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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析投資境內債券市場的境外機構

發布時間:2021-12-03 12:51:16

㈠ 境外機構持債力度大嗎

據報道,截至5月末,境外機構在中債登託管的債券面值總額達52.32萬億元,較4月末增加4952.1億元。截至5月末,境外機構債券託管量為12087.71億元,相比於2017年末的9741.45億元,半年不到已增加2346.26億元,境外機構增持境內債券的力度明顯加大。

歐洲中央銀行近日發布的研究報告也證實了這一點。該報告顯示,各國央行的外匯儲備管理者普遍對人民幣作為儲備貨幣的信心上升,不少人預期將增加人民幣儲備。報告援引一項針對管理全球半數外匯儲備的79位央行儲備管理者的調查指出,29位央行儲備管理者預期,到2020年其管理的外匯資產組合中,人民幣資產佔比將升至10%到20%。

㈡ 如何構建金融業雙向開放新體制

擴大金融業雙向開放:
全面實行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有序擴大服務業對外開放,擴大銀行、保險、證券、養老等市場准入。推進資本市場雙向開放,改進並逐步取消境內外投資額度限制。提升股票、債券市場對外開放程度,有序拓展境外機構參與銀行間債券市場的主體范圍和規模,擴大境內機構境外發行債券的主體類型和地域范圍,放寬境外機構境內發行人民幣債券限制。建立與國際金融市場相適應的會計准則、監管規則和法律規章,提升金融市場國際化水平。
深化內地與港澳、大陸和台灣地區金融合作。支持香港鞏固國際金融中心地位,參與國家雙向開放、「一帶一路」建設。支持香港強化全球離岸人民幣業務樞紐地位,推動香港金融服務業向著高端高增值方向發展。支持內地對港澳金融開放力度,加快前海、南沙、橫琴等粵港澳金融合作平台建設。推動海峽兩岸金融業合作及貿易投資雙向開放合作,推進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打造平潭等對台經濟金融合作平台。開拓我國經濟金融對外開放新局面,形成深度融合的互利合作新格局。

㈢ 財政部免徵境外機構投資境內債券利息所得稅和增值稅的意義

為進一步推動債券市場對外開放,財政部發布《關於境外機構投資境內債券市場企業所得稅 增值稅政策的通知》稱,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對境外機構投資境內債券市場取得的債券利息收入暫免徵收企業所得稅和增值稅,暫免徵收企業所得稅的范圍不包括境外機構在境內設立的機構、場所取得的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債券利息。

㈣ 銀發2016年132號外匯巜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在全國范圍內實施全口徑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的通知》

