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從法律角度看,保險是一種什麼行為
隨著時代的發展,保險業越來越繁榮。原來的海上保險、船舶保險、火災保險已經演變成上千種保險類型。甚至國家也通過立法建立了社會保險制度。保險是為了防範未來可控的風險,將可能發生的事故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從而達到轉移風險、保護生命的目的。
保險是保證保險合同的履行,保險公司應當遵守保險合同的規定。保險可以給你的家庭一個經濟支柱,擁有高額的保險保障,為你轉移贍養父母、撫養子女、住房貸款、汽車貸款等經濟風險,同時也是解決意外、疾病、殘疾、巨額醫療費用的經濟來源。保險產品的能力是很強的。我們應該善於運用保險,這樣才能合理地規避生活中的風險。從經濟發展的角度看,保險實際上是一種合理的財產計劃,用於風險分擔。
『貳』 保險從經濟角度看是一種什麼行為
保險從經濟角度上看,是一種投資行為。投保人通過繳納相對應的費用,將自己的風險轉嫁給保險公司。『叄』 從法律和金融兩個角度分別解釋一下保險的定義。
保險(insurance)是指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 保險人對於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或者當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者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商業保險行為。保險是以契約形式確立雙方經濟關系,以繳納保險費建立起來的保險基金,對保險合同規定范圍內的災害事故所造成的損失,進行經濟補償或給付的一種經濟形式。 保險是最古老的風險管理方法之一。保險合約中,被保險人支付一個固定金額(保費)給保險人,前者獲得保證:在指定時期內,後者對特定事件或事件組造成的任何損失給予一定補償。 保險屬於經濟范疇,它所揭示的是保險的屬性,是保險的本質性的東西。 從本質上講,保險體現的是一種經濟關系,表現在: (1)保險人與被保險人的商品交換關系; (2)保險人與被保險人之間的收入再分配關系。 從經濟角度來看, 保險是一種損失分攤方法,以多數單位和個人繳納保費建立保險基金,使少數成員的損失由全體被保險人分擔。 從法律意義上說,</B> 保險是一種合同行為,即通過簽訂保險合同,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與義務,被保險人以繳納保費獲取保險合同規定范圍內的賠償,保險人則有收受保費的權利和提供賠償的義務。 由此可見,保險乃是經濟關系與法律關系的統一。 保險是一種經濟制度,同時也是一種法律關系。保險源於海上借貸。到中世紀,義大利出現了冒險借貸,冒險借貸的利息類似於今天的保險費,但因其高額利息被教會禁止而衰落。1384年,比薩出現世界上第一張保險單,現代保險制度從此誕生。 保險首先是一種經濟制度。 </B>保險是為了確保經濟生活的安定,對特定危險事故或特定的事件的發生所導致的損失,運用多數單位的集體力量,根據合理的計算,共同建立基金。 作為補償或給付的經濟制度構成保險應具備4個要件: ①保險必須有危險存在。 </B>建立保險制度的目的是對付特定危險事故的發生,無危險則無保險。 ②保險必須對危險事故造成的損失給以經濟補償。 </B>所謂經濟補償是指這種補償不是恢復已毀滅的原物,也不是賠償實物,而是進行貨幣補償。因此,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損失必須是在經濟上能計算價值的。在人身保險中,人身本身是無法計算價值的,但人的勞動可以創造價值,人的死亡和傷殘,會導致勞動力的喪失,從而使個人或者其家庭的收入減少而開支增加,所以人身保險是用經濟補償或給付的辦法來彌補這種經濟上增加的負擔,並非保證人們恢復已失去的勞動力或生命。 ③保險必須有互助共濟關系。 </B>保險制度是採取將損失分散到眾多單位分擔的辦法,減少遭災單位的損失。通過保險,投保人共同交納保險費,建立保險補償基金,共同取得保障。 ④保險的分擔金必須合理。 </B>保險的補償基金是由參加保險的人分擔的,為使各人負擔公平合理,就必須科學地計算分擔金。 保險是一種法律關系。 </B>保險是根據法律規定或當事人雙方約定,一方承擔支付保險費的義務,換取另一方對其因意外事故或特定事件的出現所導致的損失負責經濟補償或給付的權利的法律關系。 其特點是: </B>①保險是一種合同法律關系; ②保險合同對雙方當事人均有約束力; ③保險合同中所約定的事故或事件是否發生必須是不確定的,即具有偶然性; ④事故的發生是保險合同的另一方當事人即被保險人無法控制的; ⑤保險人在保險事故發生後承擔給付金錢或其他類似的補償; ⑥保險應通過保險單的形式經營。 商業保險 大致可分為: 財產保險 、人身保險 、責任保險 、信用保險 .海上保險
『肆』 保險屬於金融行業嗎
保險屬於金融行業。
保險是一個漢語詞語,英文是Insurance或insuraunce,本意是穩妥可靠保障;後延伸成一種保障機制,是用來規劃人生財務的一種工具,是市場經濟條件下風險管理的基本手段,是金融體系和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的支柱。
保險,是指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保險人對於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或者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者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等條件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商業保險行為。
從經濟角度看,保險是分攤意外事故損失的一種財務安排;從法律角度看,保險是一種合同行為,是一方同意補償另一方損失的一種合同安排;從社會角度看,保險是社會經濟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生產和社會生活「精巧的穩定器」;從風險管理角度看,保險是風險管理的一種方法。
本條內容來源於:中國法律出版社《法律生活常識全知道系列叢書》
『伍』 你對金融保險行業有什麼看法這個問題要怎麼回答
首先是朝陽行業,(比較有發展前景)然後它在社會中起到了一個穩定劑的作用,(比較有榮譽感)
它屬於金融行業,(意味著比較能掙錢)。自己年輕在這兒可以學習到更多有關於金融方面的知識(會終身受益)。這個行業能夠得到很好的鍛煉(你很年輕,有很好的塑造性,從而讓自己成長)
總結以上幾點,再適當的展開說一下,應該就可以了!
