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債券主要分為
一
便捷的投資---儲蓄
直接目的:為獲得利息
分類。有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兩大類。
①活期存款:A.優點:沒有存期和金額限制,可隨時存取,流動性強、靈活方便,適合個人日常生活待用資金的存儲。
B.缺點:作為投資方式,利率低,收益低。
②定期存款:A.優點:較活期利率高,儲戶收益也較高。
B.缺點:由於存期有限定,且不到期一般不能提前支取,因而流動性較差。
(2)風險來源:①是通貨膨脹情況下存款貶值的風險
②定期存款提前支取而損失利息的風險
二、高風險高收益---股票
含義: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在籌集資本時向出資人出具的股份憑證
股東的收入包括兩部分。
①一部分是股息和紅利收入。
②另一部分收入來源於股票價格上升帶來的差價。
作用:股票市場的建立和發展。對搞活資金融通,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籌措建設資金,促進企業改革和發展,具有重大意義。
三、穩健的投資---債券。
(1)含義:債券債券是一種債務證書,即籌資者給投資者的債務憑證,承諾在一定時期支付
約定利息,並到期償還本金。
(2)債券的分類。
目前在我國,根據發行者不同,債券主要分為國債、金融債券和企業債券。
四、規避風險的投資----保險
分為人身保險和財產保險兩大類。
各種投資方式都有自己的特點。認清各種投資方式的利弊,才能更好地規避風險,使自己的資金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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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債券分為哪些種類
按照不同的劃分方式,債券可分為不同種類。主要的劃分方式有12種,對應的種類如下。
一、按發行主體劃分
1.政府債券
政府債券是政府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的債券。主要包括國債、地方政府債券等,其中最主要的是國債。
2.金融債券
金融債券是由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發行的債券。
3.公司(企業)債券
在國外,沒有企業債和公司債的劃分,統稱為公司債。在我國,企業債券是按照《企業債券管理條例》規定發行與交易、由國家發展與改革委員會監督管理的債券,在實際中,其發債主體為中央政府部門所屬機構、國有獨資企業或國有控股企業,因此,它在很大程度上體現了政府信用。
二、按財產擔保劃分
1.抵押債券
抵押債券是以企業財產作為擔保的債券,按抵押品的不同又可以分為一般抵押債券、不動產抵押債券、動產抵押債券和證券信託抵押債券。
2.信用債券
信用債券是不以任何公司財產作為擔保,完全憑信用發行的債券。政府債券屬於此類債券。
三、按債券形態分類
1.實物債券(無記名債券)
實物債券是一種具有標准格式實物券面的債券。它與無實物票卷相對應,簡單地說就是發給你的債券是紙質的而非電腦里的數字。
2.憑證式債券
憑證式國債是指國家採取不印刷實物券,而用填制「國庫券收款憑證」的方式發行的國債。
3.記帳式債券
記帳式債券指沒有實物形態的票券,以電腦記帳方式記錄債權,通過證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統發行和交易。
四、按是否可轉換劃分
1.可轉換債券
可轉換債券是指在特定時期內可以按某一固定的比例轉換成普通股的債券,它具有債務與權益雙重屬性,屬於一種混合性籌資方式。
2.不可轉換債券
不可轉換債券是指不能轉換為普通股的債券,又稱為普通債券。由於其沒有賦予債券持有人將來成為公司股東的權利,所以其利率一般高於可轉換債券。
