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未來三年保險的趨勢與發展
您好!未來三年保險的趨勢與發展主要體現在經營業務專業化、保險產品品格化、行業發展國際化等方面。具體如下:
1、經營業務專業化。就專業經營水平而言,尤其是同國際上專業化保險公司相比,我國保險專業經營水平還很低,發達國家在產險與壽險領域內都有專門的公司,如專營火災險的公司、專營健康險公司、專營機動車險的公司、專營農業險的公司等等。隨著我國保險體制改革的深化,保險公司經營的業務將日益專業化。
2、保險產品品格化。在逐漸成熟的市場里,產品要佔領市場只能靠品牌+價格+服務,這就是品格化。就保險產品的品格化而言,它所包含的不僅是利益保障功能或投資功能、儲蓄功能或產品的組合功能,更主要的是它的價格水平與服務水平。而保險產品價格在規定的浮動范圍內也將實行市場化。可以預見,名牌產品+合理價格+特色服務將是未來保險市場競爭的剎手鐧。
3、行業發展國際化。在全球經濟一體化的大趨勢下,我國保險業與國際接軌是必由之路,隨著我國加入WTO後,我國在加快保險市場對外開放步伐接受外資保險公司資本投入的同時,中資保險公司也會到國外設立分支機構,開展業務或者購買外國保險公司的股份,甚至收購一些外國的保險企業。在險種開拓上,積極發展核能、衛星發射、石油開發等高科技險種,在業務經營上,通過再保險分入分出或國內外公司相互代理等形式加強與國際保險市場的技術合作和業務合作,積極開展國際保險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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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投資類保險產品的主要分類有哪些
投資類保險集保險保障及投資功能於身新型保險產品屬壽保險新險種經營投資類保險保險公司充利用其規模投資優勢及投資專家保戶爭取投資利益目前我展投資類保險險種主要紅保險、投資連結保險萬能保險
紅保險
紅保險投保享定保險保障基礎享保險公司部經營種保險形式保險公司某度經營投保所能享經營能非限甚至沒紅保險設低保證利率即保證保戶基本保障
投資連結險
投資連結保險種保險保障與投資儲蓄相結合保險形式保險公司保戶單獨設立投資賬戶由專門投資專家負責運作投資收益扣除少量費用劃入保戶賬戶保戶參與保險公司其盈利配投資賬戶承諾投資報投資賬戶所投資收益損失均由保戶自行承擔
萬能壽險
萬能壽險與紅保險諸設低收益保障、保險公司保戶共同享經營等面具相似處保費繳納面則比紅保險更加靈根據同階段保障需求經濟狀況保險金額、所繳保費繳費期進行調整使保障理財比例各期達佳狀態讓限資金發揮作用
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合理配置資金選擇購買
❸ 保險業改革四大方向
從改革開放至今,中國保險業取得了高速的發展與驚人的成就。但是隨著2008年金融危機和2011年歐債危機引發的後危機時代經濟下行,保險行業增速也出現了明顯下滑和停滯,原有被高速發展掩蓋的一些深層次的問題開始也顯現:銷售行為受到質疑,保險機構盈利下降,保險資本普遍不足,保險成本上升增員困難。如何在新環境下,重新認識保險本質、進行創新和管理保險風險,是擺在各個保險公司面前的問題。?關於這點,我們可以從保險本質、風險管理、保險創新和保險監管四個方面來思考。就保險本質而言。保險業本質是管理風險的行業,保險業的經營正是通過承擔客戶轉移的對死亡、健康、疾病、養老、財富等不利變化的擔憂,對風險進行經營管理,從而獲得合理的利潤。保險本質決定了保險業和保險產品的基本定位。從我國保險業的發展中可以看出,保險業尤其是壽險業已經開始偏離了保險本質,正是因為這種偏離,導致了壽險業的一系列問題與風險。任何事物的發展都不能偏離其本質,所以現階段回歸保險的本質是壽險業的內在需求。對於保險公司來說,這要求它們的保險產品不能偏離「保障」的根本方向,要求保障成分在產品中佔主導地位,要求保障性的保險產品在保險業務結構中佔主導地位。對於投保人來說,這要求他們重視保障意識,不盲目跟風。但這需要一個過程,所以我們非常認同陳文輝副主席所提倡的「風險保障+適度理財」方向。萬能險與投連險本身並不是壞產品,但過分被吹捧就導致了目前市場上的混亂狀況。我建議監管機構制定一些關於保障型與投資型產品的適當銷售比例的指引,以規范各公司的健康發展。就風險管理而言。如同銀行業的巴塞爾協議,歐洲保險業目前正在向風險評估基礎上的償付能力管理發展,通過關注每一筆資金的風險,進而了解運營風險和其財務風險,並從各個層面進行比較,如信用風險、資產風險、股權風險、長壽風險、財產風險或者傷害風險等,從而評估經濟資本的效率和整體風險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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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 國務院規定的保險投資方向有哪些
由於各國技術創新力度、融資方式不同,政府扶持創業投資的介入程度和具體方式是有所區別的,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幾類。
(一)直接撥款
