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國際債券的介紹
國際債券(international bonds) 國際債券是一國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或國家組織為籌措和融通資金,在國外金融市場上發行的,以外國貨幣為面值的債券。 國際債券的重要特徵,是發行者和投資者屬於不同的國家,籌集的資金來源於國外金融市場。 國際債券的發行和交易,既可用來平衡發行國的國際收支,也可用來為發行國政府或企業引入資金從事開發和生產。 依發行債券所用貨幣與發行地點的不同,國際債券又可分為外國債券和歐洲債券。
❷ 常見的主權債券的投資人有哪些
主權債券 指由政府支持的機構發行的債券,主要包括國庫券和公債兩大類。 對應的投資者群體豐富涵蓋央行、主權基金、超主權類及養老金、資管和銀行等。
❸ 什麼是國際債券,國際債券有哪些
國際債券市一國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或國際組織為籌措和融通資金,在國外金融市場上發行的,以外國貨幣為閱值的債券。國際債券的重要特徵,是發行者和投資者屬於不同的國家、籌集的資金來源於國外金融市場。國際債券的發行和交易,既可用來平衡發行國的國際收支,也可用來為發行國政府或企業引人資金從事開發和生產。 依發行債券所用貨幣與發行地點的不同,閏際債券又可分為外國債券和歐洲債券。外國債券是一國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或國際組織在另一同發行的以當地國貨幣計值的債券。如1982年1月,中國國際信託投資公司在日本東京發行的100億日九債券就是外國債券。 歐洲債券是一國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或國際組織在國外債券市場上以第三國貨幣為面值發行的債券。例如,法國一家機構在英國債券市場上發行的以美幾為面值的債券即是歐洲債券,歐洲債券的發行人、發行地以及面值貨幣分別屬於三個不同的國家。 歐洲債券產生於60年代,是隨著歐洲貨幣市場的形成而興起的一種國際債券,60年代以後,由於美國資金不斷外流,美國政府被迫採取一系列限制性措施,1963年7月,美國政府開始徵收 「利息平衡稅」,規定美國居民購買外國在美發行的證券,所得利息一律要付稅,1965年,美國政府又頒布條例,要求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限制對國外惜款人的貸款數額。這兩項措施使外國借款者艱難在美國發行美元債券或獲得美元貸款。另一方面、在m年代,許多國家有大量盈餘美元,需要投入借貸市場獲取利息,於是一些歐洲國家開始在美國境外發行美元債券,這就是歐洲債券的由來。 歐洲債券最初主要以美元為什值貨幣,發行地以歐洲為主。70年代後,隨著美元匯卒波動幅度增大,以德國馬克、瑞十法郎和日元為計值貨幣的歐洲債券的比重逐漸增加,同時,發行地開始突破歐洲地域限制,在亞大、北美以及拉丁美洲等地發行的歐洲債券日漸增多。歐洲債券自產生以來,發展十分迅速,1992年債券發行量為2761億美元,1996年的發行量增至5916億美元,在國際債券市場上,歐洲債券所佔比重遠遠超過了外國債券。歐洲債券之所以對投資者和發行者有如此巨大的魅力,主要有以下幾方而原因: 第一,歐洲債券市場是一個完全自由的市場,債券發行較為自由靈活,既不需要向任何監督機關登記注冊,又元利率管制和發行數額限制,還可以選擇多種計值貨幣。 第二,發行歐洲債券籌集的資金數額大、期限長,而且對財務公開的要求不高,方便籌資者籌集資金。 第三,歐洲債券通常由幾家大的跨國金融機構辦理發行,發行面廣,手續簡便,發行費用較低。 第四,歐洲債券的利息收入通常免交所得稅。 第五,歐洲債券以不記名方式發行,並可以保存在國外,適合一些希望保密的投資者需要。 第六,歐洲債券安全性和收益率高。歐洲債券發行者多為大公司、各國政府和國際組織,它們一般都有很高的信譽,對投資者來說是比較可靠的。同時,歐洲債券的收益率也較高。
