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的常規保險,蘇寧金融都有,比較特
別的是「寧互寶」和長期重疾險。"
B. 「供銷社」和「合作社」各是什麼意思
1、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All China Federation of Supply and Marketing Cooperatives,ACFSMC)是全國供銷合作社的聯合組織,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領導。
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的主要負責研究制訂全國供銷合作社的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指導全國供銷合作社的發展和改革。
按照政府授權對重要農業生產資料、農副產品經營進行組織、協調、管理;維護各級供銷合作社的合法權益;協調同有關部門的關系,指導全國供銷合作社的業務活動,促進城鄉物資交流。
宣傳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有關農村經濟工作的方針政策;代表中國合作社參與國際合作社聯盟的各項活動;承辦黨中央、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2、合作社是勞動群眾自願聯合起來進行合作生產、合作經營所建立的一種合作組織形式。所謂合作經濟組織,首先強調的是「合作」,然後是「經濟組織」,這是兩個基本要素。
(2)供銷合作社金融保險業務擴展閱讀:
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的職能和任務是:
(一)宣傳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有關農村經濟工作和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研究制訂合作經濟的發展戰略和規劃,指導服務全國供銷合作社系統的改革發展;
(二)承擔國務院和政府有關部門委託的任務,按照授權對重要農業生產資料、棉花及其他商品的經營、儲備進行組織、協調和管理,承擔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的公共服務;
(三)推進供銷合作社法治建設,推動和參與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制定;
(四)向國務院和政府有關部門反映農民社員和供銷合作社的意見與訴求,維護其合法權益;
(五)指導供銷合作社構建聯合社機關主導的行業指導體系和社有企業支撐的經營服務體系,形成社企分開、上下貫通、整體協調運轉的雙線運行機制;
(六)指導供銷合作社的組織建設和制度建設,協調成員社關系,增強聯合社的服務功能,完善基層社管理制度,發展農民合作社、綜合服務社和消費、金融、土地流轉等新型合作經濟組織以及行業協會等社會團體,健全農村社會化服務體系,密切同農民的聯系;
(七)指導供銷合作社開展合作與聯合,拓展經營服務領域,創新農業生產服務方式和手段,推進新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建設,提升農產品流通服務水平,開展農村合作金融服務,打造城鄉社區綜合服務平台,更好履行為農服務職責;
(八)指導供銷合作社系統文化建設,提供信息服務,開展教育培訓;
(九)監督、管理和運營社有資產,建立健全社有資產保值增值的考核激勵和責任追究制度,依法履行出資人職責,享有出資人權益;
(十)對有關行業、學科或者業務范圍內的全國性社會團體履行組織、指導和監督職責,推動行業協會與聯合社融合互補、協同發展;
(十一)代表中國合作經濟組織加入國際合作社聯盟,參與國際合作社聯盟以及相關國際組織的事務,與中國國內外經濟組織、社會團體、科研教育機構和有關政府部門等開展經濟、貿易、技術、人才交流合作,接受捐贈、資助;
(十二)承辦黨中央、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
第三條 農民專業合作社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一)成員以農民為主體;
(二)以服務成員為宗旨,謀求全體成員的共同利益;
(三)入社自願、退社自由;
(四)成員地位平等,實行民主管理;
(五)盈餘主要按照成員與農民專業合作社的交易量(額)比例返還。
第四條 農民專業合作社依照本法登記,取得法人資格。
農民專業合作社對由成員出資、公積金、國家財政直接補助、他人捐贈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資產所形成的財產,享有佔有、使用和處分的權利,並以上述財產對債務承擔責任。
第五條 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以其賬戶內記載的出資額和公積金份額為限對農民專業合作社承擔責任。
C. 關於供銷合作社的具體職責工作和待遇
一句話:縣級供銷社以上機關都是參照公務員管理,待遇和同地方的公務員待遇一樣。其他的請學下此意見
國務院關於加快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
