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銀行的國債沒到期可以轉給別人嗎
可以的,正常轉讓即可。沒有特別程序。
1、發行期內買入國債的行為叫認購國債;在國債上市流通以後買入國債即稱為買入國債。
2、發行期認購的國債,不得在發行期轉讓債權;而在流通日買入的國債,在正常情況下可隨時轉讓債權。
3、發行期買入國債以實際面值買入,沒有應計利息;而流通日買入的國債是按承辦銀行的報價,凈價加上應計利息。
⑵ 國債死期不到期可以取出嗎
符合一定條件的未到期的儲蓄國債(電子式)可以通過提前兌取的方式變現,即可以在規定的時間到承辦銀行櫃台申請提前兌取未到期儲蓄國債(電子式)本金和利息。
提前兌取要做一定的利益扣除並交納相應的手續費,各期儲蓄國債(電子式)提前兌取的具體條件將在各期發行公告中予以公布。投資人如需提前兌取,應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個人國債託管賬戶和資金賬戶到原承辦銀行的聯網網點辦理相關手續。付息日和到期日前15 個工作日起開始停止辦理提前兌取業務,付息日後恢復辦理。
⑶ 購買的國債未到期可以提前贖回嗎
如果是招行卡,招行代理的常見的國債有憑證式國債和儲蓄式國債(電子式)兩種類型。
提前兌取國債一般都有一定的費用或扣息,不同期的國債費率可能有所差別,建議您留意對應期的國債公告了解詳情。
⑷ 買了國債後,如果不到期,能不能取出
國債是定期債卷不能提前取出可以進行轉讓
⑸ 國債不到期可以贖回嗎
1,國債是可以提前贖回的,購買的國債未到期贖回是按活期存款計算利息的。
2,不管是憑證式還是電子式國債都要到銀行櫃台辦理提前兌付,收益是根據你的國債持有時間分檔計息,並且要支付兌付本金0.1%的手續費。
⑹ 上半年買的國債沒到期可以取嗎謝謝解答
儲蓄式國債(憑證式、電子式)沒有到期可以提前兌取的。
儲蓄式國債(憑證式、電子式)提前兌取,利息按持有時間相對應的利率支付利息。
如果持有時間不到半年,不支付利息。超過半年按持有時間相對應的利率支付利息。
另外提前兌取,銀行要收取提前兌取國債金額千分之一的手續費。
⑺ 國債未到期能否買賣
若是在招商銀行購買的儲蓄國債,可辦理提前兌付,需收取0.1%的提前兌付手續費。
您可以持身份證和銀行卡(或國債憑證)到招行網點辦理。
⑻ 國債如果沒到期取出利息怎麼算
如果投資者持有兩期國債不滿6個月提前兌取不計付利息,滿6個月不滿24個月按發行利率計息並扣除180天利息,滿24個月不滿36個月按發行利率計息並扣除90天利息;持有第二期滿36個月不滿60個月按發行利率計息並扣除60天利息。
此外,提前兌取將被收取本金0.1%的手續費。也就是說,如果買10萬元國債持有不滿6個月,就沒有一分錢利息可拿,還要交給銀行100元的手續費。國債,又稱國家公債,是國家以其信用為基礎,按照債的一般原則,通過向社會籌集資金所形成的債權債務關系。
(8)買一年國債不到期能擴展閱讀:
國債的發行目的:
1、籌措軍費
在戰爭時期軍費支出額巨大,在沒有其他籌資辦法的情況下,即通過發行戰爭國債籌集資金。發行戰爭國債是各國政府在戰時通用的方式,也是國債的最先起源。
2、平衡財政收支
一般來講,平衡財政收支可以採用增加稅收、增發通貨或發行國債的辦法。以上三種辦法比較,增加稅收是取之於民用之於民的作法,固然是一種好辦法但是增加稅收有一定的限度,如果稅賦過重,超過了企業和個人的承受能力,將不利於生產的發展,並會影響今後的稅收。
增發通貨是最方便的做法,但是此種辦法是最不可取的,因為用增發通貨的辦法彌補財政赤字,會導致嚴重的通貨膨脹,其對經濟的影響最為劇烈。在增稅有困難,又不能增發通貨的情況下,採用發行國債的辦法彌補財政赤字,還是一項可行的措施。
政府通過發行債券可以吸收單位和個人的閑置資金,幫助國家渡過財政困難時期。但是赤字國債的發行量一定要適度,否則也會造成嚴重的通貨緊縮。
3、籌集建設資金
國家要進行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建設,為此需要大量的中長期資金,通過發行中長期國債,可以將一部分短期資金轉化為中長期資金,用於建設國家的大型項目,以促進經濟的發展。
4、借換國債的發行
借換國債是為償還到期國債而發行,在償債的高峰期,為了解決償債的資金來源問題,國家通過發行借換國債,用以償還到期的舊債,「這樣可以減輕和分散國家的還債負擔。
⑼ 國債可以沒到期提前支取嗎
若在招商銀行購買的電子式國債或憑證式國債,均可辦理提前支取,提前兌付會收取0.1%的手續費。請打開網頁鏈接點擊「個人銀行業務」詳細了解提前支取所需資料。
⑽ 未到期國債能取嗎
不論何種國債,未到期不可以變現的。對於定期國債只能在到期後變現,對於不定期國債持有人沒有要求清償債務的權利,只可以長期持有,直到發行機構還本付息為止,不過目前這種國債較少,市面上主流為定期國債。
按償還期限不同,國債可分類定期國債和不定期國債。
一、定期國債:是指國家發行的嚴格規定有還本付息期限的國債。定期國債按還債期長短又可分為短期國債、中期國債和長期國債。
1、短期國債:通常是指發行期限在1年以內的國債,主要是為了調劑國庫資金周轉的臨時性餘缺,並具有較大的流動性;
2、中期國債:是指發行期限在1年以上、10年以下的國債(包含1年但不含10年),因其償還時間較長而可以使國家對債務資金的使用相對穩定;
3、長期國債:是指發行期限在10年以上的國債(含10年),可以使政府在更長時期內支配財力,但持有者的收益將受到幣值和物價的影響。
二、不定期國債:是指國家發行的不規定還本付息期限的國債。這類國債的持有人可按期獲得利息,但沒有要求清償債務的權利。如英國曾發行的永久性國債即屬此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