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債券承銷 好做嗎 提成高嗎,和銷售什麼區別啊
不好做
債券承銷業務作為一項新興業務,具有資源投入少、資本消耗低、經營效益高的顯著特點。
很多是基本工資加年終獎,基本工資 + 年終獎(也即項目獎其實就包含在年終獎裡面)
至於金額很高,某些小券商債銷部門人均百萬+,部門領導千萬,職業路徑,其實就是銷售,只不過面向的都是機構同業而已。
總體來說還是有多金發展前途的職位,但問題是,倘若你們手中有個非常不好賣的券,你能給賣出去?
⑵ 承攬合同之債什麼意思
承攬合同是承攬人按照定做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交付工作成果,定做人給付報酬的合同。
這個「債」可能是債權也可能是債務。
如果你是承攬方,已交付了工作成果,那麼你就有向定做人要求支付價款的權利,那這個就是債權。定做人支付了相應款項,但是你沒有完成工作,那就是債務了。
⑶ 請問投行項目中所說的承攬和承做具體是指區別是
投行項目承攬是投資銀行中運用於業務領域的特有名詞,指項目的承接。
投行項目承做是指具體對項目材料的撰寫和報送。
二者的區別如下:
一、開始時間不同
投行項目承攬是整個項目最開始的部分,只有具有了承攬,才會有後續項目的承做以及承銷。
二、具體內容不同
1、投行項目承攬
包含方案設計、簽訂協議。了解客戶融資需求,包括:期望融資規模、融資期限、成本控制、出表需求、時間要求等。初步收集資料項目洽談階段資料不宜過於復雜,只收集能對項目作出預判的資料便可。
關於協議中的收費,實際操作中,券商收取費用的方式可以由發行主體直接支付,也可以由專項計劃支付。
2、投行項目承做
撰寫材料,報送材料,需要收集主體的內部內部審核反饋回復。如詳細收集主要子公司(包括營業執照、主營業務簡介、股權結構),財務指標測算與分析(包括流動比率、速動比率、資產負債率、應收帳款周轉率、凈資產收益率、利息保障倍數等)。
然後將相關申報材料與底稿提交內核部門,根據內核部門提出各種各樣的審核意見進行回復;同時對申報材料與底稿相應進行修訂、補充、復核。最後出具管理人合規核查意見(理論上內核部門出具)利用相關數字證書向交易所等審核機構「專區」提交申報材料。
(3)什麼是債券承攬擴展閱讀:
承攬投行項目的定價
1、合理科學的服務定價,是承攬投行項目的核心要素之一。由於投行項目服務是創新服務、專業服務、復雜的價值服務,所以不能用簡單的「勞動時間」或「估算」來決定,沒有依據的簡單報價會給項目承攬帶來致命的打擊。
2、如項目報價過低,自身的利益得不到保障的同時,項目方也會因為報價過低而對執行質量產生擔憂。而項目報價過高,項目方也很難接受,現在是市場經濟,項目交易是趨利型的。
3、如果報價比競爭者高出很多,他們可以直接在報價差中給好處而無需接受參與;如果是政府或國有企業,那麼明顯不合理的價格不僅會造成交易質量下降,還會帶來政治風險。
所以,一個投行企業,應該根據自身特點與市場定位,建立一套「項目交易服務價格理論模型」,並堅持誠信維護,根據不同類型的投行項目,採取市場比較法、成本加成法、總額比例法、講時收費法、承包總計法等方式來議價,並根據市場行情變化適時作出相應調整。
⑷ 債券項目承攬人員債券項目執行人員債券銷售人員
承攬人員主要負責找項目,執行人員負責盡職調查及寫報告,銷售人員負責向機構銷售,薪酬應該1>3>2,技術含量應該2>3>1
⑸ 債券的承銷和分銷在業務的角色和流程中有什麼區別
1、債券承銷是指投資銀行接受客戶的委託,按照客戶的要求將債券銷售到機構投資者和社會公眾投資者手中,實現客戶籌措資金的目的的行為或過程。債券分銷是指債券承銷商在債券分銷期內,將其所承購債券轉讓給其他市場成員的業務。
2、投資銀行獲得債券承銷業務一般有兩種途徑。一是與發行人直接接觸,了解並研究其要求和設想之後,向發行人提交關於債券發行方案的建議書。如果債券發行人認為投資銀行的建議可以接受,便與投資銀行簽訂債券發行合同,由該投資銀行作為主承銷商立即著手組建承銷。
3、債券承銷與股票承銷有一個很大的不同是,成員並不一定單純是投資銀行或全能制銀行中的投資銀行部門構成,這是因為許多限制商業銀行參與投資銀行業務的國家,對商業銀行參與債券尤其是國債的承銷和分銷的限制比較寬松。組建承銷商確定成員的責任後,便進入了債券的發行階段。嚴格來說,債券的發行與股票的發行並沒有太多的差別。