國發〔2009〕4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供銷合作社是為農服務的合作經濟組織,是推動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重要力量。加快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對於活躍農村流通,完善商品流通體系,建設現代農業,拉動農村需求,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促進形成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新格局,具有重大意義。現就新形勢下加快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的若干問題,提出如下意見:
一、新形勢下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的目標任務
(一)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取得顯著成就。近年來,全國供銷合作社系統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始終堅持為農服務宗旨,不斷深化體制改革、創新經營機制、拓展服務領域,全面推進基層社、社有企業、聯合社、經營網路改造,成功實現扭虧為盈,發展活力明顯增強,經濟實力明顯提升,服務能力明顯提高,為促進農業發展、農民增收、農村繁榮做出了重要貢獻。經過多年改革發展,供銷合作社正在從傳統經營方式向現代流通業態轉變,從單純購銷業務向綜合經營服務轉變,從單一供銷合作向多領域全面合作轉變,成為經營性服務功能充分發揮、公益性服務作用不斷體現的新型農村合作經濟組織。
(二)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當前,我國改革發展進入關鍵階段,農村正在發生深刻變革。發展現代農業,要求供銷合作社發揮組織體系完整的優勢,積極參與構建新型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提高農民組織化程度;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要求供銷合作社發揮紮根基層的優勢,廣泛凝聚各類社會資源,大力開展農村社區綜合服務,不斷提高農民的生活質量;擴大國內需求,要求供銷合作社發揮流通網路覆蓋城鄉的優勢,加快推進新農村現代流通服務網路建設,改善農村消費環境,開拓農村市場,促進城鄉經濟社會統籌發展。
(三)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的總體要求。新形勢下推進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要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為農服務宗旨,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方向,堅持合作制基本原則,大力推進經營創新、組織創新、服務創新,加快構建運轉高效、功能完備、城鄉並舉、工貿並重的農村現代經營服務新體系,努力成為農業社會化服務的骨幹力量、農村現代流通的主導力量、農民專業合作的帶動力量,真正辦成農民的合作經濟組織,不斷開創中國特色供銷合作事業新局面。
二、加快推進供銷合作社現代流通網路建設
(四)加快發展農業生產資料現代經營服務網路。依託供銷合作社建設一批統一采購、跨地區配送的大型農資企業集團,在糧食主產區和交通樞紐,完善農資倉儲物流基礎設施,建設區域物流配送中心。加快推進農資連鎖經營,大力發展統一配送、統一價格、統一標識、統一服務的農資放心店。支持符合條件的供銷合作社從事種子、農機具、成品油等商品經營,辦好莊稼醫院,面向農民開展各種技術服務。支持供銷合作社符合條件的企業,利用現有設施承擔化肥、農葯等重要物資的國家商業儲備、救災儲備任務。
(五)加快發展農村日用消費品現代經營網路。支持供銷合作社培育壯大日用消費品連鎖骨幹企業,加快傳統經營網路改造升級,加強區域物流配送中心、連鎖超市和便利店等農村零售終端建設,逐步形成縣有配送中心、鄉有超市、村有便利店的連鎖經營體系,營造便利實惠、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鼓勵供銷合作社發揮「一網多用」優勢,依法開展家電、圖書、葯品、煙花爆竹等連鎖經營業務。
(六)加快發展農副產品現代購銷網路。支持供銷合作社開辦的農產品批發市場升級改造和功能提升,增強倉儲運輸、冷鏈物流能力,建立健全檢驗檢測、資金結算、信息服務系統。引導供銷合作社創新農產品流通方式,推動大型連鎖超市與農民專業合作社、生產基地、專業大戶等直接建立采購關系,培育品牌產品,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支持供銷合作社在棉花主產區和主銷區建設倉儲物流設施,符合條件的企業可以接受政府委託,承擔國家棉花儲備、進出口等任務。鼓勵供銷合作社承擔邊銷茶、羊毛等儲備和經營任務。
(七)加快發展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網路。鼓勵供銷合作社積極參與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建設,規范建設社區和村鎮回收網點、專業化分揀中心、區域集散交易市場和綜合利用處理基地。支持供銷合作社有條件的企業依法開展廢舊家電、報廢汽車等回收拆解業務,形成回收、分揀和加工利用一體化經營的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實現再生資源產業化經營、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