即政府為鼓勵創業投資的發展,向創業投資者和創業投資企業提供無償的補助。這種補助實質上是政府部門共同出資籌集創業資本,分擔創業投資者的投資風險,鼓勵民間創業投資。如(1)加拿大安大略省對向高技術創業投資企業投資的個人入股者給予其投資總額30%的補助金。(2)美國1982年通過的《小企業發展法》規定,年度R&D經費超過1億美元的聯邦政府部門必須依法實施「小企業創新研究計劃」,每年撥出法定比例的R&D經費支持小企業開發技術創新活動。(3)英國貿易和工業部門將政府支付的高技術發展專款的20%作為支持高技術產業的開發費用。1981年英國政府成立了專門投資於高技術企業的英國技術集團。(4)新加坡政府規定,凡投資於高技術的企業如果連續虧損三年,則可獲得50%的投資補貼。
從各國情況來看,政府可以提供的創業資本是相當有限的,它的作用主要是帶動民間資本進入創業投資領域,起政策示範和引導作用。
(二)政府擔保
創業投資企業不具有可擔保的資產,很難從常規信貸和傳統投資渠道籌集創業資本,因此,許多國家選擇了政府擔保手段。通過擔保,政府可以少量的資金帶動大量民間資本向創業投資業發展。根據國外的實踐,政府提供1元資金用於創業投資擔保,就可帶動10——15元的資金流向創業投資業,轉化為創業資本。(1)英國從1981年開始實施信貸擔保計劃,支持銀行向小企業提供中長期貸款,最高限額10萬英鎊,償還期2——7年。貿工部為借款人擔保,若借款人不能如期償還債務,貿工部負責按2.5%的年息償還債務款的70%。(2)美國於1955年成立了中小企業管理局,承擔對高技術中小企業的銀行貸款擔保,貸款在15.5萬美元以下的提供90%的擔保;貸款在15.5——25萬美元的提供85%的擔保。1993年美國國會又通過了一項法案,規定銀行向創業投資企業貸款可占項目總投資的90%,如果創投資企業破產,政府負責償還債務的90%,並拍賣創業投資企業的資產。(3)日本通產省於1975年設立了「研究開發企業培植中心」,其主要業務是對創業企業向金融機構借款提供債務擔保,擔保比例為80%。日本科學技術廳下設新技術開發事業團,對擁有新技術、風險較大、商品化困難的項目提供5年期無息貸款,成功者償還,失敗者可不償還。
(三)稅收優惠
許多國家和地區為了鼓勵創業投資的發展,制定了許多稅收上的優惠政策。諸如給予R&D費用的稅收抵免,准許投資高新技術產業研究開發的儀器設備實行加速折舊,提供技術轉讓和損失報批方面的稅收優惠等等,具體情況各國不一。如(1)美國將創業投資公司的所得稅率由1970年的49%降至1980年的20%。具體做法是:創業投資所得額的60%免除征稅,其餘的40%減半徵收所得稅。美國政府規定,凡是當年R&D支出超過前三年R&D費用平均值的,其增加部分給予20%的稅收抵免。對於投資高新技術產業研究開發的儀器設備實行加速折舊,折舊年限為3年,是所有設備折舊年限中最短的。(2)法國1985年頒布的85——695號法案規定,創業投資公司從持有的非上市股票中獲得的收益或資本凈收益可以免交所得稅,免稅額最高可達收益的1/3.公司出讓技術取得的收入按19%的稅率征稅(否則,需交納33.33%的預提稅)。(3)新加坡政府規定,創業投資最初5——10年完全免稅。1984年政府宣布,凡是向得到政府批準的新技術工業項目投資的本國公司,如果投資項目賠本,可以從本公司收入中免交相當於投資50%的所得稅。1986年,政府又進一步允許創業投資公司可以從所得稅中扣除從被批準的創業企業購買股票而造成的任何損失,同時,創業企業可以從以後的所得稅中扣除損失金額。(4)英國1983——1993年實施企業擴大計劃,通過向英國未上市公司的投資人提供個人收入稅減免優惠來刺激投資,每年可減免4萬英鎊的收入稅。投資人可以直接投資或通知投資基金進行投資,但投資必須是新的創業性股本,並至少持股5年。1994年英國政府頒布了《創業投資信託法》,對符合該法要求的所謂「創業投資信託」實行全面稅負豁免與優惠,如個人投資者股利收入稅的豁免、資本利得豁免、基金公司在資本利得上的豁免,以及其他稅負上的特別優惠等。
從各國稅收優惠來看,一般都具有以下幾個特徵:(1)優惠的稅種主要是所得稅,很少採用間接稅優惠;(2)優惠的多為創業投資企業,而對創業經營企業採取的優惠政策不多;(3)優惠的方式為減免稅等實質性優惠方式,這是與創業投資企業的投資回報形式有關的。創業投資企業不具有固定資產等財產,因而加速折舊、稅前列支等優惠方式大多不適用。
(四)建立「股票二板市場」
「股票二板市場」以發行創業企業的股票為主,而且發行的標准低於一般證券市場,只要創業企業的規模和資金達到一定標准就可以在這種市場上發行股票。「二板市場」的建立,使高新技術創業企業直接融資成為可能,也為創業投資的增值、退出提供了方便。(1)美國「股票二板市場(NASDAQ)」已成為僅次於紐約證券交易市場的第二大證券市場。據統計, 1970年在美國3000萬持股人當中有1/4是持有「二板市場」股票或期權的。這種情況對處於創業初期的高技術企業籌集資金是非常有利的。(2)英國於1980年底建立「未上市公司股票市場」後至20世紀末約有350個高技術企業在「二板市場」發行了約10億英鎊的股票。(3)日本政府於1983年分別在大阪、東京和名古屋建立了「二板市場」,只要資產達85萬美元以上、稅前利潤率達到8%的公司都可以上市。(4)建立於1996年的韓國「二板市場(KOSDAQ)」至2001年上半年便已累計募集了近40億美元的資金。
(五)政府幹預和法律保護
為了加速創業投資的發展,各國政府和地區相繼制訂了一系列新技術開發方面的法律法規,並成立獨立的主管部門促進創業投資的發展,這在發展中國家和地區表現的尤為明顯。如韓國政府1986年頒布了《中小企業創立支持法》、《新技術財政資助條例》促進創業投資的發展。截至2001年,韓國已有145家創業投資公司,掌握資本近60億美元。