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在全國范圍內實施全口徑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的通知
銀發[2016]132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等法律法規,為把握與宏觀經濟熱度、整體償債能力和國際收支狀況相適應的跨境融資水平,控制杠桿率和貨幣錯配風險,實現本外幣一體化管理,中國人民銀行在總結前期區域性、地方性試點的基礎上,將全口徑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政策推廣至全國范圍。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稱跨境融資,是指境內機構從非居民融入本、外幣資金的行為。本通知適用依法在中國境內成立的企業(以下稱企業)和金融機構。本通知適用的企業僅限非金融企業,且不包括政府融資平台和房地產企業;本通知適用的金融機構指經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和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設立的各類法人金融機構。
二、中國人民銀行根據宏觀經濟熱度、國際收支狀況和宏觀金融調控需要對跨境融資杠桿率、風險轉換因子、宏觀審慎調節參數等進行調整,並對27家銀行類金融機構(名單見附件)跨境融資進行宏觀審慎管理。國家外匯管理局對企業和除27家銀行類金融機構以外的其他金融機構跨境融資進行管理,並對企業和金融機構進行全口徑跨境融資統計監測。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之間建立信息共享機制。
三、建立宏觀審慎規則下基於微觀主體資本或凈資產的跨境融資約束機制,企業和金融機構均可按規定自主開展本外幣跨境融資。
企業和金融機構開展跨境融資按風險加權計算余額(指已提用未償余額,下同),風險加權余額不得超過上限,即: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上限。
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Σ本外幣跨境融資余額*期限風險轉換因子*類別風險轉換因子+Σ外幣跨境融資余額*匯率風險折算因子。
期限風險轉換因子:還款期限在1年(不含)以上的中長期跨境融資的期限風險轉換因子為1,還款期限在1年(含)以下的短期跨境融資的期限風險轉換因子為1.5。
類別風險轉換因子:表內融資的類別風險轉換因子設定為1,表外融資(或有負債)的類別風險轉換因子暫定為1。
匯率風險折算因子:0.5。
四、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計算中的本外幣跨境融資包括企業和金融機構(不含境外分支機構)以本幣和外幣形式從非居民融入的資金,涵蓋表內融資和表外融資。以下業務類型不納入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計算:
(一)人民幣被動負債:企業和金融機構因境外機構投資境內債券市場產生的人民幣被動負債;境外主體存放在金融機構的人民幣存款。
(二)貿易信貸、人民幣貿易融資:企業涉及真實跨境貿易產生的貿易信貸(包括應付和預收)和從境外金融機構獲取的人民幣貿易融資;金融機構因辦理基於真實跨境貿易結算產生的各類人民幣貿易融資。
(三)集團內部資金往來:企業主辦的經備案的集團內跨境資金(生產經營和實業投資等依法合規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集中管理業務項下產生的對外負債。
(四)境外同業存放、聯行及附屬機構往來:金融機構因境外同業存放、聯行及附屬機構往來產生的對外負債。
(五)自用熊貓債:企業的境外母公司在中國境內發行人民幣債券並以放款形式用於境內子公司的。
(六)轉讓與減免:企業和金融機構跨境融資轉增資本或已獲得債務減免等情況下,相應金額不計入。
中國人民銀行可根據宏觀金融調控需要和業務開展情況,對不納入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計算的業務類型進行調整,必要時可允許企業和金融機構某些特定跨境融資業務不納入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計算。
五、納入本外幣跨境融資的各類型融資在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中按以下方法計算:
(一)外幣貿易融資:企業和金融機構的外幣貿易融資按20%納入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計算,期限風險轉換因子統一按1計算。
(二)表外融資(或有負債):金融機構向客戶提供的內保外貸、因向客戶提供基於真實跨境交易和資產負債幣種及期限風險對沖管理服務需要的衍生產品而形成的對外或有負債,按公允價值納入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計算;金融機構因自身幣種及期限風險對沖管理需要,參與國際金融市場交易而產生的或有負債,按公允價值納入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計算。金融機構在報送數據時需同時報送本機構或有負債的名義本金及公允價值的計算方法。
(三)其他:其餘各類跨境融資均按實際情況納入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計算。
中國人民銀行可根據宏觀金融調控需要和業務開展情況,對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中各類型融資的計算方法進行調整。
六、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上限的計算: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上限=資本或凈資產*跨境融資杠桿率*宏觀審慎調節參數。
資本或凈資產:企業按凈資產計,銀行類金融機構(包括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社、外資銀行)按一級資本計,非銀行金融機構按資本(實收資本或股本+資本公積)計,以最近一期經審計的財務報告為准。
跨境融資杠桿率:企業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為1,銀行類金融機構為0.8。
宏觀審慎調節參數:1。
七、企業和金融機構的跨境融資簽約幣種、提款幣種和償還幣種須保持一致。
八、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及上限的計算均以人民幣為單位,外幣跨境融資以提款日的匯率水平按以下方式折算計入:已在中國外匯交易中心掛牌(含區域掛牌)交易的外幣,適用人民幣匯率中間價或區域交易參考價;未在中國外匯交易中心掛牌交易的貨幣,適用中國外匯交易中心公布的人民幣參考匯率。
九、中國人民銀行建立跨境融資宏觀風險監測指標體系,在跨境融資宏觀風險指標觸及預警值時,採取逆周期調控措施,以控制系統性金融風險。
逆周期調控措施可以採用單一措施或組合措施的方式進行,也可針對單一、多個或全部企業和金融機構進行。總量調控措施包括調整跨境融資杠桿率和宏觀審慎調節參數,結構調控措施包括調整各類風險轉換因子。根據宏觀審慎評估(MPA)的結果對金融機構跨境融資的總量和結構進行調控,必要時還可根據維護國家金融穩定的需要,採取徵收風險准備金等其他逆周期調控措施,防範系統性金融風險。