三、著力強化供銷合作社服務功能
(八)加強專業合作服務。立足當地優勢資源和特色產業,利用供銷合作社人才、網路、設施等條件,採取多種方式積極領辦農民專業合作社。帶動農民專業合作社開展信息、營銷、技術、農產品加工儲運等服務,推進規模化種養、標准化生產、品牌化經營,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和市場競爭力。幫助農民專業合作社開拓市場,開辟合作社產品進超市、進社區、進批發市場的便捷通道。積極參與農民專業合作社示範社建設,加強人員培訓,各級財政根據實際情況,給予必要的經費支持。
(九)完善行業協會服務。加強供銷合作社系統行業協會建設,增強服務功能,強化行業自律,反映行業訴求,推動行業誠信建設。推進協會內部改革,建立健全規范的運行機制。在農資、棉花、茶葉、果品、食用菌、蜂產品、畜產品、煙花爆竹和再生資源等傳統優勢領域,重視發揮供銷合作社系統行業協會在制定產業政策、行業規劃、產品標准等方面的積極作用。
(十)強化農村綜合服務。按照政府引導、多方參與、整合資源、市場運作原則,支持供銷合作社參與建設主體多元、功能完備、便民實用的農村社區綜合服務中心。按照農民生產生活實際需要,進一步拓展服務領域,創新服務方式,在繼續搞好農資、農副產品、日用消費品經營基礎上,積極開展文體娛樂、養老幼教、勞動就業等服務。各級政府要制定相關扶持政策,推進公共服務向農村延伸,調動社會各方面力量,共同打造農村社區綜合服務平台。
四、不斷加強供銷合作社組織建設
(十一)繼續加強基層社建設。基層社是植根農村、貼近農民、強化為農服務的基本環節,只能加強,不能削弱。根據縣域經濟發展特點和城鎮建設規劃要求,調整建制,優化布局,改造建設一批輻射帶動能力強的基層社。加強基層社民主管理,建立完善社員代表大會制度,引導社員參與基層社經營管理活動,密切與農民社員的經濟聯系,逐步結成利益共同體。維護供銷合作社資產完整性,基層社改制後的剩餘資產,由縣聯社代為行使所有權和管理權。
(十二)增強聯合社的服務功能。各級聯合社要認真履行指導、協調、監督、服務、教育培訓職能。推進開放辦社,廣泛吸納各類合作經濟組織、龍頭企業、專業大戶,積極組建行業協會、農產品經紀人協會,為農民專業合作搭建服務平台。強化社有資產監管,切實行使出資人職責,落實資產保值增值責任。積極探索建立與績效掛鉤的激勵約束機制,充分調動管理者和經營者積極性。監督社有企業依法合規經營,督促其完善內部管理、加強風險控制。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按期召開社員代表大會,做好換屆選舉工作。
(十三)依法維護供銷合作社權益。各級供銷合作社聯合社理事會是本級社集體財產和所屬企事業單位財產的所有權代表,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隨意侵佔、平調其財產,不得隨意改變供銷合作社及其所屬企事業單位的隸屬關系,保持供銷合作社組織體系的完整性。各級政府根據實際需要,積極創造條件,將可以由供銷合作社承擔的任務和職能委託或賦予供銷合作社。縣及縣以上聯合社在嚴格核定人員的情況下,所需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對未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聯合社機關,由地方政府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制定管理辦法。
五、積極創新社有企業經營機制
(十四)推動社有企業參與農業產業化經營。供銷合作社具有聯系農民、產業眾多、熟悉市場的綜合優勢,有條件的社有企業都要積極參與農業產業化經營。引導社有企業與農戶結成更緊密的利益關系,為生產者提供全方位服務,把更多的利潤返還給農民。依託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按照標准化生產的規范,加快建立水平較高的優質農產品基地,引導農民發展集約化、規模化生產。在果品、茶葉、畜產品、蜂產品、食用菌等傳統優勢領域,加大品牌整合培育力度,加快技術含量和附加值高的產品開發,拓展國內外市場,提升農產品競爭力。支持社有企業參與國家農業產業化、標准化示範、農業技術研發推廣等項目,加大對農業綜合開發供銷合作社項目的支持力度。
(十五)推進社有企業健全現代企業制度。採取經營者和職工持股、引進社會資本等多種形式,加快推進投資主體多元化,不斷健全法人治理結構,完善企業經營機制,提高市場競爭能力。對為農服務的骨幹龍頭企業,要保持供銷合作社控股地位。規范企業改制行為,切實防止社有資產流失。完善企業財務、投資和風險控制機制,加強內部審計監督,提高管理水平。鼓勵具備條件的企業在境內外資本市場上市。
(十六)做大做強社有企業。調整優化社有資本布局,促進優勢資源向骨幹企業集中。推進企業並購重組,加快縱向整合和橫向聯合,著力在農資、棉花、農副產品、日用消費品、再生資源等領域培育一批主業突出、市場競爭力強、行業影響力大的企業集團,增強供銷合作社為農服務實力。拓展社有企業經營范圍和服務領域,促進工農產品雙向流通、城鄉產業緊密融合。支持社有企業參與「萬村千鄉」和「雙百」市場工程以及農超對接、家電下鄉、以舊換新等工作,鼓勵社有企業積極利用農村物流服務體系發展專項資金、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中小商貿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開拓農村市場。
