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募基金產品的主要分類有哪些
在代銷機構,比如銀行,證券發行的基金,都是公募基金
股票型、混合型、貨幣型、債券型
2. 公募基金投資范圍有哪些
公募基金有很多類型的,具體什麼看你買的產品上面會寫明投資范圍的,鑫風口回答
3. 什麼是公募公募有那些優缺點
你好,根據募集方式的不同,基金可以分為公開募集基金和非公開募集基金。公募基金是指以公開方式向社會公眾投資者募集資金並以證券為投資對象的證券投資基金。公募基金在法律法規的嚴格監管下,在投資范圍、投資策略、信息披露、利潤分配、運行管理等方面有著嚴格的行業規范。本系列文章所述「基金」,除特別說明外,均指公募基金。
答:與其他主流的理財產品相比,公募基金有著自身突出的優勢,是更適合普通投資者的普惠金融工具,能夠以更低門檻為投資者提供專業化的投資管理服務。
首先,公募基金受到嚴格的監管,客戶資金由第三方託管,安全性高。
其次,公募基金透明度高,產品凈值每日更新,基金季報、半年報與年報等定期報告也會充分披露基金的投資運作情況。
第三,參與門檻低,公募基金起購門檻低,與銀行理財產品或者私募基金相比,可以給予個人投資者更多參與機會。
第四,產品流動性強,開放式公募基金大部分時間都開放申購贖回,能夠較好地保障資產的流動性。
第五,可選產品豐富,公募基金產品投資資產類型與產品類型多樣,針對不同風險偏好與資產偏好的投資者都能提供有效的產品解決方案。
4. 公募基金是適合大眾投資的產品嗎
公募基金最適合大眾投資的產品呀,因為分散風險收益還穩定
5. 請問什麼是公募基金
6. 基金有哪些種類
根據不同標准,可以將基金劃分為不同的種類:
1、根據基金單位是否可增加或贖回,可分為開放式基金和封閉式基金。開放式基金不上市交易(這要看情況),通過銀行、券商、基金公司申購和贖回,基金規模不固定;封閉式基金有固定的存續期,一般在證券交易場所上市交易,投資者通過二級市場買賣基金單位。
2、根據組織形態的不同,可分為公司型基金和契約型基金。基金通過發行基金股份成立投資基金公司的形式設立,通常稱為公司型基金;由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和投資人三方通過基金契約設立,通常稱為契約型基金。我國的證券投資基金均為契約型基金。
3、根據投資風險與收益的不同,可分為成長型、收入型和平衡型基金。
4、根據投資對象的不同,可分為股票基金、債券基金、貨幣市場基金、期貨基金等。
(6)公募基金主要投資哪些產品擴展閱讀
開放式基金與封閉式基金的區別:
(1)基金規模的可變性不同。封閉式基金均有明確的存續期限,在此期限內已發行的基金單位不能被贖回。雖然特殊情況下此類基金可進行擴募,但擴募應具備嚴格的法定條件。因此,在正常情況下,基金規模是固定不變的。
(2)基金單位的買賣方式不同。封閉式基金發起設立時,投資者可以向基金管理公司或銷售機構認購;當封閉式基金上市交易時,投資者又可委託券商在證券交易所按市價買賣。
而投資者投資於開放式基金時,他們則可以隨時向基金管理公司或銷售機構申購或贖回。
(3)基金單位的買賣價格形成方式不同。封閉式基金因在交易所上市,其買賣價格受市場供求關系影響較大。
當市場供小於求時,基金單位買賣價格可能高於每份基金單位資產凈值,這時投資者擁有的基金資產就會增加;當市場供大於求時,基金價格則可能低於每份基金單位資產凈值。
(4)基金的投資策略不同。由於封閉式基金不能隨時被贖回,其募集得到的資金可全部用於投資,這樣基金管理公司便可據以制定長期的投資策略,取得長期經營績效。
而開放式基金則必須保留一部分現金,以便投資者隨時贖回,而不能盡數地用於長期投資,且一般投資於變現能力強的資產。
7. 公募基金產品的主要分類有哪些公募基金產品的主要分類有哪些
你好、基金分類比較困難更具零四年(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我國首次將基金類型分為股票型基金、債券基金、貨幣基金、混合基金及特殊基金等
8. 目前私募基金與公募基金主要有哪些產品形式
北大匯豐商學院楊老師400-0009706幫你提供如下回答:私募基金6種模式
公司制
顧名思義,公司制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就是法人制基金,主要根據《公司法》(2005年修訂)、《外商投資創業投資企業管理規定》(2003年)、《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2005年)等法律法規設立。
在目前的商業環境下,由於公司這一概念存續較長,所以公司制模式清晰易懂,也比較容易被出資人接受。
在這種模式下,股東是出資人,也是投資的最終決策人,各自根據出資比例來分配投票權。
信託制