4、代銷是指發行人委託承銷商向社會銷售債券,承銷商按照規定的發行條件在約定的期限內盡力推銷,到了銷售截止日期,債券如果沒有按照原定發行數額全部銷售出去,則其未銷售部分退還給發行人,承銷商從發行人那裡收取委託手續費,但不承擔任何發行風險。採用代銷方式,發行者仍有發行失敗的風險;而中介機構雖然承擔的風險小,但其收人也相對較小。因此,這種方式在各國都較少採用。
⑹ 債券承銷方式有哪些有什麼區別
從證券承銷實踐看,證券承銷主要有以下四種方式:代銷、助銷、包銷及承銷團承銷。
(一)證券代銷
所謂證券代銷,是指承銷商代理發售證券,並發售期結束後,將未出售證券全部退還給發行人的承銷方式。
證券代銷的特點是:
(1)發行人與承銷商之間建立的是一種委託代理關系 。代銷過程中,未售出證券的所有權屬於發行人 ,承銷商僅是受委託辦理證券銷售事務;
(2)承銷商作為發行人的推銷者,不墊資金 ,對不能售出的證券不負任何責任,證券發行的風險基本上是由發行人自己承擔;
(3)由於承銷商不承擔主要風險 ,相對包銷而言,所得收入(手續費)也少。
(二)證券助銷
所謂證券助銷,是指承銷商按承銷合同規定,在約定的承銷期滿後對剩餘的證券出資買進(余額包銷),或者按剩餘部分的數額向發行人貸款,以保證發行人的籌資、用資計劃順利實現。我國的證券法將余額包銷歸入包銷方式。
(三)證券包銷
所謂證券包銷是指在證券發行時,承銷商以自己的資金購買計劃發行的全部或部分證券,然後再向公眾出售,承銷期滿時未銷出部分仍由承銷商自己持有的一種承銷方式。
證券包銷又分兩種方式:一種全額包銷,一種是定額包銷。全額包銷是承銷商承購發行的全部證券,承銷商將按合同約定支付給發行人證券的資金總額。定額包銷是承銷商承購發行人發行的部分證券。無論是全額包銷,還是定額包銷,發行人與承銷商之間形成的關系都是證券買賣關系。在承銷過程中未售出的證券,其所有權屬於承銷商。
(四)承銷團承銷。
亦稱"聯合承銷",是指兩個以上的證券承銷商共同接受發行人的委託向社會公開發售某一證券的承銷方式。由兩個以上的承銷商臨時組成的一個承銷機構稱為承銷團。
我國《證券法》規定,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證券票面總值超過人民幣5000萬元的,應當由承銷團承銷。承銷團應當由主承銷與參與承銷的證券公司組成。
⑺ 在券商投行中做債券承攬承銷業務是否資料性工作佔了大部分,這些專業人員的發展方向都是怎樣的
在券商的過程中間,不管是債還是股權,承做業務的資料性工作是絕大部分,承銷工作也是以資料性工作為主,但是和客戶的溝通會更加多一些。而承攬業務的資料性業務比較少,承攬業務的工作內容主要是運用自己的人脈或者是資源牽線搭橋,為公司介紹業務。比如說你認識的一些朋友,他的公司需要發債或者是想要上市,我就可以介紹自己的公司或者是自己的項目組。
關於發展方向,我對承做業務比較熟悉一點,承做業務呢,基本上來說是希望提升自己的能力之後呢,能夠做到項目負責人。在自己現有的平台或者是去其他的券商,直接過去帶團隊。因為在前三年的做新人的過程中間,承做人員的薪資待遇都不會特別高,那一定是項成為目負責人或者是能夠直接帶團隊了,你的薪資才會客觀。因此大部分人是積累經驗,提升能力,早日爭取項目負責人。
另一方面呢從承做業務轉到承攬業務,通過長期能夠跟客戶打交道積累一些人脈和資源之後呢,漸漸的讓自己也能承攬一些項目回來。因為我是直接校招進入海通證券的,所以沒有在債融部門進行過實習,只在投行IPO項目。所以債融方面的實習具體的工作內容,我不是特別清楚,但是可以聊一聊找實習之前從哪些方面做准備。
一方面是提升自己的硬性條件,這和我之前回答校招是類似的,比如說專業資格考試啦,提升一些績點。另一方面,如果是所你想去債融部門工作呢,找實習之前要盡可能的熟悉債券發行的法律法規,閱讀一些債券的募集說明書,包括券商對固定收益、債券市場的研報、行業分析報告,來提升對著這個行業的了解。並且在面試時盡可能的把這樣的專業知識運用起來,增加個人專業性,提升自己的競爭力。練好包括盡調、文書、路演、信息查詢這些基礎能力,對未來工作會有很大幫助。
很多時候去實習都是做一些很水的工作,想要進投行的話基本功要很扎實,自己最好自費參加一些培訓,把技能補好。
價值立方那邊技能培訓就做的很不錯,可以去了解一下。
⑻ 什麼是債務承銷
債務承銷?應沒有這個詞。
縱橫法律網 許孝華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