五、按付息的方式劃分
1.零息債券
零息債券,也叫貼現債券,是指債券券面上不附有息票,在票面上不規定利率,發行時按規定的折扣率,以低於債券面值的價格發行,到期按面值支付本息的債券。
2.定息債券
固定利率債券是將利率印在票面上並按期向債券持有人支付利息的債券。
3.浮息債券
浮動利率債券的息票率是隨市場利率變動而調整的利率。
六、按能否提前償還劃分
1.可贖回債券
可贖回債券是指在債券到期前,發行人可以以事先約定的贖回價格收回的債券。
2.不可贖回債券
不可贖回債券是指不能在債券到期前收回的債券。
七、按償還方式不同劃分
1.一次到期債券
一次到期債券是發行公司於債券到期日一次償還全部債券本金的債券。
2.分期到期債券
分期到期債券可以減輕發行公司集中還本的財務負擔。
八、按計息方式分類
1.單利債券
單利債券指在計息時,不論期限長短,僅按本金計息,所生利息不再加入本金計算下期利息的債券。
2.復利債券
復利債券與單利債券相對應,指計算利息時,按一定期限將所生利息加入本金再計算利息,逐期滾算的債券。
3.累進利率債券
累進利率債券指年利率以利率逐年累進方法計息的債券。累進利率債券的利率隨著時間的推移,後期利率比前期利率更高,呈累進狀態。
九、按債券是否記名分類
1.記名公司債券
在公司債券上記載持券人姓名或名稱的債券。
2.無記名債券
沒有在公司債券上記載持券人姓名或名稱的債券。
十、按是否盈餘分配分類
1.參加公司債券
債權人除享有到期向公司請求還本付息的權利外,還有權按規定參加公司盈餘分配的債券,為參加公司債券。
2.不參加公司債券。
債權人放棄使用參加公司盈餘分配的債券項目,為不參加公司債券。
十一、按募集方式分類
1.公募債券
指向社會公開發行,任何投資者均可購買的債券,向不特定的多數投資者公開募集的債券,它可以在證券市場上轉讓。
2.私募債券
是指向與發行者有特定關系的少數投資者募集的債券,其發行和轉讓均有一定的局限性。私募債券的發行手續簡單,一般不能在證券市場上交易。公募債券與私募債券在歐洲市場上區分並不明顯,可是在美國與日本的債券市場上,這種區分是很嚴格的,並且也是非常重要的。
十二、按能否上市分類
1.上市債券
可在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的債券,為上市債券。
2.非上市債券。
沒有在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的債券,為非上市債券。
(2)債券的償還一般分為擴展閱讀
盡管債券種類多種多樣,但是在內容上包含了相同的基本要素。這些基本要素具體包括:
1.債券面值
指的是債券的票面價值,是發行人對債券持有人在債券到期後應償還的本金數額,也是企業向債券持有人按期支付利息的計算依據。
債券的面值與債券實際的發行價格並不一定是一致的,發行價格大於面值稱為溢價發行,小於面值稱為折價發行,等價發行稱為平價發行。
2.償還期
指的是指企業債券上載明的償還債券本金的期限,即債券發行日至到期日之間的時間間隔。公司要結合自身資金周轉狀況及外部資本市場的各種影響因素來確定公司債券的償還期。
3.付息期
指企業發行債券後的利息支付的時間。它可以是到期一次支付,或1年、半年或者3個月支付一次。在考慮貨幣時間價值和通貨膨脹因素的情況下,付息期對債券投資者的實際收益有很大影響。到期一次付息的債券,其利息通常是按單利計算的;而年內分期付息的債券,其利息是按復利計算的。
4.票面利率
指債券利息與債券面值的比率,是發行人承諾以後一定時期支付給債券持有人報酬的計算標准。債券票面利率的確定主要受到銀行利率、發行者的資信狀況、償還期限和利息計算方法以及當時資金市場上資金供求情況等因素的影響。
5.發行人名稱
指明債券的債務主體,為債權人到期追回本金和利息提供依據。
注意:債券票面的基本要素在發行時並不一定全部在票面印製出來。例如,在很多情況下,債券發行者是以公告或條例形式向社會公布債券的期限和利率。
參考資料:網路—債券
Ⅲ 債券的償還方式有幾種
債券償還的方式:
一、到期償還、期中償還和展期償還
1、到期償還也叫滿期償還,是指按發行債券時規定的還本時間,在債券到期時一次全部償還本金的償債方式。
