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證券投資基金稅收優惠
(一)針對基金公司的投資基金,(二)針對,基金投資者(買了該基金公司基金的投資者),意思是投資獲利不征稅.
(三)是針對,基金公司本身,基金公司本身可以投資自己的基金.
反正就是都不征所得稅.
2.目前中國對所有的證券和基金投資,都不征稅,在國外是有稅的.
⑵ 企業投資開放式基金所得需要繳納所得稅嗎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有關稅收問題的通知》(財稅〔2002〕128號)第二條規定,對於企業投資者申購和贖回基金單位取得的差價收入,應並入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徵收企業所得稅。
⑶ 投資公司購買基金分紅是否免企業所得稅
1、目前我國對基金已經實施的其他稅收優惠政策還包括基金分紅收入暫免徵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等等
2、做投資收益處理,報稅的時候列入免稅范圍。
3、現金分紅應該是除息。不會發生虧損,市值沒有發生變化
⑷ 企業購買公募基金免徵所得稅
確切的說應該是企業購買公募基金,在公募基金現金分紅部門是不用交企業所得稅的,所以為了避稅,企業可以選擇臨近高比例分紅的公募基金
⑸ 企業投資收益要不要繳稅,繳什麼稅
投資收益繳稅要區分不同的情況,投資國債取得的投資收益是免交所得稅的,其他的投資如股權投資等是要納稅的;對於分回的投資收益還必須確認是稅前的還是稅後的。如稅後的,一是要看被投資企業的企業所得稅率是否與你公司的稅率相同,相同,不用補交,不同(被投資企業稅率小於你公司的)要按差價補稅。如是稅前的,分回後並入你公司的利潤繳稅。
1、公司取得投資收益,應該按25%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2、投資所分的利潤、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投資收益在稅收上是作為企業所得稅的應稅項目,應依法計征企業所得稅。
3、投資收益的賬務處理如下:
(1)長期股權投資採用成本法核算的,企業應按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利潤中屬於本企業的部分,借記「應收股利」科目,貸記本科目;屬於被投資單位在取得投資前實現凈利潤的分配額,應作為投資成本的收回,貸記「長期股權投資」科目。
(2)長期股權投資採用權益法核算的,資產負債表日,應按根據被投資單位實現的凈利潤或經調整的凈利潤計算應享有的份額,借記「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科目,貸記本科目。
被投資單位發生虧損、分擔虧損份額超過長期股權投資而沖減長期權益賬面價值的,借記「投資收益」科目,貸記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科目。發生虧損的被投資單位以後實現凈利潤的,企業計算的應享有的份額,如有未確認投資損失的,應先彌補未確認的投資損失,彌補損失後仍有餘額的,借記「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科目,貸記本科目。
(3)出售長期股權投資時,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原已計提減值准備的,借記「長期股權投資減值准備」科目,按其賬面余額,貸記「長期股權投資」科目,按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或利潤,貸記「應收股利」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或借記本科目。
出售採用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時,還應按處置長期股權投資的投資成本比例結轉原記入「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的金額,借記或貸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貸記或借記本科目。
(4)期末,應將本科目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本科目結轉後應無余額。
⑹ 企業購買的基金分配收益需要交稅嗎交的話都涉及哪些稅
企業購買的基金分配收益需要交稅。主要交「」
1、個稅:財稅【2008】1號 第二條關於鼓勵證券投資基金發展的優惠政策規定:對投資者從證券投資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暫不徵收企業所得稅。但做好備案。
2、增值稅:財稅【2016】36 附件一稅目注釋 金融服務 各種佔用、拆借資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間(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報酬、資金佔用費、補償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買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資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資性售後回租、押匯、罰息、票據貼現、轉貸等業務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質的收入,按照貸款服務繳納增值稅。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望採納!
⑺ 企業怎樣買基金要繳稅嗎
財政部日前公布的《關於進一步加強金融企業財務管理若干問題的通知》提出,金融企業以前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職工獎勵基金等按規定應分別用於職工的集體福利支出和獎勵支出,不能挪用於購買股票或進行其他形式的投資,也不能通過工會或類似組織購買股票或進行其他形式的投資。
通知稱,金融企業應當將上述投資及其收益全部並賬,歸屬金融企業所有,並將初始投資分別轉增職工福利支出結余和職工工資支出結余,投資收益確認為營業外收入。
通知強調,對於職工工資支出結余,金融企業應當執行國家規定的工資政策,在工資總額增長幅度不超過本金融企業經濟效益增長幅度、職工實際平均工資增長幅度不超過本金融企業勞動生產率增長幅度的前提下,金融企業可以自主決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包括內部職工工資的分配依據、分配形式和分配標准等。
金融企業確定的工資財務政策與國家稅收征管政策不一致的時候,金融企業應當作納稅調整。
另外,金融企業為職工建立年金制度,所需費用在沖減職工福利費結余後,作為社會保險費直接列入成本(費用),但金融企業每年列支成本(費用)的年金費用不得超過本企業上一年度職工工資總額的4%。
通知還提出,對於職工福利支出結余,金融企業應當遵循職工福利費用與職工集體福利的基本規定,逐步消化,可用於支付以前年度欠繳的基本醫療保險、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費用,也可根據形勢發展綜合考慮職工福利計劃,按內部議事規則,經相應議決程序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支付補充醫療保險和補充養老保險費用,或支付為職工購買商業保險等其他職工福利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