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與以下領域:
(1)儲蓄存款。儲蓄存款就是社會保障基金專管部門把社會保障基金全部或者部分存人國家或地方銀行,以取得一定利息的投資形式。這種投資方式的主要優點是安全可靠,投資無風險,基金收益率等於銀行存款利息率,收益穩定而且有保證。同時,操作簡便,沒有復雜的運作過程。其缺點主要是當銀行存款利率低於物價上漲指數時,基金就會面臨貶值的風險。同時,即使銀行存款利率高於物價上漲指數,與其他投資形式相比,其收益率也是偏低的。因而,這是一種保守型的投資方式。在西方發達國家和一些發展中國家,為保證基金投資的安全,也規定了基金用於儲蓄存款的一定比例,但已不把它作為基金投資的一種主要方式。[3]
(2)投資於國債。國債可分為中期國債和長期國債,是中央政府為籌措資金而發行,因而安全性極高。在發達國家,養老基金購買國債非常普遍,而且在資產配置中也佔有相當比例,可見在合理的資產配置中存在一部分安全性很高的國債是很有必要的。
在一些發達國家和新興發展中國家,常常以立法的形式規定社會保障基金投資於公債的比例。如美國聯邦政府規定,社會保障基金中的養老、傷殘、遺屬及失業保險基金的全部都必須用於購買政府債券。發展中國家把社會保障基金投資於國債的做法也很普遍。例如,智利政府於1985年後放寬資產配置的限制,允許基金投資於收益率較高的資產,但政府債券在資產配置中的比重始終高達約40%,而股票在資產配置中的比例已從最初的5%上升到2005年的23.25%,這表明智利養老基金對股票的加大投資並非以減少政府債券為前提,國債仍然是基金的主要投資工具。從我國的情況看,在20世紀90年代中期以前,國債曾經是收益率較高的投資工具(相對銀行存款),但隨著利率體系市場化程度的提高,國債利率與銀行定期利率之間的差距逐漸減小,投資收益率也呈下降趨勢;此外,國債的實際收益率低於工資增長率。因此,如果社會保障基金持有的國債比重過高,也將面臨較高的替代率風險,對於正處於成長階段的社會保障基金來說,國債比重控制在40%以下較為合適。
(3)投資於不動產。投資於不動產是指社會保障基金投資經辦機構把社會保障基金用於購買或建造房地產。不動產投資在經濟持續發展的情況下可以保證有較高的盈利率,安全性也有保證。但由於不動產投資周期長,流動性差,不利於社會保障基金的隨時支付,同時受國家經濟形勢的影響,涉及的問題比較多,也具有一定的風險性。所以,大多數國家社會保障基金用於這方面投資的比重都比較低。只有個別拉丁美洲國家為避免高通貨膨脹率對社會保障基金的不利影響,才將社會保障投資基金的一半以上用於不動產投資,而且主要用於修建醫院、公寓等。
(4)投資於公司債券和股票。投資於公司債券和股票是指社社會保障:理論制度實踐會保障基金投資經辦機構把社會保障基金用於購買公司債券和股票的投資行為。公司債券和股票一般盈利率較高,也比較穩定。股票價格雖然變動性較大,常常難以預測,但在金融市場健全的條件下,股票的變現能力強,可以抵消一定的風險j所以,社會保障基金投資於公司債券和股票,在盡可能降低風險的情況下,比投資於其他方面獲利更大。正因為如此,美國政府自20世紀80年代起就開始允許社會保險基金用於風險投資;新加坡政府不僅允許中央公積金局購買公司債券、公共汽車公司股票,而且還允許社會保障基金向海外投資;菲律賓政府也允許用社會保障基金向私人企業投資,向投保人貸款。我國從2002年10月開始,經國務院批准,保險資金按批準的比例交給投資基金,通過投資基金再進入證券市場。實行的結果現在反映投資收益還是比較好的,2002--2004年平均回報率達到10.52%。
(5)直接投資。直接投資是指社會保障基金投資經辦機構直接將社會保障基金投資於工商企業,興辦經濟實體,參與工商業經營活動的投資行為。這是一種直接的、風險型的投資。這種投資是把基金作為資本直接投入生產流通領域,以獲得較高的收益報酬。由於這種投資風險較大,需要有專門機構負責社會保障基金投資的項目評估,以保障其投資的安全性。有些國家為規避風險,還規定了社會保障基金用於這種投資的最高限額,如英國規定只能把社會保障基金的5%,最多不超過10%投資於某種實業。
(6)發放貸款。發放貸款也稱為間接投資,是社會保障基金投資經辦機構委託金融機構發放貸款,以獲取盈利的投資行為。發放的貸款用於受保人中的低收入者和中等收人者購買和建造房屋使用,也為受保人及其家屬提供其他消費性服務。
