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金融市場 > 我國證券法調整證券投資基金份額

我國證券法調整證券投資基金份額

發布時間:2021-03-18 12:44:19

『壹』 證券法的調整范圍是什麼

證券法是調整因證券的發行、上市、交易管理、監督及其他相關活動而發生的各種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證券法》所指的證券是資本證券,包括股票和債券以及國務院依法認定的其他證券。《證券法》的規定: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股票、公司債券和國務院依法認定的其他證券的發行和交易,適用本法;本法未規定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政府債券、證券投資基金份額的上市交易,適用本法;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證券衍生品種發行、交易的管理辦法,由國務院依照本法的原則規定。

『貳』 《證券法》和《證券投資基金法》是什麼關系

《證券法》和《證券投資基金法》是法律補充關系,即《證券投資基金法》未規定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公開或者非公開募集資金設立證券投資基金,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託管人託管,為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進行證券投資活動,適用本法;本法未規定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2)我國證券法調整證券投資基金份額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為了規范證券投資基金活動,保護投資人及相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證券投資基金和資本市場的健康發展而制定的法律。

而《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股票、公司債券、存托憑證和國務院依法認定的其他證券的發行和交易,適用本法;本法未規定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叄』 我國證券法中所指的證券是指什麼

證券法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證券法指一切與證券相關的法律標准 的總稱。狹義證券法,指調整和標准 證券總類、證券發行關系、證券買賣 關系、證券市場監視 管理關系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標准 的總稱。
證券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證券通常 指財物證券(如貨運單、提單等)、貨幣證券(如支票、匯票、本票等)和資本證券(如股票、公司債券、投資基金份額等)。狹義的證券僅指資本證券。我國證券法規則 的證券為股票、公司債券和國務院依法認定的其他證券。其他證券主要指投資基金份額、非公司企業債券、國家政府債券等。893

『肆』 我國規定的證券法不包括( ) A. 金融債券 B. 政府債券 C. 證券投資基金券 D. 商業匯票

我國規定的證券法不包括商業匯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股票、公司債券、存托憑證和國務院依法認定的其他證券的發行和交易,適用本法;本法未規定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政府債券、證券投資基金份額的上市交易,適用本法;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資產支持證券、資產管理產品發行、交易的管理辦法,由國務院依照本法的原則規定。

(4)我國證券法調整證券投資基金份額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八十八條證券公司向投資者銷售證券、提供服務時,應當按照規定充分了解投資者的基本情況、財產狀況、金融資產狀況、投資知識和經驗、專業能力等相關信息;如實說明證券、服務的重要內容,充分揭示投資風險;銷售、提供與投資者上述狀況相匹配的證券、服務。

投資者在購買證券或者接受服務時,應當按照證券公司明示的要求提供前款所列真實信息。拒絕提供或者未按照要求提供信息的,證券公司應當告知其後果,並按照規定拒絕向其銷售證券、提供服務。

『伍』 我國《證券法》的適用范圍

依據證券法第2條、第240條的規定,證券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根據屬地原則,無論當事人是本國人還是外國人,只要其行為發生在本國領域內就適用本國法律。因此,證券法對我國證券市場各類行為主體均具有法律約束力。但需注意的是,證券法不適用於香港和澳門兩個特別行政區。
另外,證券法所調整的有價證券只限於證券市場上發行和流通的證券,如股票、企業債券、政府債券、證券投資基金份額和證券衍生品種等等,都是資本證券,能夠給投資者帶來收益或者損失。而對於其他一些證券,如各種入場券、提單、匯票、支票等則不受證券法調整。

『陸』 我國證券投資基金監管的法律法規體系是怎麼構成的

《基金法》頒布後,中國證監會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了一系列監管規則,形成了以《基金法》為核心,《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辦法》和《證券投資基金託管資格管理辦法》等為配套規則的基金法律體系,對基金業市場主體的准入標准、行為規則以及基金運作的關鍵業務環節進行了系統的規范。

(1)法律。

①《基金法》是基金行業的基本法。《基金法》在充分總結我國基金業實踐經驗,並借鑒境外成熟規則的基礎上,系統規定基金運作的基本原則。同時,《基金法》還授權中國證監會根據《基金法》的原則制定一些操作性的實施細則,既有原則性,又有較強的操作性。

②《證券法》作為證券業的基本法,也是基金行業遵循的重要法律。《證券法》將證券投資基金份額的上市交易納入《證券法》的規范范圍。除上述規定外,基金作為證券市場的機構投資者之一,要遵守《證券法》中的交易、清算、信息披露等一系列原則。

此外,基金活動涉及眾多的民事法律關系,還需遵守其他一些法律的相關規定,如訂立基金合同、託管協議、代銷協議,需要遵守《合同法》。與基金活動有關的其他重要法律主要有:《民法通則》、《合同法》、《信託法》、《會計法》等。

(2)部門規章及規范性文件主要包括:

①《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辦法》主要規定基金管理公司的設立標准及審批程序、公司重大變更事項審批程序、公司治理及經營原則、監督管理措施等內容。

②《證券投資基金託管資格管理辦法》主要規定基金託管人資格條件、審批程序及監管要求。

③《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主要規定基金募集申請條件、審批程序、設立條件、基金申購與贖回原則、基金投資與收益分配原則、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開程序、監管要求等內容。

④《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主要規范基金代銷機構資格審批、基金宣傳推介材料的基本要求、基金銷售費用、基金銷售行為規范及監督管理等內容。