六、切實加大對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的支持力度
(十七)妥善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對2002年財政部等七部門共同核復的供銷合作社系統地方政策性財務掛賬,地方政府要盡快採取有效措施,抓緊落實處理;支持供銷合作社多渠道消化經營性財務掛賬,有關金融機構加快處置供銷合作社拖欠的金融債務。要尊重歷史,注重現實,根據實際使用情況,依照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確定土地權屬,加快供銷合作社土地登記頒證工作。供銷合作社使用的原國有劃撥建設用地,經批准可採取出讓、租賃方式處置,收益實行「收支兩條線」,優先用於支付供銷合作社破產和改制企業職工安置費用、改善農村流通基礎設施。抓緊落實相關政策,切實解決好供銷合作社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問題。
(十八)支持發展供銷合作事業。抓緊完善新農村現代流通服務網路工程建設規劃,擴大實施范圍,充實建設內容,中央和省級財政繼續加大資金扶持力度。鼓勵供銷合作社的企業法人按照市場准入條件參與組建村鎮銀行,支持供銷合作社領辦的農民專業合作社開展農村資金互助社和互助合作保險試點工作。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加強與供銷合作社系統企業的業務合作,積極探索發展適合當地農村特點的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支持供銷合作社系統科研機構承擔國家科研和農業成果轉化項目。支持供銷合作社開展農村信息化網路建設。支持利用供銷合作社教育培訓資源,開展農民專業合作社帶頭人、農產品經紀人、農民技能培訓,發展農村中等職業教育。
(十九)加強供銷合作社人才隊伍建設。健全理事會、監事會機構設置,保持領導班子相對穩定。實行人才興社戰略,大力引進和培養各類經營管理與專業技術人才,積極吸納高校畢業生,不斷優化幹部職工知識和年齡結構。大力弘揚供銷合作社「扁擔精神」、「背簍精神」,培育造就一支甘於奉獻、勇於創新、善於開拓的高素質幹部職工隊伍。
國務院
二○○九年十一月十七日
D. 供銷社有金融資質嗎,
一、為什麼會由供銷社來做合作金融
(一)中國農村金融領域的實際情況
目前中國農村「融資難、融資貴」問題沒有得到妥善解決,已有的金融體系無法滿足農村金融需求問題:
中國農業銀行:近些年農行在國家政策的要求下做了不少金融惠農支農的工作,但是作為商業銀行+上市公司,企業盈利性是其天然追求,農村金融領域出了名的不賺錢,一不小心還虧錢,農行開展農村金融業務缺乏自身動力及持續性,難以全面惠及農村金融領域。
農村信用社:建國以來的屢次改制,已喪失合作金融基本主體,無法再回到合作金融上來,未來發展方向是商業銀行。
村鎮銀行:受限於各方面政策,其本質逐步異化為主發起商業銀行的地方「支行」,難以緩解農村金融需求問題。
資金互助社及其他民間金融組織:管理混亂,缺乏監管,風險極高,容易演變為非法集資。
(二)供銷社被明確允許開展合作金融服務是國家對解決農村金融問題的又一次嘗試
眾多原有金融機構無力解決農村金融問題,而合作金融從理論上是解決農村金融問題的最好的手段,因為合作金融本質是熟人金融,區別於商業銀行的陌生人金融,熟人金融只要堅持住「合作制」,內部熟人之間借貸風險是很低的。
而農民因為歷史、社會原因,難以通過抵押、徵信等方式從陌生人金融——商業銀行得到足夠的金融支持,商業銀行本身也沒錯,他們無法從農民身上做到足夠好的風控,來降低金融風險,因此不向農民服務也就成為必然的選擇,農村信用社成立之初,本意也是通過合作金融、熟人金融的模式,破解商業社會與農村熟人社會對信用的信息不對稱問題。
供銷社雖然經過改革開放以來幾十年的衰敗,但是從中央到地方的基本組織架構依然保存,部分地區供銷社開展商業經營服務卓有成效,金融領域也有一定的布局,幾十年間因為衰敗也沒有太多人源源不斷的加入體系中來,供銷系統員工存在一定程度的斷層,而且供銷社全稱是中國供銷合作社,是國際合作聯盟承認的中國唯一官方合作經濟組織,恢復中國農村合作制建設,供銷社是國家馬上可以重新啟用的合作經濟組織。
綜上,供銷社在發展農村合作金融方面對比其他組織,具有極強的比較優勢,供銷社人經過幾十年的沉寂,也渴望在新時代做出成績,體現自身價值,中央因此給了供銷社一個奮斗的方向,也是作為全國戰略來說對農村金融服務的再一次嘗試,能做好,供銷社將可以煥發「第二春」,做不好,供銷社極有可能真正消失在歷史中。
二、供銷社現在有什麼?
供銷社是一個典型的去中心化組織體系,每級供銷社有自己的社屬企業,各級社屬企業之間都是相對獨立的,很多社屬企業明明業績很好,但是從名稱等外部特徵看起來跟供銷社一點關系沒有,這樣的一個組織體系大卻散而不強,員工之間沒有共同的認同感,整個體系無法凝結成一個拳頭,但是去中心化的好處是即使我們有很多企業沒有做好,去掉,破產掉就好了,不會影響供銷社的整體布局。
就金融領域而言,這些年全國總社和各地供銷社都在探索,開辦小貸公司、融資租賃公司、擔保公司,資金互助社等,部分公司也做的非常好,能否在市場上立足自己的跟腳,只是達不到人盡皆知的巨型規模,總量能達到中等,可是因為去中心化,無法以一個主體對的形象出現,對外顯示就比較弱小,因此,供銷社開展金融業務多年來是有一定基礎的。
三、供銷社開展什麼樣的合作金融服務?