企業和金融機構因風險轉換因子、跨境融資杠桿率和宏觀審慎調節參數調整導致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超出上限的,原有跨境融資合約可持有到期;在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調整到上限內之前,不得辦理包括跨境融資展期在內的新的跨境融資業務。
十、企業跨境融資業務:企業按照本通知要求辦理跨境融資業務,具體細節由國家外匯管理局另行發布細則明確。
(一)企業應當在跨境融資合同簽約後但不晚於提款前三個工作日,向國家外匯管理局的資本項目信息系統辦理跨境融資情況簽約備案。為企業辦理跨境融資業務的結算銀行應向中國人民銀行人民幣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統報送企業的融資信息、賬戶信息、人民幣跨境收支信息等。所有跨境融資業務材料留存結算銀行備查,保留期限為該筆跨境融資業務結束之日起5年。
(二)企業辦理跨境融資簽約備案後以及金融機構自行辦理跨境融資信息報送後,可以根據提款、還款安排為借款主體辦理相關的資金結算,並將相關結算信息按規定報送至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的相關系統,完成跨境融資信息的更新。
企業應每年及時更新跨境融資以及權益相關的信息(包括境外債權人、借款期限、金額、利率和自身凈資產等)。如經審計的凈資產,融資合同中涉及的境外債權人、借款期限、金額、利率等發生變化的,企業應及時辦理備案變更。
(三)開展跨境融資涉及的資金往來,企業可採用一般本外幣賬戶辦理,也可採用自由貿易賬戶辦理。
(四)企業融入外匯資金如有實際需要,可結匯使用。企業融入資金的使用應符合國家相關規定,用於自身的生產經營活動,並符合國家和自貿區的產業宏觀調控方向。
十一、金融機構跨境融資業務: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對27家銀行類金融機構跨境融資業務實行統一管理,27家銀行類金融機構以法人為單位集中向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報送相關材料。國家外匯管理局對除27家銀行類金融機構以外的其他金融機構跨境融資業務進行管理。金融機構開展跨境融資業務前,應根據本通知要求,結合自身情況制定本外幣跨境融資業務的操作規程和內控制度,報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備案後實施。
(一)金融機構首次辦理跨境融資業務前,應按照本通知的跨境融資杠桿率和宏觀審慎調節參數,以及本機構最近一期經審計的資本數據,計算本機構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和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上限,並將計算的詳細過程報送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
金融機構辦理跨境融資業務,應在本機構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處於上限以內的情況下進行。如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低於上限額,則金融機構可自行與境外機構簽訂融資合同。
(二)金融機構可根據《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03〕第5號發布)等管理制度開立本外幣賬戶,辦理跨境融資涉及的資金收付。
(三)金融機構應在跨境融資合同簽約後執行前,向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報送資本金額、跨境融資合同信息,並在提款後按規定報送本外幣跨境收入信息,支付利息和償還本金後報送本外幣跨境支出信息。如經審計的資本,融資合同中涉及的境外債權人、借款期限、金額、利率等發生變化的,金融機構應在系統中及時更新相關信息。
金融機構應於每月初5個工作日內將上月本機構本外幣跨境融資發生情況、余額變動等統計信息報告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所有跨境融資業務材料留存備查,保留期限為該筆跨境融資業務結束之日起5年。
(四)金融機構融入資金可用於補充資本金,服務實體經濟發展,並符合國家產業宏觀調控方向。經國家外匯管理局批准,金融機構融入外匯資金可結匯使用。
十二、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按照分工,定期或不定期對金融機構和企業開展跨境融資情況進行非現場核查和現場檢查,金融機構和企業應配合。
發現未及時報送和變更跨境融資信息的,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將在查實後對涉及的金融機構或企業通報批評,限期整改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進行查處。
發現超上限開展跨境融資的,或融入資金使用與國家、自貿區的產業宏觀調控方向不符的,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可責令其立即糾正,並可根據實際情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對借款主體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的,可暫停其跨境融資業務。中國人民銀行將金融機構的跨境融資行為納入宏觀審慎評估體系(MPA)考核,對情節嚴重的,中國人民銀行還可視情況向其徵收定向風險准備金。
對於辦理超上限跨境融資結算的金融機構,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將責令整改;對於多次發生辦理超上限跨境融資結算的金融機構,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將暫停其跨境融資結算業務。
十三、對企業和金融機構,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不實行外債事前審批,企業改為事前簽約備案,金融機構改為事後備案,原有管理模式下的跨境融資未到期余額納入本通知管理。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為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實行的本外幣境外融資等區域性跨境融資創新試點設置1年過渡期,1年過渡期後統一按本通知模式管理。
企業中的外商投資企業、外資金融機構可在現行跨境融資管理模式和本通知模式下任選一種模式適用,並向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備案。一經選定,原則上不再更改。如確有合理理由需要更改的,須向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提出申請。外商投資企業、外資金融機構過渡期限長短和過渡期安排,另行制定方案。
十四、本通知自2016年5月3日起施行。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此前有關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准。
附件
27家銀行類金融機構名單