Ⅱ 社會保障基金的投資運營渠道有哪些
《金融投資》1.·儲蓄存款2·債券3·基金股票《實業投資》1·基礎設施2·房地產
Ⅲ 養老保險基金投資運營進展如何
今年1至6月,全國基本養老、失業、工傷三項基金總收入為2.65萬億元,同比增長19%;總支出為2.15萬億元,同比增長18%,基金運行穩中向好。
今年5月,國務院印發《關於建立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的通知》,明確從7月1日起建立實施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中央調劑基金由各省份的養老保險基金上解的資金構成,由中央統一調劑使用,按照人均定額撥付的方式全部撥付給各個省份,實現對地區間養老保險基金的適度調劑。
Ⅳ 社會保險基金的投資運營有何規定
若社會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的情況,可由同級財政部門給予適當支持。 一、什麼是社會保險基金? 答:指國家根據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用人單位、參保個人、政府以及集體組織等按規定繳納或籌措的,專門用於支付法定的社會保險待遇以及其他相關支出的專項基金。 二、社會保險基金收入包括哪些項目? 答:社會保險基金收入包括社會保險費劃入、利息收入、財政補貼收入、轉移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下級上解收入和其他收入。 三、各項社會保險基金應實行哪一級統籌? 答:按《社會保險法》規定,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逐步實行全國統籌,其他社會保險基金逐步實行省級統籌。 社會保險基金統籌層次關繫到在多大范圍內調劑使用社會保險基金,統籌層次越高,基金規模和調劑使用的范圍就越大,基金的保障能力也越強。按照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二五」規劃要求,「十二五」期間要實現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全面實現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市級統籌,積極推進省級統籌。 四、社會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應如何補足? 答:社會保險基金通過預算實現收支平衡。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在社會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給予補貼。
Ⅳ 我國社會保險基金運營管理的總體形勢是什麼
老齡化的確對整個社會保險制度可持續發展帶來了重大挑戰。國家為此實施了全民參保登記計劃,開展養老基金的投資運營,使基金保值增值,並且啟動了劃撥國有資產來充實社保基金以做強做大全國社保戰略儲備資金,這些都為社會保險制度的可持續發展奠定了堅實基礎。此外,各級財政也加大了對社會保險的投入。2016年各級財政對社會保險的支出達到1萬億,主要是用於職工養老保險、城鄉居民養老和城鄉居民醫保,占同期財政支出5.72%,比上一年增加了1.38個百分點。游鈞表示,這一支出佔比與其他國家特別是發達國家相比並不高,像美國、德國、日本等國,財政社保支出佔比都在20%以上,所以相對負擔並不重,還有潛力、有空間。
Ⅵ 社會保險基金的投資方式有哪些
1,我國現在基金投資渠道比較單一,一般就是買股票。 2,社會保險基金是指為保障社會勞動者在喪失勞動能力或失去勞動機會時的基本生活需要,在法律的強制規定下,通過向勞動者及其所在單位征繳社會保險費,或由國家財政直接撥款而集中起來的資金。
Ⅶ 社會保險基金投資運營會遇到什麼風險
既然是投資,那麼必然涉及到如何使其持續、穩定的問題,這是最大的風險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