2、期中償還也叫中途償還,是指在債券最終到期日之前,償還部分或全部本金的償債方式。
3、展期償還是指在債券期滿後又延長原規定的還本付息日期的償債方式。
二、部分償還和全額償還
1、部分償還是指從債券發行日起,經過一定寬限期後,按發行額的一定比例,陸續償還,到債券期滿時全部還清。
2、全額償還是指在債券到期之前,償還全部本金。
三、定時償還和隨時償還
1、定時償還亦稱定期償還,它指債券發行後待寬限期過後,分次在規定的日期,按一定的償還率償還本金。
2、隨時償還也稱任意償還,是指債券發行後待寬限期過後,發行人可以自由決定償還時間,任意償還債券的一部分或全部。
四、抽簽償還和買入注銷
1、抽簽償還是指在期滿前償還一部分債券時,通過抽簽方式決定應償還債券的號碼。
2、買入注銷是指債券發行人在債券未到期前按照市場價格從二級市場中購回自己發行的債券而注銷債務。
Ⅳ 債券償還的分類
債券的延期償還是在債券發行時就設置了延期償還條款,賦予債券的投資者在債券到期後繼續按原定利率持有債券直至一個指定日期或幾個指定日期中一個日期的權利。這一條款對債券的發行人和購買者都有利,它在籌資人需要繼續發債和投資人願意繼續購買債券時省去發行新債的麻煩,債券的持有人也可據此靈活地調整資產組合。
Ⅳ 債券的分類標准一般有( )。
債券是一種有價證券,是社會各類經濟主體為籌措資金而向債券投資者出具的承諾,按一定利率定期支付利息,並到期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
債券的特徵
·償還性:即必須規定債券的償還期限,債務人必須如期向債權人支付利息,償還本金。
·收益性:一方面投資者根據固定利率,可取得穩定的、一般高於銀行存款利率的利息收入;另一方面可在證券市場上通過較低價買進、較高價賣出獲得價差收入。
·流動性:即變現力,指的是在償還期屆滿前能在市場上轉變為貨幣,以滿足投資者對貨幣的需求;或到銀行等金融機構進行抵押,以取得相應數額的抵押貸款。
·安全性:債券與其他有價證券相比,投資風險較小。
債券的種類
根據不同的分類標准,可對債券進行不同的分類:
(1)按發行主體的不同,債券可分為公債券、金融債券、公司債券等幾大類。
(2)按償還期限的長短,債券可分為短期債券、中期債券、長期債券和永久債券。
(3)按利息的不同支付方式,債券一般可分為附息債券和貼息債券。
(4)按債券的發行方式即是否公開發行來分類,可分為公募債券和私募債券。
(5)按有無抵押擔保,債券可分為信用債券、抵押債券和擔保債券等。
公司債券
所謂公司債券指的是由股份公司發行並承諾在一定時期內還本付息的債權債務憑證。公司債券的基本特點 。公司債券除具有債券的一般性質外,與其它債券如公債券、金融債券相比,有其自身的特點:
(1)收益較高。
(2)風險性相對較大。
(3)與公司股票相比,持有人權利內容不同。公司債券持有人只是公司的債權人,而不是股東,因而無權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決策。但在收益分配順序上優先於股東。
公司債券的分類
(1)按是否記名,分為記名公司債券和不記名公司債券。我國目前發行的債券大多屬於不記名式的。
(2)按債券持有人的受益程度和方式不同,分為參加公司債和非參加公司債。
(3)按有無抵押擔保,分為有抵押擔保公司債券和無抵押擔保公司債券。有抵押擔保公司債券又分為不動產抵押公司債券、動產抵押公司債券和信託抵押公司債券。
(4)按償還期限不同,分為短期公司債券、中期公司債券和長期公司債券。
(5)按可否轉換股票,分為可轉換債券和不可轉換債券。
可轉換債券
企業可轉換債券是指發行債券的股份有限公司許諾,在一定條件下,債券的持有者可以將其轉換成公司的股票。
可轉換債券一般是在企業初創階段,需要大量中長期發展資金而獲得較少,但預計今後效益看好的情況下發行的。發行這一債券的目的是讓公眾在一段時間內只得到較低的利息,但債券一旦轉換成了股票,那麼,就能得到較為豐厚的收益。在此利益驅動下,投資者就會踴躍購買債券,這樣,企業就能以較少的代價獲得所需要的資金。
