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國債逆回購新規周五是不是沒有一天的了
國債逆回購新規後,周五仍存在一天期國債逆回購品種的交易。
Ⅱ 國債逆回購新規定後購買時有什麼變化
自2017年5月22日起,國債逆回購新規主要有以下變化:
一、滬深市場國債逆回購的計息規則發生變化
國債逆回購收益=成交額×每百元資金到期年收益率×實際占款天數/365天。
實際占款天數是指當次回購交易的首次交收日(含)至到期交收日(不含)的實際天數,按自然日計算,以天為單位。
二、滬市國債逆回購收盤價的計算方法發生變化
國債逆回購收盤價為當日該證券最後一筆交易前一小時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權平均價(含最後一筆交易)。當日無成交的,以前收盤價為當日收盤價。
參考資料:《上海證券交易所債券交易實施細則》及《深圳證券交易所債券交易實施細則》
Ⅲ 國債逆回購計息新規怎樣算佔用資金
國債逆回購的收益=金額*利率除以365*天數傭金收取:國債一、二、三、四天回購傭金水平為10萬元一天一元;七天回購,10萬元每筆5元;十四天回購,10萬元每筆10元;二十八天回購,10萬元每筆20元,二十八天以上回購,10萬元每筆30元封頂。傭金通常介於收益的4%至6%間。舉例:100萬元做國債一天逆回購GC0011、收益:取2011年6月23日(周四)當日報價中間價8.825(當日開盤價7.5,最高10.15)計算,當日取得收益:100萬*8.825%/360=245.14元。2、傭金:100萬*0.001%=10元。3、資金回款:245.14-10=235.14元。4、純收益率:年化利率=235.14*360/1000000=8.465%注意:(註:上海證券交易[2040xx]所規定「一年的天數為」360天,深圳交易所[1318xx]規定為365天。)國債逆回購也會出現一個波動的價格,該價格是到期的利率。當成交購進國債逆回購後,需要等待回購到期,系統自動還本付息,不需要再像股票一樣賣出去。
Ⅳ 債券回購業務中標准券是怎麼換算的,標准券張數是不是等於標准券折算率乘上相應債券的市值
標准券張數是等於該債券標准券折算率乘上該債券的張數,是張數不是市值,由於債券的市值是受到市場價格波動影響的,且債券交易是沒有漲跌停限制的,若該債券市場價格由於發生突發事件大幅回落,使用債券市值作為衡量折算率標准會對債券正回購方很容易出現爆倉違約行為發生的,故此是用該債券的張數,對於債券來說其面值是100元,而標准券的面值也是100元,這樣是很好換算的,另外在債券折算率計算公式中,對於債券價格的波動率也是其中的一個考量指標,波動率越大其債券標准券折算率會稍低。
Ⅳ 逆回購新規周五幾天期好
國債逆回購新規,按實際占款天數計算利息。周五三天的逆回購,就是計算三天的利息,正好包括周五周六周日三天。周五一天的逆回購,也是計算三天的利息,因為實際占款天數也是周五、周六和周日。
Ⅵ 國債逆回購新規包括哪些 新規執行後有什麼影響
國債逆回購2017年5月22日起執行新規,該新規核心內容大致包括三方面:
1、修改質押式回購計息規則,計息天數從回購期限的名義天數修改為資金實際占款天數,以消除名義計息天數規則下由於周末和節假日因素導致的回購利率大幅波動;
2、將全年計息天數從360天改為365天;
3、修改質押式回購收盤價計算方法,由當日最後一筆交易前一分鍾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權平均價修改為當日最後一筆交易前一小時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權平均價,以提高回購收盤價穩定性。
新規執行後,行業人士普遍認為,交易所債券回購利率的節假日效應將消失。而且隨著交易所進一步優化質押式回購投資者結構,回購市場大幅跳動的局面將漸漸成為歷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