『陸』 金融保險概念
4類劃分是根據職業風險來劃分的,風險由低到高是1,2,3,4,5,6。保險公司有一本小冊子,裡面是詳細的職業分類表,可以查到不同職業對應的風險等級。
等級越高的人員通常保費越高,有的險種對於高風險職業甚至會拒保。
下面的鏈接是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意外傷害保險四類以上職業分類表,你可以參考一下:
希望採納
『柒』 保險的意義與功用是什麼
保險是應對突如其來的意外傷害、自然傷害損失和規避責任風險的一種選擇,經濟補償功能是基本的功能,也是保險區別於其他行業的最鮮明的特徵。
一、保險的意義和作用是什麼?
保險產品,本質上是一種契約或者合同的互助形式。隨著保險產品的發展,不同種類的保險其具體作用也不同。但究其根本,保險最重要的作用還是保障。保險是應對突如其來的意外傷害、自然傷害損失和規避責任風險的一種選擇,經濟補償功能是基本的功能,也是保險區別於其他行業的最鮮明的特徵。
保障是保險最基礎的作用,最能體現保險的特色和核心。保險的保障作用,又具體表現為補償作用和給付作用。
1、補償作用
補償作用一般出現在財產保險中,保險公司將會根據保險對象的實際損失,在保額范圍內給予補償,而被保險人可以通過補償彌補自己的損失財富。保險的補償包括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第三者原因造成的經濟損失、違約行為造成的經濟損失。
2、給付作用
給付作用一般出現在人身保險中,保險公司將會根據保險對象的受傷情況,在保額范圍內給付保險金。人的生命難以用金錢衡量,因此人身保險的保額由投保人和保險公司協商決定。
此外,保險還具有資金融通作用、社會管理、儲蓄等作用。
看到很多人因為各種疾病,意外,最後導致,人財兩空,保險雖不能挽回生命,但保險會幫家庭中的每一個成員履行愛和責任。保險是防範於未然的准備,擁有一份保險,就是做好了面對各種風險的准備。
在投保期間沒有發生風險,保險還成為了另一種投資理財的途徑。如果能有保險意識,能夠在每個月省一點點,就可以為自己買一份財富和保障和安心。
二、保險究竟是什麼?
保險不是投資,是一個保障,是對未來風險的一種准備。人生有很多風險,他會給人的家庭帶來很重的負擔,選擇一款適合自己,適合自己家庭的保險,將會是老百姓的福音。保險不是用來改變生活的,而是防止生活被改變。
保險也是經濟補償的工具,保險就是轉移風險、補償損失的一種手段。風險是每個人都無法預料的,保險保險簡單的說就是現在做將來的准備,有錢時做沒錢的准備。是讓風險損失降到最低的保障方法。
保險就是強制儲蓄。擁有保險後,在沒有發揮作用的時候,它可以作為您持續增長的儲蓄金。保險是愛心的體現、更是一份責任、一份義務、一份生活的保障。
三、保險對國家和社會有什麼意義?
