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關於周星馳稱於文鳳收廉價月薪是自願一事,你有何看法
於文鳳在接受月薪的時候,應該也是因為和周星馳是情侶的關系,並且當時可能會認為自己遲早有一天會和周星馳結婚,才會接受比較低的月薪。只不過後來讓於文鳳沒想到的是,周星馳和她在一起的十多年時間里,並沒有結婚的打算,所以於文鳳不想和周星馳一直這樣耗著,也是在情理之中的。
而星爺說於文鳳願意學習並且還是他的女朋友,所以星爺希望她能夠繼續學習,而且她也很勤奮,不過直接否認了因為對方英語程度高的事情。至於於文鳳當初的薪資問題,星爺表示自己並不知道每個月的兩萬元是少於於文鳳在聯交所的收入的。
對於於文鳳和周星馳來說,當初的情侶分手後,原本不是朋友的話也不會是仇人的,但是如今因為當初的一句情話,直接對簿公堂,於文鳳想要通過這樣的方式得到當初所謂的承諾,其實還是很難的。
② 周星馳與前女友投資糾紛案開審,哪些細節值得關注
這起案件中的很多細節真的值得我們去關注,因為這些細節真的讓我們看到了一個真實的周星馳,也讓我們看到了這位前女友是有相當大的能量以及能力的,我們更能通過這些細節看出明星談戀愛,其實跟正常人談戀愛是一樣的,到分手的時候也會因為一些小事導致兩個人之前所有的情感都會飛灰洇滅,還有就是明星在說謊抵賴上面也是跟我們普通人一樣的,也會用戀愛中的一些情話來表達自己所說過的話,只不過是謊言而已,下面就來詳細的指出那些值得我們關注的細節。
周星馳的人際關系這一點上在這次庭審中也是非常有意思的一個細節,我們都知道星爺的人際關系確實不怎麼樣,在這次庭審上又一次證明了,這確實是真實的,因為於文鳳在與周星馳交往的這段時間當中,周星馳公司大大小小所有的事物,對外對內所有的人際關系都是由於文鳳一手負責的,還有就是從於文鳳與周星馳分手之後,兩個人對博公堂也能看出,星爺不光對待朋友,有些讓人心寒,舊人對待這位前女友,也讓我們這些喜歡星爺的粉絲們覺得是不是有些過分啊?
③ 周星馳豪賭10億負債累累,被逼賣別墅還債,富豪前女友為何也跟著追債
周星馳和於文鳳相戀13年,戀愛期間於文鳳幫周星馳打理公司財務,且多次用自家資金幫周星馳投資房產,為他賺下幾億巨款。分手後於文鳳戀上百億富豪卻並未放過周星馳,因為7000萬將昔日偶像、男友告上法庭。
雖然周星馳欠下巨款,但這些和他的盈利相比其實並不算什麼。而且他的《美人魚2》已經完成拍攝,以他的號召力上映後必定可以逆轉局勢。且周星馳表示《功夫2》也正在籌備中,但凡有當年7、8成的影響力,周星馳依舊當得起“票房神話”的稱號。
④ 周星馳被前女友追討投資分成案開審,你覺得會被怎麼判
我的看法就是原來明星也跟普通人一樣,在戀愛這件事情上也會撒謊,也會抵賴,也會不負責任,有些失望,但也在情理之中,在整個庭審過程中,周星馳的前女友於文鳳曾經說過,周星馳曾經答應過,他要在每一筆交易當中提出10%的分成給於文鳳,作為傭金,由於雙方當時是情侶關系,所以就沒有簽訂任何合同,周星馳也同意了於文鳳的說法,但接下來周星馳的辯解才是重點。
現在說說他的前女友於文鳳追討投資分成這件事,女人一開始是星爺的粉絲,然後通過某一件事情,兩個人將有聯系,最後成為了情侶的關系,女人為星爺忙前忙後,剛剛開始的時候一定會有感情,愛情,崇拜,偶像的成分在裡面,但是於文鳳這個女人也不那麼簡單,人家本身就是理財出身,為你做事當然要要錢,就算是你的女朋友也不能白為你打工,所以心也被於文鳳討薪這件事情,我認為於文鳳做的沒錯。
這一點上在這次庭審中也是非常有意思的一個細節,我們都知道星爺的人際關系確實不怎麼樣,在這次庭審上又一次證明了,這確實是真實的,因為於文鳳在與周星馳交往的這段時間當中,周星馳公司大大小小所有的事物,對外對內所有的人際關系都是由於文鳳一手負責的,還有就是從於文鳳與周星馳分手之後,兩個人對博公堂也能看出,星爺不光對待朋友,有些讓人心寒,舊人對待這位前女友,也讓我們這些喜歡星爺的粉絲們覺得是不是有些過分啊?