❹ 國際債券市場的發行人主要包括哪些呀
1,國際債券發行的當事人主要包括債券發行人、牽頭經理人、承銷團、中介機構、財務代理人與支付代理人、債券投資人等。
1)債券發行人
國際債券的發行人是指發行國際債券並承擔債券上債務的外國政府機構、金融機構和企業組織。按照多數國際債券市場的要求,國際債券的發行人應當具備較高的信用等級,這通常是指國際主要債券信用評級機構評估的 BBB以上的等級。
2) 牽頭經理人
牽頭經理人又稱「國際協調人」、「主千事經理人」,它是指在國際債券發行中負責組織債券發行准備工作,組織承銷團工作。牽頭經理人在兼任主承銷人的情況下,是承銷協議和分銷協議的當事人,也是債券招募說明書的簽署人。牽頭經理人具有承銷團代表人的地位,它通常由有良好聲譽的國際性投資銀行、證券公司或金融機構擔任,並且可以由兩家以上的機構組成(稱為「聯席牽頭經理人」);在發行規模較大的項目中,牽頭經理人還可以在其下組織由若幹家金融機構組成的經理人集團(稱「聯席經理人」)共同工作。
3) 承銷團
國際債券承銷團由負有主承銷責任和分銷責任的金融中介機構組成,通常為投資銀行、證券公司、商業銀行(多數國家允許商業銀行從事證券承銷業務)和其他金融機構。承銷團成員可分為主承銷人、副主承銷人和分銷人三個層次,其承銷關系由分銷協議(又稱」承銷團協議」)確定。主承銷人可以由兩家以上的金融機構組成,通常兼任牽頭經理人或聯席經理人;副主承銷人也可由兩家以上的金融機構組成;分銷人通常根據承銷規模與承銷要求由許多家金融機構組成。承銷團成員根據債券承銷協議和分銷協議通常負有承銷或包銷債券的責任,並有權收取承銷費用;其中主承銷人或聯席經理人以上的承銷人通常負有主要的承銷責任,一般占總發行額的40%以上,分銷人的承銷份額較少,一般僅取得0.5%一2%的分銷比例。
4) 中介機構
在國際債券發行中,通常需要有債券評級機構對擬發債券進行債信評級。對於初次進入國際債券市場的發行人來說這乃是必要條件,牽頭經理人在決定組織承銷其債券之前往往要求對該債券先行評級;而對於已進入該國際債券市場的發行人來說,獲得高等級債信評級顯然可提高其債券發行條件。目前國際間公認的債信評級機構主要包括美國摩迪投資服務公司(Moodys Investors Services Inc.)、美國標准普爾公司(Standard and Poor's Corp.)、加拿大債務級別服務公司、英國艾克斯特爾統計服務公司、日本社團債務研究所等奉行」非利害關系宗旨」的獨立機構,它們的債券評級在債券市場上通常受到投資者的信任和重視。從實踐來看,許多國家債券的發行人往往委託兩家以上的債券評級機構對其債券進行評級。如債券評級機構所作的評級結果不令發行人滿意時,發行人可以要求其不公布評級結果;但如果債券發行人接受該評級結果,債券評級機構將有權向投資者公布其評估結果和資料,並且在所發行的債券得到完全清償前有責任定期或隨時對債券發行人進行審查,如發行人的償債情況發 生變化,債券評級機構將對其債券等級降級或升級,並將向投資人公布。
2,國際債券(international bonds) 國際債券是一國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或國家組織為籌措和融通資金,在國外金融市場上發行的,以外國貨幣為面值的債券。 國際債券的重要特徵,是發行者和投資者屬於不同的國家,籌集的資金來源於國外金融市場。 國際債券的發行和交易,既可用來平衡發行國的國際收支,也可用來為發行國政府或企業引入資金從事開發和生產。 依發行債券所用貨幣與發行地點的不同,國際債券又可分為外國債券和歐洲債券。
❺ 國際債券是什麼以及有哪些種類
