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國債的法律法規
國債法
國債法,是指由國家制定的調整國債在發行、流通、轉讓、使用、償還和管理等過程中所發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它主要規范國家(政府)、國債中介機構和國債投資者涉及國債時的行為,調整國債主體在國債行為過程中所發生的各種國債關系。
與民法中的債法不同,國債法調整的是以國家為一方主體所發生的債權債務關系,這與財政法主體的一方始終是國家這一特徵是一致的,而且國債是國家取得財政收入的重要途徑,其目的是滿足社會需要,實現國家職能。因此,國債法是財政法的重要部門法。但是,國債法調整的社會關系的核心是國債主體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即國家作為債務人與其他債權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因此,國債法與民法特別是與民法中的債法有密切的聯系,民法中有關債的理論及其具體規定常常也可適用於國債法。
國債法雖屬於財政法的重要部門法,但與稅法等其他財政法的部門法也有比較明顯的區別,如國債法主體的平等性即明顯區別於其他部門法,盡管國債法的一方主體必須是國家,但在國債法律關系中,國家是作為債務人與其他權利主體發生權利義務關系的,其他權利主體是否與國家發生債權債務關系,一般都由自己的意志決定,在國債法律關系中,他們與國家處於平等的地位,但在其他財政法律關系中,主體間的隸屬性則明顯區別於國債法。另外,國家取得國債收入的權利與其還本付息的義務是緊密聯系在一起的,而其他權利人要享有取得本息的權利,也必須履行支付購買國債資金的義務。因此從一定意義上講,國債法是具有公法性質的私法。
立法概況
1.國外的國債立法國有
美國;法國;日本;韓國。
2.中國的國債立法
新中國成立後,於1950年、1954-1958年、1980年至今發行過國內公債。各期國債發行以前,由國務院制定國債條例,具體規定國債的發行、轉讓、利率、還本付息及其他有關管理事項。國債條例是規范中國國債管理活動、調整國債主體之間關系的法律依據。1968年國家償付了全部內外債本息,1968-1981年,中國是一個既無內債、又無外債的國家。1981年1月,國務院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庫券條例》(以下簡稱《國庫券條例》),決定發行國庫券來彌補財政赤字,以後又發行了國家重點建設債券、財政債券、重點企業債券、保值公債、特種公債等。到1992年止,每年都頒布一個國庫券條例,對發行對象與方式、發行數額及利率、還本付息的期限、國庫券及其他債券的貼現、抵押和轉讓、國債法律責任、國債管理機構等內容予以規定。1989-1991年每年還頒布了一個特種國債條例,對特種國債的發行對象、發行數額、發行期限、利率及償還期等內容予以規定。現行的國債法是1992年3月18日由國務院頒布的《國庫券條例》,但是,該條例作為國債法已不能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
一是它的適用范圍僅限於國庫券而不能對所有的國債各類予以規范,
二是它主要規定的是國庫券發行方面的有關事項,對國債流通、國債的使用等未作規定,
三是沒有規范有關發行的審批程序等。
因此,有關部門正在積極起草《國債法》,以期對國債行為和國債關系予以明確規范。
國債法:是指調整國債在發行、使用、償還和管理過程中發生的經濟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這是財政法的重要部門法,其許多基本原理與財政法是一致的。其調整對象是以國家為一方主體的債權、債務關系。其主要特徵表現為以下三點:一是國債法具有公法與私法的雙重屬性;二是國債法具有財政政策的屬性;三是國債法具有宏觀調控的性質。
『貳』 發行國債是不是擴張性財政政策的內容
擴張性財政政策。
在經濟衰退時期,通過發行國債,增加財政支出和減少稅收,以刺激總需求增長,降低失業率,使經濟盡快復甦,這稱之為擴張性財政政策。
由於政府支出直接構成社會總需求的一部分,政府支出規模的增大必然相應地增加社會總需求在收入增加和支出擴大不對稱的情況下,就會出現財政赤字。就這個意義說,擴張性財政政策也就是赤字財政政策。
一般而言,國債發行主要有四種方式:
1、固定收益出售法(在金融市場上按預先定的發行條件發行國債的方式,具有認購期限短、改造條件固定、改造機構不限和主要適用於可轉讓的中長期債券四個特點);
2、公募拍賣方式(也稱競價投標方式,在金融市場上公開招標發行,有三個特點:發行條件通過投標決定、以財政部門或中央銀行為發行機構、主要適用於中短期政府債券,特別是國庫券);主要適用於中短期政府債券,特別是國庫券發行的國債發行方式是公募法。