⑤《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主要規定基金信息披露的主要內容及基本要求。

⑥《證券投資基金行業高級管理人員任職管理辦法》主要規定基金行業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資格、審核程序、行為規范等內容。

此外,中國證監會根據行業發展的情況及監管需要,單獨或會同有關部門出台了一系列配套的規范性文件,如《基金管理公司內部控制指導意見》、《貨幣市場基金管理暫行規定》、《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的內容與格式指引》等。

(3)自律性規范。自律性規范包括滬、深證券交易所發布的《證券投資基金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發布的《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業務實施細則》,中國證券業協會發布的《行業公約》等。

健全有效的基金監管體系是基金業健康快速發展的保證。經過幾年的探索,目前已構建了分工明確、協調配合、高效有序的基金監管體系。中國證監會作為基金監管體系的組織者和領導者,擔負著行政許可、政策研究、規則制定、組織指導派出機構和證券交易所的監管工作等重大職責,在基金監管體系中處於核心地位;中國證監會各派出機構根據中國證監會的授權,對轄區內的從業機構進行日常監管;證券交易所對基金在交易所內的投資活動進行監管,負責交易所上市基金的信息披露監管工作;中國證券業協會負責基金從業機構和從業人員的自律管理。

你這個問題過大,不好說的很准確的。

『柒』 證券法的調整對象是哪些,依據

政府債券、證券投資基金份額的發行主體、審批核准機關和發行程序等不同股票和公司債券,它們的發行分別由《國庫券條例》和《證券投資基金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規進行規范,但是它們的上市交易就納入了證券法的適用范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二條 政府債券、證券投資基金份額的上市交易,適用本法

『捌』 證券投資基金份額發行,可由《證券法》調整嗎

肯定不適用證券法,應當適用2004年6月1日施行的《證券投資基金法》。證券投資基金份額發行見其第四章。

『玖』 證券投資基金份額發行,可由《證券法》調整嗎

通常是要適用《證券投資基金法》的。

『拾』 哪些學理上的證券種類沒有納入證券法調整范圍

證券法調整在中國境內從事的股票、公司債券和國務院依法認定的其他證券的發行和交易活動。同時證券法未規定的,適用公司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政府債券的發行和交易,由法律、行政法規另行規定。

所謂股票,是指股份有限公司依法發行的表示其持有人(即股東)按其持有的份額享有相應權益和承擔相應義務的可轉讓的書面憑證,是一種代表所有權的有價證券。

所謂公司債券,是指符合法定條件的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責任公司依法發行的、約定在一定期限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

所謂國務院依法認定的其他證券,是指經國務院或者國務院證券監督機構根據法律或者行政法規等規定許可發行和交易的有價證券。

我國證券法所調整的證券種類,限於資本證券,而不包括貨幣證券和其他財物證券。這些證券衍生出來的期貨、期權交易未納入證券法。

證券的發行、交易活動,為什麼必須實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公開、公平、公正原則是證券活動一項重要的基本原則,貫徹這一原則對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保障證券市場健康發展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

公開性,其核心是要求證券市場的運作和有關信息實行公開化。所有的證券發行和交易的現則和操作程序、條件應當公開;發行人的重要信息應當持續披露,使全體投資者能夠平等地獲得同等程度的信息;證券監督管理機關對證券內場實行監督的程序及結果應當予以公開,使證券市場的參與者共同遵守相同的規范和依相同

的標准予以判斷。上述各方面的規范和信息的公開和透明,可以使證券市場增加透明度,形成公開競爭的基礎。

公平性,其核心是參與證券市場競爭的所有當事人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在法律上和規則上應當一視同仁,各自的合法權益都能得到公平的保護。證券市場的參與者,應當在公平的競爭條件和競爭環境中,依其自己判斷和決策進行活動,而不因身份不同、經濟性質不同而受到歧視。

公正性,其核心是政府的相關監管部門依法履行職責應當公正,對一切被監管對象給予公正待遇,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正性是對證券市場公開性、公平性的有力保障,也是公開、公平的體現。市場經濟條件下,競爭必然出現優勝劣汰,在基本的公正的條件下的優勝劣汰是一種積極的機制,有利於提高效率,推動資源的有效配置和經濟的發展。

閱讀全文

與我國證券法調整證券投資基金份額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炒股可以賺回本錢嗎 瀏覽:367
出生孩子買什麼保險 瀏覽:258
炒股表圖怎麼看 瀏覽:694
股票交易的盲區 瀏覽:486
12款軒逸保險絲盒位置圖片 瀏覽:481
p2p金融理財圖片素材下載 瀏覽:466
金融企業購買理財產品屬於什麼 瀏覽:577
那個證券公司理財收益高 瀏覽:534
投資理財產品怎麼繳個人所得稅呢 瀏覽:12
賣理財產品怎麼單爆 瀏覽:467
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管理暫行規定 瀏覽:531
保險基礎管理指的是什麼樣的 瀏覽:146
中國建設銀行理財產品的種類 瀏覽:719
行駛證丟了保險理賠嗎 瀏覽:497
基金會招募會員說明書 瀏覽:666
私募股權基金與風險投資 瀏覽:224
怎麼推銷理財型保險產品 瀏覽:261
基金的風險和方差 瀏覽:343
私募基金定增法律意見 瀏覽:610
銀行五萬理財一年收益多少 瀏覽:7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