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理財資金只要屬於可用狀態即可購買公募或者私募基金,但是私募基金起購門檻高,一般100萬起投,只適合有錢人投資,面對的投資者少,一般人只能購買公募基金,這也就是為什麼叫私募基金的原因。
私募基金的運作模式為:信託公司建立信託計劃後聘請私募基金公司進行管理,並通過第三方銀行發售理財產品募集並託管理財資金,獲得的收益在三方和投資者之間分配。
私募基金是私下或直接向特定群體募集的資金。與之對應的公募基金是向社會大眾公開募集的資金。人們平常所說的基金主要是共同基金,即證券投資基金。
Ⅱ 商業銀行的自有資金不可以投資於
商業銀行以前配合信託公司,把自己的表外資金轉入表內,後來銀監會叫停了相關銀信業務。但並不是所有的銀行都停了,還有一小部份可以進行銀信合作。但實際上是控制不住的,在銀行和信託之間設立個過橋企業,就可以變相購買信託產品了。辦法總比問題多嘛。
Ⅲ 私募基金可以利用自有資金進行對外投資嗎
私募基金的自有資金就是用來對外投資的啊,只要不投向《私募投資備案須知》列舉的那些范圍,比如借貸活動等即可。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自有資金和受託基金應該隔離,管理人也可以利用自有資金對外投資。
Ⅳ 銀行自有資金可以買基金嗎
銀行自有資金是指為銀行本身所有;並由銀行和支配的那部分資金。自有資金是銀行平衡和調節信貸收支的重要手段。 銀行自有資金可以用於彌補信貸收支缺口:可用於短期貸款或長期貸款;可用於流動資金貸款或固定資金貸款。
Ⅳ 私募股權投資公司的自有資金投向問題
按照最新資管管理辦法,如果這家企業的凈資產超過1000萬,可以直接投資其它私募基金,注意是凈資產,就是總資產-負債大於1000萬。如果不滿足該條件,就需要成立一隻基金並在基協備案後進行投資。
Ⅵ 商業銀行自有資金的投資范圍是什麼
對於協商銀行來說,通常都有自有資金的投資規范,對於這樣的一個概念來說,很多人表示不理解。其實就是對於這樣的一個法制環境下,對於銀行的自我投資進行一定的規范性,而且這樣的一個限制也是能夠保證銀行的資金流轉更加的安全的。對於這樣一個問題,我們也可以看出來,有一些人,他們總是喜歡在境內去從事一些投資或者證券經營的業務,但是這樣的是不被我們法律所允許的。
畢竟在投資的時候,這樣的一些商業銀行肯定也會對於自己的投資一定的規范性,在這樣的一些人進行投資的時候也會去約束他們的行為。因為在投資的時候,如果我們一旦出現把持不住這樣的情況,有可能會讓我們自己的資金受到流失,而且對於這樣的一些銀行的信用來說也是有一定的威脅的。
Ⅶ 商業銀行自有資金能直接投資契約型私募股權基金嗎
主要風險在於基金凈值下跌的風險。因為投資的標的是定增,定增的特點是存在一年的鎖定期(也有少部分定增是三年的,以下僅以一年為例,三年的風險更大),也就是說這些股票在一年內是不允許賣掉的,而一旦股票解禁,這些定向增發的股票會在二級市場拋售。如果在解禁前的這段時間,該股票價格一直下跌,跌至低於定增買入價格,那麼你就會出現虧損,而且因為定增一年內不允許出售,所以,跌再多也不能做止損,只能等到一年限售期結束後才可以出售。緩解這個風險的方法有兩個。一個是選擇折價更大的定增票。如果這個股票10塊錢,定增價是9.5元,那可能明天就跌破定增價了。如果這個股票10塊錢,定增價是5元,那麼這個股票一年後低於定增價的可能性,明顯遠遠低於那個9.5元的。第二個方法是進行組合定增投資,也就是這個定增基金不止參與一個定增的股票,而參與多個。這樣的話,可以降低其中個別股票大幅度下跌帶來的不良影響。但是同樣的,組合定增的收益一般也不會太高。
Ⅷ 農商行自有資金投資券商資管計劃,然後資管計劃投私募基金產品,私募基金公司再在農商行做定期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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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有銀行理財資金委外的模式。是因為資產荒而銀行理財資金不斷壯大不得已尋求外部管理,為的是獲取較高收益。
你例舉的這個模式,有很多不明白的地方,什麼是農商行的自有資金,自有資金一般不是充當備用金功能嗎?最後回到農商行做定期,繞了這么大一圈子,確定利息夠付通道費不?