近年來供銷社自身也在反思,請教專家學者,總體方向是認為在中國目前因為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導致的農村產業極度分散,農村地形地貌極度不統一,區域發展極度不平衡的情況下,做農村服務不能走國外的路子,去搞大型農庄,超大型規模化種植、養殖,除東北平原以外的絕大多數地區,應當是以地形地貌和區域發展水平為劃分區域標準的綜合服務型平台,利用綜合服務型平台,一站式滿足一個特定小區域內的絕大多數生產、生活需求。
這是目前解決農村發展問題最現實、最具有可操作性的辦法,也正因為如此,供銷社近些年來提出要以傳統流通領域優勢為出發點,打造農村綜合服務力量,在偏遠地區根據人口分布,經濟發展情況,一個一個的小型區域做綜合服務體,真正解決農村、農民最急缺的問題。
供銷社合作金融也是植根於此,合作金融絕對不能是銀行,它只是部分利用銀行工作辦法來為農民合作社內部社員提供綜合服務中的類金融業務的部分,合作金融的前提是廣泛的合作制,是在農民自願自發組成合作社的基礎上,在合作社內部提供綜合服務的平台下的用於解決農民社員資金需求的一種工具。
也就是說,未來的供銷社合作金融,應當是在較為成熟的供銷系統農民合作社基礎上的,合作社為社員提供綜合服務中的一項,而就全國總社開展合作金融而言,應當是不斷推進農村市場合作化演進的背景下,為合作社開展合作金融服務提供幫助,為他們解決配套設施軟硬體問題,業務人員金融職業技能問題,農民徵信問題,幫助他們做大做強自己的金融服務功能,然後利用金融服務功能推進糧食銀行、蔬菜銀行等生產合作,推進生產生活資料預購結算,農村電商資金結算等消費合作,進一步增強合作社的合作屬性,合作屬性的強化再次催動合作金融業務風險防範,進而形成良心循環。
未來,我們希望這些供銷社扶持的合作金融運營優質的合作社出資入股,組成供銷社合作金融聯合體,解決存款保險、流動性保障等問題,進而向國家相關部門統一申請合作銀行牌照,擁有正式的金融許可證,更好的服務農村農民。
E. 金融保險業具體包括哪些種類
金融保險業是指經營金融、保險的業務。 金融是指經營貨幣資金融通活動的業務,包括貸款、融資租賃、金融商品轉讓、金融經紀業和其他金融業務。 保險是指將通過契約形式集中起來的資金用以補償被保險人的經濟利益的活動。
F. 農業保險農金融領域保險
溫鐵軍,李昌平
近日,央行、銀監會發布的《關於加快推進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的意見》中決定,在中部六省和東北三省選擇糧食主產區或縣域經濟發展有扎實基礎的部分縣、市,開展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試點。鼓勵農村金融機構探索發展基於訂單與保單的金融工具,提高農村信貸資源的配置效率,分散農業信貸風險。從而形成良性循環,推進優質高效特色農業的加快發展,最終實現支持深化農村改革的目的。
農業保險、農村金融對農業、農民、農村企業均有通過風險支持獲得收益的共性特徵。但是,農業保險與農村金融目前卻未能形成風險利益共同體,讓農村金融獨自承擔了「三農」信貸支持的風險和收益。為了改變這種狀況,部分農村金融機構和保險公司在服務「三農」方面進行了積極探索,在「三農」保險、市場准入、支付結算、風險管理、社會服務等領域也進行了一定的合作,但是沒有達到預期效果。那麼金融和保險的合作如何能夠實現雙贏呢?筆者有如下建議,期望能拋磚引玉。
建立農村信貸與農業保險聯動機制。農村金融機構要充分利用自身的人緣、地緣和資源優勢,配合當地政府、保險公司和行業協會加強對涉農保險目的、意義的宣傳,大力培育公民的風險防範意識。應強化制度約束,建立農業種養和新品種引進的強制保險制度,弱化高危品種和項目的風險。應強化利益驅動,對投保農戶在同等條件下實行貸款優先、利率優惠,共同推進農險市場的不斷擴大,弱化災損對農村信貸的影響,推動農村經濟和農村金融的穩健發展。
建立農村金融與農村保險的合作機制。農村金融機構要利用人才優勢和交叉銷售優勢,與保險公司合作經營,以訂單和保單等為標的資產,探索開發「信貸+保險」金融服務新產品。逐步形成風險利益的共同體。
鼓勵農村金融和保險混業經營。許多農業產業化程度很高的國家,通過出台保費補貼、稅收優惠、經營費用補貼等財稅政策,支持農業保險發展,實現對農業的政策扶持與利益保護。如台灣地區的農會等合作組織,具有融資和保險服務功能,可以為農戶提供貨款或擔保,並提供農業保險服務,很好地解決了農業融資和保險的問題。我國也可以借鑒這些經驗,由政府補貼方式,鼓勵農村金融機構入股農業保險公司,實現混業經營。
除了上述措施,還要圍繞生態農業、觀光農業開發新的金融產品,分散經營風險。要積極發展農產品期貨,創新農產品期貨品種,分散和轉移農業生產的市場風險;適時推進期貨期權,試點設立期貨投資基金,為農業生產提供套期保值工具。進一步發揮農業產業化經營的輻射拉動作用,推進優質高效特色農業加快發展。
農業生產風險的種類多,涉及范圍廣,發生的概率大。支持農業和農村經濟也意味著存在較大的風險,農村金融機構只有與時俱進,不斷創新,才能探索出一條與三農共贏的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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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關於農村供銷合作社職工的養老保險問題
一句話:縣級供銷社以上機關都是參照公務員管理,待遇和同地方的公務員待遇一樣。其他的請學下此意見
