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託簽訂的基金合同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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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有限基金合夥人是否可以向被投資人之間主張債權
合夥人能對外主張合夥債權嗎,找法網小編為您介紹,希望能給您提供幫助。
1、《民法通則》第87條規定,「債權人或者債務人一方人數為二人以上的, 依照法律的規定或者當事人的約定,享有連帶權利的每個債權人,都有權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
(1)合夥協議約定各合夥人對個人合夥的債權享有連帶權利,各合夥人可以對外主張個人合夥的全部債權。
(2)合夥協議沒有約定各合夥人對個人合夥的債權享有連帶權利,各單個合夥人應徵得全體合夥人的同意或經合夥人會議討論通過,才可以個人合夥的名義向外主張全部債權。
2、《物權法》第102條規定, 因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產生的債權債務,在對外關繫上,共有人享有連帶債權、承擔連帶債務,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連帶債權債務關系的除外;在共有人內部關繫上,除共有人另有約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額享有債權、承擔債務,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債權、承擔債務。償還債務超過自己應當承擔份額的按份共有人,有權向其他共有人追償。
Ⅲ 什麼是基金發起人它需要具備什麼條件
基金發起人是指發起設立基金的機構,它在基金的設立過程中起著重要作用 。國外基金的發起人大多數為有實力的金融機構,可以是一個也可以是多個。在 我國,根據《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基金的主要發起人為按照國 家有關規定設立的證券公司,信託投資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發起人的數目 為兩個以上。依據《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及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基 金發起人主要職責包括。 <1)制定有關法律文件並向主管機關提出設立基金的申請,籌建基金。①基 金發起人必須對國家的經濟、金融政策、市場狀況、大眾的投資心理等進行研究 分析,在此基礎上對擬設立的基金進行策劃,如確定基金的主要投向、基金的類 型、基金的存續期限以及基金的募集規模等。②基金發起人要代表基金持有人與 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簽訂基金契約,約定基金各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同 時,基金發起人還需要製作管理機關要求的其他相關文件,如招募說明書等。③ 確定發行方案,選定銷售機構。④向主管機關提出設立申請,並報送主管機關要 求的有關文件。⑤設立申請獲得批准後,進行公告。 (2)認購或持有一定數量的基金單位。基金發起人須在募集基金時認購一定 數量的基金單位,並在基金存續期內保持一定的持有比例,從而使基金發起人與 基金持有人的利益結成一體,保證基金發起人以維護投資人的合法權益作為其行 為准則,不從事有損於投資者利益的活動,以切實保護投資者的利益。 (3)基金不能成立時,基金發起人須承擔基金募集費用,將已募集的資金並 加計銀行活期存款利息在規定時間內退還基金認購人。由於基金發起人對基金的 設立有重大影響,因此,一些國家和地區對發起人應具備的條件都有較為嚴格的要求。 我國《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基金發起人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主要發起人是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立的證券公司、信託投資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 ;基金發起人必須擁有雄厚的資本實力,每個發起人的實收資本不少於3億元人 民幣;基金的主要發起人有3年以上從事證券投資的經驗及連續盈利的記錄;基 金發起人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財務狀況良好,經營行為規范等。(完)
Ⅳ 基金發起人的與投資者保護
關於發起人是否基金關系主體,學者一直有爭論,一種認為基金發起人作為基金契約當事人於法理不合。因為發起人是證券投資基金設立的策劃者和組織者,其行為及權利義務均發生在基金設立之前;基金設立後,發起人便退出了基金的運作,不可能享有基金契約當事人的權利並承擔相應的義務 。另一種觀點認為基金發起人是基金法律關系的主體但只是設立階段的主體。發起人的法律地位要置於投資者利益保護這一立法宗旨中考慮。基金設立同樣是基金投資中不可缺少的一個環節,而且這個環節對基金的健康發展和投資者保護起著關鍵的作用。在基金設立階段發起人負責組織基金,起草基金契約,決定基金管理人與託管人,而基金契約是基金各階段基金關系當事人的「根本大法」,是其權利義務的根據,而管理人和託管人則是基金關系的重要當事人,與投資者利益密切相關,可以說牽一發動萬家,因此基金發起人是基金設立中不可忽視的角色。為保護投資人利益並保障基金的健康運行,法律必須對發起人的權利義務作出規定,因此至少在設立階段發起人是基金關系當事人。
