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信託,理財產品最低資金要求是多少
信託,理財產品最低資金要求是100萬。
新政規定,合格投資者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是投資單個信託計劃的最低金額不少於100萬元人民幣的自然人、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組織;
二是個人或家庭金融資產總計在其認購時超過100萬元人民幣,且能提供相關財產證明的自然人;
三是個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內每年收入超過20萬元人民幣或者夫妻雙方合計收入在最近三年內每年收入超過30萬元人民幣,且能提供相關收入證明的自然人。
2. 說信託、私募基金理財都是百萬高額起步門檻,有沒有其他理財方式
公募基金、銀行理財,其他就不要考慮了
3. 為什麼信託產品投資門檻高
1、提高信託行業整體客戶群的風險承受能力。一般來說,成熟的高端投資者風險識別能力更強,風險承受能力也更強,設置投資門檻能夠以資金量為指標隔離風險承受能力弱的普通投資者。
2、設置投資門檻可以限制集合信託參與人數,確保集合信託的私募性質。在我國目前的法律框架下,集合信託屬於私募性質,不向公眾開放。如果准入門檻過低,項目參與人數過多,將變質為公眾產品而失去私募性質。
3、削弱集合信託的融資能力。之前,信託由於行業發展、市場認可等原因,規模較小,在整個金融行業里屬於小眾。在宏觀政策層面,多作為信貸政策調控的補充,對信貸政策、貨幣政策的影響較小。但目前信託規模較大,直接融資功能實際上已經成為銀行信貸的重要補充,這會將資金引入政府需要調控或者需要淘汰的產業里,不利於宏觀調控。
4. 第一信託網信託門檻是多少
一般不同的信託產品有不同的起投金額,大多數信託產品為100萬起投,市面上也有30萬,40萬,50萬起投的信託產品。
如下:
1、30萬起投
信託公司:山西信託 信託類型:政信 項目名稱:國企信託·信德56號
收益7.5%,期限為24個月,採用年付息方式。
資金用途:全部用於認購臨汾市投資集團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
產品亮點:政信類信託產品,風險低,發行人為國有獨資公司,2020年9月公司總資產378億元,2019年度營業收入為19.4億元。AA+公開發債主體,信譽度極高,償債能力強。山西臨汾地理位置優越資源豐富,有中國三大優質主焦煤生產基地,19年臨汾市GDP實現增加值1452.6億元,累計完收入成138.1億元。
2、40萬起投
信託公司:平安信託 信託類型:混合類(靈活配置型) 項目名稱:PA信託-明世穩健1號集合資金信託計劃
收益6%+浮動,期限為12個月,到期兌現。
投資顧問:明世夥伴基金管理(珠海)有限公司
產品亮點:靈活配置型信託產品風險較低,投資顧問和管理人實力強勁,投資顧問明世夥伴基金「2019年東方財富私募風雲榜」年度新銳私募基金;「年度最佳私募基金公司」,管理人PA信託,國內資本實力最雄厚信託公司之一。
3、50萬起投
信託公司:國民信託 信託類型:政信 項目名稱:濟寧任城標准債項目
收益7.35%,固定到期日2023年3月11日,按年付息。
資金用途:用於濟寧市城市發展建設。
產品亮點:政信類信託產品風險低,收益高,年付息。AA+政府平台融資,AA平台擔保一,AA平台擔保二,濟寧市,是全國GDP第三山東省地級市,旅遊資源豐富,20年全市GDP4494億,一般公共預算收入412億;
5. 信託產品的投資門檻為什麼都是100萬以上
在2001年的時候,根據相關規定,信託公司作為受託人,接受委託人的資金信託合同不得超過200份,每份合同金額不得低於人民幣5萬元,這是集合資金信託計劃最初的門檻設定,也跟現在銀行理財產品相當。
2007年,實施了新的《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 後,合格投資人變成投資一個信託計劃的最低金額不少於100萬元人民幣,或者其他能夠提供相關財產及收入證明的自然人。
由此可見,信託產品不可能平民化,其門檻將會長期存在,並且水漲船高。隨著通貨膨脹率上升與貨幣貶值,個人投資集合信託投資的起點已由早期的幾萬元就能參與,提升到了100萬的門檻,並且有可能進一步提高,其中「大額」門檻可能會由目前的300萬元提升至600萬元。
6. 固定收益信託的投資門檻是什麼啊
集合類信託計劃(也就是面向公眾的信託產品)有兩個條件限制,一是不能超過50份,一個是起點為100萬,特例是單筆購300萬以上不受此限。舉例來說,一個信託計劃總金額1000萬元,按50份算,每筆最少不能少於20萬元(這是現在信託產品的最低准入底限)。一個100000萬的信託產品按50份來算,理論上每筆2000萬,這明顯是不現實的,怎麼辦呢?還有個300萬不受限的特別條款,這樣這個100000萬的產品發行時就有這樣的條件了:300萬以下的購買者不能超出50人,每筆不能低於100萬,300萬以上的人數不限制。而且,信託的年收益可以達到8%~15%,而且有一些信託投資門檻是2、30萬的,他的年收益也可以在10%左右。
7. 信託的門檻為什麼是100萬
設在100萬是對投資者的一種保護,也是國家為銀行設置的一個保護。信託和銀行理財一樣,5萬起投的。因為這樣導致經濟過熱,國家就提高了信託的門檻。因為信託本身就是作為影子銀行存在的,為了整個銀行體系的建立,國家必須要為影子銀行設置門檻。
通過100萬的門檻來確定合格投資者,這個合格投資者就是有穩定的收入來源,有一定的經濟基礎,對風險有一定承受能力的人,那麼用戶在極端情況,發生了投資風險,能夠承受和化解,而不會一出現投資失敗的行為。
(7)基金信託的投資門檻擴展閱讀:
信託注意事項:
1、單個信託計劃的自然人人數不得超過50人,合格的機構投資者數量不受限制。
2、信託期限不少於一年。
3、信託資金有明確的投資方向和投資策略,且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以及其他有關規定。