國務院關於加快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
國發〔2009〕4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供銷合作社是為農服務的合作經濟組織,是推動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重要力量。加快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對於活躍農村流通,完善商品流通體系,建設現代農業,拉動農村需求,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促進形成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新格局,具有重大意義。現就新形勢下加快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的若干問題,提出如下意見:
一、新形勢下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的目標任務
(一)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取得顯著成就。近年來,全國供銷合作社系統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始終堅持為農服務宗旨,不斷深化體制改革、創新經營機制、拓展服務領域,全面推進基層社、社有企業、聯合社、經營網路改造,成功實現扭虧為盈,發展活力明顯增強,經濟實力明顯提升,服務能力明顯提高,為促進農業發展、農民增收、農村繁榮做出了重要貢獻。經過多年改革發展,供銷合作社正在從傳統經營方式向現代流通業態轉變,從單純購銷業務向綜合經營服務轉變,從單一供銷合作向多領域全面合作轉變,成為經營性服務功能充分發揮、公益性服務作用不斷體現的新型農村合作經濟組織。
(二)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當前,我國改革發展進入關鍵階段,農村正在發生深刻變革。發展現代農業,要求供銷合作社發揮組織體系完整的優勢,積極參與構建新型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提高農民組織化程度;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要求供銷合作社發揮紮根基層的優勢,廣泛凝聚各類社會資源,大力開展農村社區綜合服務,不斷提高農民的生活質量;擴大國內需求,要求供銷合作社發揮流通網路覆蓋城鄉的優勢,加快推進新農村現代流通服務網路建設,改善農村消費環境,開拓農村市場,促進城鄉經濟社會統籌發展。
(三)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的總體要求。新形勢下推進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要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為農服務宗旨,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方向,堅持合作制基本原則,大力推進經營創新、組織創新、服務創新,加快構建運轉高效、功能完備、城鄉並舉、工貿並重的農村現代經營服務新體系,努力成為農業社會化服務的骨幹力量、農村現代流通的主導力量、農民專業合作的帶動力量,真正辦成農民的合作經濟組織,不斷開創中國特色供銷合作事業新局面。
二、加快推進供銷合作社現代流通網路建設
(四)加快發展農業生產資料現代經營服務網路。依託供銷合作社建設一批統一采購、跨地區配送的大型農資企業集團,在糧食主產區和交通樞紐,完善農資倉儲物流基礎設施,建設區域物流配送中心。加快推進農資連鎖經營,大力發展統一配送、統一價格、統一標識、統一服務的農資放心店。支持符合條件的供銷合作社從事種子、農機具、成品油等商品經營,辦好莊稼醫院,面向農民開展各種技術服務。支持供銷合作社符合條件的企業,利用現有設施承擔化肥、農葯等重要物資的國家商業儲備、救災儲備任務。
(五)加快發展農村日用消費品現代經營網路。支持供銷合作社培育壯大日用消費品連鎖骨幹企業,加快傳統經營網路改造升級,加強區域物流配送中心、連鎖超市和便利店等農村零售終端建設,逐步形成縣有配送中心、鄉有超市、村有便利店的連鎖經營體系,營造便利實惠、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鼓勵供銷合作社發揮「一網多用」優勢,依法開展家電、圖書、葯品、煙花爆竹等連鎖經營業務。
(六)加快發展農副產品現代購銷網路。支持供銷合作社開辦的農產品批發市場升級改造和功能提升,增強倉儲運輸、冷鏈物流能力,建立健全檢驗檢測、資金結算、信息服務系統。引導供銷合作社創新農產品流通方式,推動大型連鎖超市與農民專業合作社、生產基地、專業大戶等直接建立采購關系,培育品牌產品,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支持供銷合作社在棉花主產區和主銷區建設倉儲物流設施,符合條件的企業可以接受政府委託,承擔國家棉花儲備、進出口等任務。鼓勵供銷合作社承擔邊銷茶、羊毛等儲備和經營任務。