二、缺乏政府扶持的創業投資產業狀況(以台灣地區為例)
自1983年台灣引進創業投資以來,台灣的創業投資公司已核准設立近200家,累計投入的實收資本額達新台幣1300億元。由於台灣特有的以中小企業為主的產業型態,加上當局積極發展高科技的產業政策,以及逐步健全與活躍的資本市場,使得台灣創業投資的活躍程度僅次於美國排名全球第二,逐漸成為包括日本、韓國、馬來西亞、泰國、新加坡、澳大利亞、紐西蘭、加拿大、以色列、德國、瑞典、法國及中國大陸在內的許多國家和地區學習的典範。但出於對創業投資業與其他投資行業之間租稅公平的考慮,台灣於2000年取消了創業投資業的投資抵減稅收優惠政策,對創業投資業的持續擴張和科技產業的發展產生了非常直接的影響(其中亦有全球經濟景氣因素的影響)。
(一)取消投資抵減政策前後台灣創業投資產業狀況的簡單比較
截至2000年底,台灣創業投資公司累計達184家(2001年10月已有193家),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280.76億元,累計投資案件數為6343件,累計投資高科技資金更高達新台幣1255.09億元。台灣的創業投資事業在1998及1999年迅速增長,在這兩年之中,其資本額從1997年的新台幣426.31億元增至1998年的新台幣729.32億元,1999年更是一舉沖破千億台幣大關。取消投資抵減政策後,2000年實收資本額(指全部創業投資公司)的增加從1999年的304.93億元減至246.51億元,增長率降低了近20個百分點。1998年和1999年的新設公司資本額為225.1億元和231.3億元,但2000年新設的31家創投公司(基金)的資本額僅為135.9億元,增幅明顯變小。
在1995年前台灣創業投資公司都是以個位數成長,自1984年台灣第一家創業投資公司設立到1995年止,在長達12年的時間之中,累計設立34家;但自1996年開始,台灣創業投資可業可謂進入高成長期,從1996年的14家、1997年的28家、1998年的38家,一直到1999年的46家,在這四年之間,累計新設創業投資公司119家。在2000年,新設創業投資公司31家,較1999年少了15家,與1999年底取消台灣創業投資業的投資抵減優惠有著極大的關系。
(二)取消投資抵減政策對台灣創投產業的影響
由於投資抵減優惠的取消,過去積極參與創業投資事業的個人與產業將大幅減少其對創業投資事業的投資。同時,由於直接投資新興的戰略性產業依然可以適用投資抵減,因此產生資金的排擠效應,直接影響個人及法人股東投資創業投資公司的意願。台灣創業投資公司的資金來源主要來自產業界的法人機構及個人(兩者合計超過80%),此一資金來源將告萎縮。而一般金融、保險、證券等金融相關產業及退休基金,迄今投資創業投資均仍有限制或不被許可,而無法彌補產業界及個人投資資金的流失。因此,台灣的創業投資事業將因資金來源的逐漸匾乏面臨愈來愈嚴重的經營困境。
投資抵減政策取消後,政府對創業投資事業設立所施行的特許制亦將同時終止,這意味著將徹底消除創業投資公司與一般性投資公司的區別,創業投資公司的融資優勢和便利將盪然無存,銀行和保險公司投資創業投資將更加困難。創業投資公司因資金來源匾乏而導致萎縮,則台灣早期科技產業的資金募集將陷入窘境,進而危及台灣的科技產業發展及整體經濟成長。
三、我國現行的相關產業優惠政策
1987年前後,我國的一些知識、技術密集的大中城市和沿海地區相繼建立了高新技術產業園區。1991年,國務院首批批准了26個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到目前為止,國務院已批准了53個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的建立,促進了科技成果的轉化,同時也使高新技術的相關領域、產業得到了迅猛的發展。許多地區內的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已成為該地區最具活力的經濟增長點。由於高新技術產業的高成長性,創業投資一般將其作為主要的資金投向,在目前我國還尚未將創業投資作為一個獨立行業對待(表現在工商注冊及稅收規定等方面)的情況下,一般將鼓勵和支持高新技術發展的科技產業政策視同創業投資的產業政策。我國政府為鼓勵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的發展及科技進步陸續出台了一些財稅優惠政策,雖然實際效果並不盡人意。
(一)稅收優惠政策
1.增值稅、關稅。現行政策規定,對直接用於科學研究、科學實驗的進口儀器、設備免徵增值稅、關稅。為推動我國軟體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自2000年6月起至2010年底以前,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其自行開發生產的軟體產品,按17%的法定稅率徵收增值稅,對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即征即退政策。所退稅款用於企業研究開發軟體產品和擴大再生產,不作為企業所得應稅收入,不予徵收企業所得稅。自2000年6月起至2010年底以前,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其自行開發生產的集成電路產品,按17%的法定稅率徵收增值稅,對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6%的部分實行即征即退政策。所退稅款用於企業研究開發集成電路產品和擴大再生產,不作為企業所得應稅收入,不予徵收企業所得稅。
