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有條件通過」是什麼意思
1.證監會有條件通過重組方案,這里的有條件通過是指已經通過發審委審核,但後面還需要根據發審會意見補充披露、修改或完善材料,然後才能正式拿到證監會審核批文,現在所有再融資項目基本都是有條件通過。
2.中國證監會為國務院直屬正部級事業單位,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授權,統一監督管理全國證券期貨市場,維護證券期貨市場秩序,保障其合法運行。
3.中國證監會發行審核委員會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有關規定成立,審核發行人股票發行申請和可轉換公司債券等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其他證券的發行申請的專門機構。
4.重組(Reconstruction)是指企業制定和控制的,將顯著改變企業組織形式、經營范圍或經營方式的計劃實施行為。
❷ 發公司債申請獲證監會有條件通過是好是壞
發公司債申請獲證監會有條件通過是好。雖然是有條件通過,但那樣就可以籌集到更多資金,有利於公司的發展,肯定是好事啊!中國證監會為國務院直屬正部級事業單位,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授權,統一監督管理全國證券期貨市場,維護證券期貨市場秩序,保障其合法運行。在中國證監會內部,專門設有期貨監管部,該部門是中國證監會對期貨市場進行監督管理的職能部門。期貨監管部下設綜合處、交易所監管處、期貨公司監管處、境外期貨監管處和市場分析五個處
❸ 並購重組審核委員會有條件通過是什麼意思
是指已經通過並購重組委審核,但仍然存在一些細節問題,需要根據並購重組委會議審核意見補充披露、修改或完善材料,然後才能封卷,並取得證監會審核批文。因此,無論從哪個角度上說,獲得「有條件通過」的並購重組,本身是存在「瑕疵」的,區別僅僅在於瑕疵的大與小,問題的多與少。
上市公司籌劃重大事項,應本著嚴謹、客觀的態度,在做了充分准備,並且沒有瑕疵的背景下推出重組方案。在這一點上,並購重組與新股IPO並沒有本質上的區別。如果重組方案存在著問題,只能說明其重組方案有瑕疵。
(3)附條件債券擴展閱讀
隨著並購重組門檻的降低,上市公司籌劃重大事項也在市場上形成一道亮麗風景。當然,如火如荼的並購重組,也在多方面引發了市場關注。比如有的上市公司並購重組背後不乏利益輸送之嫌,有為了重組而重組,有的是為了追逐市場的熱點等,不一而足。
另一方面,並購重組中的「有條件通過」也頻頻吸引著市場眼球。證監會重組委的審核結果,主要包括「有條件通過」、「無條件通過」、「否決」。
❹ 關於深機轉債的轉股和有條件贖回條款的問題
可轉債全稱為可轉換公司債券。在目前國內市場,就是指在一定條件下可以被轉換成公司股票的債券。可轉債具有債權和期權的雙重屬性,其持有人可以選擇持有債券到期,獲取公司還本付息;也可以選擇在約定的時間內轉換成股票,享受股利分配或資本增值。當可轉債失去轉換意義,就作為一種低息債券,它依然有固定的利息收入。如果實現轉換,投資者則會獲得出售普通股的收入或獲得股息收入。可轉債具備了股票和債券兩者的屬性,結合了股票的長期增長潛力和債券所具有的安全和收益固定的優勢。此外,可轉債比股票還有優先償還的要求權。
贖回條款是指可轉換債券的發行企業可以在債券到期日之前提前贖回債券的規定,是可轉換債券的基本要素之一。
該條款一般規定:如果公司的股票價格在若干個交易日內滿足贖回條件,公司有權按照贖回價格贖回公司剩餘的可轉換債券。由於公司的贖回價格一般要遠遠小於轉換價值,所以此條款最主要的作用就是實現強制性轉股,縮短可轉換債券的期限。
贖回條款是上市公司所擁有的一項期權。影響贖回權價值大小的因素包括贖回權的期限、贖回條款、股票價格波動率等。
❺ 當企業破產的時候未到期的債券怎麼算啊
破產法規定,未到期的債權,在破產申請受理時視為到期。 附利息的債權自破產申請受理時起停止計息。
你說的這種情況比較麻煩,因為你說的是零息債券,但實際上是花1000元買的10000元的票面債券,事實上等於有利息約定,而且是高額利息。
你現在需要在規定的期限向管理人申報債權,具體管理人確認多少債權額需要看管理人如何認定,如果你對管理人確認的債權額有異議,可以向受理破產申請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我個人意見認為你的債權額應該是1000元加上從你購買時到破產申請受理時的同期銀行貸款利息比較公平。具體供你參考。
依據:破產法
第四十六條未到期的債權,在破產申請受理時視為到期。
附利息的債權自破產申請受理時起停止計息。
第四十七條附條件、附期限的債權和訴訟、仲裁未決的債權,債權人可以申報。
第四十八條債權人應當在人民法院確定的債權申報期限內向管理人申報債權。