企業可轉換債券是一種潛在的股票,在發行時要明確轉換的時間、轉換的比例、轉換時是按面值還是按市價等事項,以防轉換時發生糾紛。當然,購買這種企業可轉換債券還是有一定風險的,如果企業發展情況不好,那麼,換成股票後,其收益就很小。
債券與股票的區別
(1)性質不同:債券是一種表明債權債務關系的憑證,債券持有者是證券發行單位的債權人,與發行單位是一種借貸關系。而股票則是股權證書,股票持有者是股份公司的股東,股票所表示的是對公司的所有權。
(2)發行主體不同:債券的發行主體可以是股份公司,也可以是非股份公司、銀行和政府。而股票發行主體必須是股份公司和以股份制形式創辦的銀行。
(3)發行期限不同:債券有固定的期限,到期還本付息;而股票是無期限的,不存在到期還本的問題。
(4)本金收回的方法不同:債券持有者可以在約定日期收回本金並取得利息;股票不能退股,但持有者可以通過轉讓售出股票收回資金。
(5)取得收益的穩定性不同:債券持有者獲得固定利息,取得的收益相對穩定,風險較小。但當公司盈利很大時,債權人的利益卻不能隨之增加;而股票持有者的收益不固定,收益多少因公司的經營情況和利潤而定,具有較大的風險性。
(6)責任和權利不同:債券的購買者無權參與公司的經營決策,對其經營狀況亦不付任何責任;而股票的持有者有權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和決策,並享有監督權,但也必須承擔公司經營的責任和風險。
(7)交易場地不同:債券的交易大部分是通過場外交易市場進行,而股票大都在證券交易所內進行。
(8)付息辦法不同:債券利息的分配是累積性的而且是稅前開支。而股票則是按股權分配的股息在稅後利潤中支付。
債券的發行
(1)債券的發行條件:債券的投資價值是由面值、利率、償還期限和發行價格這四方面決定的,這四個要素也稱為債券的發行條件。面值、利率、償還期限是債券發行的基本因素,這三個要素決定債券的基本投資價值,所以通常決定債券的面值、年限和利率。但由於市場利率水平經常變動,為使發行條件的決定具有一定的彈性,保留發行價格這一要素,可以根據發行時的市場利率水平進行微調,通過市場決定債券的發行價格。若發行價格為面值時,稱為平價發行,發行價格在面值以下的稱作折價發行,發行價格在面值以上的稱作溢價發行。
(2)債券的發行方式:債券的發行方式分為直接發行和間接發行兩種。直接發行就是發行主體自身完成發行手續,進行募集的方式。間接發行是發行主體通過中介人進行債券的發行事務。現代債券的發行大部分採用間接發行的方式。發行方式又包括集團認購、招標發行和私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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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債券可分為哪些等級
債券信用等級符號及含義見下
符號 含 義
AAA 還本付息能力極強、信用風險極小。該類債券發行人、債務人和(或)貸款項目現金流量充足,對債務的保障程度極高。
AA 還本付息能力很強,信用風險很小。該類債券發行人、債務人和(或)貸款項目現金流量充足,對債務的保障程度很高。
A 還本付息能力較強,信用風險較小。該類債券發行人、債務人和(或)貸款項目現金流量比較充足,在正常情況下能夠保障到期債務的償還。
BBB 還本付息能力一般,償還債務的能力一般。該類債券發行人、債務人和(或)貸款項目現金流量充足性會受到一些不確定因素的影響,存在一定的違約風險。
BB 還本付息能力不足,該類債券發行人、債務人和(或)貸款項目現金流量充足性受不確定性因素的影響較大,含有投機因素。
B 還本付息能力差,該類債券發行人、債務人和(或)貸款項目現金流量不足,違約可能性和損失的嚴重程度較大。
CCC 還本付息能力很差,該類債券發行人、債務人和(或)貸款項目現金流量嚴重不足,違約可能性和損失的嚴重程度很大。
CC 還本付息能力極差,違約可能性和損失的嚴重程度極大。
C 幾乎不能按期還本付息,基本無信用。
Ⅶ 債券有哪幾種分類
1.按發行主體分類
(1)國債 : 由中央政府發行的債券。它由一個國家政府的信用作擔保,所以信用最好,被稱為金邊債券