2.營業稅。對科研單位取得的技術轉讓收入免徵營業稅。
3.企業所得稅。(1)在國務院批準的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所得稅;新辦的高新技術企業自投產年度起免徵所得稅兩年。(2)科研單位和大專院校服務於各業的技術成果轉讓、技術培訓、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技術承包所取得的技術性收入暫免徵收所得稅。(3)企業事業單位進行的技術轉讓,以及在技術轉讓過程中發生的與技術轉讓有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技術培訓所得,年凈收入在30萬元以下的,暫免徵收所得稅。(4)對新辦的獨立核算的從事咨詢業(包括科技)、信息業、技術服務業的企業或經營單位,自開業之日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徵所得稅。
(二)財務優惠政策
1.鼓勵企業加大技術開發費用的投入。企業開發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所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新產品設計費、工藝規程制定費、設備調整費、原材料和半成品的試驗費、技術圖書資料費、未納入國家計劃的中間試驗費、研究機構人員的工資,研究設備的折舊、與新產品的試制、技術研究有關的其他經費以及委託其他單位進行科研實驗的費用,不受比例限制,計入管理費用。
2.企業研究開發新技術、新工藝所發生的各項費用應逐年增長,增長幅度在10%以上的企業,可再按實際發生額的50%抵扣應稅所得額。
3.企業為開發新技術、研製新產品所購置的試制用關鍵設備、測試儀器,單台價值在10萬元以下的可一次或分次攤入管理費用,其中達到固定資產標準的應單獨管理,不再提取折舊。
4.企業為驗證、補充相關數據,確定完善技術規范或解決產業化、商品化規模生產關鍵技術而進行中間試驗,報經主管財稅機關批准後,中試設備的折舊年限可在國家規定的基礎上加速30%——50%。
5.企業可根據技術改造規劃和承受能力,在國家規定的折舊年限區間內,選擇較短的折舊年限。對在國民經濟中具有重要地位、技術進步快的電子生產企業、船舶工業企業、飛機製造企業等,其機器設備可以採用加速折舊。
四、我國現行政策扶持和優惠的作用明顯有限
(一)關於R&D費用的扣除現行的稅收優惠政策中允許企業R&D費用按150%在稅前扣除,但該措施的優惠范圍明顯偏窄。其適用范圍僅限於國有、集體工業企業,因而對其他企業來說是一種政策不公平。而且,對國有、集體工業企業來說,優惠也只限於R&D費用比上年實際增長10%以上的贏利企業,且其50%的超額扣除部分不應超過其應納稅所得額。為鼓勵企業加大科技投入,規定R&D費用的增長幅度是必要的,但在當前虧損企業、微利企業比較普遍的情況下,這項鼓勵企業科技投入的優惠措施的作用縮水不少。而且以贏利水平作為優惠條件,也不太合理,因為當前企業的盈虧情況,不僅取決於企業的經營管理水平,而且在很大程度上還受一些外部因素的影響;當前贏利水平是以前經營成果的反映,而科技投入是影響今後贏利水平的重要因素。因此,對非贏利企業的稅收歧視政策可能會人為造成或加劇「虧損——不能享受優惠——缺乏科技投入——進一步虧損」的惡性循環。
(二)關於加速折舊我國現行政策規定:(1)企業為開發新技術、研製新產品所購置的試制用關鍵設備、測試設備,單台價值在10萬元以下的,可一次或分次攤入管理費用,其中達到固定資產標準的應單獨管理,不再提取折舊;(2)進行中間實驗,報經主管財稅機關批准後,中試設備的折舊年限可在國家規定的基礎上加速折舊30%——50%;(3)企業可以根據技術改造規劃和承受能力,在國家規定的折舊年限區間內,選擇較短的折舊年限。對在國民經濟中具有重要地位,技術進步快的電子生產企業、船舶工業企業、生產「母機」的機械企業、飛機製造企業、汽車製造企業、化工生產企業、醫葯生產企業和經財政部批準的其他企業,其機器設備可以採用雙倍余額定遞減法或年數總和法計算折舊。這些措施,從優惠力度和優惠范圍看都相當有限,且主要的並不是直接針對技術進步方面的設備。
(三)關於科技成果轉讓我國對科研單位、高等院校和企事業單位的技術轉讓收入和技術服務收入給予不同程度的稅收優惠,而且從1999年7月1日起,規定科研機構、高等院校轉化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資比例等股權形式給予個人的獎勵,獲獎人在取得股份、出資比例時,暫不繳納個人所得稅;但取得按股份、出資比例分紅或轉讓股權、出資比例所得時,應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就此而言,現行的優惠措施是不夠的,不僅涉及范圍窄(僅限於職務成果),而且優惠也僅限於延遲納稅,其股權實際轉化為現金收入時仍需照常納稅。正因為如此,它將阻礙這種「科技股」資本的正常流通,因為如果不轉讓,則仍不納稅,從而產生「資本鎖住」效應。
