利的市場行情出現時,是否具有繼續生存的能力。實踐證明,壓力試驗特別適用於那些不規范的新興市場中的金融企業(如我國的證券公司)。
二、財務風險管理的指標體系設計
1.證券監管部門關於證券公司財務風險監控指標。
中國證監會在《證券公司管理辦法》及其他有關法規中規定了對證券公司的財務風險監控指標,主要指標見表1(適用於綜合類券商)。
表1 證券公司的風險監控指標
評價指標 計算公式 監管線
1.凈資本 =∑(資產余額×折扣比例)-負債總額-或有負債 低於2億元
2.凈資本增長率 =(期末凈資本余額/期初凈資本余額)-1 下降20%
3.凈資本負債比 凈資本/(負債總額-受託資金-代買賣證券款) 低於8%
4.凈資產負債率 =(負債總額-受託資金-代買賣證券款)/凈資產 大於9倍
5.流動比率 =(流動資產-受託資金-代買賣證券款)/(流動負債-受託資金-代買賣證券款) 小於1
6.客戶資金安全性指標 (代買賣證券款+受託資金)-(客戶資金存款+客戶結算備付金+交易保證金+受託資產) 大於0
7.權益類自營證券比例 權益類自營證券成本/期末凈資產 高於80%
8.撥付下屬機構占注冊資本的比例 期末撥付所屬資金/注冊資本 高於40%
9.對外擔保占凈資產的比例 期末對外擔保金額/期末凈資產 高於20%
2.內部全面風險管理指標體系。
我們認為,上述風險監管指標是非常寬松的,也不夠全面,達標非常容易,且沒有體現凈資本指標的核心地位,不能真正起到識別和評估風險的作用。證券公司需在上述監管指標的基礎上,根據上述風險管理策略,以凈資本指標(調整後)為邏輯起點和核心,按照風險可測、可控、可承受的原則,設計內部全面風險管理指標體系。證券公司內部全面風險管理指標體系可分為兩個層次。一是公司層次上的,反映整個公司整體風險狀況,見表2。二是各個業務部門的風險指標,作為二級指標,可進行實時監控。見表3。
表2 一級指標體系
評價指標 計算公式 預警線(區域)
一、資本充足性指標
1.凈資本額 =∑(資產余額×折扣比例)-負債總額-或有負債+特定長期負債-應承擔的資產管理業務浮動虧損 低於凈資產的60-70%
2.凈資本增長率 =(期末凈資本余額/期初凈資本余額)-1 下降10%
3.凈資本相對指標1:凈資本率 期末凈資本/期末凈資產 低於60-70%
4.凈資本相對指標2:凈資本負債比 凈資本/(負債總額-受託資金-代買賣證券款) 低於20%
5.凈資本相對指標3:凈資本充足率 凈資本/(自營權益類證券凈額+證券包銷金額+非規范資產管理業務協議規模+拆出資金+買入返售證券+其他風險資產) 15-20%
二、資產流動性指標
6.資產負債率 (負債總額-受託資金-代買賣證券款)/(資產總額-受託資金-代買賣證券款) 高於45-55%
7.流動比率 (流動資產-受託資金-代買賣證券款)/(流動負債-受託資金-代買賣證券款) 低於1.2
8.現金流量指標 經營活動現金流量/(流動負債-代買賣證券款-受託資金) 低於10%
三、風險資產規模指標
9.自營證券比例 權益類自營證券成本/期末凈資本 大於1倍
10.受託資金比例 承擔風險受託資金余額/期末凈資本 高於60-80%
11.或有負債比例 期末或有負債/期末凈資本 高於10-20%
四、財務績效風險指標
12.凈資產收益率 凈利潤額/(期初凈資產額+期末凈資產額)/2 小於公司平均融資成本或低於同業平均水平
13.營業費用收入率 期末營業收入/期末營業費用 低於1.5
五、資產結構風險指標
14.長期投資比例 (期末長期投資余額—購買國債及金融債余額)/期末凈本 高於20-30%
15.固定資本比例 (期末固定資產凈值+在建工程余額)/期末凈資本 高於30-40%
表3 二級指標體系
