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買保險忘記告知保險已經2年多了怎麼辦
沒事的一查就知道了啊不要告訴的
『貳』 我的車忘記在哪個保險公司買的保險怎麼辦
忘記自己的車險在哪個公司購買的,有以下方式可以知道:
1、保險單、交強險標志、手機里的保險公司簡訊都可以顯示你投保的保險公司。
2、直接向保單服務人員查詢:用戶可以直接致電給保險代理人,讓代理人來告訴實際情況。
3、電話查詢:直接致電客服中心,電話95585。
4、保險公司服務電話查詢:各家保險公司的服務電話也可以查詢出險記錄,通過當地114或12580查詢保險公司的服務電話。
5、到買車的4S店裡去查詢(報上車牌)。
6、到當地交通局根據車牌進行查詢。
(2)買保險忘記特別約定金融公司擴展閱讀:
(1)保險投保人如果是個人需提供:身份證(復印件、照片,均要正反面,二選一即可)
(2)保險投保人如果是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照片,二選一即可)
例如,責任保險人不提供客戶需要的因國際民事侵權導致責任的保險。即使責任保險人失去了理性而試圖提供這樣的保障,這樣做也違反了大多數國家不允許這種保險存在的政策,是違法的。
參考資料來源:車輛保險_網路
『叄』 一個保險客戶購買了保險,但當得重疾後忘記當時去要求理賠了怎麼辦
一般來說,對於理賠的話,是一個時效的。今天可能是發生事故之日起兩年內走完整個理賠流程就可以了。但如果超過這個期限,可能就沒有辦法再申請理賠了。當然有的理賠期限可能不一樣,具體可建議詢問一下承保公司的客服人員。
『肆』 貸款買車保險續保沒有按銀行的特別約定會有什麼後果
貸款買的車保險第一受益人不是銀行,這是沒有關系的。你說的那種是安貸保,受益人才是銀行,若借款意外身故,則由保險公司全額賠償貸款。
汽車貸款是指貸款人向申請購買汽車的借款人發放的貸款,也叫汽車按揭。
貸款對象:借款人必須是貸款行所在地常住戶口居民、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貸款條件:借款人具有穩定的職業和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信用良好;能夠提供可認可資產作為抵、質押,或有足夠代償能力的第三人作為償還貸款本息並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人。
『伍』 兩年前買的意外保險,忘記哪家保險公司了,怎麼查詢,是哪家的。
一、中國保險萬事通:查詢自己名下是否有沒有買意外險,可以通過「中國保險萬事通」官方平台就可以查詢,這是能查詢多家公司多張保單的系統,包括自己買的,也包括他人或是公司買的。 我們既可以登錄其官網,也可以關注【中國保險萬事通】微信公眾號,綁定個人身份證查詢。但目前不是所有保險公司都能查,個別公司的信息還沒有共享輸入。
二、保險公司:撥打保險公司客服電話,提供身份信息,或是通過網上查詢方式,注冊賬戶登錄進行查詢。不過這種方法過於繁瑣,而且比較浪費時間和精力,畢竟保險公司太多了。 我們購買意外險一定要了解清楚要投保的險種免責范圍、承保事項及理賠等條款。在購買之後最好實時查詢自己的保單情況,這樣可以提前知曉續保事宜。通常情況下,在投保時,被保險人需要同意並簽字,未經被保險人同意投保的,保單可能無效。
三、網上查詢方式,投保人可以到保險公司官方網站在線支付服務頻道,點擊保單查詢,並且注冊賬戶登錄,在線客戶服務系統登錄系統後,可查詢到投保人購買保單的詳細信息,如保單信息不全,可以手動添加相關保單,在線客戶服務系統中可以查詢險種名稱,保險金額,投保人的基本信息,以及最近完成繳費和已經給付保險金額數,如果投保險理財的客戶,還可以查詢賬戶資產情況和對賬單等。
四、到保險公司櫃台查詢,在保險公司櫃台告知相關人員,投保人姓名和身份證號,即可查詢出投保人所買的保險保單的相關情況。
五、手機APP查詢,目前很多保險公司都有自己的保險手機客戶端,大家可以下載保險手機客戶端注冊賬號,點擊保單就可以看到自己已經購買的保單詳細信息。
六、保險公司客服服務電話查詢,投保人可以直接撥打客服電話,告訴客服人員姓名和身份證號,就可以查詢出自己的保單信息。 情況都會有顯示。
七、如何查詢名下是否有保險:
想知道個人名下有沒有保險,可以通過中國保監會打造的中國保險萬事通公眾微信公眾號一鍵查詢,用戶可以關注公眾號中國保險萬事通,上傳身份證,面部識別,完成用戶實名認證認證之後,便可以看到自己名下是否有保單,如果有保單可以看到所有保單的詳細信息。 大家購買保險之後最好實時查詢自己的保單情況,這樣可以提前知曉續保事宜,也可以在下次理賠時,按照目前保險保額的實際情況,進行理賠。
『陸』 保險公司在沒有經被保險人允許將金融公司指定為笫一受益人合法不
你是不是保險貸款。或者有貸款。你要該金融公司錢會這樣。保單貸款都是把保單質押下。要不某人用自己的保單貸款。出意外沒了,第一收益人要不是貸款公司。到時保險賠給受益人。這個錢誰還。第一收益人是金融公司到時金融公司只會拿走貸款本金和利息。剩下的錢還是收益人的。
『柒』 保險里的特別約定是什麼
保險合同的特別約定指什麼