(七)加快發展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網路。鼓勵供銷合作社積極參與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建設,規范建設社區和村鎮回收網點、專業化分揀中心、區域集散交易市場和綜合利用處理基地。支持供銷合作社有條件的企業依法開展廢舊家電、報廢汽車等回收拆解業務,形成回收、分揀和加工利用一體化經營的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實現再生資源產業化經營、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
三、著力強化供銷合作社服務功能
(八)加強專業合作服務。立足當地優勢資源和特色產業,利用供銷合作社人才、網路、設施等條件,採取多種方式積極領辦農民專業合作社。帶動農民專業合作社開展信息、營銷、技術、農產品加工儲運等服務,推進規模化種養、標准化生產、品牌化經營,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和市場競爭力。幫助農民專業合作社開拓市場,開辟合作社產品進超市、進社區、進批發市場的便捷通道。積極參與農民專業合作社示範社建設,加強人員培訓,各級財政根據實際情況,給予必要的經費支持。
(九)完善行業協會服務。加強供銷合作社系統行業協會建設,增強服務功能,強化行業自律,反映行業訴求,推動行業誠信建設。推進協會內部改革,建立健全規范的運行機制。在農資、棉花、茶葉、果品、食用菌、蜂產品、畜產品、煙花爆竹和再生資源等傳統優勢領域,重視發揮供銷合作社系統行業協會在制定產業政策、行業規劃、產品標准等方面的積極作用。
(十)強化農村綜合服務。按照政府引導、多方參與、整合資源、市場運作原則,支持供銷合作社參與建設主體多元、功能完備、便民實用的農村社區綜合服務中心。按照農民生產生活實際需要,進一步拓展服務領域,創新服務方式,在繼續搞好農資、農副產品、日用消費品經營基礎上,積極開展文體娛樂、養老幼教、勞動就業等服務。各級政府要制定相關扶持政策,推進公共服務向農村延伸,調動社會各方面力量,共同打造農村社區綜合服務平台。
四、不斷加強供銷合作社組織建設
(十一)繼續加強基層社建設。基層社是植根農村、貼近農民、強化為農服務的基本環節,只能加強,不能削弱。根據縣域經濟發展特點和城鎮建設規劃要求,調整建制,優化布局,改造建設一批輻射帶動能力強的基層社。加強基層社民主管理,建立完善社員代表大會制度,引導社員參與基層社經營管理活動,密切與農民社員的經濟聯系,逐步結成利益共同體。維護供銷合作社資產完整性,基層社改制後的剩餘資產,由縣聯社代為行使所有權和管理權。
(十二)增強聯合社的服務功能。各級聯合社要認真履行指導、協調、監督、服務、教育培訓職能。推進開放辦社,廣泛吸納各類合作經濟組織、龍頭企業、專業大戶,積極組建行業協會、農產品經紀人協會,為農民專業合作搭建服務平台。強化社有資產監管,切實行使出資人職責,落實資產保值增值責任。積極探索建立與績效掛鉤的激勵約束機制,充分調動管理者和經營者積極性。監督社有企業依法合規經營,督促其完善內部管理、加強風險控制。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按期召開社員代表大會,做好換屆選舉工作。
(十三)依法維護供銷合作社權益。各級供銷合作社聯合社理事會是本級社集體財產和所屬企事業單位財產的所有權代表,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隨意侵佔、平調其財產,不得隨意改變供銷合作社及其所屬企事業單位的隸屬關系,保持供銷合作社組織體系的完整性。各級政府根據實際需要,積極創造條件,將可以由供銷合作社承擔的任務和職能委託或賦予供銷合作社。縣及縣以上聯合社在嚴格核定人員的情況下,所需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對未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聯合社機關,由地方政府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制定管理辦法。
五、積極創新社有企業經營機制
(十四)推動社有企業參與農業產業化經營。供銷合作社具有聯系農民、產業眾多、熟悉市場的綜合優勢,有條件的社有企業都要積極參與農業產業化經營。引導社有企業與農戶結成更緊密的利益關系,為生產者提供全方位服務,把更多的利潤返還給農民。依託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按照標准化生產的規范,加快建立水平較高的優質農產品基地,引導農民發展集約化、規模化生產。在果品、茶葉、畜產品、蜂產品、食用菌等傳統優勢領域,加大品牌整合培育力度,加快技術含量和附加值高的產品開發,拓展國內外市場,提升農產品競爭力。支持社有企業參與國家農業產業化、標准化示範、農業技術研發推廣等項目,加大對農業綜合開發供銷合作社項目的支持力度。
(十五)推進社有企業健全現代企業制度。採取經營者和職工持股、引進社會資本等多種形式,加快推進投資主體多元化,不斷健全法人治理結構,完善企業經營機制,提高市場競爭能力。對為農服務的骨幹龍頭企業,要保持供銷合作社控股地位。規范企業改制行為,切實防止社有資產流失。完善企業財務、投資和風險控制機制,加強內部審計監督,提高管理水平。鼓勵具備條件的企業在境內外資本市場上市。