第五十六條在人民法院確定的債權申報期限內,債權人未申報債權的,可以在破產財產最後分配前補充申報;但是,此前已進行的分配,不再對其補充分配。為審查和確認補充申報債權的費用,由補充申報人承擔。
債權人未依照本法規定申報債權的,不得依照本法規定的程序行使權利。
第五十八條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條規定編制的債權表,應當提交第一次債權人會議核查。
債務人、債權人對債權表記載的債權無異議的,由人民法院裁定確認。
債務人、債權人對債權表記載的債權有異議的,可以向受理破產申請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❻ 債券出質與票據出質的區別
出質,物權行為的一種。將本人所佔有的物質於他人,不要求一定是所有。出質,也就是質押,分動產質押和權利質押,就是把自己所有的物品或權利交付出去作為抵押。
票據質押所確立的是設質背書的被背書人一種附條件行使票據權利的資格。這種條件不是質權的成立條件,而是行使條件。
債權質押是指以可讓與之債權為標的設定質權。例如甲欠乙10萬元,為擔保該債權的清償,甲以其對丙的13萬元債權向乙設定質權,即為債權質權之設定。
票據質押相比債權質押來說,是公司的其它有價證券(如子公司股票或其它債券)作為擔保所發行的公司債券。發行質押債券的公司通常要將作為擔保品的有價證券委託信託機構(多為信託銀行)保管,當公司到期不能償債時,即由信託機構處理質押的證券並代為償債,這樣就能夠更有利地保障投資人的利益。在美國,這種債券被稱為「抵押品信託債券」。
❼ 2002-2008年各類債券歷年發行額
http://www.chinabond.com.cn/jsp/include/EJB/tjyb-more.jsp
上述鏈接可以查詢你所需要的數據。
❽ 幾種產生在破產申請受理後的破產債權
一、幾種產生在破產申請受理後的破產債權
1、債權人申報債權時,應當書面說明債權的數額和有無財產擔保,並提交有關證據。申報的債權是連帶債權的,應當說明。
2、連帶債權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體連帶債權人申報債權,也可以共同申報債權。
3、債務人的保證人或者其他連帶債務人已經代替債務人清償債務的,以其對債務人的求償權申報債權。債務人的保證人或者其他連帶債務人尚未代替債務人清償債務的,以其對債務人的將來求償權申報債權。但是,債權人已經向管理人申報全部債權的除外。
4、連帶債務人數人被裁定適用本法規定的程序的,其債權人有權就全部債權分別在各破產案件中申報債權。
5、管理人或者債務人依照本法規定解除合同的,對方當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產生的損害賠償請求權申報債權。
6、債務人是委託合同的委託人,被裁定適用本法規定的程序,受託人不知該事實,繼續處理委託事務的,受託人以由此產生的請求權申報債權。
7、債務人是票據的出票人,被裁定適用本法規定的程序,該票據的付款人繼續付款或者承兌的,付款人以由此產生的請求權申報債權。
8、在人民法院確定的債權申報期限內,債權人未申報債權的,可以在破產財產最後分配前補充申報;但是,此前已進行的分配,不再對其補充分配。為審查和確認補充申報債權的費用,由補充申報人承擔。
二、破產債權的范圍
(一)普通破產債權
1、破產宣告前無財產擔保或者法定優先權擔保的債權。無財產擔保的債權是與有財產的債權相對而言的。有財產擔保的債權的權利人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有權對擔保物加以變賣,從其價款中優先受償,因而不屬於破產債權。而與之相對應的無財產擔保或者法定優先權擔保的債權,由於沒有上述優越條件,所以應當列入破產債權。
2、破產宣告前發生的雖有財產擔保但是債權人放棄優先受償的債權。有財產擔保的債權的權利人,享有優先受償權,但在某些情況下債權人也可能因種種原因放棄自己的優先受償權,這種放棄了優先受償權的擔保債權應當納入破產債權的范圍,在清償順序上,與無擔保的破產債權一樣,按照破產程序得到等比例受償。
3、破產宣告前發生的雖有財產擔保但是債權數額超過擔保物價值部分的債權。債權人依照法律程序對擔保物行使優先受償權後,財產擔保以及法定優先權擔保不足部分,或經變賣擔保財產後不足以清償的部分,可直接取得破產債權的地位。
4、債務人的保證人代替債務人清償債務後依法可以向債務人追償的債權。設定了保證的債權,如果債務企業因破產而不能清償,債權人有權向保證人請求清償,因此這種有擔保的債權不屬於有優先受償權的債權。保證人代破產企業清償債務後所享有的代位求償權,則應列入破產債權。
5、票據出票人被宣告破產,付款人或者承兌人不知其事實而向持票人付款或者承兌所產生的債權。由此產生的債權如果不能作為破產債權,付款人或承兌人便會受到損失。為避免此種情況發生,付款人或承兌人便要對票據進行嚴格的審查,這必然造成票據支付的延誤,從而影響其流通性,這樣將給經濟造成很大的損失和不良影響。因此將付款人或承兌人的債權作為破產債權,是為了維護票據作為無因證券的地位,保障付款人或承兌人的合法權益。