4、信託受益權劃分為等額份額的信託單位。
5、信託合同應約定受託人報酬,除合理報酬外,信託公司不得以任何名義直接或間接以信託財產牟利。
6、個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內每年收入超過20萬元人民幣或者夫妻雙方合計收入在最近三年內每年收入超過30萬元人民幣,且能提供相關收入證明的自然人。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信託
8. 私募基金投資門檻升高 合格投資者需滿足哪些要求
1、投資者門檻增高
《辦法》規定,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資者是指具備相應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投資於單只私募基金的金額不低於100萬元且符合下列相關標準的單位和個人:(1)凈資產不低於1000萬元的單位;(2)個人金融資產不低於300萬元或者最近三年個人年均收入不低於50萬元。
這意味著,如果要投資私募獨立發行的產品,投資人必須達到以上門檻,私募也要對投資人進行合格投資者的篩查。部分私募人士認為,這一要求與當前的集合信託計劃相比嚴格很多。
目前集合信託計劃對合格投資者的要求,是「或有」要求,要麼投資人投資100萬元人民幣,要麼投資人能夠證明,個人或家庭金融資產在其認購時總計超過100萬元人民幣,且能提供相關財產證明,或個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內每年收入超過20萬元人民幣或者夫妻雙方合計收入在最近三年內每年收入超過30萬元人民幣,且能提供相關收入證明。由於提供財產證明和收入證明比較麻煩,目前信託普遍選取前一個條件——投資額達到100萬元。
2、私募投資運作的監管加強
在投資運作上,《辦法》要求,相關從業人員不得將固有財產或者其他人財產混同於基金財產從事投資活動;不得不公平地對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財產;不得利用基金財務或者職務之便,為本人或者投資者以外的人謀取利益,進行利益輸送等等,總共有九項行為被禁止。
業內人士認為,目前私募基金進行利益輸送的情況屢見不鮮,有的是內部產品利益輸送,例如:利用其它產品為某一隻產品「抬轎」,而被抬的產品內的資金,可能是私募自己的錢,或者是與公募基金進行利益輸送然後分成。以上規定把這些違規行為明確列入禁止之列。
在法律責任上,上述違規行為《辦法》都規定責令改正,並給予三萬以下的罰款,但是值得關注的是,對於「從事內幕交易、操縱交易價格及其他不正當交易活動」的行為,規定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和《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這在2013年2月的《私募證券投資基金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中)》並沒有單列。上述研究人士認為,這也說明監管層對內幕交易更加重視,並有了更明確的監管機制。
3、各方評價
海一位私募人士表示,在中國財產證明和收入證明的提供很麻煩。投資人可能因此而不願意投資私募產品,私募也可能沒有能力對財產和收入進行證明,導致私募的獨立發行受阻。北京一位私募人士表示,目前信託、券商作為通道的費率已經降了很多,短期內可能還是選擇藉助信託和券商通道發行產品。
但是也有業內人士認為,如此嚴格的投資人門檻,能有效防範風險。如果合格投資者的風險辨識能力更強,挑選的產品也更符合其投資渠道,因此,此舉實際上是保護投資者。
私募基金研究人士認為,從《辦法》來看,證監會對合格投資者之重視,不僅僅體現在對合格投資者的風險承擔能力有要求,而且,在資金募集方面,也規定「投資者應當確保投資資金來源合法,不得匯集他人資金投資私募基金。」
「這一條保證了前面對合格投資者的規定,證監會此舉有意杜絕目前大量存在的團購買信託、湊錢買私募的情況。」一位券商的私募研究員說。
私募人士表示,此舉能有效防範風險,但或許會因此短期內仍然選擇留在信託通道,而不會發獨立產品。此外,《辦法》對違規行為尤其是內幕交易規定了更嚴格和明確的法律責任。
如有任何投資理財方面的疑難問題,推薦你去好采投上面問問理財師,專業回答,專業指導。
9. 購買基金,最低門檻是多少錢
購買基金的最低門檻是不同的,不同基金的要求是不同的,有的只需要10元,有的需要1000元你要看其規定。
10. 為什麼私募基金的最低投資門檻是100萬
1、提高客戶群的風險承受能力監管部門設置100萬的投資門檻,不是為了限制投資者,而恰恰是為了保護投資者。一般來說,越成熟的高端投資者,其風險識別能力更強,風險承受能力也更強。因此,設置100萬的投資門檻是以資金量為指標,隔離風險承受能力較弱的普通投資者。
2、限制參與人數 確保私募性質私募基金產品與公募產品不同,其主要針對高凈值人群,且是以不公開宣傳的方式向特定人群發售。我國《私募投資基金募集行為管理辦法》規定,私募基金必須向特定投資者(合格投資者)募集,不得公開宣傳。如果准入門檻過低,參與人數過多,將變質為公募產品而失去私募性質。
3、削弱信託的融資能力私募基金屬於信託的一種。目前信託規模較大,直接融資功能實際上已經成為銀行信貸的重要補充,限制信託的融資能力有利於政府的宏觀調控。由此可見,私募基金等信託產品不可能平民化,其投資門檻將會長期存在,並且水漲船高。機智分割線
私募基金的起投金額最少為100萬,並且需要滿足合格投資者的要求,「合格投資者」是指:具備相應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投資於單只私募基金的金額不低於100萬元且符合下列相關標準的單位和個人:凈資產不低於1000萬元的單位;個人金融資產不低於300萬元或最近3年個人年均收入不低於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