保險行業是國家和社會的穩定器。社會強制保險解決國民最基本的民生及健康,養老問題,完善的社會保障制度,讓更多的人生活得到基本的保障,能夠維護社會的穩定。保險作為社會保障體系的有效組成部分,在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保險作為社會的「穩定器」,在構建和諧社會的進程中有著重要的作用。
保險行業是社會經濟的助推器。更多的職工擁有完善的保障條件,反映出了企業對於員工的重視,讓員工更有動力投入到社會建設中去,有利於國家經濟的發展。人無遠慮,必有近憂。保險對於所有人都很重要,不僅可以保障社會再生產的正常進行,積極推動商品的流通和消費,購買足額的醫療保險,可以讓人大病後不至於被龐大的醫療費打倒,能夠得到更好的治療;也使家庭可以維持穩定的生活品質。
『捌』 對《金融與保險》的讀書心得
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各種保險在生活中越來越常見了,但是很多人對保險不是很了解,我自己對保險的認識也不多,然而通過閱讀了《金融與保險》,這本書,我對保險的認識有加深了不少。生活中常常充滿著各種不確定性,充滿著各種風險,因此保險對於我們來說,是越來越重要了。下面我就
把這本書中學到的一些東西和
我的一些感悟和大家分享一下。
一書總共分為四個部分:第一部分介紹保險基礎,如保險的相關概念,基本原則,保險合同,保險在經濟中的
作用等;第二部分介紹保險的類別,主要介紹了商業保險中的人身保險、財產保險、再保險,政策保險,社會保險等;第三部
分介紹保險經營,主要講保險的相關要素及保險費率、保險准備金、保險投資、核保與理賠等內容。第四部分介紹保險監督,
介紹保險監督的形式和內容。讀完整本後,雖然當中有很多內容我還沒有完全理解,但是我從中還是學到了很多的東西。
在第一部分中,首先給出了人們對危險的不同理解,有的人認為危險是損失的不確定性,有的人認為危險是災害和事故發
生的不確定性,還有的人認為危險是人們對未來不確定性事件的擔憂和憂慮。總之,不同的人對危險有不同的認識。危險有七
個特性:客觀性、損失性、不確定性、普遍性、社會性、可測性、可變性。危險有四個構成要素:危險因素、危險事故、危險
損失、危險載體。危險有著很多的分類,如自然危險與社會危險,靜態危險和動態危險,基本危險和特殊危險,財產危險、人
身危險、責任危險和信用危險等。所以我們要對危險進行管理,從而保險就產生了。為什麼要保險呢?原因在於:一是各種危
險的客觀存在及其給人類帶來的物質與精神的損害巨大,二是無論是個人還是集體,對危險的損害後果都難以獨自承擔,從而
需要有社會化的危險分散與控制機制。地震、洪水、台風、飛機失事、輪船翻沉等危險事故造成的損失與恐懼,促使人們去思
考如何化解和避免這些危險,而保險作為一種經濟補償手段,很自然地成為了常備的危險管理工具。那麼什麼是保險呢?在本
書中是這樣定義的
:
保險是集合同類危險聚集資金建立基金,對特定危險的後果提供經濟保障的一種危險的財務轉移機制。書中
對保險給出了很多的分類,同時也給了保險的職能。保險有兩個基本職能:分擔危險和補償損失。有三個派生職能:融資、防
災防損、分配。保險有以下宏觀作用:有助於穩定社會再生產循環、有助於推動社會經濟的交往、有助於擴大積累規模、有助
於推動科技的發展、有助於增加外匯收入、可以在世界范圍內分散風險、對經濟起到穩定作用。同時保險也有以下微觀作用:
有利於受災企業及時恢復生產、有助於安定人民生活、有助於均衡個人財務收支。胡適先生曾經說過:
「保險的意義,只是今天
做明天的准備,生時做死的准備,父母做兒女的准備,兒女幼時做長大時的准備,如是而已。
」胡適先生對保險的理解主要是從
人壽保險及個人理財的角度出發的,但保險的意義絕不僅限於此,從不同的角度保險有不同的意義。當然,保險還有一些基本
原則,其中有最大誠信原則、保險利益原則、近因原則、損失補償原則。這些便是我從第一部分了解到的。
在第二部分中主要提到了保險的各種類別,其中我學到了三大類商業保險,即財產保險、人身保險、再保險。此外我還從
書中了解到一些政策保險和社會保險。財產保險有火災保險、運輸保險、工程保險、責任保險;人身保險有人壽保險、人生意
外傷害保險、
健康保險。
當然我還知道像農業保險這樣的政策保險。
說到這里,
我想起來一件事:
去年我一位朋友買了一輛車,
於是他給車買保險,當時有一些人不解,為什麼車也要買保險?通過讀了這部分的內容我才知道,這是屬於機動車輛保險中的
車身保險,購買車身保險,當車意外損壞時,就可以獲得一定的保險賠償金額。還有,每次我回家或者來學校的時候,我買車
