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發布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受託運營年度報告(2019年度)》(以下簡稱《報告》),披露了去年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財務狀況、投資業績等主要財務數據。《報告》顯示,截至去年底,養老基金受託規模突破一萬億大關;權益投資去年凈賺663.86億元,同比暴增5.73倍,投資收益率達到9.03%。自2016年12月受託運營以來,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累計投資收益額850.69億元。
養老基金受託規模突破萬億
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管理運營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受託管理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運營。社保基金會受託管理的資金包括: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做實個人賬戶中央補助資金、部分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資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劃轉的部分國有資本。
《報告》顯示,截至2019年末,社保基金會已先後與22個省(區、市)簽署委託投資合同,合同總金額10930.36億元,均為委託期5年的承諾保底模式,實際到賬資金9081.77億元。
而據人社部在10月23日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透露的消息,截至2020年度三季度末,已有24個省份啟動基金委託投資,合同金額1.1萬億元,到賬9757億元,其中21個省份啟動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委託投資工作。
權益投資大賺664億,投資收益率9.03%
財務狀況方面,2019年末,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資產總額10767.80億元,比期初大幅增加55.11%。
其中委託投資資產6713.79億元,占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資產總額的62.35%;直接投資資產4054.01億元,占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資產總額的37.65%。
養老金持倉前十
從增持比例來看,安潔科技、日月股份、中孚信息、燕塘乳業、大亞聖象等個股獲養老金加倉比例較高,其中安潔科技、日月股份三季度加倉比例均超過1%。
值得注意的是,銀輪股份、藍焰控股、九陽股份、元隆雅圖、常熟銀行等多隻個股獲得養老金連續持倉超過5個季度。其中,銀輪股份獲養老金持倉12個季度,該股今年至今大漲五成。
此外,三季度末養老金賬戶出現在普門科技、威勝信息、博瑞醫葯等3家科創板前十大流通股東榜。
東方證券認為,從各國經驗來看,市場化的養老金投資是解決養老金缺口問題的渠道之一。養老金市場化投資也有助於增加股票市場長期資金,發展股權融資和基金市場。從日本、美國的情況來看,各國在養老金入市以及放寬股票投資佔比後,股市均迎來了長期上漲。
B. 中國養老保險行業狀況
老齡化已經成為我國未來發展過程中不可避免的一個挑戰。而從另一方面來說,對眾多金融機構而言,這一挑戰也意味著巨大的養老市場潛力。目前,中國養老金融行業現在還處於起步階段,這些數字跟美國、OECD國家相比確實有很大的差距,這種大的差距可以看作是我們存在的問題,但是也是巨大的商機。
參考《中國養老產業發展前景與投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前瞻》顯示,我國養老產業金融服務發展目前明顯不足,首先我國老齡金融發展上處於起步階段,養老金融產品單一低效,很多老人是以個人儲蓄作為唯一的理財方式;第二個是養老保險方面也存在過於依賴基本養老保險,其他的養老相關保險補充不足的問題;第三是產業發展理念滯後,對於老年用品,老年金融的重視不夠,基本上是觀望多、行動少;第四是產業有效的需求不足,鼓勵老年人消費的政策支持不夠,扶持政策基本上處於空白的狀態,因此養老市場亟需模式升級以及供給側的改革,需要用連鎖化、標准化來治癒之前散亂差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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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基本養老保險的籌資模式是什麼誰負責繳納保險費
