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金融債券是政府、企業、銀行等債務人為籌集資金,按照法定程序發行並向債權人承諾於指定日期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
綠色金融債券是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等直接向社會借債籌借資金時,向投資者發行,同時承諾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並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債券的本質是債的證明書,具有法律效力。債券購買者或投資者與發行者之間是一種債權債務關系,債券發行人即債務人,投資者即債權人。
金融債券是指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所發行的債券。金融債券期限一般為3到5 年,其利率略高於同期定期存款利率水平。金融債券由於其發行者為金融機構,因此資信等級相對較高,多為信用債券
(1)綠色金融債的債券性質擴展閱讀:
新中國金融債券得到長足發展,種類也日益增多,重要有以下幾類:
(1)證券公司債券;證券公司依法發行的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一種有價證券。
(2)商業銀行的次級債券;商業銀行的次級債券是指商業銀行發行的本金和利息的清償順序在商業銀行的其他負債之後,先於商業銀行股權資本的債券。
(3)保險公司次級債券;
(4)證券公司短期融資債券;
(5)混合資本債券。
參考資料來源:
網路-金融債券
網路-債券
㈡ 綠色債券和普通債券有什麼區別都可以買嗎
㈢ 債券按發行者的性質分為哪幾種
債券分為國債、企業債和金融債。其中風險最高的是城投債(地方債的一種)和業績較差的企業債。當然,這些信用等級較差的,風險就比較高,所以,其債息率也相對高一些。做為債券,只要持有到期一般是不會虧本的,但是有無法正常償還本金及債息的風險。如果是公司倒閉的話,可能就會虧本。一般來說,你買AA以上的債券都不會有很大的信用風險,即不會有虧本的可能,最多會有逾期償債的可能。
㈣ 債券的性質
一、債券是一種債權債務憑證,並不是所有權憑證。(股票才是一種所有權憑證)
二、反映了投資者和籌資者的債權債務關系。
㈤ 上市公司批准發行綠色債券是利好還是利空綠色公司債券是什麼債券
現在都是綠色,基本就是符合國家政策,符合國家的規定,不是什麼利好,利空都要求這么做
㈥ 綠色債券的概念定義以及有什麼作用和意義
綠色金融債券是政府、企業、銀行等債務人為籌集資金,按照法定程序發行並向債權人承諾於指定日期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
綠色金融債券是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等直接向社會借債籌借資金時,向投資者發行,同時承諾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並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債券的本質是債的證明書,具有法律效力。債券購買者或投資者與發行者之間是一種債權債務關系,債券發行人即債務人,投資者即債權人。
金融債券是指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所發行的債券。金融債券期限一般為3到5 年,其利率略高於同期定期存款利率水平。金融債券由於其發行者為金融機構,因此資信等級相對較高,多為信用債券
(6)綠色金融債的債券性質擴展閱讀:
新中國金融債券得到長足發展,種類也日益增多,重要有以下幾類:
(1)證券公司債券;證券公司依法發行的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一種有價證券。
(2)商業銀行的次級債券;商業銀行的次級債券是指商業銀行發行的本金和利息的清償順序在商業銀行的其他負債之後,先於商業銀行股權資本的債券。
(3)保險公司次級債券;
(4)證券公司短期融資債券;
㈦ 東莞農商銀行推出綠色金融債券對社會有什麼的意義
發行債券主要是用於募集資金,募集到的資金可能回用於投資基建等其他福利項目。
㈧ 債券的基本性質是什麼
債券是政府、企業、銀行等債務人為籌集資金,按照法定程序發行並向債權人承諾於指定日期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1]
債券(Bonds / debenture)是一種金融契約,是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等直接向社會借債籌借資金時,向投資者發行,同時承諾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並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債券的本質是債的證明書,具有法律效力。債券購買者或投資者與發行者之間是一種債權債務關系,債券發行人即債務人,投資者(債券購買者)即債權人
基本要素
債券盡管種類多種多樣,但是在內容上都要包含一些基本的要素。這些要素是指發行的債券上必須載明的基本內容,這是明確債權人和債務人權利與義務的主要約定,具體包括:
1.債券面值
債券面值是指債券的票面價值,是發行人對債券持有人在債券到期後應償還的本金數額,也是企業向債券持有人按期支付利息的計算依據。債券的面值與債券實際的發行價格並不一定是一致的,發行價格大於面值稱為溢價發行,小於面值稱為折價發行,等價發行稱為平價發行
2.償還期
債券償還期是指企業債券上載明的償還債券本金的期限,即債券發行日至到期日之間的時間間隔。公司要結合自身資金周轉狀況及外部資本市場的各種影響因素來確定公司債券的償還期。
3.付息期
債券的付息期是指企業發行債券後的利息支付的時間。它可以是到期一次支付,或1年、半年或者3個月支付一次。在考慮貨幣時間價值和通貨膨脹因素的情況下,付息期對債券投資者的實際收益有很大影響。到期一次付息的債券,其利息通常是按單利計算的;而年內分期付息的債券,其利息是按復利計算的。
㈨ 金融債券的特點有哪些
金融債券具有以下特點:
1.金融債券表示的是銀行等金融機構與金融債券持有者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
2.金融債券一般不記名、不掛失,但可以抵押和轉讓
3.我國金融債券的發行對象主要為個人,利息收入可免徵個人收入所得稅和個人收入調節稅
4.金融債券的利息不計復利,不能提前支取,延期兌付亦不計逾期利息
5.金融債券的利率固定,一般都高於同期儲蓄利率
6.我國發行的金融債券所籌集的資金一般都專款專用
㈩ 政策性金融債是什麼債券有什麼特點
政策性銀行金融債券(又稱政策性銀行債券)是我國政策性銀行(國家開發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為籌集信貸資金,經國務院批准由中國人民銀行用計劃派購的方式,向郵政儲匯局、國有商業銀行、區域性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城市合作銀行)、農村信用社等金融機構發行的金融債券。
編輯本段效果
1998年進行了發行機制改革,從1999年開始全面實行市場化招標發行金融債券,截止到2002年6月底政策性銀行累計發行金融債券13000多億元,存量債券8800億元,使該券種成為我國債券市場中發行規模僅次於國債的券種。近三年,政策性金融債券品種的創新力度很大,為推動我國債券市場建設發揮了重大作用。
編輯本段發行方式
政策性金融債券發行分二個階段,派購發行階段和市場化發行階段。
政策性金融債券的派購發行,1994年4月由國家開發銀行第一次發行,從此拉開了政策性金融債券的發行序幕。
政策性金融債券為無紙化記賬式債券,由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負責託管登記,各認購人均在中央國債登記有限責任公司開設託管帳戶,中央國債登記有限責任公司接受政策性銀行的委託辦理還本付息業務。政策性金融債券基本上每個月發行一次,每月20日為當月的基準發行日(節假日順延)。
政策性金融債券的市場化發行,仍然是國家開發銀行於1998年9月2日率先推出,中國進出口銀行於1999年開始嘗試市場化發行業務。以國家開發銀行為主的發行主體,按照國際標准結合我國國情設計出多種規范的、便於流通的、發揮市場參照基準的債券創新品種,大大提高市場的流動性,有效地推動了我國銀行間債券市場的發展。受到了廣大銀行間市場成員機構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