此外,清算組解除合同,對方當事人依法或者依照合同約定產生的對債務人可以用貨幣計算的債權、債務人的受託人在債務人破產後,為債務人的利益處理委託事務所發生的債權、債務人發行債券形成的債權、債務人的保證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預先行使追償權而申報的債權等,均屬於普通破產債權。
(二)或然債權
破產債權可以是或然債權,最典型的或然債權是擔保債權,《若干規定》規定,債務人為保證人的,在破產宣告前已經被生效的法律文書確定承擔的保證責任屬破產債權。我國法律僅承認已經得到債權額確認的或然債權屬於破產債權,也就是將或然債權變為現實債權後,才屬於破產財產。此外,涉及長期租約的,承租人破產導致長期租約提前終止,出租人可能在短期內難以找到新承租人,出租人租金的損失也屬於或然債權,但需要法院根據租賃物、租賃市場的狀況估算損失額。
或然債權也包括附條件的債權,所附條件分為延緩條件與解除條件兩種。附解除條件的債權,當條件未成就時,其效力與普通債權相同,理應予以清償。附延緩條件的債權,雖然在破產宣告時尚未生效,但其設立是在破產宣告之前,而且在破產宣告之後條件仍有可能成就,所以也應當屬於破產債權。
(三)其他破產債權
債務人所欠的勞動者補償金、職工工資和勞動報酬、非正式職工的勞動報酬、職工集資款均為破產債權,而且均應優先受償。這體現了保護勞動者的一般原則。應當注意的是,職工集資款雖然適用有關破產債權的規定,但對違反法律規定的高額利息部分則不予保護。另外,職工向企業的投資,屬股權性質的權利,不屬於破產債權。
此外,債務人退出聯營應當對該聯營企業的債務承擔責任的,聯營企業的債權人對該債務人享有的債權屬於破產債權。
❾ 有時候說證監會有條件通過重組方案,這里的有條件通過是什麼意思呢
如為有條件通過,證監會審批並購重組需要滿足條件後報送證監會核實領取批文,拿批文辦理股權過戶手續(包括工商變更和交易所登記),如無條件過會,兩周左右時間等通知領取批文,後辦理過戶手續。
已經通過發審委審核,但後面還需要根據發審會意見補充披露、修改或完善材料,才能正式拿到證監會審核批文,所有再融資項目基本都是有條件通過,中國證監會對按初審意見補充完善的申請文件進一步審核,並在受理申請文件後60日內,將初審報告和申請文件提交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
參考資料來源:
注意事項:
1、中國證監會對發行人的發行申請作出核准或不予核準的決定,予以核準的,出具核准公開發行的文件,不予核準的,出具書面意見,說明不予核準的理由,中國證監會自受理申請文件到作出決定的期限為3個月。
2、提升上市公司質量,加強上市公司治理,規范信息披露和提高透明度,創造條件鼓勵上市公司開展回購和並購重組。
3、優化交易監管。減少交易阻力,增強市場流動性,減少對交易環節的不必要干預,讓市場對監管有明確預期,讓投資者有公平交易的機會。
4、鼓勵價值投資。發揮保險、社保、各類證券投資基金和資管產品等機構投資者的作用,引導更多增量中長期資金進入市場。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❿ 破產債權應該要怎麼計算
破產債權是針對破產人,並原則上基於破產宣告而發生的一種財產上的請求權。所謂可以通過破產程序得到滿足,就是經過債權人申報債權並得到查實後,從破產財產中得到清償。破產債權既區別於可以從破產財產中優先撥付受償的破產費用請求權,也區別於將不屬於破產人的財產從破產中取回的取回權,以及有擔保的債權人行使的別除權。
這包括認定債權是否成立,債權數額以及債權有無財產擔保,是否具有別除權。破產程序的目的,在於將破產財產按比例分配給所有的破產債權人,為了便於計算,破產企業的財產,一般要變價為金錢。與此相適應,各類破產債權也應該統一換算成金錢債權。同時,由於破產程序終結後,破產企業的財產將用於清償破產債權,所以法律規定對於未到期的債權視為已到期債權參加破產債權的受償。這其中包括破產宣告前成立的無財產擔保的債權,有財產擔保而未能受優先清償的債券,附條件的債權以及附期限的債權等。
對破產宣告前成立的無財產擔保的債權,不論該債權是否已到期,是否附條件,是否表現為確定價值的債權,是否由第三人為保證,也不論該債權發生的原因,均應列為破產債權。
對於有財產擔保而未能受優先受償的債權可以不通過破產程序受優先清償。但是如果該債權因種種原因未能優先受償,那麼對在該債權無異於無財產擔保的債權,視為破產債權。
對於附條件的債權,是指債權的生效或消滅依賴於將來客觀上不確定的事實的成就或不成就,從而確定其效力的債權。附條件的債權分為附停止條件的債權和附解除條件的債權。附停止條件的債權,在所附條件成就時,發生法律效力;附解除條件的債權,在所附條件成就時,失去法律效力。不論債權附有何種條件,在破產宣告時,除非解除條件成就,債權都已經成立的債權,應當時為破產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