籌資模式是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負責繳納保險費的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一條規定,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具體為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3)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投資情況擴展閱讀:
其他國家養老保險的制度模式:
1、傳統型:傳統型養老保險制度又稱為與僱傭相關性模式(employment-related programs)或自保公助模式,最早為德俾斯麥政府於1889年頒布養老保險法所創設,後被美國、日本等國家所採納。個人領取養老金的工資替代率,然後再以支出來確定總繳費率。
2、國家統籌型之福利型養老保險:福利國家所在地普遍採取,最早為英國創設,如今適用該類型的國家還包括瑞典、挪威、澳大利亞、加拿大等。
3、國家統籌型之蘇聯模式:是前蘇聯所創設的,其理論基礎為列寧的國家保險理論,後為東歐各國、蒙古、朝鮮以及中國改革以前所在地採用。
4、強制儲蓄型之新加坡模式:新加坡模式是一種公積金模式。主要特點是強調自我保障,建立個人公積金賬戶,由勞動者於在職期間與其僱主共同繳納養老保險費,勞動者在退休後完全從個人賬戶領取養老金,國家不再以任何形式支付養老金。
5、強制儲蓄型之智利模式:強調自我保障,也採取了個人賬戶的模式,但與新加坡模式不同的是,個人賬戶的管理完全實行私有化,即將個人賬戶交由自負盈虧的私營養老保險公司規定了最大化回報率,同時實行養老金最低保險制度。
D. 我國的養老保險基金,現在大概有多少缺口
從目前公布的數字來看,我國的養老保險基金應該是沒有缺口的。
一、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總體上是沒有缺口的。
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包括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根據《2019 年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統計公報》中的數據:
全年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入52919億元,基金支出49228億元。年末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累計結存54623億元。
從這里可以看出,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是收入大於支出的,而且還有很大的結余。結余數(5.46萬億元)足夠一年的保險基金支出。
綜合以上情況,我國的養老保險基金應該是沒有缺口的,對支付養老金是有足夠的保證的。如果要說有缺口的話,可能就是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有一定的缺口,因為該養老保險制度剛建立不久,以前都沒有繳費,有一定的缺口還是正常的。但是,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沒建立養老保險制度前的養老金也是財政資金保障的,有缺口也是有財政資金保障的,從有財政資金保障這一點來看,基金支付也是沒有壓力的。隨著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的完善,其基金支出是有保障的。
以上是個人的見解,如有不當之處,請批評指正。
E. 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什麼繳費
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是由社保來繳費的
F. 我國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的問題
一、養老保險基金運用現狀分析