保險特別約定又稱特別約定,經投保人與保險公司共同約定,附加在一張保單上的特殊協議或條款。它是指指保險合同雙方當事人在保險單的基本條款外所做的其他約定,其內容是保險人與投保人對於保險合同內容的特殊約定,其效力優於基本條款。
根據我國《保險法》第13條第1款與第14條的規定,保險合同屬於諾成性合同,只要締約雙方就合同的主要內容達成合意,合同即告成立,在保險合同項下,投保人的主要義務是交付保險費,保險人的主要義務是承擔保險責任。
保險合同成立、生效和保險責任的開始是三個不同的概念,各自產生的權利義務是不同的。一般說來,依法成立的保險合同自成立時生效,如果有約定的生效條件和期限,則於約定條件形成或者期限屆滿,合同開始生效。
對於大多數合同而言,保險合同生效意味著保險責任開始,即保險責任開始時間和保險合同生效的時間是一致的。
拓展資料:
一、保險合同生效的要件
判斷合同是否成立的標准為成立要件是否全部具備。如果欠缺成立要件,合同不成立,自然不發生任何效力。所謂「成立要件」又分為一般成立要件及特別成立要件。
一般成立要件包括當事人(一方為保險公司,一方在壽險為投保人,在產險多稱被保險人)、標的(即合同內容,包括承保范圍、保險標的、保險費、保險期間等必要事項)及意思表示(要約與承諾一致)。至於特別成立要件,則涉及是否是要式合同及是否是要物合同的問題。
如果因合同特別約定將保險合同認定為要式合同及要物合同,那麼保險合同必須滿足以下三個要件,才能成立:
1、要約與承諾意思表示一致;
2、保險公司簽發保險單或其他保險憑證(簡稱簽單);
3、投保人或被保險人或其他利害關系人交付第一期保費或一次性躉交(簡稱交費)。
保險合同為諾成合同(即不要式合同),當事人就保險條件(標的、費率、危險)互相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成立。保險單的製作與交付,僅為完成保險合同的最後手續,也即證明保險合同是否成立的方法。
保險合同在法律上的效力,並不是自始系於保險單。換言之,保險單的製作與交付,是合同成立後保險公司應履行的義務,其作用雖可作為保險合同的證明,但並不是說明保險合同的成立以保單的製作與交付為要件。
二、什麼情況下保險合同無效
已經簽訂的壽險合同不等於已經生效,同樣,曾被認定為已經生效的合同也有可能被追認為無效,但必須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合同條款中被認為含有危害社會公共安全,違背社會公德或侵犯國家、集體、個人合法權益等內容的;
合同的訂立具有欺詐、脅迫等違反公平、公正原則因素的;
投保人投保時不具有投保資格的,例如年齡、經濟、身體等條件不合要求或是對被保人沒有可保利益;
除未成年人保險外,投保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的人投保以死亡為保險金給付條件的人身保險;
除未成年人保險外,以死亡為保險金給付條件的合同未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並認可保險金額的。
參考鏈接:保險法
『捌』 保險特別約定合法嗎保險法對此是如何規定
投保人或被保險人買了,就說明接受了保險人的特別約定。很多情況下,特別約定是對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的特別服務。
當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的規定。
『玖』 網上買車險,為什麼特別約定是貸款銀行的,第一受益人為什麼是銀行
這是因為只要是貸款買的車子,保險單上都要寫明受益人是銀行,這是因為銀行怕車主出了什麼事情而導致以後無法付清貸款(比如自燃險是按揭車必須購買的險種),那銀行錢就收不回來了,就要靠保險公司來賠付,因此第一受益人是銀行。
貸款買車人一般會購買消貸保險,以確保在無法履行還貸義務時,銀行仍可向保險公司索賠貸款本金及利息。因此,在商業車險中約定銀行作為第一受益人,其實是銀行與保險公司為了降低彼此風險所採取的雙重保障措施。
(9)買保險忘記特別約定金融公司擴展閱讀:
根據《物權法》第174條的規定,擔保期間,擔保財產毀損、滅失或者被徵收等,擔保物權人可以就獲得的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等優先受償。也就是說,即便不約定銀行為第一受益人,銀行仍有可能優先受償商業車險的保險金。
車險中約定銀行是受益人的目的是抵銷到期欠款,因此銀行作為第一受益人享受的優先受償權,只在特定條件下有效。
如被保險人逾期未歸還貸款或已出現違約,銀行按約有權提前收回未到期貸款等。此外,銀行的優先受償權僅以到期應歸還款項的金額為限,且受益人約定不適用於第三者責任險。
『拾』 明明團體意外險保24小時偏偏公司和保險公司特別約定只管上班時間法院支持哪種
普通人說的團體意外險,其實主要的是養老險公司的團體意外險和財產險公司的僱主責任險。這兩個有明顯區別。團體意外險是保障24小時的,但是僱主責任險需要額外附加才有24小時。法院當然也是需要結合保險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