1
國家開發銀行
2
進出口銀行
3
農業發展銀行
4
中國工商銀行
5
中國農業銀行
6
中國銀行
7
中國建設銀行
8
交通銀行
9
中信銀行
10
中國光大銀行
11
華夏銀行
12
中國民生銀行
13
招商銀行
14
興業銀行
15
廣發銀行
16
平安銀行
17
浦發銀行
18
恆豐銀行
19
浙商銀行
20
渤海銀行
21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
22
北京銀行
23
上海銀行
24
江蘇銀行
25
匯豐銀行(中國)有限公司
26
花旗銀行(中國)有限公司
27
渣打銀行(中國)有限公司

㈤ 跨境人民幣再保險業務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當前,跨境人民幣業務的政策背景己經基本完善,從最前沿的政策趨勢來分析,筆者認為跨境人民幣業務未來的發展方向將圍繞循環機制的完善,人民幣定價及人民幣自由可兌換展開。
1.循環機制的完善。
人民幣要國際化,第一步必然是人民幣的輸出。但是,境外企業持有人民幣後,一旦發現所持有的人民幣缺乏有效的投資渠道,對應的金融產品醫乏,其對人民幣結算的熱情將大大降低。因此,提高境外交易對手持有人民幣的意願是重中之重,而改善人民幣循環機制正是與之對應的最佳解決方案。
人民幣循環機制包括迴流機制及外循環兩個方面:
2011年,在試點推出兩年後,當境外人民幣累計到一定體量後,要求擴大人民幣迴流的呼聲越來越高。2011年年中發布的《外商直接投資人民幣結算業務管理辦法》標志著ForeignDirectInvestment(FDI)業務的正式開閘,FDI的推出是人民幣繼貨物貿易項下出口後最主要的人民幣資金迴流通道,2012年全國實現人民幣FDI2500億元。此後,境外機構投資境內銀行間債券市場,RQFII的推出等都為人民幣資金迴流提供了新的途徑。
除「迴流」外,人民幣「外循環」也非常重要。所謂「外循環」,即人民幣在離岸市場上的運用,加強外循環包括兩方面的內容,其一是擴寬離岸市場的金融產品,其二是增加人民幣離岸中心的數量。下階段跨境人民幣外循環的發展,一方面離不開人民幣的海外路演、推廣;另一方面也要求加大引進國外銀行、保險、信託等金融機構和其所屬國際資產管理中心,使人民幣資產成為其管理的重要產品,形成規模較大且長期持續的人民幣資產需求,增強了對離岸人民幣的投資意願,將更多離岸人民幣資金留在境外,而不必急於迴流內地。
2.人民幣定價。
人民幣國際化的核心就是金融定價權,藉助我國龐大的經濟體量、日趨完善的金融體系和相對齊備的要素市場,人民幣定價並非夢想。跨境人民幣業務的未來發展也將圍繞這一目標展開。值得注意的是,自2013年1月起我國海關首次增加了以人民幣計價的月度進出口數據公布,相比原先統一採用美元計價可以說是一大進步。相信隨著貨幣市場、國債市場、外匯市場的進一步擴容,人民幣跨境相關的融資、擔保、直投、債券發行、股票發行等關聯產品的發展將進一步加快。在此背景下,人民幣對境外金融市場將產生了巨大的影響,隨著改革發展的不斷深入,人民幣定價也將更具話語權。人民幣定價中心的確立,反過來也促使跨境人民幣業務更好地發展。
3.人民幣自由可兌換。
從我國情況看,十年來,我國經濟保持平穩較快發展,綜合實力顯著增強;宏觀調控的能力和水平也有新的提升,取得顯著成效;以銀行業為主體的金融機構改革取得重要突破;金融市場廣度和深度不斷拓展;利率市場化改革向前推進,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更加完善,基本實現資本項目可兌換的基礎進一步夯實,條件更趨成熟。央行現階段推出的跨境人民幣資本項目創新,前海跨境人民幣貸款業務的開閘均將資本項目開放向前推進了一步,而本幣資本項目跨境業務本身是人民幣自由可兌換的重要內容。因此,人民幣自由可兌換己進入既定議程,其未來可兌換的發展趨勢不會輕易改變,而作為其主要載體的跨境人民幣市場需求也會越來越大。