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險的最為重要的組成部分,從比重上來看,目前養老保險基金占社會保險基金的90%以上,如1996年社會保險基金結余達610億元,其中養老保險基金結余為578億元。據統計,1995年全國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入950.06億元,支出836.47億元,當年結餘113.59億元,歷年滾動結餘429.8億元。從基金的運用來看,銀行存款251.6億元,佔58.54%;購買國家債券90。5億元,佔16.58%,動用59.4億元,佔13.83%。1996年全國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入1171.76多億元,支出1031.87多億元,歷年滾動結餘578.56億元。1997年全國基本養老保險收入1337.9億元,支出1251.3億元,當年結餘86.6億元,歷年滾動結餘675.25億元。從對社會保障實行部分積累的基金模式改革以來,資金積累逐年增多,養老保險基金如今已成為一筆巨大的資金,它的投資運用狀況不僅決定社會養老保險能否進行下去,而且可以影響我國的基本建設及資本市場。
1997年7月16日《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中規定:「基本養老保險實現收支兩條線管理,要保證專款專用,全部用於職工養者保險,嚴禁擠占挪用和鋪張浪費。基金結余額,除預留相當於2個月的支付費用外,應全部購買國家債券和存入專戶,嚴格禁止投入其他金融和經營性事業。」
由以上可以看出,根據規定養老保險基金只能存入銀行或購買國債以保值增值。然而,這兩種方式都無力達到保值增值的目的。首先從銀行存款來看,在1985—1995年的11年間,銀行存款一年期定期整存整取加權利率低於當年通貨膨脹率的就有7年(1985,1987,1988,1989,1993,1994,1995,詳見表1),保值都談不上,更無法增值。然後再看國債,由於國家債券品種較少,收益率雖一般高於同期銀行存款利率約一個百分點,但因缺乏完善的二級市場反而不如銀行存款有吸引力。養老保險基金的運用現狀也說明了這一點。如1994年養老與失業保險基金累計結余額為376.99億元,其中購買國債僅81.98億元,占結余額的21.74%;1995年我國國債年末余額3300.3億元,而當年購買國債僅90.5億元,僅占當年基金結余額的16.58%。國債品種偏少,收益偏低是其主要原因。而且相對通貨膨脹,國債的保值能力令人懷疑。以國庫券為例,在1985—1995年的11年間,國庫券收益率超過當年零售商品價格指數的只有5年,其他6年(1985,1988,1989,1993,1994,1995)國庫券的收益率均低於物價上漲率(詳見表1),可見養老保險基金用於購買國債也難以保值增值。
資料來源:根據《中國統計年鑒》有關數據整理得出;銀行存款利率數據來自(1)周忠明,戴文桂.實用利率知識.南京大學出版社,1992.(2)中國人民銀行計劃資金司.利率實用手冊。中國金融出版社,1997.P41—42。
註:①為消除復利與單利對計算結果的影響,本文取一年期數據,而不是看上去更高的較長期限的以單利計的數據(一年期利率復利計算後實際收益率不低於相同期限的較大數據的單利的實際收益率)。
②1990年1月1日至4月15日,年利率為11.34%,4月16日至8月21日,年利率為10.08%,8月22日至12月31日,年利率為8.64%,9.99%為其加權(以天數為其權效)平均年利率,本表括弧內數據均為加權平均年利率。
②一年期利率按復利計算得出,其中1979年取3.96%,1981年為5.04%,1982年為5.58%,1983,1984年均為5.76%。
總體分析,目前由於我國養老保險基金投資運用的途徑所限,基金的收益率偏低,這一方面使基金呈逐漸貶值的趨勢,另一方面使得目標替代率(我國目標替代率的確定以養老基金收益率等於工資增長率為假設前提)無法實現,從而動搖我國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從表1可以看出,養老保險基金的收益率遠低於工資增長率,個人賬戶實際積累額達不到目標積累額,如不及時調整養者保險基金的投資組合,提高收益率,我國的養老保險在不久後將陷入「被迫提高繳費率——企業不堪重負,個人無力投保——養老保險制度崩潰」的危機之中。
二、調整機構:提高我國養老保險基金投資收益率的前提
1.調整機構的總體構想
從我國養老保險基金運用現狀可知,其運用途徑僅限於存入銀行和購買國債,收益率低而且由基金所有者直接運用養老保險基金,在生產關系高度發達、生產分工日益精細的今天已經力不從心。故基金所有者委託基金運營者代理基金投資運營業務顯得十分迫切和必要。為此我們有必要引入委託一代理關系來分忻提高養老保險基金收益的切實途徑。
以前我國養老保險基金的運用僅限於購買國債和存入銀行,根本不需要專門的投資機構。而將委託一代理關系引入養老保險基金投資,首先應從調整機構入手。
鑒於我國尚不具備專門的養老保險基金的投資機構,而且資本市場合適的投資工具的數量有限,養老保險基金營運增值的渠道亦受到限制。調整機構不應是局部的修補,而應是全局性的變革(參見圖1)」