3、連續經銷方式(亦稱出賣發行法,指發行機構受託在金融市場上設專門櫃台經銷的一種較為靈活的發行方式,特點:經銷期限不定、發行條件不定、主要通過金融機構中央銀行證券經紀人經銷、適用於不可轉讓債券,特別是儲蓄債券);
4、承受發行法(又叫直接推銷方式,由財政部門直接與認購者舉行一對一談判出售國債的發行方式,特點:發行機構只限於財政部門、認購者主要限於機構投資者、發行條件通過直接談判確定、主要運用於某些特殊類型的政府債券的推銷)。
『叄』 為什麼發放國債是實施擴張性財政政策
在經濟衰退時期,通過發行國債,增加財政支出和減少稅收,以刺激總需求增長,降低失業率,使經濟盡快復甦,這稱之為擴張性財政政策。
通貨膨脹是流通中有過多的紙幣而導致紙幣貶值,國家發放國債不會減少流通中的貨幣量,因為國債發行所募集的資金,不是存到銀行里去不用,而是要根據發行的目的去使用,也就是政府手裡能用的錢更多,政府的投資將會增加,屬於擴張的財政政策。
(3)國債的政策行為擴展閱讀:
國債是由國家發行的債券,是中央政府為籌集財政資金而發行的一種政府債券,是中央政府向投資者出具的、承諾在一定時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由於國債的發行主體是國家,所以它具有最高的信用度,被公認為是最安全的投資工具。
擴張性財政政策是國家通過財政分配活動刺激和增加社會總需求的一種政策行為。主要是通過減稅、增加支出進而擴大財政赤字,增加和刺激社會總需求的一種財政分配方式。最典型的方式是通過財政赤字擴大政府支出的規模。
『肆』 發行國債 是什麼政策 擴張性貨幣政策嗎
還是不懂,但是我比較喜歡財經,所以我可以建議你去看看 未來銀行家 網站中的貨幣政策板塊,我經常去看,還可以吧。
『伍』 怎麼理解「國債為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配合提供最佳結合點」
國債是財政政策工具:
公債,是政府運用信用形式籌集財政資金的特殊形式,包括中央政府的債務和地方政府的債務,中央政府公債了為國債。當政府稅收不足以彌補政府支出時,就會發行公債,使公債成為政府財政收入的又一組成部分。
貨幣政策工具
是指中央銀行為調控中介指標進而實現貨幣政策目標所採用的政策手段。中央銀行多年來採用的三大政策工具,即法定存款准備率、再貼現政策和公開市場業務。公開市場業務是指中央銀行在金融市場上公開買賣有價證券,以此來調節市場貨幣量的政策行為,在中央銀行買賣的有價證券中,國債是重要的操作對象。從這個意義上,國債又是一種貨幣政策工具。供參考。
『陸』 國債的經濟效應和政策功能!
國債簡單來說是幫助國家融資,通俗來說是國家向老百姓借錢!國債的發行,有助於經濟中貨幣的流通加速經濟的發展,那融資所得的錢是用來市政建設或者填補一定的國家財政赤字,也有可能是用來進行一定經濟上的宏觀調空!所以其政策功能是有助於國家的穩定.
政策性銀行是由政府創立或擔保、以貫徹國家產業政策和區域發展政策為目的、具有特殊的融資原則、不以盈利為目標的金融機構.對國民經濟發展、社會穩定具有重要意義,對投資規模大、周期長、經濟效益見效慢、資金回收時間長的項目,如農業開發項目、重要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等進行扶持。為了扶持這些項目,政府往往實行各種鼓勵措施,各國通常採用的辦法是設立政策性銀行,專門對這些項目融資。這樣做,不僅是從財務角度考慮,而且有利於集中資金,支持重大項目的建設。
『柒』 為什麼要制定國債政策
學會計的都知道借債是不能任意胡來的,要有安全比例的,即企業借債不亦超過總資產的50%。國家更是如此,多借還不上就像歐債一樣,多印錢解決會貶值的!!!國家要有科學的借債計劃,包括要干什麼,借多少錢,多長時間,多少利息,還息方式等,都遷動著國家經濟命脈!!
國家借錢干項目,就會帶動市場經濟,可是錢借多了濫用就會造成社會商品供給與貸幣流通量不和諧,貸幣貶值。所以借錢花要小心!!
『捌』 國債積極財政政策具體措施
A 解析:
『玖』 國債是財政政策措施還是貨幣政策
財政政策的財政手段有,稅收、國家信用、政府補貼、政府轉移支付、政府投資、財政投資;對應緊縮性的財政政策包括,增稅,大量發行公債,減少政府投資,減少政府轉移支付,緊縮性的財政政策主要是用來調節社會總需求的,你考慮這個問題的時候圍繞總需求來考慮就OK了
、、、、至於你問的發公債的問題,如果是經濟不景氣,社會總需求不足的時候那當然是政府大量回購公債,放出貨幣,增加貨幣供給量用於提升利率進而刺激投資,不過影響貨幣總供給主要還是靠貨幣政策的三大法寶。反之,經濟過熱,需求過剩的時候政府就要靠發行公債壓縮貨幣供給啦
你說的貼現率那是貨幣政策額,經濟不景氣時降低再貼現率,用於增加貨幣供給,降低利率,刺激需求啊,反之相反!
zhu__66222
『拾』 國債是貨幣政策還是財政政策
按市場利率發行國債是財政政策。但不按市場利率發行國債是貨幣政策,即公開市場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