(2)地方政府債券:由地主政府發行,又叫市政債券。它的信用、利率、流通性通常略低於國債
(3)金融債券: 由銀行或非銀行金融機構發行。信用高、流動性好、安全,利率高於國債
(4)企業債券: 由企業發行的債券,又稱公司債券。風險高、利率也高
(5)國際債券: 國外各種機構發行的債券
2.按償還期限分類
(1)短期債券: 一年以內的債券,通常有三個月、六個月、九個月、十二個月幾種期限
(2)中期債券: 1-5年內的債券
(3)長期債券: 5年以上的債券
3.按償還與付息方式分類
(1)定息債券: 債券票面附有利息息票,通常半年或一年支付一次利息,利率是固定的。又叫附息債券
(2)一次還本付息債券:到期一次性支付利息並償還本金
(3)貼現債券: 發行價低於票面額,到期以票面額兌付。發行價與票面額之間的差就是貼息
(4)浮動利率債券:債券利率隨著市場利率變化
(5)累進利率債券:根據持有期限長短確定利率。持有時間越長,則利率越高
(6)可轉換債券: 到期可將債券轉換成公司股票的債券
4.按擔保性質分類
(1)抵押債券: 以不動產作為抵押發行
(2)擔保信託債券:以動產或有價證券擔保
(3)保證債券: 由第三者作為還本付息的擔保人
(4)信用債券: 只憑發行者信用而發行,如政府債券
Ⅷ 債券償還的基本定義
債券是一種債權憑證,除永久性債券外,其他所有的債券到期必須償還本金,即債券償還。債券償還是債券的償還方式之一,是指用一種到期日更遠的債券來替換即將到期的債券,一般是用新發債券兌換未到期或到期的舊債券。按照償還方式的不同,債券的償還可分為期滿償還、期中償還、延期償還三種。按償還時的金額比例又可分為全額償還和部分償還,而部分償還還可按償還時間分為定時償還和隨時任意償還。而在期中償還時還可以採用抽簽償還和買入注銷償還兩種方式。
Ⅸ 公司債券期限及償還方式是什麼
公司債券期限及償還方式是什麼
債券償還是債券的償還方式之一,是指用一種到期日更遠的債券來替換即將到期的債券,一般是用新發債券兌換未到期或到期的舊債券。按照償還方式的不同,債券的償還可分為期滿償還、期中償還、延期償還三種。按償還時的金額比例又可分為全額償還和部分償還,而部分償還還可按償還時間分為定時償還和隨時任意償還。而在期中償還時還可以採用抽簽償還和買入注銷償還兩種方式。
債券償還的方式:
一、到期償還、期中償還和展期償還
1、到期償還也叫滿期償還,是指按發行債券時規定的還本時間,在債券到期時一次全部償還本金的償債方式。
2、期中償還也叫中途償還,是指在債券最終到期日之前,償還部分或全部本金的償債方式。
3、展期償還是指在債券期滿後又延長原規定的還本付息日期的償債方式。
二、部分償還和全額償還
1、部分償還是指從債券發行日起,經過一定寬限期後,按發行額的一定比例,陸續償還,到債券期滿時全部還清。
2、全額償還是指在債券到期之前,償還全部本金。
三、定時償還和隨時償還
1、定時償還亦稱定期償還,它指債券發行後待寬限期過後,分次在規定的日期,按一定的償還率償還本金。
2、隨時償還也稱任意償還,是指債券發行後待寬限期過後,發行人可以自由決定償還時間,任意償還債券的一部分或全部。
四、抽簽償還和買入注銷
1、抽簽償還是指在期滿前償還一部分債券時,通過抽簽方式決定應償還債券的號碼。
2、買入注銷是指債券發行人在債券未到期前按照市場價格從二級市場中購回自己發行的債券而注銷債務。
償還期限:
債券的償還期限是從債券發行日起至償清本息之日的時間間隔。債券的償還期限各有不同,一般分為三類;一是償還期限在1年以內的,為短期;二是償還期限在1年以上、10年以內的,為中期;三是期限在10年以上的,為長期,債券的償還期限主要由債券的發行者根據所需資金的使用情況來確定。
債券的償還期限分為三種,一種是短期,規定其償還時間是在一年之內;另一種是中期,規定其償還時間是在十年之內;最後一種是長期,規定其償還時間是在十年之上的。償還的方式有展期償還、定時償還、部分償還等方式,其償還方式也各不相同。
延伸閱讀:
可轉換債券是什麼?
債券投資如何防範風險
私募債券是什麼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