㈥ 市場良性震盪,繼續逢低做多,把握碳中和主題機會

一、財經新聞精選

北京冬奧會和冬殘奧會准備工作就緒,冬奧村將於2022年1月27日開村

據27日在京召開的國新辦新聞發布會,目前針對2022年北京冬奧會和冬殘奧會的各項准備工作已經就緒,冬奧村將於2022年1月27日開村。據國家體育總局副局長李穎川介紹,「目前中國有29支冰雪項目國家集訓隊、480名運動員正在全力沖刺備戰北京冬奧會。這屆冬奧會作為東道主,我們將力爭實現全項目參賽的目標,這將是一個歷史性的突破。」

 

新的中國首富來了,馬雲、馬化騰跌出前三

座次更迭,中國首富換新了。10月27日,胡潤研究院發布《2021胡潤百富榜》,67歲的農夫山泉掌門人鍾睒睒以3900億元的身家,首次登頂中國新首富的寶座。新的百富榜上,排在前三位的中國富豪均有變動,位元組跳動的張一鳴、寧德時代的曾毓群緊隨鍾睒睒之後,位列第二、三名。

 

國常會:部署對製造業中小微企業等實施階段性稅收緩繳措施

10月27日消息,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對製造業中小微企業等實施階段性稅收緩繳措施,進一步加大助企紓困力度。對製造業小微企業(含個體工商戶)的稅款全部緩稅;對製造業中型企業的稅款按50%緩稅,特殊困難企業可申請全部緩稅。緩稅自11月1日起實施,至明年1月申報期結束,預計可為製造業中小微企業緩稅2000億元左右。

 

國常會:決定延長境外投資者投資境內債券市場稅收優惠政策,促進對外開放和吸引外資

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延長境外投資者投資境內債券市場稅收優惠政策,促進對外開放和吸引外資。會議決定,將境外機構投資者投資境內債券市場取得的債券利息收入免徵企業所得稅和增值稅政策的實施期限,延長至「十四五」末,即2025年底。會議要求,有關部門要依法依規做好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備案工作,同時強化市場監管,遏制操縱市場等違法違規行為。

 

國產操作系統銀河麒麟加強版正式發布

10月27日上午,國產操作系統——銀河麒麟發布了升級版本V10SP1。此次發布的升級版在上一代版本V10的基礎上,新增了與移動軟體之間的融合,可以在電腦上直接安裝和運行手機端的應用,還在安全性上有了顯著的提升。銀河麒麟操作系統滿足了神舟十三號任務對於高精度的實時響應需求。除了用在載人空間站任務,銀河麒麟也已經在我國火星探測、探月工程以及北斗工程得到應用。  

(投資顧問:林旭銳,執業證書號S0260615100004)

 

二、市場熱點聚焦

市場點評: 市場良性震盪,繼續逢低做多,把握碳中和主題機會

周三各大股指繼續震盪回調,截止收盤,滬指跌0.98%,報3562.31點,深成指跌1.09%,報14393.51點,創指跌0.56%,報3308.96點。兩市成交額10768.3億。盤面觀察,電力、光伏、新能源等板塊漲幅居前,釀酒、煤炭、造紙等板塊跌幅居前。全天看碳中和全面起爆,大消費集體疲軟。行情延續分化炒作特徵,鑒於當前宏觀基本面保持平穩,流動性亦有望保持相對適度寬松,預計短期市場將延續震盪格局,操作不宜激進,合理逢低關注電氣設備、光伏、碳中和主題板塊等。股市有風險,投資需謹慎。

(投資顧問 古志雄 注冊投資顧問證書編號:S02606611020066)

 

宏觀視點:國務院:大力推廣新能源車

事件:新能源的利好一個接一個,10月26日,國務院發布《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提出推動運輸工具裝備低碳轉型,積極擴大電力、氫能、天然氣、先進生物液體燃料等新能源、清潔能源在交通運輸領域應用。

來源:中國基金報

點評:消息面提到「大力推廣新能源汽車,逐步降低傳統燃油汽車在新車產銷和汽車保有量中的佔比,提升鐵路系統電氣化水平。提升機場運行電動化智能化水平,發展新能源航空器。到2030年,當年新增新能源、清潔能源動力的交通工具比例達到40%左右。」分析認為以上消息對整體新能源汽車將帶來正面積極長遠影響,建議合理逢低關注相關受益行業龍頭標的。

(投資顧問 古志雄 注冊投資顧問證書編號:S02606611020066)

 

銀行行業:三季報超預期,看好銀行估值修復

事件:從已發布的銀行三季報業績看,各家銀行在業績和資產質量方面均存在超預期。業績方面,各家銀行相比於上半年均繼續加速增長,三季度單季度歸母凈利潤增速均在20%以上,業績表現整體良好略超預期。

