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合格投資者的條件如下:
(一)單只私募基金的投資者人數累計不得超過《證券投資基金法》、《公司法》、《合夥企業法》等法律規定的特定數量。投資者轉讓基金份額的,受讓人應當為合格投資者且基金份額受讓後投資者人數應當符合本規定。
其中,以有限責任公司或者合夥企業形式設立的私募基金的投資者人數不得超過50人,其他私募基金的投資者人數不得超過200人。
(二)合格投資者應符合三個條件:
1.具備相應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
2.投資於單只私募基金的金額不低於100萬元;
3.單位投資者凈資產不低於1000萬元,個人投資者金融資產不低於300萬元或者最近三年個人年均收入不低於50萬元。其中,金融資產包括銀行存款、股票、債券、基金份額、資產管理計劃、銀行理財產品、信託計劃、保險產品、期貨權益等。
(三)下列四類投資者視為合格投資者:
1.社會保障基金、企業年金等養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會公益基金;
2.依法設立並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備案的投資計劃;
3.投資於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從業人員;
4.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投資者。
(四)以合夥企業、契約等非法人形式,通過匯集多數投資者的資金直接或者間接投資於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或者私募基金銷售機構應當穿透核查最終投資者是否為合格投資者,並合並計算投資者人數。
2. 期貨私募基金如何建立
期貨私募基金的的條件:
1、有完善的內部稽核監控制度和風險控制制度;
2、取得基金從業資格的人員達到法定人數;
3、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安全防範設施和與基金管理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
4、具其他條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第十三條
設立管理公開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並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
(一)有符合本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的章程;
(二)注冊資本不低於一億元人民幣,且必須為實繳貨幣資本;
(三)主要股東應當具有經營金融業務或者管理金融機構的良好業績、良好的財務狀況和社會信譽,資產規模達到國務院規定的標准,最近三年沒有違法記錄;
(四)取得基金從業資格的人員達到法定人數;
(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具備相應的任職條件;
(六)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安全防範設施和與基金管理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
(七)有良好的內部治理結構、完善的內部稽核監控制度、風險控制制度。
3. 私募基金是什麼 私募基金可以買期貨嗎
私募基金,在國外被稱為Private Placement,是與公募基金(Public Offering)相對應的一個金融概念,是一種非公開宣傳的、私下向特定投資人募集資金進行的一種集合投資,也即是我國金融市場中常說的「地下基金」。
金融市場中的私募基金,慣常採用的類型主要有兩種,一種是基於簽訂委託投資合同的契約型私募基金,另一種是基於共同出資入股成立股份公司的公司型私募基金。目前在我國比較盛行的私募基金一般都是契約型私募基金。
從法律性質來看,契約型私募基金實質上是一種信託法律關系,其當事人包括發起人(基金管理人)、投資人(基金份額購買人)、收益人(一般為投資人或基金份額持有人)。投資人將信託基金通過契約(信託合同)信託給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以自己的名義運用基金資金進行證券投資或產業投資,投資收益由份額持有人分享,投資虧損也由基金份額持有人分擔,同時基金管理人按照約定收取報酬。在我國調整私募基金的相關法律法規未出台前,對此類私募基金的規范事宜可參考《信託法》的相關規定。
由於缺乏系統的法律規范約束,我國的契約型私募基金在運作中往往存在巨大的風險隱患,甚至成為一些不法分子牟取非法利益的工具。實踐中,非法的私募基金常見於兩種類型:非法集資、非法或變相吸收公眾存款。
根據我國《刑法》規定,非法集資是指法人、其他組織或個人,未經有權機關的批准,向社會公眾募集資金的行為。非法集資的對象是社會公眾,手段大多為詐欺,以許諾高回報率和高利息率欺騙公眾誘使其投資,欺詐性是其被法律禁止最重要的原因。一般而言,私募基金的對象則是少數的特定投資者,且對這些投資者一般門檻較高,參與的資金量要有一定規模,如100萬元以上,其目的是共同投資、共享收益,當然也包括風險,但如果私募基金的發起人向投資人許諾高比例的保底收益,那麼則可視為非法集資。