國際債券從不同的角度可分為不同的類別,現擇其中主要類別介紹如下。
(1)外國債券和歐洲債券。
A.外國債券是指借款人在其本國以外的某一個國家發行的、以發行地所在國的貨幣為面值的債券。外國債券是傳統的國際金融市場的業務,已存在幾個世紀,它的發行必須經發行地所在國政府的批准,並受該國金融法令的管轄。在美國發行的外國債券(美元)稱為揚基債券;在日本發行的外國債券(日元)稱為武士債券。
B.歐洲債券。歐洲債券是借款人在債券票面貨幣發行國以外的國家或在該國的離岸國際金融市場發行的債券。歐洲債券是歐洲貨幣市場三種主要業務之一,因此它的發行無需任何國家金融法令的管轄。
(2)公募債券和私募債券。
A.公募債券,是向社會廣大公眾發行的債券,可在證券交易所上市公開買賣。公募債券的發行必須經過國際上公認的資信評級機構的評級,借款人須將自己的各項情況公之於眾。
B.私募債券,是私下向限定數量的投資人發行的債券。這種債券發行金額較小,期限較短,不能上市公開買賣,且債券息票率偏高;但發行價格偏低,以保障投資者的利益。私募債券機動靈活,一般無需資信評級機構評級,也不要求發行人將自己的情況公之於眾,發行手續較簡便。
(3)一般債券、可兌股債券和附認股權債券。
A.一般債券,是按債券的一般還本付息方式所發行的債券,包括通常所指的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和企業債券等,它是相對於可兌股債券、附認股權債券等債券新品種而言的,後兩種債券合稱「與股權相聯系的債券」。
B.可兌股債券,是指可以轉換為企業股票的債券。這種債券在發行時,就給投資人一種權利,即投資人經過一定時期後,有權按債券票面額將企業債券轉換成該企業的股票,成為企業股東,享受股票分紅待遇。發行這種債券大多是大企業,近年來在國際債券市場上可兌股企業債券發展得很快。
C.附認股權債券,是指能獲得購買借款企業股票權利的企業債券。投資人一旦購買了這種債券,在該企業增資時,即有購買其股票的優先權,還可獲得按股票最初發行價格購買的優惠。發行這種債券的也多為大企業。
(4)固定利率債券、浮動利率債券和無息債券。
A.固定利率債券,是在債券發行時就將債券的息票率固定下來的債券。
B.浮動利率債券,是指債券息票率根據國際市場利率變化而變動的債券。這種債券的利率基準和浮動期限一般也參照倫敦同業拆放利率。浮動利率債券是80 年代以來國際債券市場上發展起來的一個新的金融工具。發行這種債券有一定的利率風險,但倘若國際利率走勢明顯低浮,或借款人今後的資金運用也採取同樣期限的浮動利率,利率風險則可以抵免。
C.無息債券,是指沒有息票的債券。這種債券發行時是按低於票面額的價格出售,到期按票面額收回,發行價格與票面額的差價,就是投資人所得的利益。發行這種債券對借款人來說,可以節省息票印刷費用,從而降低籌資成本;對投資人來說,可以獲得比有息票債券更多的利益。
(5)雙重貨幣債券和歐洲貨幣單位債券。
A.雙重貨幣債券,是指涉及兩種貨幣的債券。這種債券在發行、付息時採用一種貨幣,但還本時付另一種貨幣,兩種貨幣間的匯率在發行債券時就確定了的。發行這種債券的最大優點是可以防止和避免創匯貨幣與借款貨幣不一致所帶來的匯率風險。
B.歐洲貨幣單位債券,是以歐洲貨幣單位為面值的債券,價值較穩定,近年來這種債券在歐洲債券市場上的比重逐年增大。
❻ 銀行間債券市場投資者有哪些
主要以商業銀行、保險公司、基金等機構為主,三類機構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的債券託管量佔比達到85%左右,其中商業銀行就達到了70%。
