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國內基金在投資,運行時與國外基金有哪些大的差異
國內傳統的公募基金只是做證券市場投資,而且主要是二級市場,標的無外乎就是貨幣市場品種、股票、債券這些。目前公募基金的總規模在三萬億左右。公募基金家數不超過100家。龍頭的華夏規模超過千億(天弘靠貨基迅速沖到了千億以上,這塊業務主要是依託余額寶,而且管理費收益很低,所以其實質意義不大),末尾的基金公司規模不足億元。貧富差距還是挺大的,股東背景和管理層實力對公司經營都有影響。
放在至少三年前,公募基金的工作,無論是投資還是銷售,都是很光鮮的,畢竟他們的人均產值很高。但是,這兩年二級市場,主要是股票市場不景氣,再加上基金家數的增多,所以整體上基金行業的日子越來越不好過。基金公司目前的銷售主要還是依靠渠道,其中銀行和券商渠道佔主流,為了促進銷售,基金公司給銀行返認購費,給券商返交易量(事實上,承諾的交易量根本實現不了),所以一隻基金發下來,基金公司掙的只有管理費了,甚至有時候為了發基金,基金公司還要倒貼錢請幫忙資金認購,確保基金能發出來。
從2012年底以來,公募基金通過設立基金子公司,已經開始涉足特定客戶資產管理業務。特定客戶資產管理業務是指,投資於「未通過證券交易所轉讓的股權、債權及其他財產權利以及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其他資產。」通過此業務,基金公司將觸角延伸到實體經濟,而這塊市場之前基本是被信託壟斷的。基金子公司進入這塊市場後,迅速憑借較低的通道費用,較少的監管(比如一些信託不大敢做的票據和房地產項目,基金子公司就敢接手,但是現在監管層也注意到了這一點),不消耗資本金等諸多優勢迅速上位。我接觸的一家信託公司,對於拉到的一些監管層敏感的項目,甚至通過旗下基金公司的子公司的通道來做。特別是銀行系的基金子公司,基本上接手了銀行大部分的通道業務,實現了規模的迅速擴大。
但是,通過基金子公司的通道業務實現規模的彎道超車,對於公募基金來說,並不具有持續性;而且監管層也已經注意到基金子公司的狂飆突進。下一步如果監管層加大對基金子公司的監管,面對信託公司二三十年積累下來的實體項目運作經驗,基金子公司並沒有太多優勢。
未來公募基金還是要將重點放在主動管理型的投資上。
私募基金,簡單說,主要分為私募證券投資基金和私募股權基金。顧名思義,前者主要投向證券市場,比如澤熙、尚雅這些;後者主要是投向非標的股權,比如九鼎投資這些,具體的運作模式有公司制和有限合夥制。
私募證券投資基金中的佼佼者,大多都是從原來的公募基金經理和投資總監跳出來的。由於私募基金的激勵體制中最終要的是收益分成,這就使得,相比那些只注重做大規模拿管理費的公募,私募基金經理更注重做高產品的絕對收益。私募的投資門檻較高,主要面向高凈值客戶,那些比較牛的私募產品,根本不愁銷售。
至於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近些年來發展迅速,特別是以有限合夥為代表。其實,這些公司就是開始搶佔一些原本信託的市場。
總體來說,私募基金市場魚龍混雜,其中不乏牛人的牛公司,也不乏濫竽充數的人的騙子公司。
今年4月份,證監會成立了私募基金監管部,說要將私募納入監管,私募的備案工作也已經開展。據說,下一步公募和私募的牌照界限將逐漸模糊:公募可以通過專戶等形式發私募產品,接受私募基金監管部的監管;私募可以發公募產品,接受機構部的監管。
⑵ 怎麼評價釜山行
評價:
《釜山行》觀影旅程猶似與冷酷疾馳的火車並駕齊驅。在長達兩小時的電影當中,主角們不但一刀未斬,更一槍未發,在喪屍類型中可謂非常創新。不但在表現手法上全面吸收了歐美喪屍電影的商業公式,更成功借喪屍題材反映人性醜陋和南韓的社會問題,劇本呈現的社會意涵細膩。
(2)證券投資基金法上位法擴展閱讀:
票房信息:
《釜山行》於2016年7月20日在韓國上映,上映首日曾以87萬2349人次刷新韓國影史首映日的最高觀影人次紀錄。2016年7月23日亦曾以128萬738人次創下了韓國影史單日票房最高紀錄。最後截止至2016年9月18日累計以1156萬5479人次成為2016年韓國最高票房紀錄電影。
影片在香港上映時,票房總收6,630萬9,290港元,成為香港史上賣座電影第16位、歷來亞洲電影票房第一位。在台灣上映,票房總收超過3億4千萬台幣,成為台灣影史上最賣座韓國電影。
⑶ 合同法和證券投資基金法沖突怎麼辦
法律適用原則是:後法優於先法(新法優於舊法),上位法優於下位法、專門法優於一般法。
⑷ 債權人豁免債務形成的資本公積是計入資本溢價還是其他資本公積,能轉增資本嗎
1、計入「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
目前「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下僅保留以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股東捐贈、債務豁免等核算內容。
2、可以轉增資本。