⑤ 關於周星馳被前女友追討投資分成一事,你有何看法
我的看法就是原來明星也跟普通人一樣,在戀愛這件事情上也會撒謊,也會抵賴,也會不負責任,有些失望,但也在情理之中,在整個庭審過程中,周星馳的前女友於文鳳曾經說過,周星馳曾經答應過,他要在每一筆交易當中提出10%的分成給於文鳳,作為傭金,由於雙方當時是情侶關系,所以就沒有簽訂任何合同,周星馳也同意了於文鳳的說法,但接下來周星馳的辯解才是重點。
現在說說他的前女友於文鳳追討投資分成這件事,女人一開始是星爺的粉絲,然後通過某一件事情,兩個人將有聯系,最後成為了情侶的關系,女人為星爺忙前忙後,剛剛開始的時候一定會有感情,愛情,崇拜,偶像的成分在裡面,但是於文鳳這個女人也不那麼簡單,人家本身就是理財出身,為你做事當然要要錢,就算是你的女朋友也不能白為你打工,所以心也被於文鳳討薪這件事情,我認為於文鳳做的沒錯。
⑥ 周星馳遭舊愛追債7000萬,事件的背後有何內幕
⑦ 周星馳,這次麻煩了,他的麻煩是怎麼形成的
大家的電影院已經半年多沒有開業了。為了更好地保持機械設備的一切正常,必須每天開始放電影維持2小時以上。人工費,場所用電的成本這么高,不知道什麼時候能恢復營業……
空盪盪的放映廳,是每個影視人最恐怖的夢。
周星馳導演在這樣的大環境下過得很慘。
六月十八日,他被曝將手中使用價值約10億元的香港「天比高超級」豪宅質押給金融機構。
原因非常遺憾:周星馳以前出售自己公司的股票時,曾經和客戶公司約定過協議書。他的服務承諾,從2016年到2020年,公司的純利潤不得低於承諾規范。否則,賠償。
為更好地實現目標,性格不張揚的周星馳不斷宣傳策劃自己的電影。
電影《美人魚》於2016年上映,2017年《西遊伏妖篇》上映,隨後又出現了賀歲檔《新喜劇之王》。即使歌迷每次付錢,也不如幾家公司向周導伸出手來要分成。
影片導演王晶也評論過這個笑星天才:大夥兒覺得他表演得很好,都是因為有綠葉的吳孟達襯托!
在之前的電影拍攝中,周星馳報酬是100萬(一天),當天中午6點出現,經常所有的攝影組都在等待他。有時候參加上映也需要電影製片人來拜託他出……...
毋庸置疑,超級天才通常是孤獨的,個性化的。但是也有一句話叫地球離開誰都可以再旋轉。
⑧ 周星馳被前女友追討投資分成案開審了
是的,11月20日,據港媒報道稱,周星馳被前女友於文鳳追討7000萬港元投資傭金一案,日前在香港高等法院開審,雙方均未到場。
報道稱,於文鳳律師表示,其與周星馳在1997年至2010年交往期間,曾簽署協議,由於文鳳擔任周星馳公司的財務顧問,並為其提供理財服務。周星馳曾提出分配10%的投資利潤給女方,但至今仍拖欠其7000萬港元。
不過周星馳律師表示,「給對方10%的投資利潤」僅僅是周星馳熱戀時的「情話」,並非商業決定,沒有法律約束力。
(8)周星馳投資理財擴展閱讀
於文鳳和周星馳的戀情始末:
於文鳳和周星馳的戀情開始於1997年,兩人一起度過了一段甜蜜的時光,還曾經見過家長。但婚事一直懸而不決,兩人最終在2010年遺憾分手。於文鳳出身名門,是香港建設公司名譽主席於鏡波的小女兒。
兩人於2010年分手後,就金錢糾葛扯皮多年。於文鳳通過資深大律師袁國強表示,於文鳳和周星馳在1997年至2010年戀愛,於文鳳在美國大學修讀商業課程,其父更是香港建設創辦人,她對基金管理及建築均有深入認識。
而周星馳專注於電影事業,雖成立公司,但不負責日常營運。2002年,周星馳與於文鳳簽署協議,於文鳳擔任其公司財務顧問,月薪2萬港元。雙方在同年聖誕節商談後達成於文鳳分成10%的協議,投資產品包括多隻基金和房產,周星馳至今仍拖欠7000多萬港元。