根據我國法律,非經金融主管機關批准,任何單位或個人都不得從事吸收公眾存款或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的業務,否則即構成違法行為。非法或變相吸收公眾存款與私募基金相區別的根本特徵在於是否給付利息,私募基金的收益來源於風險收益,不應涉及任何形式的固定利息,否則既有違法之嫌。
綜上可見,私募基金的設立如符合我國信託法規定,其合法性應當是不容置疑的,但在其具體運作過程中不得違反現行法律的有關規定。
4. 什麼是私募投資基金,有哪些種類
私募投資基金(以下簡稱私募基金),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以非公開方式向投資者募集資金設立的投資基金。私募基金財產的投資包括買賣股票、股權、債券、期貨、期權、基金份額及投資合同約定的其他投資標的。非公開募集資金,以進行投資活動為目的設立的公司或者合夥企業,資產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夥人管理的,其登記備案、資金募集和投資運作適用私募基金相關法律法規。
按照組織形式不同,私募基金可分為三類:
(一)契約型基金,是指未成立法律實體,而是通過契約形式設立私募基金,基金管理人、投資者和其他基金參與主體按照契約約定行使相應權利,承擔相應義務和責任。
(二)公司型基金,是指投資者按照《公司法》,通過出資形成一個獨立法人實體——基金公司,由基金公司自行或者通過委託專門的基金管理人機構進行管理,投資者既是基金份額持有者又是基金公司股東,按照公司章程行使相應權利、承擔相應義務和責任。
(三)合夥型基金,是指投資者依據《合夥企業法》,成立投資基金有限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對合夥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由基金管理人具體負責投資運作。
5. 私募基金合格投資者條件
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資者是指具備相應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並且投資於單只私募基金的金額不低於100萬元且符合以下相關標準的單位和個人:金融資產不低於300萬元或者最近三年個人年均收入不低於50萬元的個人,其中金融資產包括銀行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資產管理計劃、銀行理財產品、信託計劃、期貨權益、保險產品等;凈資產不低於1000 萬元的單位。
此外以下投資者應視為合格投資者:慈善基金等社會公益基金,社會保障基金、企業年金等養老基金;依法設立並且在基金業協會已經備案的投資計劃;投資於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從業人員;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投資者。
另外應注意,以合夥企業、契約等非法人的形式,通過匯集多數投資者的資金直接或者間接投資於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或者私募基金銷售機構應當穿透核查最終的投資者是否能夠判定為合格投資者,並需要合並計算投資者人數。
但是,如果有符合以下情形的投資者,應不再穿透核查最終投資者是否為合格投資者和合並計算投資者人數:慈善基金等社會公益基金,社會保障基金、企業年金等養老基金。
根據《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私募投資基金應當向合格投資者募集。並且單只私募基金的投資者人數累計不應超過《證券投資基金法》等法律規定的特定數量。投資者轉讓基金份額的,受讓人應當是合格投資者且基金份額受讓後投資者人數應當符合原規定數量。其中,以有限責任公司或者合夥企業形式設立的私募基金的投資者人數不得超過50人,其他私募基金的投資者人數不得超過200人。
6. 什麼叫私募基金
指得是投資於非標資產的私募基金。根據2013年3月底出台的銀監會8號文,非標資產的定義如下:非標准化債權資產是指未在銀行間市場及證券交易所市場交易的債權性資產,包括但不限於信貸資產、信託貸款、委託債券、承兌匯票、信用證、應收賬款、各類受(收)益權、帶回購條款的股權型融資等。私募基金是一種基金投資形式,是不公開的、向特定群體募集資金並進行投資的一種投資形式。這種投資形式的投資范圍比較靈活,股權、債券、期貨、期權,一級市場、二級市場,都可以參與。所以非標資類私募基金指的應該是,主要投資於非標准化債券資產的私募基金。
7. 如何理解合格投資者,個人投資私募基金需具備的條件
《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合格投資者的條件如下:
(一)單只私募基金的投資者人數累計不得超過《證券投資基金法》、《公司法》、《合夥企業法》等法律規定的特定數量。投資者轉讓基金份額的,受讓人應當為合格投資者且基金份額受讓後投資者人數應當符合本規定。其中,以有限責任公司或者合夥企業形式設立的私募基金的投資者人數不得超過50人,其他私募基金的投資者人數不得超過200人。
(二)合格投資者應符合三個條件:
1.具備相應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
2.投資於單只私募基金的金額不低於100萬元;