(四)關於個人所得稅現行個人所得稅政策也不利於調動科技工作者的創新積極性。我國現行個人所得稅法對高新技術人員的優惠范圍較窄,如對企業頒發的重大成就獎、科技進步獎等就不在優惠之列,仍徵收個人所得稅。此外,現行規定中房補也不能作為個人所得稅扣除項目,如深圳高新技術企業技術人才來自全國各地,從業人員眾多,住房問題十分突出,大型高新技術企業在住房上無力統一租賃,而是發放房屋補貼由個人自行解決。稅法沒有明確規定個人住房補貼能否作為個人所得稅的扣除項目,或按多少標准扣除,在實際執行時一般要全額徵收個人所得稅,極大地增加了高新技術企業人員的稅收負擔。
(五)關於雙重征稅按照《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1993年)規定,合夥企業也是企業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適用稅率為33%。而按照《個人所得稅法》(1993年修訂)規定,對合夥人從合夥企業分得的利潤還要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兩項合計,合夥企業投資者實際繳納稅率高達 46.4%。不但如此,合夥企業投資者還要對外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合夥企業法》(1997)第三十九條明確規定:「合夥企業對其債務,先以其全部財產進行清償。合夥企業財產不足清償到期債務的,各合夥人應當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
五、確立政府在創業投資發展進程中的重要作用及取向
政府在創業投資體系建設中的基本作用有三:制定政策、創造環境和控制風險。在培育和建立創業投資體系的初始階段,政府能否採取積極的傾斜性政策予以支持、選取恰當的方式予以管理,將直接影響這一重大改革舉措的發展進程。2000年台灣地區取消投資抵減政策後產業迅速滑坡的景況便是一非常確鑿的佐證。對於中國大陸而言,具體做法應為:
(一)加速建設「創業板市場」並盡快推出,開辟創業資本的撤出渠道近幾年來,國際市場上的創業資本已看好中國市場,不少創業投資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已經登陸中國或准備參與中國創業企業的投資活動,它們對資本撤出的市場條件和政策的穩定性有著強烈的心理期望。而且,由於經濟全球化步伐的加快和信息技術的突飛猛進發展,世界上許多國家都已明顯加速了參與科技競爭的步伐,連印度這樣的經濟總體發展水平較低的發展中國家,也已在計算機軟體產業水平上大大領先於我國。按照一般規律,一個國家的科技競爭力不僅取決於其教育、科技的基礎投入強度,還取決於其科技成果轉化的比重和效率,而無論前者還是後者,都需要一個強大的金融支持體系,因為任何創新性科技成果的推廣和產業化都需要突破一定的資本或資金界限才能實現。我們近年來推動創業投資體系和創業板市場建設,其目的就是彌補中國科技創新及成果轉化的金融支持體系的結構性缺陷。自1985年中央文件中首次引入「創業投資」概念以來,由於種種原因,我們已經浪費了許多寶貴的發展時間,現在在創業板市場推出問題上,我們如果再躊躇不決,貽誤時機,又會在將來留下某種遺憾。
(二)盡快制定相關的法律法規,出台《北京市創業投資條例》應加緊制定出有關的法律、法規及管理條例等,使創業投資在具體操作時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減少盲目性,降低風險,增強可信度與透明度,逐步走上法制化的軌道。北京地區作為國內最早的創業投資發祥地,應盡快制定和出台《北京市創業投資條例》以規范和促進創業投資活動。其內容包括:創業投資公司的審批程序、經營范圍、運作規范、法律責任、監管措施;科技創業投資基金設立方式、發起人資格、基金規模、對基金管理公司的要求;比照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企業稅收政策,對創業投資公司的所得稅、獎金稅等實行優惠,使創業投資者可以享受到較高的收益;在3——5年內,市政府可以劃出專項資金,對經認定、投資於成長型高新技術企業的創業投資公司給予財政補貼;對創業投資公司依股權轉讓(或交易)收入應繳納的地方稅實行減免等。
(三)出台並明確創業投資的行業優惠政策,實現真正的傾斜和扶持
1.稅收優惠政策。培育創業投資主體,事關高新技術開發及其產業化的健康發展。為促進創業投資的快速發展,應給予必要的扶持政策。主要包括(但不限於):各類創業投資公司與高新技術企業享受同等稅收優惠;參與創業投資的個人、企業或其他機構,該項資本利得免徵所得稅;對創業投資公司投入高新技術企業的股權轉讓(或交易)收入,只徵收印花稅,免徵其他稅;非高新技術企業投資購買高新技術企業的股權、證券或技術成果,該項交易額可從其稅基中扣除,只繳納印花稅,等等。
2.投融資政策。創業投資是一項具有較高風險的投資活動,政府應提供一定的投融資政策支持,主要包括(但不限於):我國經濟相對發達地區的政府,可以出資參股創業投資公司或作為創業投資基金的發起人;對各地政府部門掌握的處於周轉使用狀態的科技經費進行存量調整,使之成為規范的創業資本的構成部分;財政收入狀況良好的地方政府,可採取一定的方式為高新技術企業提供融資擔保;中央政府可通過政策性銀行為高新技術企業提供長期低息貸款;對成長性好且能迅速打入國際市場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外債指標特批待遇;對各類國有非銀行金融機構放鬆限制,同樣允許其拿出少量資金參與創業投資活動,等等。