但是基金設立後,基金發起人的地位發生了轉化,或者(1)只購買基金成為單純的基金持有人和受益人,(2)轉化為基金管理人,同時持有基金份額,兼委託人、受託人與受益人於一身,(3)由於03年基金法未規定發起人須持有一定比例基金份額,因此還有可能只轉化為基金公司而不持有基金份額,(4)或者完全退出市場,從而存在四種去向。發起人的這四種去向將直接影響投資基金主體的關系,影響投資者的保護。 依據《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及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基金發起人主要職責包括。
(1)制定有關法律文件並向主管機關提出設立基金的申請,籌建基金。
①基金發起人必須對國家的經濟、金融政策、市場狀況、大眾的投資心理等進行研究分析,在此基礎上對擬設立的基金進行策劃,如確定基金的主要投向、基金的類型、基金的存續期限以及基金的募集規模等。
②基金發起人要代表基金持有人與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簽訂基金契約,約定基金各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同時,基金發起人還需要製作管理機關要求的其他相關文件,如招募說明書等。
③確定發行方案,選定銷售機構。
④向主管機關提出設立申請,並報送主管機關要求的有關文件。
⑤設立申請獲得批准後,進行公告。 (3)基金不能成立時,基金發起人須承擔基金募集費用,將已募集的資金並加計銀行活期存款利息在規定時間內退還基金認購人。由於基金發起人對基金的設立有重大影響,因此,一些國家和地區對發起人應具備的條件都有較為嚴格的要求。
中國《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基金發起人必須具備以下條件:主要發起人是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立的證券公司、信託投資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發起人必須擁有雄厚的資本實力,每個發起人的實收資本不少於3億元人民幣;基金的主要發起人有3年以上從事證券投資的經驗及連續盈利的記錄;基金發起人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財務狀況良好,經營行為規范等。
Ⅳ 證券投資基金運作中的當事人主要有()。
基金投資人是我們本人.
基金發起人是基金公司.
基金託管人是銀行.
基金管理人是基金經理.
基金經理是拿不到錢的他只負責投資跟運作 你滿意嗎 詳細嗎希望對你有幫助
Ⅵ 基金管理公司的發起人是誰
基金發起人是指發起設立基金的機構,它在基金的設立過程中起著重要作用。在我國,根據《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
基金的主要發起人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立的證券公司,信託投資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發起入的數目為兩個以上。依據《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及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基金發起人主要職責包括:
(1)制定有關法律文件並向主管機關提出設立基金的申請,籌建基金;
(2)認購或持有一定數量的基金單位。
(6)投資人向基金公司發起的仲裁擴展閱讀:
基金管理人需具備的條件:各個國家和地區有不同的規定,但通常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具有一定數額的資本金,如《基金辦法》中規定擬設立的基金管理公司的最低實收資本為1000萬元;
2、與託管人在行政上、財務上和管理人員上相互獨立;
3、有完整的組織結構;
4、有足夠的、合格的專業人才;
5、具有完備的風險控制制度和內部管理制度。
Ⅶ 基金公司能否直接作為投資人(股東)對新成立的公司(項目)進行投資若可以,有什麼條件限制嗎
基金公司應該是獨立法人企業吧,對外投資應該是可以的,<金沙財富>
Ⅷ 股權投資基金的發起人就是委託人嗎
不是,委託人是資金的投資者。
Ⅸ 向基金業協會進行投訴大家知道怎麼弄嗎
投資者在投資基金時,往往會出現與基金管理人的法律糾紛,為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中國基金業協會《投訴處理辦法(試行)》,維護好投資者合法權益, 維護好基金業的行業秩序,現將有關投訴注意事項公告如下:
一、投訴途徑
基金業協會接收投訴的主要途徑如下:
(一)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郵件以「投訴人姓名_聯系方式_投訴對象_投訴事由」命名);
(二)郵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20號交通銀行大廈B座9層,郵編100033(請標明「法律部收」);
(三)在線投訴:對於投訴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還可直接點擊其公示信息中的「投訴」按鈕,按照要求在線填寫並提交投訴信息;
此外,投訴人還可以撥打私募基金全國統一咨詢熱線電話400-017-8200,進一步咨詢有關投訴事宜。