近年來,我國債券市場平穩較快發展,市場規模已居於世界前列,形成了以銀行間市場為主、交易所市場及商業銀行櫃台市場為輔、互聯互通、分工合理的市場格局,有90%以上的債券託管在銀行間債券市場。銀行間債券市場的跨越式發展,使其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日益凸顯,在推動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經濟結構調整、優化社會融資結構、完善金融宏觀調控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銀行間債券市場的快速發展與商業銀行關系密切。在1997年銀行間債券市場成立之初,商業銀行即作為首批市場成員進行債券現券和回購交易。目前,商業銀行是銀行間債券市場主要的做市商機構,是央行公開市場業務的一級交易商,是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的核心成員,也是國債承銷團的主要成員,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去年以來,商業銀行在銀行間債券市場中的主導地位遭到市場個別人士的質疑,一種觀點認為,商業銀行持債比重高,單一的投資者結構使得債券市場成為買方市場;還有觀點認為,商業銀行持有債券與貸款一樣仍屬於間接融資,銀行體系存在較高的系統性風險。上述觀點明顯混淆了債券與貸款間的差別,漠視近年來銀行間債券市場投資者結構所發生的深刻變化,同時也忽視了我國是銀行主導型金融體系這一現實。
銀行間債券市場投資者結構
已日趨多樣化
盡管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展初期,商業銀行在銀行間債券市場居主導地位,但隨著市場發展,近年來商業銀行「獨大」的局面已有所改變,一是銀行間本幣市場成員中商業銀行絕對數量增加,但相對數量下降。2008年年末銀行間本幣市場成員1857家,其中商業銀行361家,佔比19%。至2015年5月末,銀行間本幣市場成員數總計8366家,其中商業銀行832家,佔比降至不足10%,表明銀行間債券市場已經成為以眾多合格機構投資者為主、專業化程度較高的機構間市場。
二是商業銀行在銀行間現券市場交易佔比呈下降趨勢,非銀行金融機構已成為信用債市場中的主要參與者。據統計,2011年至2014年,商業銀行參與的現券交易市場佔比在64%~68%之間,低於2007年至2010年的71%~75%。分市場看,在利率債市場,2007年至2014年商業銀行交易市場佔比在72%~81%之間,在信用債市場,交易比重在49%~64%之間,表明非銀行金融機構已成為左右信用債市場的主要參與者。
三是商業銀行債券持有量比重呈下降趨勢,在信用債市場佔比已不足五成。2009年年末商業銀行的債券持有量為12萬億元,市場佔比接近70%,至2014年年末,商業銀行債券持有量升至20萬億元,但市場佔比已不足60%。分市場看,2009年年末,商業銀行國債持有量為30740億元,占國債未償余額的58%,2014年年末這一比例升至70%。2009年年末,商業銀行國開債持有量為24126億元,占國開債未償余額的75%,2014年年末這一比例大體保持不變。商業銀行持有較多的利率債,一方面滿足了銀行的資產配置需求;另一方面也為銀行開展流動性管理,參與央行公開市場操作等提供了便利。在信用債市場,2010年年末商業銀行持有企業債4964億元,占企業債未償余額的34%,至2014年年末這一比重已降至23%;2010年年末,商業銀行持有短融及中期票據的比重均超過50%,但至2014年年末均已不足50%。
商業銀行深度參與
銀行間債券市場意義重大
盡管商業銀行在銀行間債券市場中的持債比重呈下降走勢,但總體規模依然較高,這與我國銀行主導型金融體系有關。以資產規模計算,截至2014年年末,商業銀行總資產達134.8萬億元,雖然2014年商業銀行債券投資余額僅占商業銀行總資產的15.2%,但龐大的資產規模使得商業銀行仍是債券市場主要的持有者。