(四)加強國際合作,實行開放政策,促進國際化發展歐美及其他國家的創業投資在幾十年的歷史中積累了豐厚的經驗,有許多做法可供借鑒。巨大的國際游資和廣闊的企業交易渠道,也可能為我所用。應當加強創業投資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利用外部資源,提高北京創業投資業的管理水平,推動創業投資業的發展。同時,吸引國外創業投資資金,可能成為新的歷史時期引進外資的重要方式。可以通過行業協會開展經常的國際交流活動;鼓勵組建中外合資創業投資中介機構;鼓勵建立中外合資創業投資公司;允許建立外資創業投資公司、中外合資創業投資公司和中介機構,在現行的《關於設立外商投資創業投資企業的暫行規定》(2001年9月)的基礎上,進一步明確監管、稅收及退出等方面的內容。中國加入WTO在給我們提出很多挑戰的同時,未嘗不是一種歷史機遇和發展契機。
(五)允許多種組織形式的創業投資活動,提供嘗試和探索的寬松環境各國創業投資的組織形式歸結起來大體上可分作三類,即有限合夥制、公司制和信託基金制。而我國現有的200多家創業投資機構的組織形式還比較單一,基本上以公司制為主。在公司制構架下,無論設計多麼周密的治理結構,最終都難以解決高運營成本、高代理成本和弱激勵機制等三個基本問題。所以,美國目前80%以上的創業投資機構均採取了將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完美結合的有限合夥制的組織形式。日本通過10年的探索,也開始推廣有限合夥制,即所謂「投資組合」。德國也在1997年前後出台了有關有限合夥制的法律。台灣地區則乾脆將此類活動統稱為「創業投資事業」,無論是公司制、合夥制,還是基金制,均同樣享有創業投資優惠政策,其目前稱為公司的近200家創業投資企業,主要的運作實則採用了基金模式。基於目前的創業投資發展態勢,斷言中國未來創業投資組織的主流模式似乎為時尚早,但作為政府卻應該盡早創造環境,允許並提供嘗試的可能空間。如現行《合夥企業法》仍停留在作坊式生產的初級階段,只允許自然人之間的組合,而且不具有投資職能,已經遠遠不能滿足實際需要。
(六)創業投資需要政府的參與和支持,關鍵在於尺度的把握目前我國的創業投資正處於起步階段,人們對創業投資還缺乏足夠的認識,一方面民間資本參與創業投資的動力和熱情不足,另一方面個人投資者中經濟實力類似美國富裕家庭和個人的仍然是極少數,機構投資者受各種各樣的限制,參與創業投資的力度還很不夠。這種現狀決定了政府有必要直接參與創業投資領域,提供創業資本。但是,從成熟國家和地區的經驗可以得出,目前這種政府主辦創業投資、將政府資金作為創業資本主要來源的做法卻是不可取的。最終應該確立「政府資金有限度地參與創業投資,而又不幹涉創業投資企業的自主運營」的合理模式,政府在其中充當類似有限合夥人(但不是唯一合夥人)的角色,體現出資次要,以扶持、引導和示範為主的宗旨,由官辦官營向民辦民營過渡,最大限度地啟動民間資本。
(七)盡快解決我國合夥企業投資者的雙重納稅問題當今世界各國征稅嚴格遵循法律主體資格的原則,即只有在法律上具有獨立主體資格的營業組織,才作為納稅主體,繳納所得稅;而在法律上不具有獨立主體資格的營業組織由其業主繳納個人所得稅即可。在法律上承認合夥制(包括有限合夥制)的國家和地區,合夥人只繳納個人所得稅而不承擔企業所得稅。而長期以來,我國征稅堅持市場主體資格的原則,即稅收體制實行企業所得稅而不是法人所得稅。由於受到「市場主體」思維定式的束縛,我國現行的合夥企業立法及相關配套的稅收法律,為合夥企業投資者在法律上設計了一套既要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又要承擔雙重納稅義務的「中國特色」形式。這使得很多投資者對合夥企業這種新型組織形式望而生畏。
❺ 保險資管產品投資范圍包括哪些內容
保險資管產品投資范圍:
保監會資金部2015年12月下旬下發了《關於調整保險資產管理產品投資范圍有關事項的通知(徵求意見稿)》(下稱《徵求意見稿》)。一位業內人士將這份文件解讀成,保險資產管理產品投資范圍增加了信託等資產,同時明確了創新標的產品的申報工作。
關於保險資產管理產品的投資范圍,現行的依據為保監會2013年2月份發布的《關於保險資產管理公司開展資產管理產品業務試點有關問題的通知》(下稱《通知》)。
這一規定將保險資管產品投資范圍限於銀行存款、股票、債券、證券投資基金、央行票據、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信貸資產支持證券、基礎設施投資計劃、不動產投資計劃、項目資產支持計劃及中國保監會認可的其他資產。
而新下發的《徵求意見稿》欲將保險資管產品投資的基礎資產范圍調整為:符合監管規定的保險資金可投資范圍,以及債權收益權等保監會認可的其他投資品種。
(5)保險產品投資方向擴展閱讀:
與其他理財產品相比,資管項目具有以下優勢:
(1)收益方面:資管業務是去年下半年才開始放開的業務,目前正是需要大力拓展市場的時候,為了提高競爭力,資管公司對融資方收費會盡量稍低,給到客戶的收益盡量稍高,例如同類型的產品一般資管產品會比信託高0.5%/年左右。
(2) 安全度方面:目前做這類項目的都是資產管理公司挖的信託經理及本公司具有多年金融行業風控的人員,行業經驗深厚,一般情況下,安全度高的產品能給到的融資成本隨市場變化越來越低,也偏向於給資管公司做融資。