來源:東北證券研報

點評:業績良好打破了市場對銀行上半年業績高增速能否保持的懷疑態度,將帶來板塊的估值修復機會;資產質量方面,各家銀行的不良貸款率也均有下降,有利於未來業績的進一步釋放。行業整體估值水平相對不貴,當前估值有較大優勢,看好板塊的階段性估值修復提升。

(投資顧問 古志雄 注冊投資顧問證書編號:S02606611020066)

 

三、新股申購提示

2021-10-28暫無新股申購

 

四、重點個股推薦

參見《早盤視點》完整版(按月定製路徑:發現-資訊-資訊產品-資訊-早盤視點;單篇定製路徑:發現-金牌鑒股-早盤視點)

㈦ 我國債券市場對外開放的意義和作用有什麼簡述下~

中國債券市場首次允許兩家外資機構發行主體(國際金融公司、亞洲開發銀行)在中國境內發行人民幣債券。
人民銀行除了要促進中國經濟金融發展,還要深化債券市場發展,並在此過程中吸收先進的國際金融運作經驗,如制度規范、支付清算、監管體系等金融基礎設施,促進中國債券市場更加健康、有序的發展。

其作用如下:
一是有利於推動我國債券市場發展。
引進國外先進技術、金融工具創新和培養專門人才,並改善我國目前直接融資比重過小、融資結構不合理的狀況。

二是有利於促進我國債券市場的對外開放。
在銀行間債券市場上,有人民幣經營資格的外資商業銀行可以參加債券承銷團參與債券的發行承銷,也可以通過准入備案制進行債券買賣;銀行間債券市場已經引入第一家境外機構投資者——泛亞債券指數基金。現在允許國際開發機構在國內進行債券發行是國內債券市場對外開外的又一個重要步驟。

三是有利於降低目前,國內貸款企業匯率風險,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國內企業所籌集的國外資金是國外發行外幣債券,由於國際金融市場匯率波動頻繁,不僅影響國內貸款企業的實際用匯金額,而且企業在購匯還貸時也將承擔一定的匯率風險。債券市場開放後,國內企業獲得的將是人民幣貸款資金,從而減少了國內企業資金匯兌的風險,提高了企業資金使用效率。

㈧ 央行:進一步加快推進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和長三角一體化發展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經國務院同意,2020年2月14日,《關於進一步加快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和金融支持長三角一體化發展的意見》(銀發〔2020〕46號)正式發布。

加快推進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和長三角一體化發展,是黨中央確定的重大發展戰略,也是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在金融領域不斷完善國家治理體系、提升治理能力的充分體現。《意見》從積極推進臨港新片區金融先行先試、在更高水平加快上海金融業對外開放和金融支持長三角一體化發展等方面提出30條具體措施。《意見》的出台,有利於進一步加快推進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和長三角一體化發展,對引領全國高質量發展、加快現代化經濟體系建設具有重大戰略意義。

近期出現的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對我國經濟的影響是暫時的,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擴大金融業對外開放是我國長期堅持的政策導向,是長遠的,不會受到疫情影響,改革的步伐只會越來越快,開放的大門只會越開越大,風險治理能力也會越來越強。

以下為政策原文:

銀發〔2020〕46號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進一步推進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加大金融支持上海自貿試驗區臨港新片區(以下簡稱臨港新片區)建設和長三角一體化發展力度,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動金融更高水平開放創新,經國務院同意,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服務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立足於臨港新片區功能定位和產業體系,試點更加開放、便利的金融政策,穩步推進人民幣國際化,推行綠色金融政策。加快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推進金融業對外開放,優化金融資源配置,提升金融服務質量和效能。發揮上海國際金融中心的引領輻射作用,完善金融服務長三角一體化發展體制機制,加大金融支持區域協調發展、創新驅動發展等國家重大戰略的力度。

(二)深化金融體制機制改革。以制度創新為重點,增強金融創新活力,探索更加靈活的金融政策體系、監管模式和管理體制。健全金融法治環境,全面實行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對內外資金融機構適用同等監管要求,對接國際高標准規則,推動金融業高水平開放。

(三)防範系統性金融風險。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商業自願前提下,穩妥有序推進各項金融開放創新措施,部分措施可在臨港新片區先行試點。建立健全金融監管協調機制,完善金融風險防控體系,加強金融科技在監管領域的應用,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

