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炒股合同範本
協議合同書
編號為No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相互信任、
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則基礎上,雙方達成交易協議及如下條款:
一、甲乙雙方在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符合雙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股票推薦業務合作等問題,自願結成戰略合作夥伴關
系,乙方按甲方規定交納_________元會員費用,甲方協助乙方在_______個交易日內所理財投資的股票(即從_________年
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達到_______%利潤。
二、甲方為乙方提供薦股屬於機密信息,乙方應嚴格做到保密。甲方提供的所有薦股資料,乙方不得泄露至第三方或以
外,因乙方泄密薦股資料而造成甲方商業利益、信譽受到侵、損害所帶來的一切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由乙方全部負責。甲
方亦需保證乙方所提供全部信息的私密性,不得提供給任何第三方。
三、合同期內,乙方在接受甲方提供的薦股或信息、資料時,應嚴格按照甲方要求的具體介入、拋出股票時間及價格實施
運行。每個工作日收盤後應及時反饋薦股信息,操盤過程中遭遇問題時應立即咨詢甲方客服人員,如因乙方操作不當等原
因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自負,甲方不做任何賠償。
四、甲方為乙方提供的介入、拋出股票時間價格必須提前十分鍾以上通知乙方。
五、違約責任:
1、合作雙方在業務實施過程中,如因一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利益受到損失的,受損方除可立即解除合約關系外,還可提出
三萬元的經濟賠償要求。
2、如因甲方沒有協助乙方達到利潤要求造成乙方損失應退還_________元會員費用,同時賠償乙方損失(賠償事宜如下:
50萬資金量(含50萬)做全額賠償, 50萬元以上資金賠償90%. 按交易明細清單上的數額為准) 。
六、無條件退款承諾:
如果您對剛購買的任何一款類型會員的服務感到不滿意或者您僅僅是改變了主意,都可以在交費30天內向我們提出「無條
件退款」申請。您只需要辦理一個簡單的退款手續就可以得到相應服務的退款。我們將在15-30個工作日之內將款項如數
退回到您的帳上,無需任何手續費。
七、爭議處理: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受損方可向上海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處理。
八、本協議有效期暫定_______日,自雙方代表(乙方為本人)簽字之日起計算,即從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九、本協議到期後,雙方認可不再延長,可自然終止。
十、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雙方認為需要補充、變更的,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協
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准。
十一、本協議經雙方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另一份提交擔保單位存檔
擔保。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單位:
(公章) 監證意見:
法定代表簽字(簽章):
『貳』 委託炒股合同有效嗎
個人之間的委託炒股合同,如果意思表示真實,內容合法、不違背公序良俗,且合同的當事人均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則該合同有效。如果不具備上述條件的,則委託炒股合同無效。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九百一十九條
委託合同是委託人和受託人約定,由受託人處理委託人事務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條
委託人可以特別委託受託人處理一項或者數項事務,也可以概括委託受託人處理一切事務。
第九百二十八條
受託人完成委託事務的,委託人應當按照約定向其支付報酬。
因不可歸責於受託人的事由,委託合同解除或者委託事務不能完成的,委託人應當向受託人支付相應的報酬。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叄』 個人之間的委託炒股合同有法律效力嗎
隨著經濟的發展和人民認識的提高,人們已經不再僅僅把個人的資金存放在銀行中,而是開始尋找多種方式儲備資金,例如債券、股票、投資房產等等,從而使自己的資金增值,來抵制通貨膨脹或作為謀生的手段。個人之間的委託炒股也悄然成為一種普遍存在的社會現象,當盈利時,雙方是皆大歡喜,而虧空時,雙方產生糾紛,免不了要動以口角,最終訴諸法院,然而這種以股票投資為內容的委託合同究竟是否有效我認為委託代理行為後果應歸於委託人,而委託炒股協議約定虧損由受託方承擔;民間借貸出借人需向借款人交付借款,而委託炒股中委託方只是臨時讓渡資金控制權,沒有喪失資金所有權。委託炒股具備委託代理及民間借貸等有名合同的部分特徵,但又不完全相同,其兼具資金融通和資金管理的雙重特徵,屬於無名合同。從法律的角度而言,只要雙方簽有合同協議,且其內容無與法律相沖突處等,雙方簽名後,其合同協議即算有效。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四十四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