評價指標 計算公式 預警線(區域) 備注
一、承銷業務風險指標
1.凈資本包銷比例 證券包銷總金額/凈資本 高於60% 監管線為60%
2.凈資本單項包銷比例 單項包銷總金額/凈資本 高於30% 監管線為30%
3.承銷股票毛利率 承銷股票業務凈收入/承銷股票業務總金額 低於3%
4.項目收入費用率 項目費用合計/項目總收入 高於30%
5.失敗項目費用率 失敗項目費用/項目費用合計 高於10%
二、經紀業務風險指標
1.市場份額 當期股票基金交易量/兩市當期交易總額 低於上年度水平
2.客戶保證金挪用比率 挪用金額(含T+O)/客戶保證金總額 大於零
3.交易傭金率 當期交易傭金/當期交易量 (1)低於保本點傭金標准;或:(2)低於上年水平
4.客戶保證金變動率 期末保證金余額/期初保證金余額-1 低於-20%
5.三方監管風險指標 監管賬戶資產市值/融資金額 低於120%
6.經紀業務收入費用率 營業費用/營業收入 高於75%
三、證券自營業務風險指標
1.股票自營比例 自營股票成本/凈資本 高於80-90%
2.單只股票自營比例 持有單只股票成本/凈資本 高於20-30% 監管線為不高於凈資產20%
3.單只股票市場份額 持有單只股票市值/該股票流通市值 高於10% 監管線為20%
4.自營證券投資組合的VaR值 Var值 高於凈資本的20%
5、自營證券投資組合的壓力測試值 ST值 高於凈資本的50%
6.自營證券收益率 (差價收入+期末浮動盈虧-期初浮動盈虧)/自營證券投入額 (1)低於資金成本;或:(2)低於市場指數增幅
7.自營證券浮動收益率 單只自營證券浮動盈利/自營證券成本 高於10%
8.自營證券浮動虧損率 單只自營證券浮動虧損/自營證券成本 高於7%
四、資產管理業務風險指標
1.受託資產率 期末受託資產余額/期末受託資金 高於70%
2.承擔風險資產管理組合的VaR值 Var值 高於凈資本的30%
3.承擔風險資產管理組合的壓力測試值 ST值 高於凈資本的50%
4.受託資產市場份額 所管理客戶資產投資於一家公司的證券的面值/該證券流通總量 高於10% 監管線為10%
5.受託資產增值率 (本期實現增值額+期末浮動盈虧-期初浮動盈虧)/受託資金金額 低於預期收益率
6.資產管理業務總或有損失占凈資本的比例 (期末已實現未結算虧損+受託資產浮動虧損+應付客戶收益)/期末凈資本 高於40%
7.受託資產損失率 (期末已實現未結算虧損+受託資產浮動虧損)/期末受託資產 高於15%
五、資金營運風險指標
1.股票質押貸款比例 期末股票質押貸款余額/實收資本 高於15% 監管線15%
2.資金拆借比例 拆入、拆出資金余額/實收資本 高於80% 監管線為80%
3.債券回購比例1 債券回購資金余額/凈資產 高於50%
4.國債回購比例2 債券融資回購未到期余額/自有債券標准券總額 高於80%
5.現金留存比率 (期末現金余額+銀行存款余額+結算備付金)/期末凈資產 低於5%
當然,確定指標體系及其預警界限,難免帶有主觀意向,需在實踐中作進一步檢驗,並不斷進行修正和完善,使指標本身及其預警界限更科學、更合理。
三、財務風險指標的動態監測
證券公司的財務風險管理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在建立全面風險管理指標體系基礎上,還必須建立風險監測系統, 這樣才能完善證券公司的風險量化管理。
(1)風險狀態設定:為綜合反映風險程度並方便進行處理,可將指標值統一映射為百分數范圍內表示的分數值。設定的風險狀態有四種,分別用安全、基本安全、風險、較大風險表示,對應的分數范圍:0-20、20-50、50-80、80-100,分數值越大,表示對應的風險越大。