3.單位投資者凈資產不低於1000萬元,個人投資者金融資產不低於300萬元或者最近三年個人年均收入不低於50萬元。其中,金融資產包括銀行存款、股票、債券、基金份額、資產管理計劃、銀行理財產品、信託計劃、保險產品、期貨權益等。
(三)下列四類投資者視為合格投資者:
1.社會保障基金、企業年金等養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會公益基金;
2.依法設立並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備案的投資計劃;
3.投資於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從業人員;
4.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投資者。
(四)以合夥企業、契約等非法人形式,通過匯集多數投資者的資金直接或者間接投資於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或者私募基金銷售機構應當穿透核查最終投資者是否為合格投資者,並合並計算投資者人數。
8. 私募投資基金分類有哪些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類型主要有:
A.成長基金。投資於成長階段企業。
B.並購基金。主要以控股方式投資於穩定成長期的企業,這些企業通常可以提供連續三年以上的反映盈利能力或潛力的財務報表,通過企業內部重組和行業整合來幫助被收購企業確立市場地位。
C.重整基金。專注於為陷入財務危機的企業提供財務拯救。
D.夾層基金。通常以股債結合的形式投資處於穩定成長期而上市之前的企業。
E.房地產基金。直接投資於房地產相關項目以獲取收益。
F.基礎設施基金。投資於基礎設施項目。
G.母基金。投資於其他基金、集合計劃、專項資金等。
9. 成立期貨私募基金的條件有哪些
私募基金設立條件流程如下:
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的章程;
取得基金從業資格的人員達到法定人數;
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安全防範設施和與基金管理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
有完善的內部稽核監控制度和風險控制制度。
設立私募基金公司,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管理型企業:
《一》公司制管理型企業「北京」作為行政區劃允許在商號與行業用語之間使用。合夥型企業「北京」作為行政區劃必須放在商號和行業用語前面。
《二》管理型企業名稱核定為:北京**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北京**投資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夥)。
《三》注冊資本(出資數額)不低於3000萬元,全部為貨幣形式出資,設立時實收資本(實際繳付的出資額)不低於3000萬元;
《四》單個投資者的投資數額不低於100萬元(有限合夥企業中的普通合夥人不在本限制條款內)
《五》至少3名高管具備股權投基金管理運作經驗或相關業務經驗。
《六》管理型企業的經營范圍核定為:非證券業務的投資管理、咨詢。
管理型企業均可申請從事上述經營范圍以外的其他經營項目,但不得從事下列業務:
1、發放貸款;
2、公開交易證券類投資或金融衍生品交易;
3、以公開方式募集資金;
4、對除被投資企業以外的企業提供擔保。
10. 期貨市場的私募基金
期貨公司一直以來都對私募基金持歡迎態度,在期貨市場穩健、成熟的發展過程中,優化產業結構、提升投資理念及為投資者尋求穩定收益是各期貨公司所共同努力的目標,而私募基金的參與則能更好的體現這三方面。
私募基金參與期貨交易是期貨機構所歡迎的,私募基金參與期貨交易更多的視為機構投資者的參與;隨著期貨市場的發展,機構投資者參與期貨交易的結構比例應適當調整,行業也缺乏機構投資者的參與,如果這個比例有所提高,將對於期貨市場的發展將產生一定積極作用,使市場更為成熟,投資者更為理性。另外,對於一些中小散戶歸落於私募基金代為投資,這將大大降低交易風險;投資者有自我選擇權,也不必擔心期貨投資者的流失。
私募基金通過契約方式形成,這種機制較為靈活,而私募基金作為機構投資者參與股指期貨或參與套保交易,可以演變出更多的交易策略,其中包括:期現結合、期現套利等方式,交易策略相對靈活;利用股指期貨對沖風險,可以豐富交易策略,使投資者盈利更穩定,形成絕對收益,降低市場投資風險。私募基金市場意識很強,是專業投資人士組成,有利於期現結合,利於股指期貨價格發現,與現貨市場結合更密切,市場投資結構得到完善,使市場價格機制越來越好。
隨著私募基金參與期貨交易,由於基金的資金量和持倉頭寸較高,是否會造成一定市場風險?是否應當出台一些條文規定加以管制呢?從市場情況來看,由於期貨市場的迅速發展,市場整體持倉越來越大,逐漸利於機構投資者參與,而各交易所實施的持倉限額和大戶持倉報告制度已經起到了防範市場風險作用,所以,不會引起大的市場風險。
期貨市場深度研究報告
內容主要包括期貨市場環境,市場運作態勢,細分市場分析,區域市場分析,市場競爭狀況,領先企業分析,市場發展預測,市場風險分析,市場策略與建議,這些方面。
其中中國期貨市場競爭狀況包括市場競爭格局、 價值鏈分析 、生命周期 、替代品、 SWOT分析、 市場競爭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