首先我們對我國城鎮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作一簡要歷史回顧。我國是從1984年國有企業推行退休費社會統籌開始的。近年來這千變革取得了三次重大進展。一是1991年6月國務院發布了《關於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明確實行養老保險社會統籌,費用由國家、企業、職工個人三方負擔,基金實行部分積累。二是1995年3月國務院發布了《關於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通知》,明確基年養老保險費用由企業和個人共同負擔,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制度,並逐步形成包括基本保險、企業補充保險、個人儲蓄性保險的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三是1997年7月國務院發布的《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有效地解決了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不統一和管理的分散化等問題,適應了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適應了社會保險走向法制化相加強宏觀調控的需要。
1997年的這次統一改變了養老保險群龍治水的混亂局面,有效地解決了政了多門、管理費用高等問題。新成立的勞動與社會保障部(以下簡稱勞社部)作為全國性的社會保險管理機構,行使著養老保險基金所有人的職能,亦即擔負著基金法人主體的角色。勞社部作為社會保障的最高權力機關,肩負著養老保險的行政管理和事業管理的雙重責任。前已述及,勞社部缺少投資專家和系統的投資學知識,直接投資必然要成立自己的投資機構,加大基金的管理成本。而直接利用資本市場中的專門投資機構,既能有效地轉移風險,也有別於節省成本。委託專門機構投資可以增加服務的競爭性,增加管理的透明度。
這樣,養老保險基金投資所面臨的基本問題之一是如何選擇適當的投資人。可供養老保險基金法人選擇的投資機構主要是資本市場的金融中介機構,如銀行,保險公司,信託投資公司,證券經紀公司等。而在我國,由於金融市場尚不發達,為有效降低養老保險基金的投資風險,宜運用大的銀行,保險公司等合資入股的方式組建股份制非銀行金融機構——社會保障基金管理局(Administration Bureau of Social Security Funds/ABSSF)(以下簡稱為社基局)作為養老保險基金的專門投資者,該局可作為國務院直屬的與光大、中信集團並列的單位,屬於有限責任公司,完全實行企業化運作,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獨立核算。社基局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並可以根據各地的養老保險基金的規模,在全國經濟活躍、養老保險基金結余較多的省設立分支機構,直接協調該省養老保險基金的運作。經濟欠活躍、養老保險基金規模較小的西部地區,可以考慮在西安、成都等經濟中心城市設立分文機構,負責幾個省的基金運作,以節省不必要的設立新機構的開支。同時,在社基局內設立監事會。作為社基局的監督機構,監督資金使用狀況和資金經營狀況,但不幹涉社基局的具體業務。當然因社基局的股東系大的銀行及保險公司等,經濟實力雄厚,投資經驗豐富,一般不會有因營運不善而破產之虞。
此外,為確保養老保險基金投資及養老保險各項管理工作順利進行,可以考慮成立社會保障行政監督委員會(以下簡稱行監會)和社會保障社會監督委員會(以下簡稱社監會)。行監會由政府審計、監察部門牽頭,有財政、銀行、勞社部等機構的人員參加,掛靠於審計部門。社監會由人大、工會牽頭,吸收企業代表、職工代表、民主人士和專家參加,掛靠於各級人大常委會。兩大監督機構的職責都是負責監督包括養老保險在內的社會保障政策制定、執行和基金的運營。兩個監督委員會與社基局的監事會從內外監督社基局,確保養老保險基金保值增值和社會保障事業順利進行。
養老保險基金事關全國企業職工衣食住行,國家政策理當扶植,可以考慮效仿農業發展銀行的操作,成為社會保險銀行(Bank of Social Security/BOSS)(以下簡稱社保行),作為支撐全國社會保障事業的專門性政策銀行,並按照人民銀行的機構設置在上海、廣州、西安、南京、天津、成都、武漢、濟南、沈陽等地設立分行。養老保險基金用於存款的部分可存入該銀行,並給予養老保險基金較優惠的利率,並按復利計息,對養老保險基金存款給予保值貼補,社保行在無力支付貼補額時可由財政彌補虧損。養者保險基金收益率較高時,可從其超過當年通貨膨脹率的部分中按一定比例提取養老保險投資風險准備金,該准備金存入社保行並享有優惠利率。中國人民銀行對社保行運用養老保險基金存款發放貸款的利息收入,應該減免營業稅,為社保行給予養老保險基金優惠利率提供實際支持。用養老保險基金購買國債,雖然其回報率一般高於銀行存款,但在通貨膨脹盛行的今天,至少應對這一部分國債給予保值貼補。可以考慮由社保行發行特種國債,專門由社基局用養老保險基金認購,並給予較高收益率。出現意料之外的高通貨膨脹時,給予保值貼補,確保養老保險基金保值。社保行的利潤可用於支持與養老保險密切相關的事業,如社基局的辦公設備的添置等。
