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業協會管理,要備案的,可以網路搜索證券投資基金登陸基金業協會查看
⑵ 私募基金到期不兌付的情況是怎樣的
股權私募基金到期不能兌付,如果當事人有在重大誤解、欺詐、脅迫、顯失公平等情形下簽訂的合同,基金公司有違約等行為等證據,協商不成,起訴解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四條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1)設立某「投資公司」,該「投資公司」的業務范圍包括有價證券投資;
(2)「投資公司」的股東數目不要多,出資額都要比較大,既保證私募性質,又要有較大的資金規模;
(3)「投資公司」的資金交由資金管理人管理,按國際慣例,管理人收取資金管理費與效益激勵費,並打入「投資公司」的運營成本;
(4)「投資公司」的注冊資本每年在某個特定的時點重新登記一次,進行名義上的增資擴股或減資縮股,如有需要,出資人每年可在某一特定的時點將其出資贖回一次,在其他時間投資者之間可以進行股權協議轉讓或上櫃交易。該「投資公司」實質上就是一種隨時擴募,但每年只贖回一次的公司式私募基金。
⑶ 私募基金到期延期兌付怎麼辦
這不是正規的私募基金,這是以私募為名實施非法集資之實。你遭遇了非法集資,走集資參與人報案、登記、作證、參與刑事訴訟、等待參與分配之法律路徑。
⑷ 私募基金到期不兌付,還要補簽合同怎麼辦
可以的,去年7月,國家證監會已經開始頒發私募基金管理人牌照,正規的私募基金的所有項目都需要國會審批才可以募集,因此受到嚴格監管,私募基金兌付出現問題,投資者可以通過法律途徑進行維權
⑸ 鉅安京坤專項私募投資基金第二期2017年4月13號到一年到期了告知延期了,我想問問什麼時間能兌付
這個只能問基金管理人了,一般私募基金延期都會出公告告知投資人的,公告裡面通常會告知由於什麼原因導致的延期,現在管理人做了哪些善後的工作以及產品的最新進展。
如果公告裡面有說具體什麼時間兌付,那麼就以公告為准。如果項目出了問題進入資產處置或者司法程序或者其他的流程,也會告知預期時間或者召開投資人溝通會告知具體情況的。
如果購買的私募產品出現延期,要多和基金管理人多多的保持聯系溝通,了解項目的最新進展和處置情況。
⑹ 私募基金兌付糾紛怎麼解決
如果是通 過公 開 宣傳推介私募基金 產品,保證高 收益。 根據《 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 理暫行辦法》 ,私募基金 管理 人或私募基金銷 售機構不得通過簡訊、互聯網、電子郵件等公 開或變相 公 開方式向 不 特定投 資者宣傳推介。同時 ,不得向 投資者承諾投資本金不受損失或者承 諾最低收益。私 募基 金作為一種金融產品,必 然面臨 投資風險,不可能 穩賺不賠。購買前 應 充分 了解擬投資私募基金的風險特性和投資運作。如果不懂可以咨詢行業裡面比較專業 的律師 ,聽 說上海 的徐 寶同律師、北京的線才樺律師,他們是 國 內這 方面 做的比較 專業的,這類問 題處理 比較多,很多投資人都委託他們 ,你可以問問。
⑺ 私募基金屬於金融辦管理嗎
是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整體管理。但是在每個省市,是由金融辦管理。重慶就是,剛申請下來,比較難.
⑻ 我買的其它類私募基金兌付不了 怎麼辦
1、私募基金不能兌付,體現其風險性一面;
2、了解該基金是否合規操作,建議了解下基金法,如果不是合規操作,建議直接向行業協會投訴,以及報警。
⑼ 私募基金到期不兌付,怎麼辦
私募基金暴雷主要是因私募基金管理人數量眾多,魚龍混雜、良莠不齊,存在操作不規范、挪用資金等亂象,脫離託管機構運行、投向難以監管。在私募基金管理人被公安機關刑事立案的情況下,一般需要要先刑後民,在刑事程序沒有結束前,投資者無法通過法院民事訴訟要求償還投資損失。在該種情況下,投資者可選擇以下路徑追回投資損失:
1、要求銷售方承擔責任
根據《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私募基金應當向合格投資者募集,基金銷售機構應當對投資者的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進行評估,由投資者書面承諾符合合格投資者條件;應當製作風險揭示書,由投資者簽字確認等。銷售機構在推介私募基金產品時未能根據私募基金的風險和投資人的實際狀況履行適當的告知說明義務,未能確保投資人在充分了解投資標的及其風險的基礎上自主決定。銷售機構存在具有重大過錯,銷售機構應對投資人受有的損失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2、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保證合同是投資人和符合條件的擔保人簽署協議,約定擔保人對基金份額持有人的保本金額承擔的保本清償義務提供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的合同。實踐中常見的形式還有擔保函、擔保書、承諾函。在管理人以外的第三方出具含有清償投資本息內容的書面文件的,投資人可向出具方要求承擔上述清償義務。
上述路徑可有效避開先刑後民的程序障礙,直接要求基金管理人以外的第三方承擔清償責任,從而快速實現投資損失追回,當然最終追回的資金以第三方的清償能力為限,一般的銷售機構如銀行和證券公司均不需考慮清償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