二、積極推進臨港新片區金融先行先試

(一)支持臨港新片區發展具有國際競爭力的重點產業。

1.試點符合條件的商業銀行理財子公司,按照商業自願原則在上海設立專業子公司,投資臨港新片區和長三角的重點建設項目股權和未上市企業股權。鼓勵保險機構依法合規投資科創類投資基金或直接投資於臨港新片區內科創企業。

2.支持符合條件的商業銀行按照商業自願原則在上海設立金融資產投資公司,試點符合條件的金融資產投資公司在上海設立專業投資子公司,參與開展與臨港新片區建設以及長三角經濟結構調整、產業優化升級和協調發展相關的企業重組、股權投資、直接投資等業務。

3.鼓勵金融機構按照市場化原則為臨港新片區內高新技術產業、航運業等重點領域發展提供長期信貸資金,支持區內重大科技創新及研發項目。鼓勵金融機構在「展業三原則」基礎上,為區內企業開展新型國際貿易提供高效便利金融服務,支持新型國際貿易發展。

4.支持金融機構和大型科技企業在區內依法設立金融科技公司,積極穩妥探索人工智慧、大數據、雲計算、區塊鏈等新技術在金融領域應用,重視金融科技人才培養。

(二)促進投資貿易自由化便利化。

5.對於符合條件的臨港新片區優質企業,區內銀行可在「展業三原則」基礎上,憑企業收付款指令直接辦理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業務,直接辦理外商直接投資、跨境融資和境外上市等業務下的跨境人民幣收入在境內支付使用。

6.在臨港新片區內探索取消外商直接投資人民幣資本金專用賬戶,探索開展本外幣合一跨境資金池試點。支持符合條件的跨國企業集團在境內外成員之間集中開展本外幣資金餘缺調劑和歸集業務,資金按實需兌換,對跨境資金流動實行雙向宏觀審慎管理。探索外匯管理轉型升級。

7.在臨港新片區內試點開展境內貿易融資資產跨境轉讓業務。研究推動依託上海票據交易所及相關數字科技研發支持機構建立平台,辦理貿易融資資產跨境轉讓業務,促進人民幣跨境貿易融資業務發展。

三、在更高水平上加快上海金融業對外開放

(一)擴大金融業高水平開放。

8.在依法合規、商業自願的前提下,支持符合條件的商業銀行在上海設立理財子公司,試點外資機構與大型銀行在上海合資設立理財公司,支持商業銀行和銀行理財子公司選擇符合條件的、注冊地在上海的資產管理機構作為理財投資合作機構。

9.支持外資機構設立或控股證券經營機構、基金管理公司在上海落地。推進人身險外資股比限制從51%提高至100%在上海率先落地。

10.對境外金融機構在上海投資設立、參股養老金管理公司的申請,成熟一家、批准一家。鼓勵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在上海設立專業資產管理子公司。試點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參股境外資產管理機構等在上海設立的理財公司。探索保險資金依託上海相關交易所試點投資黃金、石油等大宗商品。

11.支持符合條件的非金融企業集團在上海設立金融控股公司。鼓勵跨國公司在上海設立全球或區域資金管理中心等總部型機構。跨國公司在上海設立的資金管理中心,經批准可進入銀行間外匯市場交易。允許在上海自貿試驗區注冊的融資租賃母公司和子公司共享外債額度。

(二)促進人民幣金融資產配置和風險管理中心建設。

12.繼續擴大債券市場對外開放,進一步便利境外投資者備案入市,豐富境外投資者類型和數量。逐步推動境內結算代理行向託管行轉型,為境外投資者進入銀行間債券市場提供多元化服務。

13.發展人民幣利率、外匯衍生產品市場,研究推出人民幣利率期權,進一步豐富外匯期權等產品類型。

14.優化境外機構金融投資項下匯率風險管理,便利境外機構因投資境內債券市場產生的頭寸進入銀行間外匯市場平盤。

15.研究提升上海國際金融中心與國際金融市場法律制度對接效率,允許境外機構自主選擇簽署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NAFMII)、中國證券期貨市場(SAC)或國際掉期與衍生工具協會(ISDA)衍生品主協議。

(三)建設與國際接軌的優質金融營商環境。

16.支持上海加快推進金融法治建設,加快建成與國際接軌的金融規則體系,加大對違法金融活動的懲罰力度,鼓勵開展金融科技創新試點。

17.切實推動「放管服」改革,全面清理上海市不利於民營企業發展的各類文件,定向拆除市場准入「隱形門」。多措並舉,孵育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18.研究推動上海金融法院和上海破產法庭順應金融市場發展趨勢,參照國際高標准實踐,加強能力建設,提高案件專業化審理水平,增強案件審判的國際公信力和影響力。

