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交易是指賣方在交易市場委託銷售定單/銷售應單、買方在交易市場委託購買定單/購買應單,交易市場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原則確定雙方成交價格並生成電子交易合同,並按交易定單指定的交割倉庫進行實物交割的交易方式。
債券代持是指在銀行間市場通過不轉移實質所有權的交易,而請他人代其持有債券的業務。
2. 原始股跟可轉換債券(CB)有什麼不同哪個風險小一點可轉換債券風險是在哪裡高分求解!!
原始股是公司上市前在一級市場發行的股票,只能在一級市場以發行價獲得,公司上市後才可以在二級市場流通,在天朝這是成為暴發戶的重要手段之一啊。CB是債券,本身就是向社會融資的手段,可以在二級市場自由流通。這兩個一個是股權,一個是債務,根本就是兩種金融產品,在公司資產負債表上位置都不同。
原始股風險主要是萬一上市失敗,就徹底悲劇,毛毛都沒有了,雖然說上市成功一般就暴發了,但風險其實是很高的。CB就是允許債券持有人在一定期限內用債券換債券的發行公司的股票,這對持有方是有利的,相當於有一個股市的CALL OPTION和債券的PUT OPTIN;但是也允許發行人在一定對自己不利的條件下強制贖回債券,它同時降低了發行人和持有人雙方的風險,所以CB的風險相對是比較低的,我個人覺得應該肯定比原始股低。
對持有人來說,CB主要有市場風險啊,這是必須的,比如市場利率上升會導致債券價格下降和市場不景氣之類。還有一些非市場的風險比如發行方強制回購時股價漲的很勇猛,想換不能換的寂寞;或者發行方經營不好股價跌的很勇猛,而債券付的息率又很低很低,還不如無風險利率;還有就是信用風險,發行方悲劇到息率都付不起。
以上都是個人理解,不全面,詳細具體的你要去看看書...
3. 怎樣才能發現金融機構代持債券的行為
因為經濟主體的籌資渠道狹窄,主要還是通過貸款籌資,放開貸款利率下限。容易形成惡性競爭。同理,我國居民投資渠道也不多,主要還是將錢存在銀行,所以也不能放開存款利率上限。更重要的是,銀行中間業務收入不多,主要是靠存貸利差獲得收入。未來,應該拓寬企業籌資渠道、大力發展銀行中間業務收入、實現投資渠道的多樣化,方可放開限制。
4. 國海證券債券代持事件是怎麼回事
債券代持是指在銀行間市場通過不轉移實質所有權的交易,而請他人代其持有債券的業務。從具體操作上看,債券持有方通過銀行間交易與代持方達成口頭協議,約定將標的債券以一定的價格轉讓給代持方,經過一定期間再以事先約定的價格由債券持有方贖回。債券持有方通過支付代持方代持期間的資金使用費,保留了債券實質所有權相關的風險和報酬;代持方獲得的代持期間讓渡資金使用權費用包含在約定的贖回價格中。債券交易價差年化收益率和同期回購利率基本相當。從而達成雙贏的業務。因此,從雙方交易意願和交易內容來看.債券代持業務實質上是一種口頭達成的類似債券回購或質押融資的行為,並達到放大資產規模、提高投資杠桿作用的目的。
據悉,國海證券原團隊成員張楊、郭亮等人以國海證券名義與其他交易對手方進行債券代持等交易,後來張楊失聯,郭亮投案,代持機構要求國海證券接盤,國海證券則宣稱純屬離職員工個人行為,相關協議所用印章系偽造,進而產生糾紛。
5. 什麼是債券代持
債券代持是指在銀行間市場通過不轉移實質所有權的交易,而請他人代其持有債券的業務。
債券代持的含義
從具體操作上看,債券持有方通過銀行間交易與代持方達成口頭協議,約定將標的債券以一定的價格轉讓給代持方,經過一定期間再以事先約定的價格由債券持有方贖回。債券持有方通過支付代持方代持期間的資金使用費,保留了債券實質所有權相關的風險和報酬;代持方獲得的代持期間讓渡資金使用權費用包含在約定的贖回價格中。債券交易價差年化收益率和同期回購利率基本相當。從而達成雙贏的業務。因此,從雙方交易意願和交易內容來看.債券代持業務實質上是一種口頭達成的類似債券回購或質押融資的行為,並達到放大資產規模、提高投資杠桿作用的目的。
6. 請各位幫助:人民銀行關於禁止債券代持的規定文件
沒有 ,代持並不違法。代持如果違法的話那就是債券買賣違法了,人行怎麼會有這樣文件呢。
7. 債券代持和買斷式回購區別,我覺得怎麼差不多啊
表面上差不多,其實還是有本質區別的,買斷式回購債券是不出表的,也就是說所有權沒發生轉移;而代持則是在正常買賣的基礎上附加了一個某一日期購回的協議(該協議沒有法律效力),但所有權發生轉移了,也就是說你幫別人代持了一個債券,然後你賴賬不給他了,他也沒辦法,協議是約束君子的,不約束小人!
8. 這兩天有兩家券商的當家經理因為所謂的「代持養券」深陷調查門,問到底「代持養券」有什麼風險和危害呢
對券商股有利空影響
9. 說說債券代持是怎麼回事
債券代持是指在銀行間市場通過不轉移實質所有權的交易,而請他人代其持有債券的業務。從具體操作上看,債券持有方通過銀行間交易與代持方達成口頭協議,約定將標的債券以一定的價格轉讓給代持方,經過一定期間再以事先約定的價格由債券持有方贖回。債券持有方通過支付代持方代持期間的資金使用費,保留了債券實質所有權相關的風險和報酬;代持方獲得的代持期間讓渡資金使用權費用包含在約定的贖回價格中。債券交易價差年化收益率和同期回購利率基本相當。從而達成雙贏的業務。因此,從雙方交易意願和交易內容來看.債券代持業務實質上是一種口頭達成的類似債券回購或質押融資的行為,並達到放大資產規模、提高投資杠桿作用的目的。
望採納,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