作為我國金融體系的主要組成部分,商業銀行深度參與銀行間債市,對於優化社會融資結構、降低企業融資成本、提升金融服務實體經濟水平、推動利率市場化進程等均具有積極意義。央行數據顯示,2014年我國社會融資規模增量為16萬億元,其中企業債券融資規模佔比14.7%,非金融企業境內股票融資規模佔比為2.6%。從存量數據看,截至2015年一季度末,我國社會融資規模存量為127.6萬億元,其中企業債券存量為12.1萬億元,非金融企業境內股票存量為3.9萬億元。數據表明,債券市場已成為提高直接融資比重的決定性力量。
這其中,商業銀行作為以間接融資業務為主的金融中介,通過將部分資產配置於債券,既實現了風險的分散化,又客觀上提高了我國直接融資比重,那種將銀行持有債券簡單地等同於貸款的觀點是不準確的。
一是與貸款相比,債券作為標准化產品具有較好的流動性,銀行可隨時轉讓。二是銀行可通過債券遠期、利率互換等衍生品對債券投資進行風險管理,因此與單獨持有貸款相比,銀行的抗風險能力更高。三是信用債發行人往往面臨較高的信息披露要求,其所面臨的外部約束明顯高於銀行貸款。四是銀行開展債券投資,不僅有助於債券順利發行與轉讓,也有助於降低企業的融資成本。銀行將一部分資金配置於利率債及信用債,不是增加而是降低了銀行體系風險。
提高直接融資比重
銀行間債券市場仍是主戰場
盡管債券市場發展迅速,但總體來看我國直接融資比重依然偏低,為進一步提高我國直接融資比重,降低銀行系統風險,銀行間債券市場可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一是大力推進信貸資產證券化。自2005年開始在銀行間債券市場啟動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以來,相關制度已初步建立,產品發行和交易已開始採用備案制和注冊制,目前我國已迎來資產證券化發展的大好時期。未來,我國應遵循國際金融市場一般發展規律,立足銀行間債券市場,推動以合格機構投資者為主的資產證券化市場平穩有序健康發展。
二是積極推動信用衍生品市場發展。在銀行面臨的各種風險中,信用風險相對比較突出,但風險對沖工具匱乏。雖然2010年銀行間債券市場開啟了信用風險緩釋工具的試點,但由於種種原因其交易極不活躍,風險管理功能無從發揮。有關主管部門應打破利益藩籬,攜手推動場外信用衍生品市場的發展。基於前期信用風險緩釋工具試點,可考慮先在銀行間市場推出以經濟主體為參考標的的單名信用違約互換,適時推出總收益互換、信用聯結票據以及信用違約互換指數等其他信用衍生產品,以為市場提供多樣化的產品選擇。
三是進一步優化銀行間債券市場投資者結構。近年來,在人民銀行的推動下,銀行間債券市場投資者結構持續優化,多層次債券市場體系基本成形。年初至今,人民銀行又推動私募投資基金進入銀行間債券市場,並將境外機構投資者的入市申請由審批制改為備案制,額度管理同時取消。未來可考慮將養老金、住房公積金等長線投資者直接引入銀行間債券市場,以進一步擴大銀行間債券市場的主體范圍。
❼ 國際證券投資的主要方式包括哪些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國泰君安上海分公司給予如下解答
保險、證券、信託、基金等等都是國際證券投資的主要方式。還有私募股權、PE、VC、天使投資這種是比較小眾的。
如仍有疑問,歡迎向國泰君安證券上海分公司企業知道平台提問。
❽ 什麼是國際債券國際債券有哪些
國際債券是一種在國際上直接融通資金的金融工具,是一國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或國際性組織為籌集中長期資金而在國外金融市場發行的,以外國貨幣為面值幣種的債券。國際債券的發行者與發行地不在同一個國家,因此債券的債務人和債權人也分屬不同的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