目前這32家資管公司都是做第一波項目,選項目時的要求會比較謹慎,對項目的資質要求比較高,因此對於想配置性價比高的固定收益項目客戶來說也不失為一個選擇的方向。
❻ 保險公司發展方向圖
未來中國十大行業最賺錢
據經濟專家預測,未來中國市場最有發展前途的十大行業依次是:
耐用消費品銷售行業。隨著國民收入的上升,未來的消費格局將向多元化發展。消費者對照相機、電腦、電視、VCD等產品的消費每年將以10%的速度遞增。從事這些產品的銷售,估計會有10%至35%的投資回報。
家用汽車行業。據預測,國內汽車市場的發展在今後10年內將會高速發展。與汽車行業相關的配件、維修、洗車業也同樣會有利可圖。
室內裝飾業。近幾年來,國內城市的居民大都熱衷於裝修自己的住房。而隨著國家一系列房改措施的出台,個人買房已是大勢所趨,因此室內裝飾市場還會越來越火。據統計,現階段城市居民為自己裝飾房屋付出的金錢每戶平均達2萬元左右。
房地產業。隨著個人買房熱的興起,單位再也不會無償分房給職工居住,所以房地產業的發展前景十分看好。與此相關的房地產經紀、咨詢、供樓業務也會大有可為。
郵電通信業。目前中國的電話裝機率達4%,與世界10%的平均水平還相差很遠。可以預見,這是未來中國最有利可圖的行業之一。
快餐業。快餐業在現代中國都市已逐步受到上班族的青睞。還有與此相關的速食食品、食物半成品加工等行業也得到了大力發展。
「銀色」行業。到「九五」末,我國老年人口將達1.3億,逐步進入老齡社會。因此,開發適合老年人的保健食品、葯品、服裝、眼鏡、助聽器等產品具有廣闊的市場前景。
旅遊休閑文化業。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和雙休日的推行,人們有更多的機會和能力去旅行和進行文體休閑活動。運動產品、體育場所、娛樂場所、旅行社等行業將會更加繁榮。
女性用品。「愛美是女人的天性。」「女人的錢最好賺」。因此,凡是對女性容顏、身段有改善和保護作用的產品,一定會受到她們的歡迎。
保險業。隨著保險業的興盛,國外許多保險公司紛紛投資中國保險市場,這樣就會使保險業更好地向規范化方向發展,可以預言,未來保險業會成為年輕人「白手起家」的最好選擇之一。
1、汽車美容方興未艾
隨著我國汽車工業的崛起,轎車日漸進入百姓家,駕車族追求獵奇、時尚的消費心理,加速了汽車美容業的發展。市場需求巨大,上升勢頭迅猛,是新年創業的一大亮點。
汽車美容是用專業產品和技術設備,採用特殊的工藝和方法,對漆面增光、打蠟、拋光、鍍膜及深淺劃痕處理,底盤防腐塗膠處理和發動機表面翻新,全車裝飾等,達到看起來干凈漂亮,用起來風光舒適的效果。目前,我國轎車擁有量已達1700萬輛,北京、上海、廣州等大中城市的私家車佔有率已達12%,且每年以20%的速度在增長。據了解,汽車工業每投入1元人民幣,就能帶動24元-34元人民幣的汽車售後消費,汽車養護和美容行業的前景十分廣闊。入行者除了具備一定的資金實力外,還要有一支專業的服務隊伍。對於沒有行業經驗的入行者,可以先選擇有規模、品牌好的連鎖企業加盟,借船出海,共同發展。
2、農村創業亮點凸現
從創業的角度看,我國農村過去幾乎是一張白紙,由於新農村、新郊區建設的紅火,帶動了農民的需求和農村市場的興旺,催生了大量創業機會,不僅農民創業熱情高漲,而且吸引了城裡人和大學生前去創業。
如今,城市創業成本高,競爭激烈,農村則生機盎然,優勢凸現。農村的勞動力充足,自然資源豐富,創業成本低;逐漸富裕起來的農民,對物質文化生活需求的層次在提高,各地政府相繼出台了系列創業資金扶持政策,使農村創業成了吸引力最強、利潤最高的行業之一。農村飼養野兔、野豬、野雞、草雞、藍孔雀,種野菜等非常受城裡人歡迎,市場很大,而農村又急需城市人的知識、技術、科技和人才。創業的機會多而且誘人,許多城裡人和大學生發現了這一巨大商機,紛紛放棄城市優越的生活,踴躍投入到農村創業大潮之中。過去一些想盡法子在城市落戶的「農轉非」,現在出現了「非轉農」到農村創業的趨勢。浙江台州近年相繼有4000多名大學畢業生到農村落戶創業,不少創業者已經獲得了成功。嘉定菊園新區舉辦的就業講座,深受農民朋友的歡迎。問卷數據顯示,近三成的農民聽眾在創業,七成一年內有創業意向,他們認為農村和郊區創業比城市具有更多的優勢。
3、社區需求專業服務
在城市化的進程中,社區已成為城市居民居住、生活的平台,也是創業就業的沃土。隨著社區建設的發展,社區服務不再局限於看門、搞衛生和修修補補等基礎內容上,而是出現了更加專業的服務需求,給社區創業者提供了機遇。
比如,老齡化的提前到來,社區老人越來越多,滬上目前獨居老人就多達70萬。他們的生活孤單,情感寂寞。養老護老已經成為可供創業的服務項目,其中就有老人的日常生活照顧與料理,看病住院陪護,心理陪伴等專業服務;再比如,生育高峰的到來,社區新生兒不少,時尚新潮的產婦,追求高質量的母嬰護理,專業月嫂很受歡迎。在社區開設母嬰護理社,既方便用戶,又有市場,前景也很好。圖文、碟吧、電腦維修等專業服務也有發展的空間。
4、特色餐飲有錢可賺
民以食為天,餐飲業始終有市場,開家小飯店是想創業的普通人一個不錯的選擇。成功者提醒,新年開飯店的出路在於特色餐飲,有特色就有錢可賺。
特色餐飲包括兩個方面:一是特色風味。特色風味能夠吸引顧客,還能留住一些老食客,穩住利潤源。特色餐飲並非自己去創造,主要是靠積累、移植和提升,再進行屬地化運作,形成人脈和影響力;二是特色服務。就是經營者和服務人員,視客人如親人,經常和客人進行自然親切地接觸,使客人感到溫馨和愜意,盡情品嘗美味佳餚。此外,由於現代消費者對飲食的嗜好變換迅速,要隨時根據客人的口味調整菜單,變化菜式,調整口味,讓客人有新鮮感。
