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銀行的表內理財與表外理財有什麼區別哪些屬於表內哪些屬於表外
中行的博弈 七日有約屬於表內理財 表內理財屬於銀行的存款 一方面增加存款 另一方面賺中間收入 不需要銀行付給客戶利息
B. 非標和表外理財的關系
其實就是內部標和外面公司合作的就是貸款的一種,志榮標就是內部貸款出去的,如果是外表,就是跟外面的合作貸款出去的
C. 如何理解將表外理財納入測算的新規
MPA評估的對象,包括商業銀行、村鎮銀行、外資銀行、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汽車金融公司、信託投資公司等,當然,主要還是針對銀行。因此,也有人為了簡化概念,將MPA理解成在季末考核時考核商業銀行的全部資產,也稱為對廣義信貸類資產的考核。通常情況下,狹義信貸是指銀行的貸款行為,廣義信貸意指相對傳統貸款而言的更大范圍的信貸,包含一切以實現承諾為條件的價值運動形式。如果將表外理財納入MPA廣義信貸監測范圍,也就意味著今後金融機構通過表內外資產騰挪的方式來規避監管的操作將「難以藏身」。
近日,有多家媒體報道央行宏觀審慎評估(MPA)將於今年三季度起將表外理財納入「廣義信貸」指標測算,並預測新規的出台將對債市產生較大沖擊。對此,中國人民銀行研究局首席經濟學家馬駿表示,該消息並不完全准確。目前MPA仍沿用前兩個季度的「廣義信貸」指標口徑,表外理財並未正式納入廣義信貸范圍。目前只是做了相關數據搜集、模擬測試等工作。人民銀行將根據模擬測算情況,進一步研究把表外理財業務正式納入廣義信貸范圍的時機和具體方案,來引導銀行加強對表外業務風險的管理。並且,央行會保證MPA中廣義信貸口徑之間的平穩過渡。
隨著國際國內金融形勢的變化,近年來,我國商業銀行表外業務呈現出較快的增長態勢,其蘊含的風險也不容忽視,引人關注。中國人民銀行研究局首席經濟學家馬駿認為,為了更全面准確地衡量風險,將表外理財業務納入宏觀審慎評估是必要的。不僅可以更好地分析銀行業務對宏觀經濟的影響,也能制定出更合理的風險防範制度,有助於促進表外業務健康有序發展。
D. 為什麼定向融資工具是表內融資,信託資管是表外融資為什麼定向融資計劃能省去一定通道費修改
屬不屬於表內融資,主要要看這筆融資能不能體現在資產負債表裡面。省去通道費是確有其事。但是別以為沒有通道費一定是個好事。信託,資管,私募作為通道,出問題了處置能力也強。沒有通道了。出了問題需要你自己去找融資人的。催款力量就有限。當然,政府類的定融還是可以做的。畢竟政府直屬的公司跑路和破產幾率太小。
E. 銀行理財產品哪些在表內,哪些在表外
簡單的講,通過銀行自己渠道以外的渠道做的投資理財業務屬於表外業務,走銀行自己通道,佔用銀行信貸額度等業務,屬表內業務。
F. 什麼是宏觀審慎評估體系 什麼是表外理財業務
2015年12月29日央行宣布從2016年起將現有的差別准備金動態調整和合意貸款管理機制升級為宏觀審慎評估體系。為進一步完善宏觀審慎政策框架,更加有效地防範系統性風險,發揮逆周期調節作用。這除了表明中央將加強對宏觀金融風險的評估管理外,也似乎預示著以央行為中心建立綜合監管體制的方向更加明確。
MPA體系的主要構成:重點考慮資本和杠桿情況、資產負債情況(balance sheet))、流動性、定價行為(pricing behavior)、資產質量(asset quality)、外債風險(foreign debt risk)、信貸政策執行等七大方面,其中資本充足率(capital adequacy ratio)是評估體系的核心。
MPA關注廣義信貸,將債券投資、股權及其他投資、買入返售等納入其中,以引導金融機構減少各類騰挪資產、規避信貸調控的做法。同時利率定價行為是重要考察方面,以約束非理性定價行為。