2.委託一代理的博弈分析
基金所面臨的最大問題是如何保證這些投資機構能夠按照基金所有人的投資意願或策略行事,這里牽涉到委託一代理關系中的幾個基本問題。一般認為,存在信息不對稱的委託人和代理人之間要達成對雙方有約束力且有效的合同,需滿足以下三個基本條件:(1)代理人以行動效用最大化原則選擇具體的操作行動,即所謂激勵相容條件;(2)在具有「自然」干涉的情況下,代理人履行合同責任後所獲收益不能低於某個預定收益額,是為參與條件;(3)在代理人執行這個合同後,委託人所獲收益最大化,採用其他合同都不能使委託人的收益超過或等於執行該合同所取得的效用,是為收益最大化條件。
但是,在委託一代理合同不完善時,有四個難以克服的困難,使勞社部與社基局的委託一代理存在潛在的風險。一是利益不相同。社基局為了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有時會採取短期行為或過於冒險的行為。二是責任不對等。代理人掌握著養老保險基金的經營權,但只承擔有限盈虧責任,作為委託人的勞社部失去了基金的經營權,卻最終承擔盈虧責任。這種責任的不對等,使得代理人可能不負責任地決策。第三是信息不對稱。由於代理人的信息優勢,以及獲取信息的邊際成本是遞增的,掌握基金經營權的社基局既有動機又有可能欺騙委託人(勞社部),而且委託人還很難監督和約束代理人。第四是契約不完全。在不完全的合同下,代理人總有空子可鑽。強化委託人對代理人的激勵機制,將使代理人經過收益成本比較後,自覺地按照委託人的意願行事。假設委託人的目標函數為Y=Y(x);代理人的目標函數為:X=X(a,W),a為代理人的決策變數,可代表他的努力程度。W為不受委託人、代理人控制的外生隨機變數。這意味著代理人的經營好壞由其努力程度和外界不確定因素共同決定。1996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莫里斯(Mirrless)指出:如果W具有一定的邊界,即W對x的影響是在一個可觀測的區間里,即便信息不對稱,委託人可以通過事前的警告或鼓勵,使代理人不會選擇較低的努力水平,並且使委託人、代理人均獲得滿意的收益水平。
資本市場不發達時,市場上可供選擇的投資工具少,而且風險不易分散和轉移,此時政府多採取嚴格的控制措施,對養老保險基金的運用規定途徑及比例。如果資本市場是發達的,代理人主要將養老保險基金採取三種投資方式:一是通過某些形式的延期年金政策向保險合同支付保險費,即將養老保險基金用於購買壽險保單。二是把基金會成員的繳費轉移進某種資產的組合,這叫做「分離基金」。三是與其他的基金結合投資於一個單獨的資產組合,這叫作「共同基金」。事實上,成功的代理人會尋求以上三種投資形式的一定比例的組合。
假定社基局通過權衡比較,能夠選擇其中最為有利的一種投資方式,又假設養老保險基金僅存入銀行和購買國饋會貶值,凈收益為-10,設自然的狀態有好與不好兩種,由於我國宏觀經濟定勢良好,好的狀態出現的概率為0.8;設社基局在經營養老保險基金以外,無論如何努力工作所能獲得的最大收益為40、而努力工作需要支付20的成本,其凈收益為20。在委託一代理關系中,基金所有人與運營人有比例分成(為分析方便,本文暫以五五分成為例)和固定收益兩種利益分配方式。其支付矩陣如圖2:
比例(五五)分成
註:①運營人的收益分布是努力程度與自然的函數。為分析方便,本文忽賂了努力程度一般的情形,假設運營人只有努力和不努力兩種策略,努力指運營人殫思竭慮,並總能實現最優投資組合策賂;不努力指運營人仍將基金存入銀行和購買國債。兩種情況下,運營人付出的勞動分別為20和5。為簡化問題,設基金收益在「好,努力」的搭配下為100,「不好,不努力」時為-50,其他兩種情形(好,不努力;不好,努力)時均為0。並假設所有人將養老保險基金委託給代理人後,不從事盈利性的活動,基金收益來自於運營人投資所得。運營人不努力時因合同約束,無暇從事其他盈利活動。
②30=50-20,20為運營人努力工作的成本。
③-15=(-10)+(-5),其中-10表示養老保險基金僅用於銀行存款和購買國債時的實際收益,因本文主要研究委託代理的情形,故在基金不委託專門機構投資而僅用於銀行存款和購買國債時,省略了「自然」好與不好的差異。5表示運用養老保險基金於以上兩種方式時所進行管理等付出的勞動。
④40=60-20,經濟環境好時努力工作收益為100,運營人支付給所有人40以外的60扣除努力工作的成本20即得到40。
⑤-60=0-40-20,40為運營人支付給所有人的固定額,20為運營人努力工作的成本。
可以看出,在圖2中的比例分成或固定收益的利益分配方式下,無論自然出現好或不好的情形,只要運營人接受了委託一代理合同,運營人努力總是好於不努力,即不努力戰略相對於努力而言是可剔除的嚴格劣戰略。在固定收益方式下,所有人的收益40大於-15,故「委託,努力」是精練貝葉斯納什均衡點。在比例分成方式下,由於運營人會選擇努力工作,所有人的預期收益=0.8*50+O.2*0=40。而且50,0也都大於-15,我們可以做以下結論:無論採取何沖利益分配方式,「委託,努力」是所有人和運營人的必然選擇。我們進一步研究可以發現,在以上兩鍾情形下,運營人的預期收益(指凈收益)均為20。然而運營人從事養老保險基金運營以外的工作最多也能獲得20的凈收益,理性的運營人不一定會接受委託一代理合同。而且越是風險厭惡的運營人更可能拒絕這一合同。