(十六)做大做強社有企業。調整優化社有資本布局,促進優勢資源向骨幹企業集中。推進企業並購重組,加快縱向整合和橫向聯合,著力在農資、棉花、農副產品、日用消費品、再生資源等領域培育一批主業突出、市場競爭力強、行業影響力大的企業集團,增強供銷合作社為農服務實力。拓展社有企業經營范圍和服務領域,促進工農產品雙向流通、城鄉產業緊密融合。支持社有企業參與「萬村千鄉」和「雙百」市場工程以及農超對接、家電下鄉、以舊換新等工作,鼓勵社有企業積極利用農村物流服務體系發展專項資金、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中小商貿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開拓農村市場。
六、切實加大對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的支持力度
(十七)妥善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對2002年財政部等七部門共同核復的供銷合作社系統地方政策性財務掛賬,地方政府要盡快採取有效措施,抓緊落實處理;支持供銷合作社多渠道消化經營性財務掛賬,有關金融機構加快處置供銷合作社拖欠的金融債務。要尊重歷史,注重現實,根據實際使用情況,依照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確定土地權屬,加快供銷合作社土地登記頒證工作。供銷合作社使用的原國有劃撥建設用地,經批准可採取出讓、租賃方式處置,收益實行「收支兩條線」,優先用於支付供銷合作社破產和改制企業職工安置費用、改善農村流通基礎設施。抓緊落實相關政策,切實解決好供銷合作社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問題。
(十八)支持發展供銷合作事業。抓緊完善新農村現代流通服務網路工程建設規劃,擴大實施范圍,充實建設內容,中央和省級財政繼續加大資金扶持力度。鼓勵供銷合作社的企業法人按照市場准入條件參與組建村鎮銀行,支持供銷合作社領辦的農民專業合作社開展農村資金互助社和互助合作保險試點工作。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加強與供銷合作社系統企業的業務合作,積極探索發展適合當地農村特點的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支持供銷合作社系統科研機構承擔國家科研和農業成果轉化項目。支持供銷合作社開展農村信息化網路建設。支持利用供銷合作社教育培訓資源,開展農民專業合作社帶頭人、農產品經紀人、農民技能培訓,發展農村中等職業教育。
(十九)加強供銷合作社人才隊伍建設。健全理事會、監事會機構設置,保持領導班子相對穩定。實行人才興社戰略,大力引進和培養各類經營管理與專業技術人才,積極吸納高校畢業生,不斷優化幹部職工知識和年齡結構。大力弘揚供銷合作社「扁擔精神」、「背簍精神」,培育造就一支甘於奉獻、勇於創新、善於開拓的高素質幹部職工隊伍。
國務院
二○○九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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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供銷社都是做什麼的啊裡面的人都做什麼事啊
一、宣傳貫徹黨中央、國務院「三農」工作方針政策,指導全國供銷合作事業發展。
二、負責研究制定全國供銷合作社的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指導服務全系統改革發展。
三、根據授權對重要農業生產資料、農副產品經營進行組織、協調和管理,指導各級供銷合作社承擔政府委託的公益性服務和其他任務。
四、推進供銷合作社法治建設,研究提出促進農村經濟社會和行業發展的政策法規建議,維護各級供銷合作社的合法權益。
五、協調同有關部門的關系,指導全國供銷合作社業務活動,支持供銷合作社發展電子商務和開展農村合作金融服務,領辦創辦農民專業合作社,更好履行為農服務職責。
六、指導社有資產運營,確保社有企業為農服務方向,履行社有資產監管職責,落實社有資產保值增值和安全責任。
七、代表中國合作社參與國際合作社聯盟以及相關國際組織的事務。
八、承辦黨中央、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技能教育
截至2016年底,全國供銷合作社系統有各級各類職業院校96所,分布在25個省、市、區。其中本科院校3所(其中2所二本院校為社地共建、以地方管理為主;1所本科獨立學院為社地共建、以供銷合作社管理為主)、高職院校11所(其中3所以劃歸地方管理為主)、中職學校52所、培訓類學校和幹校等非全日制辦學機構30所。
其中,國家級骨幹高職院校1所,省部級高職院校7所,國家級改革發展示範中職院校10所。擁有教職員工1.56萬人,全日制在校生總數36.15萬人。其中,本科全日制在校生6.69萬人,約佔18.5%;高職全日制在校生8.92萬人,約佔24.7%;中職20.54萬人,約佔56.8%。固定資產86.7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