如果資本公積來源於企業自身的收入(盡管會計計量上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如資產評估增值、捐贈收入等,由於該部分並非源於股東的投入,對其按股息課稅並沒有太大爭議。但是並非所有的資本公積都可以轉增資本,比如,對於企業「未實現收益」,如果轉增資本,就會使公司資本虛高。因此,這部分具有預提性質的資本公積通常是不允許轉增資本的。
(4)證券投資基金法上位法擴展閱讀
通常而言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指股本溢價或資本溢價轉增股本,但不排除已經實現收益部分的「其他資本公積」轉增股本。
企業各項資產在持有期間增值產生的資本公積,在資產處置前,該「資本公積」屬於不能動用的所有者權益,會計和稅法均不確認損益,根據會計准則規定只在資產處置時結轉損益,不能轉增資本。
⑸ 契約型私募基金合同糾紛怎麼處理
在契約型基金背景下,探討投資人是否有任意解除權首先要界定投資人和管理人之間成立信託法律關系還是委託法律關系。雖然兩種法律關系下,我國法律都賦予投資人在特定條件下的任意解除權,但相關法理基礎、行權條件和法律後果卻並不完全相同。實踐中有觀點以《信託法》為《證券投資基金法》的上位法為由,主張契約型私募基金中投資人與管理人構成信託關系。聽說上海的徐寶同律師、北京的尤永樺律師,他們是國內這方面做的比較專業的,這類問題處理比較多,很多投資人都委託他們,你可以問問。
⑹ 會計基礎題。某公司由甲乙丙三位股東各出資300萬設立,此時有實收資本900萬元。
應當不對!
會計分錄如下:
借:銀行存款 4 000 000
貸:實收資本 3 000 000
貸:資本公積 1 000 000
丁 應投入的 實收資本=(9 000 000+3 000 000)*25% =3 000 000元
⑺ 新證券法宣傳系列之八:我國《證券法》中證券定義的演變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作為資本市場的基礎性法律,其調整適用范圍涉及對證券的界定。因此,回答「什麼是證券」的問題就成了《證券法》的第一要務。2019年12月28日修訂的《證券法》(以下簡稱新《證券法》)對證券的定義進行了相應擴容。通過追根溯源,一起來了解一下我國《證券法》中證券定義的演變。《證券法》關於證券定義的規定
我國首部《證券法》自1998年12月29日發布,歷經五次修改變化,但只有2005年10月和2019年12月對《證券法》的修訂涉及到證券定義的修改,其餘三次《證券法》修正時,證券定義均保持原有規定未變。每部《證券法》關於證券定義規定的具體情況如下表:
證券定義演變概況
證券作為一種金融產品,隨著經濟和資本市場的發展而不斷變化,其本身有著非常豐富的內涵與外延,證券立法很難通過概括性的規定來給證券下一個明確的定義,一般多採取列舉形式,我國《證券法》就是通過明確列舉加兜底條款規定的方式來定義證券范圍的。
我國首部《證券法》明確了證券的范圍為股票、公司債券和國務院依法認定的其他證券,以明確列舉股票、公司債券加上「國務院依法認定的其他證券」這一兜底規定的形式界定了證券的范圍。首部《證券法》制定於資本市場起步伊始,所規定的證券品種還較為有限。2005年修訂的《證券法》在原有規定的基礎上擴大了證券的范圍,將政府債券、證券投資基金份額的上市交易納入《證券法》的適用范圍,同時對於證券衍生品種發行、交易的管理辦法,則授權國務院依照《證券法》的原則進行規定,對證券范圍進行了適當擴容。新《證券法》對證券定義的擴容
當前資本市場發展極為迅速,多類投資產品、具有證券功能性的產品不斷涌現,原有《證券法》的規定已難以完全適應現狀。為順應資本市場的發展需求,新《證券法》對證券定義進行了相應擴容,明確規定存托憑證為法定證券種類。此前,證監會曾於2018年制定《關於開展創新企業境內發行股票或存托憑證試點的若干意見》,為發行存托憑證提供了制度安排,新《證券法》將存托憑證納入法定證券種類,為今後存托憑證的發行與管理提供了更高層級的上位法依據。
此外,新《證券法》對於資產支持證券、資產管理產品發行、交易的管理辦法,則授權國務院依照《證券法》的原則進行規定。2018年4月,央行、銀保監會、證監會、外匯局聯合發布的《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彰顯了統一監管的理念,就資管業務制定了統一的監管標准。此次新《證券法》的規定肯定了資產支持證券、資產管理產品的證券性質,將其納入《證券法》的調整適用范圍,有利於提高其法律適用位階,引導其良性健康發展。至於原《證券法》中關於證券衍生品種發行與交易的規定,新《證券法》則予以刪除,這有利於釐清證券法與期貨法的邊界,為我國將來在期貨法立法中作出統一安排預留了空間。
建設法治國家,離不開法律制度的完善。新《證券法》對證券定義的擴容,將符合證券性質的實質性融資活動納入到《證券法》的調整范圍,有利於完善資本市場的監管體系,滿足資本市場的投融資需求,更好地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