具體做法為:對於每一個指標值,根據其在不同風險狀態的預警區域上限和下限以及對應的分數段范圍,按照線性映射函數:y=a2·[(x-b1)/a1]+b2,可以計算出相應的分數。(其中b1、b2分別表示某風險指標警界狀態的下限及所對應的分數段的下限,a1、a2分別為該風險指標警界狀態的上限與下限之差所對應的分數段的上限與下限之差,x為風險值,則y即為映射後的分數值。)
(2)風險監測框架:可以設計兩個層次的風險監測系統,把一級風險指標作為一個系統,對每項指標賦予相應的權重,根據上述映射方法計算每項指標的風險分數值,加權平均後可計算出公司綜合風險值;把二級風險指標作為一個系統,數據處理方法同上。公司綜合風險值與實時風險值是互補的,前者是定期、靜態的、綜合的,後者是動態的、具體的,在風險評估和管理上要結合使用。
『陸』 能否解釋下什麼是「權益類證券」
擁有發行企業的管理權 是永久性的 沒有按期還本復息 每年根據企業盈餘收取股利 可以參與管理 有決策權
它與債券是相對應得
『柒』 什麼是證券都有什麼種類
證券定義
證券是有價證券的簡稱,是一種表示財產權的有價憑證,持有者可以依據此憑證,證明其所有權或債權等私權的證明文件。
證券也是多種經濟權益憑證的統稱,是證明證券持有人有權按其券面所載內容取得應有權益的書面證明。
證券分類
1.貨幣市場證券:政府、金融機關、企業等為籌集短期資金而發行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有價證券。
國庫券(Treasury Bill,TB)
銀行承兌匯票(Banker's Acceptance,BA)
可轉換定期存單(Certificate of Deposits,CD)
商業本票(Commercial Paper,CP)
第一類商業本票(CP1),又稱「交易性商業本票」或「自償性商業本票」
第二類商業本票(CP2),又稱「融資性商業本票」
附買回協定(Repurchase Agreement)
2.資本市場證券:政府、金融機關、企業等為籌集長期資金而發行到期日在一年以上的有價證券。
政府債券(Government Bond)
抵押債券(Mortgage Bonds)
零息債券(Zero-Coupon Bonds)
分期還本債券(Serial Bond)
信用債券(Debenture)
附屬信用債券(Subordinated Debenture)
收益債券(Income Bonds)
可轉換債券(Convertible Bonds)
贖回債券(Callable Bonds)
金融債券:專業金融機構為籌措長期資金,所發行的債券憑證。
特別股(Preferred Stock)
普通股(Common Stock)
拓展資料:
證券實質上是具有財產屬性的民事權利,證券的特點在於把民事權利表現在證券上,使權利與證券相結合,權利體現為證券,即權利的證券化。它是權利人行使權利的方式和過程用證券形式表現出來的一種法律現象,是投資者投資財產符號化的一種社會現象,是社會信用發達的一種標志和結果。
『捌』 求助關於證券公司自營業務的一個問題
所持有的全部股票
『玖』 證監會規定:證券金融公司的融券余額不得超過流通市值5%。我對這句話里提到的「余額」二字無法理解。
其實這個余額就是一般理解上總額的意思 只是用總額這個詞可能有些誤會 因為所有的發生額加在一起可以叫總額 現有的存量額也可以叫總額 所以用了余額這個詞 專門指現有的存量額 比如一次融券5萬股 然後又還了 又融券5萬股 余額就是5萬股 總額就可能被理解為5萬加5萬股
證監會這些人有時候寫東西確實讓人搞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