二、投訴材料
(一)資料要求。為便於投訴事項處理,投訴人提交投訴材料時,請務必保證信息完整、資料齊全,至少應當包括投訴人真實姓名(名稱)及身份信息、有效聯系方式、明確投訴對象以及具體投訴事由(包括基本事實和訴求),並提交相關證明文件,比如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相關協議簽章本文以及其他證據材料。投訴人要對投訴事項及提交的相關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二)實名投訴。原則上,基金業協會只接收實名投訴。對於接收的非實名投訴,將作為投訴舉報線索在自律管理中予以關注,不作為投訴事項處理。
(三)線索處理。基金業協會歡迎社會各界通過多種方式參與到行業監督管理中,可以向基金業協會提供涉及自律管理對象的違法違規問題線索等。對於收到的投訴舉報線索,基金業協會將認真對待,並及時向中國證監會報送。
(四)材料受理。基金業協會接收投訴材料後,將視情況積極引導投訴人與投訴對象通過仲裁、訴訟及民事調解等多種方式妥善解決爭議、糾紛。對於投訴事項是否被正式受理,以基金業協會書面通知為准。
(五)聯系方式。投訴材料接收後,基金業協會將按照程序辦理,請投訴人在投訴材料中留好聯系方式,保持通訊工具暢通,並及時補充相關材料。
三、投訴答復
接收投訴材料後,基金業協會將對投訴事項是否屬於受理范圍進行審查。對於屬於受理范圍的,基金業協會依法予以受理並書面通知投訴人;對於不屬於受理范圍的,基金業協會將結合具體情況,支持通過其他渠道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對於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訴事項,基金業協會不予受理:
(一)投訴事項不屬於基金業協會自律管理范圍的;
(二)依法已經或者應當通過訴訟、仲裁、行政復議等法定途徑解決的投訴請求的;
(三)投訴人提出投訴請求,但未說明投訴人姓名(名稱)、未說明投訴事實、理由、請求或未按規定對其投訴材料進行確認的;
(四)沒有新事實、新情況,投訴人仍以同一事實和理由重復投訴的。
中國基金業協會歡迎社會各界及時反映行業問題,提供違法違規線索,共同維護健康有序的市場環境。
Ⅹ 為什麼投資基金都是合夥人企業,而不是公司
因為在私募基金中的有相關法律規定,社會團隊,上市公司是不能建立基金的,其次,合夥企業主要是因為在私募中有合夥企業法規定的有限合夥進行基金投資,這樣也是為了保證市場穩定安全。
基金投資的分類
1、根據募集方式
根據募集方式不同,證券投資基金可分為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公募基金,是指以公開發行方式向社會公眾投資者募集基金資金並以證券為投資對象的證券投資基金。它具有公開性、可變現性、高規范性等特點。私募基金,指以非公開方式向特定投資者募集基金資金並以證券為投資對象的證券投資基金。它具有非公開性、募集性、大額投資性、封閉性和非上市性等特點。
2、根據能不能掛牌交易
根據能不能在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證券投資基金可分為上市基金和非上市基金。上市基金,是指基金份額在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的證券投資基金。比如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ETF)、上市開放式基金(LOF)、封閉式基金。非上市基金,是指基金份額不能在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的證券投資基金。包括可變現基金和不可流通基金兩種。可變現基金是指基金雖不在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但可通過「贖回」來收回投資的證券投資金,如開放式基金。不可流通基金,是指基金既不能在證券交易所公開交易又不能通過「贖回」來收回投資的證券投資基金,如某些私募基金。
3、根據運作方式
根據運作方式的不同,證券投資基金可分為封閉式證券投資基金和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封閉式證券投資基金,可簡稱為封閉式基金,又稱為固定式證券投資基金,是指基金的預定數量發行完畢,在規定的時間(也稱「封閉期」)內基金資本規模不再增大或縮減的證券投資基金。從組合特點來說,它具有股權性、債權性和監督性等重要特點。
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
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可簡稱為開放式基金,又稱為變動式證券投資基金,是指基金證券數量從而基金資本可因發行新的基金證券或投資者贖回本金而變動的證券投資基金。從組合特點來說,它具有股權性、存款性和靈活性等重要特點。
4、根據組織形式
根據組織形式的不同,證券投資基金可分為公司型證券投資基金和契約型證券投資基金。公司型證券投資基金,簡稱公司型基金,在組織上是指按照公司法(或商法)規定所設立的、具有法人資格並以營利為目的的證券投資基金公司(或類似法人機構);在證券上是指由證券投資基金公司發行的證券投資基金證券。
契約型證券投資基金,簡稱契約型基金。在組織上是指按照信託契約原則,通過發行帶有受益憑證性質的基金證券而形成的證券投資基金組織;在證券是指由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作為基金發起人所發行的證券投資基金證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