MPA按每季度的數據進行事後評估,同時按月進行事中事後監測和引導。
G. 表外理財業務是什麼意思啊
也就是資金不統計在資產負債表中,較少受到銀監會的監控。近年由於存款准備金率大幅提升,表外業務擴張劇烈,造成風險擴大,銀監會目前已開始控制其發展。
H. 什麼是表外理財產品
銀行推出的理財產品,基本都是把儲戶的錢集中起來,做一個或短或長的投資,資金被轉移了!本來的存款(負債)了,銀行做了理財產品後要在表外科目中體現這一業務,而不能在資產負債中體現,因為資金轉移了不在銀行賬上!但是產生的收益卻在中間業務收入中!希望能幫到你
I. 銀行發行理財產品是表內業務還是表外業務
銀行發行理財產品是表外業務。
首先要了解一下表外業務的概念,表外業務是指不體現在資產負債表之內的,銀行不承擔投資風險,但能給銀行帶來收益(例如傭金、手續費)的業務。大部分銀行選擇將債權轉移,實現資產從表內到表外的搬運。
表外業務是指商業銀行從事的不列入資產負債表,但能影響銀行當期損益的經營活動,它有狹義和廣義之分。狹義的表外業務是指那些雖未列入資產負債表,但同表內的資產業務或負債業務關系密切的業務。廣義的表外業務除包括上述狹義的表外業務外,還包括結算、代理、咨詢等業務。表外項目也被稱為"或有負債"和"或有資產"項目,或者叫"或有資產和負債"。
所謂表外業務(Off-Balance Sheet Activities,OBS),是指商業銀行所從事的,按照通行的會計准則不列入資產負債表內,不影響其資產負債總額,但能影響銀行當期損益,改變銀行資產報酬率的經營活動。
表外業務基本途徑有:
1、委託貸款:委託人是債權人,主要表現為同業買入返售等。
2、銀信、銀證、銀保合作:合作公司是債權人,主要表現為受益權轉讓。
3、發行理財產品:投資者是債權人。
4、資產證券化:投資者是債權人,主要通過SPV將資產打包成標准化產品(一般是債券)並在市場上掛牌出售。可以看出理財就是表外業務的一種。
(9)表外理財通道投資擴展閱讀:
表外業務有狹義和廣義之分。
狹義的表外業務指那些未列入資產負債表,但同表內資產業務和負債業務關系密切,並在一定條件下會轉為表內資產業務和負債業務的經營活動。通常把這些經營活動稱為或有資產和或有負債,它們是有風險的經營活動,應當在會計報表的附註中予以揭示。
狹義的表外業務包括:
(1)貸款承諾,這種承諾又可分為可撤銷承諾和不可撤銷承諾兩種;
(2)擔保;
(3)金融衍生工具,如期貨、互換、期權、遠期合約、利率上下限等;
(4)投資銀行業務,包括證券代理、證券包銷和分銷、黃金交易等。
廣義的表外業務則除了包括狹義的表外業務,還包括結算、代理、咨詢等無風險的經營活動,所以廣義的表外業務是指商業銀行從事的所有不在資產負債表內反映的業務。按照巴塞爾委員會提出的要求,廣義的表外業務可分為兩大類:一是或有債權(債務),即狹義的表外業務。
二是金融服務類業務,包括:
(1)信託與咨詢服務;
(2)支付與結算;
(3)代理人服務;
(4)與貸款有關的服務,如貸款組織、貸款審批、辛迪加貸款代理等;
(5)進出口服務,如代理行服務、貿易報單、出口保險業務等。
通常我們所說的表外業務一般是指狹義表外業務。
1.擔保類業務,是指商業銀行接受客戶的委託對第三方表外業務承擔責任的業務,包括擔保(保函)、備用信用證、跟單信用證、承兌等。
2.承諾業務,是指商業銀行在未來某一日期按照事先約定的條件向客戶提供約定的信用業務,包括貸款承諾等。
3.金融衍生交易類業務,是指商業銀行為滿足客戶保值或自身頭寸管理等需要而進行的貨幣(包括外匯)和利率的遠期、掉期、期權等衍生交易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