明智的所有人可以將五五比例分成改為四六比例分成,以提高運營人的預期收益,而所有人仍將獲得遠遠高於自己經營(不委託)時的收益。可以考慮將所有人的固定收益下調為35,使運營人預期收益增加為25。理論上可以進行—九比例分成或將所有人固定收益下調為5或更低,也可以五五比例分成或將所有人固定收益定為40。
到底選擇何種利益分配方式,比例或固定收益的確定為多少取決於二者的博弈過程、供求狀況以及代理人的類型。在我國現階段,養老保險基金所有人是惟一確定的,如果引入競爭機制,產生較多的養老保險基金運營人,則最終的委託一代理合同的制定會有利於所有人,會形成接近五五比例分成或固定收益為40的合同。在代理人財務公開且具有相對獨立性的情況下,比例分成是委託人與代理人分享剩餘的最有效的制度安排。但是如果社基局(代理人)是風險中性的,無論勞社部(委託人)對風險的態度如何,固定收益是有效的辦法。在商業銀行與企業間的博弈過程中,企業也是接受了固定收益的辦法,商業銀行的固定收益表現為事先約定的貸款利息。通過固定收益的委託一代理後,基金所有人成功地轉嫁了風險,代理人獲得了剩餘索取權,此時代理人極其努力地工作是最優的。對於委託人,盡管由於剩餘索取權的分割和部分轉讓從靜態上看使其利益受損,但這較之委託人自理基金的經營業務,仍是帕累托改進。因為,從動態上看,由於代理人獲得了部分剩餘索取權,其積極性提高了,運用其專業投資技術,可以增加養老保險基金的投資收益,使委託人獲得高於自理時的收益。
當然,由於社基局在運用養者保險基金進行投資時,也需要對巨大風險進行控制和轉嫁,保險市場,尤其是長期壽險市場可以滿足這一要求。社基局可以通過購買再保險或購買長期壽險保單的辦法向商業保險市場轉嫁風險。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的基本管理結構如圖3。
值得注意的是,調整機構,賦予關鍵的機構如社基局以相應的權利,仍是基本前提。試想,如果作為代理人的社基局面臨著來自社會各個方面的干預力量,其目標函數中W對X的影響太大,以致於隨機變數無法被界定在一定范圍之內,不能滿足英里斯(Mirrless)的基本前提,使得社基局的努力與收益x之間的關系模糊不滑,有效的約束機制難以建立起來。
按照圖1的要求設置養老保險管理機構並按圖3的要求運行,可以給養老保險基金投資創造一個良好的外部條件及組織和人員准備。然而要想確實提高基金的收益率,還應從立法、控制通貨膨脹和發展資本市場三個方面下功夫。限於篇幅,本文對此三方面不做論述。(圖略)
G. 我國養老保險基金累計結余多少
到2020年底,我國養老保險基金累計結餘4.5萬億元,整體上收大於支,能夠保障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
對於個別地方出現了養老金當期收不抵支的問題,相關部門採取了以下辦法:
一是擴大中央調劑規模。從2018年開始,我國建立了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用於均衡地區間的基金負擔。今年,中央調劑基金規模達到9300億元,中西部地區和老工業基地省份受益超過2150億元,一定程度上緩解了困難地區的收支平衡壓力。
二是穩步有序推進全國統籌。在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全面完成的基礎上,穩步有序推進全國統籌,完善中央與地方養老保險責任分擔機制,明確各級財政養老保險支付責任,不斷增強制度可持續性。
三是合理確定待遇水平。健全基本養老保險籌資和待遇調整機制,綜合考慮物價、工資增長等因素,合理確定養老金待遇調整水平,讓億萬人民老有所養。
明年養老金大概率能繼續漲:
第一,法律保障養老金上調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18條規定,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物價和工資水平是決定養老金上調與否的核心因素。
根據國家統計局的數據,2021年上半年,居民消費價格(CPI)同比累計上漲0.5%,總體呈溫和上漲態勢,但無論如何物價上漲都會導致貨幣購買力下降,退休老人生活成本增加,想要維持老人目前的生活質量,就應該上調養老金水平。
從收入方面看,上半年全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642元,同比名義增長12.6%。扣除價格因素影響,實際增長12%,人均收入水平大幅增長,一方面,意味著社保繳費基數增加,養老保險基金賬戶也會更充裕;另一方面,退休老人也是曾經為經濟建設做了巨大貢獻的職工,他們的收入水平也應該和在職職工同步調整。
第二,我國經濟恢復狀況良好
人社部在未來五年的發展規劃中提到,要推進社會保險待遇水平與經濟社會發展的聯動調整,綜合考慮物價變動、職工平均工資增長、基金承受能力以及財力狀況等因素。