四、金融支持長三角一體化發展

(一)推動金融機構跨區域協作。

19.提升長三角跨省(市)移動支付服務水平,推動長三角公共服務領域支付依法合規實現互聯互通。

20.積極推動長三角法人銀行全部接入合法資質清算機構的個人銀行賬戶開戶專用驗證通道,對綁定賬戶信息提供互相驗證服務。

21.強化長三角銀行業金融機構在項目規劃、項目評審評級、授信額度核定、還款安排、信貸管理及風險化解等方面的合作協調,探索建立長三角跨省(市)聯合授信機制,推動信貸資源流動。支持商業銀行為長三角企業提供並購貸款。在現行政策框架下,支持金融機構運用再貸款、再貼現資金,擴大對長三角「三農」、從事污染防治的企業、科創類企業、高端製造業企業、小微企業和民營企業等信貸投放。

(二)提升金融配套服務水平。

22.推動G60科創走廊相關機構在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所債券市場發行創業投資基金類債券、雙創債務融資工具、雙創金融債券和創新創業公司債。

23.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科創企業上市融資,鼓勵各類知識產權服務與評估機構積極開發構建專利價值評估模型或工具,促進知識產權交易和流轉。研究支持為外國投資者直接參與科創板發行和交易提供便利匯兌服務。

24.探索建立一體化、市場化的長三角徵信體系,向社會提供專業化徵信服務。依託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進一步完善跨區域信用信息共享機制,加大信息歸集共享和開發利用力度,服務小微企業信用融資。支持人民銀行徵信中心實現長三角企業和個人借貸信息全覆蓋。開展長三角徵信機構監管合作,試點建設長三角徵信機構非現場監管平台。

25.推動長三角綠色金融服務平台一體化建設。在長三角推廣應用綠色金融信息管理系統,推動區域環境權益交易市場互聯互通,加快建立長三角綠色項目庫。

(三)建立健全長三角金融政策協調和信息共享機制。

26.建立適用於長三角統一的金融穩定評估系統,編制金融穩定指數,建立金融穩定信息共享合作機制,搭建金融風險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反洗錢信息交流機制,強化數據保護與管理,加強金融消費糾紛非訴解決機制(ADR)合作。

27.推動長三角金融統計信息共享,研究集中統籌的監測分析框架,提升經濟金融分析的前瞻性。

28.促進長三角普惠金融經驗交流,構建普惠金融指標體系,聯合撰寫普惠金融指標分析報告。

五、保障措施

29.支持人民銀行上海總部組織開展加強支付結算監管能力的試點,推動人民銀行徵信系統同城雙活災備中心在上海建設落地。研究推動在上海設立中國金融市場交易報告庫,集中整合各金融市場的交易信息,提升監測水平,與雄安新區相關建設進行有效銜接。

30.目前已出台及今後出台的在自貿試驗區適用的金融政策,國家金融管理部門出台的各項金融支持貿易和投資自由化便利化的政策措施,適用於上海實際的,可優先考慮在上海試點。人民銀行上海總部會同上海銀保監局等單位根據本意見制定實施細則,並報上級部門備案。

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國家外匯管理局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20年2月14日

㈨ 目前能夠開展跨境人民幣證券投融資的業務主要有哪些

1、境外三類機構運用人民幣投資內地銀行間債券市場試點;
2、人民幣合格境外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試點(RQFII);
3、擴大熊貓債券發行以及擴大境外人民幣債券市場,如點心債券;
4、發行基金方式,如公募基金;
5、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方式(REITs);
6、人民幣衍生產品,如香港市場上的人民幣無本金交割期權和人民幣貨幣期貨。

㈩ 機構如何開通債券市場合格投資者許可權

機構投資者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需帶上有效身份證明文件至開戶營業部現場辦理開通。
1、經有關金融監管部門批准設立的金融機構,包括證券公司、期貨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業銀行、保險公司、信託公司、財務公司等;經行業協會備案或者登記的證券公司子公司、期貨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2、上述金融機構面向投資者發行的理財產品,包括但不限於證券公司資產管理產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產品、期貨公司資產管理產品、銀行理財產品、保險產品、信託產品、經行業協會備案的私募基金。
3、社會保障基金、企業年金等養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會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RQFII)。
4、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1)最近1年末凈資產不低於2000萬元;
(2)最近1年末金融資產不低於1000萬元;
(3)具有2年以上證券、基金、期貨、黃金、外匯等投資經歷。
5、其他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其他合格投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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