Ⅸ 銀行自有資金可以投資信託,資管計劃嗎買基金專戶產品嗎
基金專戶:
基金專戶理財是指基金管理公司向特定客戶募集資金或者接受特定客戶財產委託擔任資產管理人,由商業銀行擔任資產託管人,為資產委託人的利益,運用委託財產進行證券投資的一種活動。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專戶理財類的運作方式似於私募基金,乃針對公募基金而言。
分為一對一專戶和一對多兩種。即每一個管理人員對應一個客戶,或一個管理人員對應多個客戶。
資管:資管產品,是獲得監管機構批準的公募基金管理公司或證券公司,向特定客戶募集資金或者接受特定客戶財
資管產品
資管產品
產委託擔任資產管理人,由託管機構擔任資產託管人,為資產委託人的利益,運用委託財產進行投資的一種標准化金融產品。
與信託產品相比,資管產品的區別主要是:
(1)本質相同,只是通道不同,即發行主體不同:一個是信託公司,一個是資產管理公司,系公募基金公司的子公司,目前全國有68家有這樣的資格發行(截止2013年);
(2)監管不同:信託是銀監會監管,資管計劃是證監會監管;
(3)報備次數不同:信託報備銀監會1次,募集滿即可成立;資管計劃要報備2次,募集開始時報備1次,募集滿
資管產品
資管產品
後驗資報備1次,驗資2天後成立;
(4)小額數量不同:信託300萬以下小額50個,資管計劃小額可以有200個。
與其他理財產品相比,資管項目具有以下優勢:
(1)收益方面:[3]資管業務是去年下半年才開始放開的業務,目前正是需要大力拓展市場的時候,為了提高競爭力,資管公司對融資方收費會盡量稍低,給到客戶的收益盡量稍高,例如同類型的產品一般資管產品會比信託高0.5%/年左右。
(2)
安全度方面:目前做這類項目的都是資產管理公司挖的信託經理及本公司具有多年金融行業風控的人員,行業經驗深厚,一般情況下,安全度高的產品能給到的融資成本隨市場變化越來越低,也偏向於給資管公司做融資,目前這32家資管公司都是做第一波項目,選項目時的要求會比較謹慎,對項目的資質要求比較高,因此對於想配置性價比高的固定收益項目客戶來說也不失為一個選擇的方向。
Ⅹ 商業銀行可以是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資者嗎
根據《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三章第十二條和第十三條標准規定,合格投資者是指:
第十二條 具備相應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投資於單只私募基金的金額不低於100萬元且符合下列相關標準的單位和個人:
1)凈資產不低於1000萬元的單位;
2)金融資產不低於300萬元或者最近三年個人年均收入不低於50萬元的個人。
前款所稱金融資產包括銀行存款、股票、債券、基金份額、資產管理計劃、銀行理財產品、信託計劃、保險產品、期貨權益等。
第十三條 下列投資者視為合格投資者:
1)社會保障基金、企業年金等養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會公益基金;
2)依法設立並在基金業協會備案的投資計劃;
3)投資於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從業人員;
4)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投資者。
以合夥企業、契約等非法人形式,通過匯集多數投資者的資金直接或者間接投資於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或者私募基金銷售機構應當穿透核查最終投資者是否為合格投資者,並合並計算投資者人數。但是,符合本條第(1)、(2)、(4)項規定的投資者投資私募基金的,不再穿透核查最終投資者是否為合格投資者和合並計算投資者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