5、網上開店生機勃勃
互聯網的發展,網上購物群體的擴大,網上開店是新年創業更便捷、更實惠的模式,將會受到眾多網民的青睞和熱寵。
對於上網族來說,申請網上店鋪既輕松,又快捷,只要按照網站的要求申請注冊,足不出戶就可獲得一間網上店鋪。即便是網路生手要在網上開店也不是難事,只要花上幾十元最多不超過200元,就可在網站上購買到相關服務,獲得自己的店鋪。網上開店幾乎不需要成本,創業當老闆就這么簡單。從盈利的角度看,網上店鋪不需要租賃、裝修、水電、工資、稅收等投資,產品鋪銷售比實體店便宜,利潤卻比實體店豐厚。網上店鋪連接世界各地的千家萬戶,網路銷售不受時間、空間、地域限制,消費者點擊上網非常方便,人流量大,成交概率高,利潤也就水漲船高。
6、都市情感需要經營
社會開放,經濟發展,人們的興趣愛好日益呈現出多樣性,並且出現了一些自發的鬆散的交流形式。比如,網友群,粉絲聯誼,老三界知青聚會,旅遊、美食、音樂、體育等愛好者活動。目前有的存在著鬆散的組織,有的由熱心人臨時牽頭或召集。少數精明者發現和捕捉到了其中的商機,進行專人有償運作,收益也不薄。2005年,當「超女」比賽掀起全國性的粉絲熱潮之時,有個自稱「隱性粉絲」的王先生突然發現,周邊平時不苟言笑的朋友們心底都隱藏著做粉絲的激情,似乎一夜之間都有了自己的新偶像,大家工作之餘的話題就是超女,周邊人群也在慢慢捲入。2005年10月,辦起了一個致力於為所有粉絲服務的專業網站,從中獲利不少。本市的「好男兒」評選活動,也有人為粉絲們出面組織活動,一次活動就可收入幾千元。專家預測,經營都市情感需要從鬆散組織到專人運作,完全可能變成公司化經營。
7、軟裝修扮靚精裝房
家庭軟裝修,是指在精裝修商品房的基礎上,根據居住者的要求,通過窗簾、插花等技藝的點綴,改變家庭軟環境的風格,把居室裝扮得更加靚麗。目前,北京、上海等地銷售的商品房精裝修率高達80%,深圳、重慶等地,建設部門規定到2010年取消毛坯房上市交易。購買者中追求個性的不少,軟裝修的需求也會增大,這是一個前景廣闊的新業態。創業者進入市場不難,但要有專業知識,特別要有把握流行趨勢的能力,有根據住戶要求進行創意、設計的能力。把住戶的居室打扮靚麗舒適了,就不愁沒生意。初期要潛心做特色,創品牌,有了一定規模後可乘勢發展連鎖店,擴大市場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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❼ 保險投資的原則和方向分別是什麼
安全是第一位的,所以必要的意外保險、醫療保險都要規劃進來,經濟寬裕可以考慮分紅型保險做為投資,但是,買保險有個原則,一年所交保費不能超過全年收入的15%。否則,繳費就顯得有點吃力。
❽ 銀行理財產品的投資方向有哪些
根據投資領域的不同銀行理財產品有著不同的投資領域,據此,理財產品大致可分為債券型、信託型、掛鉤型及QDⅡ型產品。
1.債券型理財產品指銀行將資金主要投資於貨幣市場,一般投資於央行票據和企業短期融資券。因為央行票據與企業短期融資券個人無法直接投資,這類人民幣理財產品實際上為客戶提供了分享貨幣市場投資收益的機會。
在這類產品中,個人投資人與銀行之間要簽署一份到期還本付息的理財合同,並以存款的形式將資金交由銀行經營,之後銀行將募集的資金集中起來開展投資活動。
投資的主要對象包括短期國債、金融債、央行票據以及協議存款等期限短、風險低的金融工具。
在付息日,銀行將收益返還給投資人;在本金償還日,銀行足額償付個人投資人的本金。
2.信託型理財產品
信託公司通過與銀行合作,由銀行發行人民幣理財產品,募集資金後由信託公司負責投資,主要是投資於商業銀行或其他信用等級較高的金融機構擔保或回購的信託產品,也有投資於商業銀行優良信貸資產受益權信託的產品。如新股申購,甚至房地產投資都可以納入理財產品的投資標的,這意味著普通投資者投資信託的機會很多。
投資人主要通過銀行購買信託產品,像農業銀行、中信銀行都有相關的產品問世。
3.掛鉤型理財產品
掛鉤型理財產品也稱為結構性產品,其本金用於傳統債券投資,而產品最終收益與相關市場或產品的表現掛
銀行理財產品
鉤。有的產品與利率區間掛鉤,有的與美元或者其他可自由兌換貨幣匯率掛鉤,有的與商品價格主要是以國際商品價格掛鉤,還有的與股票指數掛鉤。
為了滿足投資人的需要,這類產品大多設計成保本產品,特別適合風險承受能力強,對金融市場判斷力比較強的投資者。尤其是股票掛鉤產品,已經從掛鉤匯率產品,逐漸過渡到掛鉤恆生、國企指數,繼而成為各種概念下的掛鉤產品,種類十分豐富。
4.QDⅡ型理財產品
簡單地說就是投資人將手中的人民幣資金委託給被監管部門認證的商業銀行,由銀行將人民幣資金兌換成美元,直接在境外投資,到期後將美元收益及本金結匯成人民幣後分配給投資人的理財產品。例如:光大銀行發售的「同升三號」股票聯結型理財產品,投資於全球著名的金融公司股票,精選了全球5個金融子行業中市值最大公司,分別為:花旗集團、美國國際集團、高盛集團、匯豐控股、瑞士銀行。理財期限是18個月,同樣保證100%的本金歸還。
雖然銀行理財都會預期最高收益率,但不可否認收益率的實現存在著不確定性。同時,不同產品有不同的投資方向,不同的金融市場也決定了產品本身風險的大小。所以,投資人在選擇一款銀行理財產品時,一定要對其進行全面了解,然後再作出自己的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