票總會買保險,售票員會給我一張保險單,上面寫著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及一些賠款金額。這是屬於人身保險。當然還有農業保
險,在我的家鄉,農戶可以交一定的金額為農業投保,當出現洪災、冰雹等自然災害給農作物造成損害,農戶就可以一定的保
險賠償金額。還有就是醫療保險,使得看病的費用可以報銷一部分,讓窮人也可以看病。通過閱讀這部分書,我知道了很多在
生活中遇到的保險。
第三部分主要講保險經營。通過閱讀這部分,我了解到保險市場,保險投資的形式和組織規模,保險費率的簡單計算,以
及核保和理賠。其中核保和理賠是保險經營的兩個重要環節,前者是保險公司控制經營風險的重要環節,後者則是保險履行其
職能的具體體現。那麼什麼是保險核保和理賠?保險核保就是保險企業對願意參加保險的人所提出的投保申請經過審核,決定
是否接受的過程。而保險理賠則是處理賠案,是在保險標的發生保險事故後,保險人對被保險人所發生的保險合同責任范圍內
的經濟損失履行經濟補償或給付義務,對被保險人提出的索賠進行處理的行為。從法律的角度來看,理賠是履行保險合同的過
程,是法律行為;從保險經濟的角度來看,理賠是保險經營的最後主要環節,同時也是實現保險經濟關系的過程,屬於經濟范
疇。在此部分中,雖然有很多東西我還不太理解,但我也學到了很多。
第四部分是保險的監管。對於保險監管,有一套完整的保險監管體系,保險監管體系是一個包括監督者、管理者、被監督
者及其相互作用的完整的、動態的體系。一方面,國家保險監管機關、保險行業自律組織、保險信用評級機構、獨立審計機構
和社會媒體等作為保險監管的主體,實施監督和管理。另一方面,各保險公司、保險中介機構、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等
作為保險監管的客體,接受各方的監督管理。從而提高保險公司的經營管理水平,防範和化解保險業的整體經營風險,確保監
管目標的順利實現。這部分的內容簡單易懂,我也只是簡單的了解一下,並沒有學到更多的東西,也沒有更多的見解和感悟。
其實在這本書中,我最感興趣的還是有關社會保險的部分。社會保險是人類步入現代社會的產物,它的產生與發展經歷了
100
多年的時間,社會保險制度本身有其內在的規定,如實施對象是全體勞動者,以保障基本生活需要為標准,由國家一強制
手段保證實施等。
但由於各國的政治、
經濟、
文化背景的差異,
選擇社會保險制度也不相同,
大體上可分為四類:
投保資助型、
普遍保障型、國家統籌型、強制儲蓄型。而我國的社會保險可以分為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
從書中我知道:養老保險是國家通過立法對勞動者因達到規定的年齡,按照國家規定解除勞動義務後,給他們提供一定的
物質幫助以維持其基本生活水平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同時要解除勞動義務。因此養老保險制度的建立必
須結合退休制度,人的實際勞動年齡因個體的差異會有所差別,國家規定的法定退休年齡是以勞動者平均年齡上限為依據的,
它是以立法的形式確定的一個全國統一的退休養老的年齡標准。勞動者達到了退休年齡後,國家依據退休制度一方面保障他們
有獲得物質幫助和社會服務的權利,另一方面妥善安排他們退出原來的職業或工作,不在承擔社會勞動的義務。勞動者退休後
享受一定的養老待遇,
這是他們履行了一生的勞動義務後應享有的權利。
為使社會勞動力不斷更新,
保障社會生產的正常發展,
雲掌財經告訴你,這本書真的很不錯。
『玖』 保險的意義和功用是什麼
保險的意義和功用在於為了轉移我們身邊的風險,一旦發生意外就會造成巨額的損失。保險就是減少這種損失的。保險的功用能抵禦疾病、意外、醫療還有養老風險。
保險具有分配事故損失的財務安排;從法律的角度看,保險是一種契約行為,是一方當事人同意賠償另一方當事人損失的契約安排。
從社會的角度看,保險是社會經濟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一種「成熟」的制度。社會生產和社會生活的「穩定器」;從風險管理的角度來看,保險是一種風險管理。推理的方法。
(9)用金融角度看保險擴展閱讀
保險的分擔金必須合理。保險的補償基金由參加保險的人分擔的,為使各人負擔公平合理,就必須科學地計算分擔金,具有自願性、營利性。
保險必須有互惠互利的關系。保險制度是將損失分攤到多個單位,以減少受災單位的損失。通過保險,被保險人共同支付保險費,設立保險賠償基金,共同取得保障。