信託制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也可以理解為私募股權信託投資,是指信託公司將信託計劃下取得的資金進行權益類投資。
其設立主要依據為《信託法》(2001年)、銀監會2007年制定的《信託公司管理辦法》、《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簡稱「信託兩規」)、《信託公司私人股權投資信託業務操作指引》(2008年)。
採取信託制運行模式的優點是:可以藉助信託平台,快速集中大量資金,起到資金放大的作用;但不足之處是:目前信託業缺乏有效登記制度,信託公司作為企業上市發起人,股東無法確認其是否存在代持關系、關聯持股等問題,而監管部門要求披露到信託的實際持有人。
有限合夥制
有限合夥制私募股權基金的法律依據為《合夥企業法》(2006年)、《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2006年)以及相關的配套法規。
按照《合夥企業法》的規定,有限合夥企業由二個以上五十個以下合夥人設立,由至少一個普通合夥人(GP)和有限合夥人(LP)組成。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而有限合夥人不執行合夥事務,也不對外代表有限合夥企業,只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同時《合夥企業法》規定,普通合夥人可以勞務出資,而有限合夥人則不得以勞務出資。這一規定明確地承認了作為管理人的普通合夥人的智力資本的價值,體現了有限合夥制「有錢出錢、有力出力」的優勢。
而在運行上,有限合夥制企業,不委託管理公司進行資金管理,直接由普通合夥人進行資產管理和運作企業事務。
採取有限合夥制的主要優點有:(1)財產獨立於各合夥人的個人財產,各合夥人權利義務更加明確,激勵效果較好;(2)僅對合夥人進行征稅,避免了雙重征稅。
「有限合夥」模式
「公司+有限合夥」模式中,公司是指基金管理人為公司,基金為有限合夥制企業。該模式,是目前較為普遍的股權投資基金操作方式。
由於自然人作為GP執行合夥事務風險較高,加之目前私人資本對於有限合夥制度的理念和理解都不盡相同,無疑都增強了自然人GP的挑戰。
同時,目前《合夥企業法》中,對於有限合夥企業中的普通合夥人,是沒有要求是自然人還是法人的。
於是,為了降低管理團隊的個人風險,採用「公司+有限合夥」模式,即通過管理團隊設立投資管理公司,再以公司作為普通合夥人與自然人、法人LP們一起,設立有限合夥制的股權投資基金。
由於公司制實行有限責任制,一旦基金面臨不良狀況,作為有限責任的管理公司則可以成為風險隔離牆,從而管理人的個人風險得以降低。
該模式下,基金由管理公司管理,LP和GP一道遵循既定協議,通過投資決策委員會進行決策。目前國內的知名投資機構多採用該操作方式。主要有深創投、同創偉業投資、創東方投資、達晨創投等旗下的投資基金。
「公司+信託」模式
「公司+信託」的組合模式結合了公司和信託制的特點。即由公司管理基金,通過信託計劃取得基金所需的投入資金。
在該模式下,信託計劃通常由受託 人發起設立,委託投資團隊作為管理人或財務顧問,建議信託進行股權投資,同時管理公司也可以參與項目跟投。
需要提及的是,《信託公司私人股權投資信託業務操作指引》第21條規定,「信託文件事先有約定的,信託公司可以聘請第三方提供投資顧問服務,但投資顧問不得代為實施投資決策。」
這意味著,管理人不能對信託計劃下的資金進行獨立的投資決策。同時,管理人或投資顧問還需要滿足幾個重要條件:(1)持有不低於該信託計劃10%的信託單位;(2)實收資本不低於2000萬元人民幣;(3)管理團隊主要成員股權投資業務從業經驗不少於3年。
目前採用該模式的,主要為地產類權益投資項目。此外,一些需要通過快速運作資金的創業投資管理公司,也常常藉助信託平台進行資金募集。新華信託、湖南信託等多家信託公司都發行過此類信託計劃。
母基金(FOF)
母基金是一種專門投資於其他基金的基金,也稱為基金中的基金(Fund of Fund),其通過設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進而參與到其他股權投資基金中。
母基金利用自身的資金及其管理團隊優勢,選取合適的權益類基金進行投資;通過優選多隻股權投資基金,分散和降低投資風險。
國內各地政府發起的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產業引導基金都是以母基金的運作形式存在的。政府利用母基金的運作方式,可以有效地放大財政資金,選擇專業的投資團隊,引導社會資本介入,快速培育本地產業,特別是政府希望扶持的新興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