其中財力狀況就跟我國經濟增速有關,根據國家統計局發布的數據,今年第一季度我國GDP同比增長18.3%,中國第二季度GDP同比增長7.9%,上半年GDP同比增長12.7%。我國經濟穩步恢復,中央財政支付能力增強,有利於保障養老金繼續上調。
以上內容參考 中國網-財政部:到2020年底,我國養老保險基金累計結餘4.5萬億元
H. 我國養老保險的現狀
摘 要 近年來,隨著世界人口老齡化問題日益凸顯。養老保障成為各國十分重視的一大問題。養老保險這一現代社會保障的重要支柱,對於社會穩定具有極其重要的作用。隨著我國經濟的深入改革和老齡化現象的現實越來越嚴重,我國當前的社會養老保險就需要改革、需要創新服務社會,文章對我國目前的養老保險現狀進行了分析,並探索了健康發展的幾種方向與模式,從一個獨特角度和視角探索了我國的養老保險制度模式上進一步完善的目標。
關鍵詞 養老保險 老齡化 保值增值 勞動就業
中圖分類號:D920.4;C979 文獻標識碼:A
0前言
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險體系中最主要的險種,也是事關全體國民養老的大事,特別是隨著人口老齡化的日益提高,健全養老保險制度成為社會保險制度改革重中之重。據前瞻產業研究院《中國養老保險行業市場需求預測與投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預計:2016年中國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數將達到87,437萬人,未來五年(2016-2020)年均復合增長率約為1.86%,2020年中國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數將達到94,137萬人。
1我國的養老保險現狀以及存在的問題分析
根據我國統計局13年數據顯示我國60歲以上人口數量已接近13.7%,其中65歲以上人口接近9.1%。這一切都顯示我國已開始步入老年型國家。所以為
I. 養老保險基金投資運營進展如何
今年1至6月,全國基本養老、失業、工傷三項基金總收入為2.65萬億元,同比增長19%;總支出為2.15萬億元,同比增長18%,基金運行穩中向好。
今年5月,國務院印發《關於建立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的通知》,明確從7月1日起建立實施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中央調劑基金由各省份的養老保險基金上解的資金構成,由中央統一調劑使用,按照人均定額撥付的方式全部撥付給各個省份,實現對地區間養老保險基金的適度調劑。
J. 請問我國養老保險基金投資范圍有哪些
養老基金限於境內投資。投資范圍包括:銀行存款,中央銀行票據,同業存單等。
根據《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管理辦法》第三十四條:養老基金限於境內投資。投資范圍包括:銀行存款,中央銀行票據,同業存單;國債,政策性、開發性銀行債券。
信用等級在投資級以上的金融債、企業(公司)債、地方政府債券、可轉換債(含分離交易可轉換債)、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資產支持證券,債券回購;養老金產品,上市流通的證券投資基金,股票,股權,股指期貨,國債期貨。
(10)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投資情況擴展閱讀
根據《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國家重大工程和重大項目建設,養老基金可以通過適當方式參與投資。
根據《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管理辦法》第三十六條:國有重點企業改制、上市,養老基金可以進行股權投資。范圍限定為中央企業及其一級子公司,以及地方具有核心競爭力的行業龍頭企業,包括省級財政部門、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出資的國有或國有控股企業。
根據《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管理辦法》第三十八條:
養老基金資產參與股指期貨、國債期貨交易,只能以套期保值為目的,並按照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套期保值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所持有的賣出股指期貨、國債期貨合約價值,不得超過其對沖標的的賬面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