⑨ 50歲周星馳遭前女友於文鳳追討5700萬理財傭金事件具體內容是什麼
香港媒體報道,近日,曾與周星馳拍拖的於文鳳,向法院起訴周星馳,並追討7千萬元傭金及顧問費。在起訴書中,她以星爺前女友自居,透露二人自1997年起相戀,直至前年3月才分手,拍拖13年。
據悉,起訴書中指出,於文鳳於在2002年擔任周星馳的個人財務顧問,按協議每月應獲2萬元酬金,金額曾調整至最高5.9萬元,前年於文鳳主動減至3.5萬元。直至去年9月30日,周透過星輝海外有限公司終止她的職務。
於文鳳聲稱除上述書面協議,她另跟周星馳有口頭協議,周星馳會就獲利的投資項目向她支付傭金,傭金為除稅後利潤的10%。2004年周星馳採納她的建議,以3.2億元投得山頂普樂道十號物業。於文鳳又引入菱電與周星馳合作發展「天比高」項目,2007年在地皮上建成四座獨立房,其中16號及18號已於2009年出售,周星馳為此向於文鳳支付傭金超過1,494萬元。菱電後來出售10號屋,餘下12號屋的注冊業主為星揚海外有限公司,於文鳳指出周星馳是星揚的實際利益擁有人,12號屋的凈值達8億元,周星馳同意按協議就12號屋支付於文鳳8千萬元傭金。
去年7月,周星馳透過菱電的胡亮明向於文鳳建議分期支付該筆傭金,即頭三年每年支付1千萬元,至第四年將12號屋出售,然後支付尾數,但於文鳳並沒有建議。同年12月,於文鳳向周星馳發律師信追討傭金。今年2月27日,於文鳳同意撤銷法律行動,周星馳則同意支付1千萬元傭金,另就尾數的付款安排提交書面建議。3月1日,於文鳳去信周星馳確認已收到部份傭金即該1千萬元。不過3月30日,周星馳去信於文鳳反指該1千萬屬無償付款,同時否認對於拖欠傭金。
值得一提的是,於文鳳與星爺分手後各自精彩,星爺曾與名模羅凱珊傳過緋聞,於文鳳則與創興銀行後人廖烈文之子廖堯城談戀愛。
周星馳成為喜劇之王後,十多年前再闖商界,憑富貴女友於文鳳的協助,事業走上另一高峰。不過,正當外界認為兩人關系已經塵埃落定之時,前年卻傳出星爺和拍拖十三年的於文鳳分手,二人還各自傳出有新歡,事件看似和平結束。不過,近日於文鳳竟採取法律行動,入稟高院追討7000萬傭金,並高調宣布身份為「周星馳的前女友」。
這次打官司,更令兩人的秘密賬簿曝光,於文鳳披露了多年來星爺在她的幫助下,多次投資獲利甚豐,而於文鳳只收取一成傭金。星爺投資的其中一項物業市值已達8億,於文鳳認為自己應得8000萬傭金,而星爺在支付其中的1000萬後再無動靜。今年3月,星爺更稱那1000萬元只是饋贈,並無再欠傭金,故於文鳳採取法律行動追討。
⑩ 周星馳被前女友追討千萬投資分成案開審,倆人的財產糾紛到底因何而來
只要從周星馳前女友於文鳳在周星馳身邊的工作說起,於文鳳是香港建設於鏡波的小女兒,家世優渥,自和周星馳戀愛以後,就幫助周星馳打理公司。在2002年的時候,兩人曾經有過口頭約定,於文鳳幫周星馳打理財產而周星馳將收益的10%付給她。兩人相戀13年,最終分道揚鑣,分手後於文鳳就要求周星馳支付那10%報酬。
三、個人看法周星馳律師對此的回應是,那個口頭約定是在戀愛時的情況,沒有法律效力。這么說可能很多人會覺得周星馳很沒有風度, 還有人說周星馳私德不好,而我個人覺得作為吃瓜群眾,沒有什麼資格去對雙方進行評價。於文鳳家庭條件非常好並不缺錢,我覺得她打這場官司只是為了給自己出一口氣,畢竟是13年的青春。作為旁觀者武斷的去進行評論,沒有任何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